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评价研究

2024-10-20 00:00杜贵波
新校园 2024年9期

进入新时代,企业创新化和工业智能化革命扩大了我国对高素质、高水平技术人才的需求,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角色显得越发重要。学生评价能够对学生发展产生持续的正面反馈,进而引导学生发展路径,最终实现教育目标。为了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学生评价改革便成为当务之急。21世纪初,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方兴未艾,许多高职院校都照搬了普通教育的学生评价模式,导致高职院校学生评价缺少职业教育特色的局面。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生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原本评价单一化、死板化的问题。但在教育实践研究中发现,目前的高职院校学生评价体系依然具有部分根深蒂固的固有问题和随发展而生的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要求,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势在必行。

一、高职院校学生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合理的学生评价不仅能为学校和政府提供关于教育效果的具有针对性的反馈,更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体系具有共性,经过调查研究,存在以下问题:

1. 评价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具有高职特色

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其目的是为社会提供适岗敬业的高级技术劳动者。这就要求高职教育的学生评价理应侧重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目前的高职教育学生评价的内容和指标设置,依然忽视了高职教育本身特点所带来的本质要求。

(1)评价内容存在片面性。职业教育的本质目的是对学生的职业技术进行培训,使其能够顺利融入社会生产,自食其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劳动者。这意味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模式存在根本差异:职业教育是使每一个学生具有能够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职业技能,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应该重点测评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素养,而并非授课内容和理论知识。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依然以学生所学科目的考核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教学过程中强调知识认知,相对忽视实践应用,其评估方式与普通教育通常采用的考试测试模式基本类似,这背离了职业教育的初心,阻碍了高职教育目的的实现。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往往学习基础较薄弱,在应试考试中饱受“挫折”,如果在高职院校中依然以此种方式对他们进行评价,将有可能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危害他们的心理健康。

(2)评价指标欠缺专业指向性。培养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人才是职业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目前各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具有趋同性,不仅各院校之间学生评价指标大同小异,同一院校内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性质班级之间的评价指标也近乎相同。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显著不同点在于,普通高等教育无论任何专业,其学习重点都在于对抽象知识的认知与掌握;而职业教育不同专业之间所学习的职业技能,甚至相同专业不同学习阶段的学习内容也完全不同。因此,在学生评价中,需要设立更具有专业指向性的评价指标,才能对学生进行科学化的定向培养,使其更加适应就业岗位。

2. 评价方法单一

(1)评价方法忽略综合素质培养。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学生的评价方法集中于对知识掌握的笔试性考查和对技术掌握的实习性考查。但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并不只是培养一个能够机械完成任务的“机器”,而是爱岗敬业,同时兼具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能够胜任技术岗位并且做出实质贡献的“德技并举”型人才。因此,我们更应重视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德育培养。目前,大多数学校现有的评价体系中虽然涵盖了思想品德内容,但是却大多浮于表面、泛泛而谈,并没有将思想品德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未来职业规划相结合,更没有着重培养对技术岗位极为重要的忠诚精神和敬业精神。这种情况导致在现有评价体系中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也许并不具有成为一个优秀技工所需的道德品质,在进入企业后也得不到企业的认可,甚至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危害。

同时,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未来工作中能够有更好的发展,并不只是死板地要求学生对知识的记忆掌握。而现有的学生评价体系依然以笔试为主,死板的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只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机械记忆,对实际工作应用并无几分帮助。而高职学生更需要的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这包括实践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忍耐力、创新力等多项素质,这都是目前的学生评价体系所无法反映的。尽管有的院校开展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但多是将其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并没将其作为引导学生发展的评价依据。

(2)评价方法忽视实践性。从现有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实践评价看,基本上都是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企业实习作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方法。但通过研究发现,学校和企业方往往仅以学生是否参加实习来粗略评价其实践能力,只要参加了实习,就可以在这一考核中获得合格,对学生的实际实践能力没有任何量化反馈,也无法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整体来看,我国目前的职业技能竞赛在高职院校中的参与度依然不高,学生参与竞赛获奖后的正向激励不足。这导致大部分学生甘愿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做“小透明”,不愿积极投入技术实践,提升自我。

3. 评价主体单一

(1)校内评价缺少其他主体参与。通过对现有高职院校学生的评价方式进行研究可以发现,目前校内的评价主体主要以教师为主,具体分为对各门授课课程进行成绩评价的任课教师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师,而鲜有群团组织、班级组织、年级领导、学生自身等其他主体参与。教师主体只能从俯视的视角对学生进行观察和考核,具有片面性,缺乏客观性。团组织、班集体等平等主体对于学生的道德品质评价和实践能力评价往往具有难以替代的独到视角,可以使学生评价更加立体全面。

(2)实习评价过于注重企业评价,造成社会问题。我国高职教育经过数十年的快速发展,逐渐完善了学生评价体系。学界一直呼吁提高企业在学生评价中的参与度和决定权,以使学生能够在就业后更快适应任职岗位,参与生产。高职院校也针对性地提高了企业参与学生评价的权利。但在目前的学生评价实践中,企业评价权往往集中于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评价,甚至在其中掌握绝对话语权,可以独立决断学生实习是否合格,进而决定学生能否获得毕业证。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个别实习企业甚至以毕业证为要挟,强制实习生进行额外劳动,侵害实习生权益。实习生普遍缺乏社会阅历、法律意识淡薄,在实习过程中自身利益受损时,大部分实习生为了保住实习机会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在遭受侵权时,无法有效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使实习生群体被贴上“廉价劳动力”“听话”的标签。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不具有劳动者身份,因此很难通过《劳动合同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缺乏限制的实习企业评价权已经完全背离了职业教育以人为本的本质特点,变成了纵容实习企业侵害实习生权利的工具。

4. 评价结果实际作用低

(1)评价结果对高职教育缺乏指导作用。现存的评价体系中,评价结果不能及时给学生提供自身情况的反馈。由于评价主体和方法单一,评价结果片面注重成绩,导致学生普遍对评价结果认可度低。评价是学习的催化剂,评价的核心应是促进学生的学习。学生认为评价结果无法完整反映自身当下的发展状况,也就无从对自己的学习生活进行反思,无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发挥引导学生自主发展的作用。

评价结果理应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进而间接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否合理,是否实现了教育目标。只有通过对评价结果进行量化分析,高校才能对自身教育成果进行总结提高,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但目前,极少有高职院校针对学生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大多数评价结果只是作为判断是否授予学生相关证书的依据,并没有发挥其本身具有的指导教育发展的作用。

(2)评价结果对人才素质缺乏甄别作用。学生是否符合社会需求、具备胜任专业相关岗位的能力,理应从评价结果中得知。但目前,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体系欠缺专业性和职业性,与企业的需求并不吻合,并且往往不对用人企业详细公开,因此评价结果并不能成为企业甄别人才素质的可靠依据。职业教育是为就业服务的,学生评价结果无法为就业提供实际帮助,严重背离了进行评价的初衷。

二、针对高职院校学生评价现存问题的解决建议

1. 根据专业方向设置课程体系和评价标准

由于不同专业方向之间学生发展需求的不同,设立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评价系统势在必行。只有根据专业相关岗位的职业能力和素养需求来设置课程体系和评价标准,才能真正使学生具有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素养。

在实践中,应当首先分析某专业的就业岗位取向,按相关性进行排序,进而分析列出的就业岗位所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再根据主要工作任务的不同来判断胜任此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能力。学校教务部门应根据专业实际能力需求来设计本专业课程体系和学生评价体系,保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学到真技术,掌握真能力,在毕业后能够满足岗位任职需要。

2. 拓宽综合素养评价轨道

为了促进实现职业教育“德技并举”的教育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讲诚信、讲文明、有担当、有理想、乐于奉献的准“现代职业人”,高职院校应当拓宽综合素养评价轨道,摆脱刻板的课堂成绩评价模式,设立划分为思想品德素养、专业技能素养、职业心理素养、职业发展素养四大板块的综合素养评价系统。学校应通过开展各种思政实践活动,将思政培养融入日常,并对学生平时参加的志愿活动、党团活动进行量化记录,进而纳入课程成绩或综合评价系统,促使学生重视思想道德建设。

3. 提高学生专业化、实践性比赛的参与度

使学生具有专业技术技能,拥有“一技之长”是职业教育的一大核心任务。而平淡枯燥的学习与实习无法激发学生对职业技术学习和实践的热情,更无法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寻求创新。高职院校间应该联合组织更多高职学生职业技术竞赛活动,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层面的各级技工大赛,同时设立辅导教师对参赛学生进行辅导,形成以学参赛,以赛促学的良性竞赛体系。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在学习生涯中很少获得过荣誉,导致丧失学习积极性。校方应当积极组织学生有计划、有准备地参加专业赛事,同时对赛事获奖学生予以表彰,激发学生的好胜心和荣誉感,促使学生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主动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4. 优化企业评价权的应用和监督

目前用人企业对学生的评价权往往限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考核评价,对学生在校教育期间的表现则无权参与评价。这就造成了在校和实习期间的学生评价主体十分单一,相互之间缺少监督和制衡,进而导致对学生的评价缺乏客观性,评价结果偏离用人单位需求,有时也会导致评价权的滥用。

企业评价权的应用应得到优化。企业可与合作高职院校深度对接,参与到学生评价的全过程中,以增强评价效果。企业可以预先设立用人标准,并参与学生评价体系的指定。在学生应聘中,企业可以根据学生评价结果来判断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适应性与职业技能。

企业评价权的应用也应受到监督。目前的教学实践中,在企业实习的学生由企业进行管理和评价,校方的作用大幅度下降。但校方应该秉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可以通过设立驻企实习办公室对企业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的管理和评价进行监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5. 设立第三方机构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

针对学生实习评价过程中企业评价权行使缺少监督,部分企业滥用评价权,甚至以实习考核要挟实习生超量劳动,侵犯实习生合法权益的现象,一方面需要校方积极保护学生权益,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门对学生实习状况进行监督评价的社会机构。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加入学生实习评价,能够促使学生实习评价公正化、公开化,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同时也能够对实习生的劳动状况进行监督,及时制止不法企业的侵权行为,对其进行处罚,从而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6. 健全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体系

学生评价作用的实现依赖于评价结果的应用。如果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合理应用,整个学生评价体系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高职院校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合理量化,建立合理加权的数学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作用,构筑合理的学生评价结果反馈体系。这种体系将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可视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可靠的反馈结果,进而促使高职院校了解目前的教育状况,寻找存在的教育问题并予以改进,实现教育目标;也会为用人企业精准甄别所需人才提供可靠的依据。只有切实将学生评价的结果落到实处,学生才会真正重视学生评价,以学生评价结果引导自身发展。

三、结语

目前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伴随着《中国制造2025》等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计划的成功,我国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应抓住职业教育这一基本点,消除专业性不足等固有问题,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优化评价体系转型中产生的新生问题,实现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和企业的需求。

(作者单位: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