澳大利亚:劳资关系法的演变与完善

2024-10-21 00:00黄磊
检察风云 2024年14期

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则的重大改革,到赋予员工下班“断联权”,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到以入罪方式严打欠薪雇主,澳大利亚关于劳资关系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立法历程及结构

据国际劳工组织近期发布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失业率将从2023年的5.1%小幅上升至5.2%,失业人数将从1.89亿左右增至约1.91亿,主要原因是发达经济体失业规模扩大。据4月18日澳大利亚统计局(ABS)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经季节性调整后,2024年3月澳大利亚失业率上升0.1个百分点,从2月的3.7%升至3.8%,低于市场3.9%的预期,在全球失业率普遍上涨的背景下可以说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不断修订完善的劳资立法起着积极的作用。

澳大利亚作为联邦制国家,各州的法律体系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起初劳资关系相关法律由各州制定,直到1988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工业关系法令》(Industrial Relation Act),相关立法才进行统一。之后该法令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1996年法令修正改名为《劳动关系法案》(Workplace Relation Act),2005年再次进行修正,建立了澳大利亚的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k Commission)。2009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出台了具有法典性质的《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取代了《劳动关系法案》。

《公平工作法》属于法典汇编,包括上下两册共六编,上册三编属于实体法内容,下册三编是关于法律实施的程序性规定。上册第一编为导论,即一般规定;第二编为劳动条款和条件,主要规定一般的劳动基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解雇通知和离职补偿、最低工资、平等工资、企业转让、工资支付等;第三编为“雇员、雇主和组织的权利和职责等”,内容包括职场权利保护、结社自由及参与合法产业行动的自由、免受歧视等一般规则,以及不当解雇、产业行动、相关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雇主对雇员的停职等内容。下册的第四编为“合规与执行”,主要规定民事救济以及管辖权和法院的权力;第五编为“行政”,规定“公平工作委员会”及“公平工作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能;第六编是“杂项”,即一些补充性、兜底性条款。

从内容而言,《公平工作法》设立了一套全国职业标准,保护所有雇员包括留学生在内的10项最低雇佣法律权利,主要包括:每周最长工作时间、弹性工作安排、产假及育儿假、年假、事假、社区服务假、长期服务假、公共假期、终止合同的通知期限和遣散费等方面。而从立法技术层面,《公平工作法》存在一些欠缺,比如条文极为繁杂,有800条并长达1098页,而像第三编“雇员、雇主和组织等的权利和职责等”内容过于零碎。同时,其整体性、体系性并不强,比如法典中没有关于职业安全和健康的内容。但即便如此,该国大部分雇主与员工的雇佣关系无论是受行业机构的裁定、员工和雇主团体之间协定的集体协议,或者单独的雇佣合同的管辖,最终都要受到《公平工作法》的约束。同时,依据《公平工作法》,公平工作监察专员负责执行相关法令条例。

弹性工作的挑战

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最新数据,目前大约有37%的澳大利亚人定期在家中工作,这一比例略低于2022年的水平。在澳大利亚,员工目前并不普遍享有在家工作的权利,但如果员工已经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超过12个月,他们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在家工作。

根据墨尔本研究所的研究显示,大部分澳大利亚工作者希望能够至少部分时间在家中工作,其中60%的人对能够同时在家和办公室工作的混合模式表示满意。同时据调查,超过93%的澳洲民政服务部员工和91%的内政部员工投票支持改革。

今年2月29日,据《每日邮报》报道,超过8.5万名联邦政府雇员获得了更多居家办公的权利。澳大利亚的劳动管理机构正在考虑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可能为数以百万计的澳大利亚居民提供在家工作的机会,并为新的工作场所法规打下基础。与此同时,公平工作委员会正在研究让居家办公、灵活工作成为一项合法权利。审查的结果将提交给联邦政府,政府随后将考虑这些建议,并基于这些建议向议会提出立法改革。

面对可能推出的新居家办公法律,就业及劳资关系部长托尼·伯克强调,对于雇员和雇主而言,居家办公是互惠互利的,他鼓励企业保持开放的心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弹性工作获得所有人的支持,相关法律遭到对最新工作场所改革持反对意见的商业团体的抨击。

在去年,作为拥有12万名成员,澳大利亚最大的工会之一的澳大利亚社区和公共部门工会,表示已与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达成协议,所有员工均可申请灵活工作,包括无限制地在家工作。此外,该工会还同意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职位的覆盖范围。

劳资的关系平衡

据今年2月《每日电讯报》报道称,作为与绿党达成协议的一部分,工党政府将“断联权”添加到《“堵上漏洞”法案》中,该法案已经在参议院通过,在众议院批准后,将成为正式的法律。

这意味着如果相关法案通过,员工将被允许在非工作时间忽略工作电话和邮件。此外,如果员工对老板下班之后的联系烦不胜烦,可以进行投诉,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公平工作委员会申请强制令,命令雇主停止在下班后联系员工,倘若雇主违反命令,则可能面临最高1.8万美元的罚款或刑事制裁。

而在以往,据澳大利亚研究所未来工作中心2022年的一份报告显示,该国79%的全职员工曾在规定时间之外工作过。而在2023年的研究发现,雇主“每年从员工那里偷走的时间超过280小时”,相当于七个多标准工作周。

就相关立法,该国总理阿尔巴尼斯表示:“如果一个人不是24小时都被付工资,那他们就不应该因为没有24小时在线而受到惩罚。”但商业团体的不满也随之而来,商业委员会首席执行官警告称,此类立法可能会给员工在不同时区工作的雇主带来巨大的麻烦。该国就业及劳资关系部长托尼·伯克表示立法初衷是为了防止员工被要求免费加班,禁止不合理的联系。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进行联系的权利也应保护,同样,如果付费加班应当是允许的。

而对劳动者保护的举措不仅于此。2023年11月,该国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则进行重大改革,禁止员工签订超过两年的固定期限合同。2023年9月,针对存在的欠薪问题,在议会中提出法案,将故意少付工资定为刑事犯罪,违法雇主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和最高780万澳元罚款,新法案如果在国会通过,将在2024年11月生效。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