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层女性主体意识的文学显现

2024-10-17 00:00:00薛英杰
博览群书 2024年9期

随着晚明以来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市民阶层的崛起成为江南地区重要的社会现象。晚明清初小说开始将下层女性作为重要的表现对象,并且展现出一种不同于精英阶层的新型道德观念。由于窘迫的经济状况和娶妻的困难,下层男性缺少上层社会非常强烈的贞操观。与此同时,在市场化的趋势下,下层女性可以通过从事手工业、农副业、商贩活动来弥补家计,对男性的依赖程度较低,在家庭中往往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小说有关普通人日常生活的表现,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现象,展现了下层女性对生活的自主权和对家庭的影响力。在晚明清初小说的讨论中,《惊梦啼》并不是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作品。但是,如果仔细审视,可以发现这部作品披露了很多值得注意的信息,是我们认识晚明以来江南地区的市民生活及女性地位的重要参照。

《惊梦啼》成书于清初,作者姓名及生平不详,共六回。《惊梦啼》序曰:“‘惊梦啼’一说,其名久已脍炙吴门。”这说明该作取材于当时传闻,与社会现实有着很紧密的联系。该作讲述了使女春桃因与任员外有染,被主母强氏卖给做豆腐的利大郎为妻,并在利家生下任家的儿子天寄。在利大郎的同意下,春桃与僧人无相私通。春桃本欲与无相私奔,却梦见自己私奔后被无相杀害的结局,于是与丈夫合谋,不仅获得了无相所拐骗的钱财,还使其绳之以法。春桃夫妇也将天寄还给任员外,使任家子嗣得以延续。小说虽然以因果报应来结构全书,却并没有太多道德评判的意味,对下层女性的生活处境及其人生选择有着深切的体察。基于市民阶层新型道德观念的出现,小说描绘了春桃有勇有谋的形象及其在性别关系中的主导地位,为探讨下层女性的主体意识提供了重要参考。

《惊梦啼》中人物对待女性贞节较为淡漠的态度,主要是基于对生存策略和现实利益的考量。小说对春桃的使女身份给予了包容和理解,并没有从道德上谴责春桃与任员外的偷情。作为家庭的底层成员,使女实现阶层上升的唯一机会是依靠与男主人的亲密关系,来获得妾的地位和权利。当利大郎的母亲对春桃与任员外的关系产生顾虑时,柳媒婆为春桃辩解道:“今在任家是为使女,焉敢违逆家主?巴不得奉承得家主喜欢,一生受用不了。”在婢妾身体完全由主人所支配的时代,她们只能将性作为自己唯一能够利用的武器,以改善自己的境遇。由于家境贫寒,利大郎对春桃十分满意,并不介意其婚前的失贞,说道:“如今世界哪里认得这些真。只要他做人好,不在原封不原封。”婚后春桃的美色给利大郎招揽了不少生意,而利大郎“十分欢喜,竟将春桃做了一个豆腐招牌”。可见,在巨大的生活压力面前,普通民众在钱财与贞节之间必然作出务实的选择。

对于春桃、利大郎、无相的一妻多夫关系,小说并没有指责他们的不道德,更多关注的是春桃如何基于情感和金钱的考虑而主动建立和维持这种关系。王跃生在《清代中期婚姻冲突透析》中指出,普通民众在生活重压之下容易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而很多女性因不满于低质量的婚姻生活,往往发生越轨行为。春桃与利大郎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利大郎忙于生计,不得不对春桃的感受有所忽视。无相对春桃的追求,则给春桃带来了情感上的慰藉,而他所许诺的经济利益,也有助于缓解夫妻二人的压力。春桃并不在乎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也没有在利大郎与无相之间作出明确的取舍。一方面,春桃与无相互通情意的描写,是以春桃夫妇日常生活的温馨画面为背景。当春桃怂恿丈夫给无相送豆腐浆时,“两人说说笑笑,不一时烧好了浆水”。春桃对利大郎的小小抱怨,也以“两人说说笑笑,到了天明”而告终。另一方面,春桃沉浸在与无相的激情中,认定他是个“多情”和尚,一度愿意与其私奔。归根结底,小说并非以一种非黑即白的态度来处理一妻多夫的关系,相反它写出了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情感羁绊与利益考量。

作为下层社会一种常见的婚姻现象,春桃所发起的一妻多夫关系在历史文献与小说叙述中有着不少记载和描绘。苏成捷有关清代一妻多夫婚姻案件的研究表明,在男多女少的背景下,下层女性利用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优势,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拥有一定的主动权。在很多案例中,妇女主动采取一妻多夫的策略以维持家庭生存,表现出很强的自主意识。明清小说也包含不少一妻多夫关系的描写。例如,《金瓶梅》中王六儿接受了西门庆的包养,为其与韩道国获得了大量利益;《姑妄言》中赢阳之妻阴氏与金矿的私通,以换取后者对夫妻二人的资助。女性通过出卖性劳动力来改善物质生活的选择,被视为女性的自我牺牲,甚至会得到丈夫的鼓励。总的来说,此类作品并不会对通奸本身进行道德说教,更多的是刻画了贫贱夫妻之间奇异的默契与理解。

不过,小说有关春桃主体意识的刻画,并未停留在其主动发起一妻多夫关系的选择上,而是赋予了其终结这一关系的果敢与勇气。这使春桃的角色在道德上大大超越了王六儿和阴氏的形象。根据《惊梦啼》题名的寓意,小说的关键情节是春桃以梦中所获神启为契机,主动断绝了与无相的情人关系。由于春桃设法保全了任家子嗣,任家祖先在城隍的命令下,为春桃幻化出被无相拐带后的悲惨未来。春桃醒后:

想起梦中光景,一时又恨又怕,又想道:我先前看见几个老人,一定他是神人,特来点醒我,我若不改过,跟了他去,就是这等结局了。

春桃的自我觉悟不仅使家庭关系重归正常的伦理秩序,也意味着其实现了自我节制的可能。根据费侠莉关于明清医学观念的探讨,男性能够通过节欲来获得长寿,而女性的节欲则会给其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正是基于对女性节欲能力的质疑,明清小说总是将尼姑想象成性欲旺盛的群体。从这个角度来看,《金瓶梅》与《姑妄言》中的女性无须进行自我节制,其终止一妻多夫关系的决定亦是出于被迫。西门庆的死亡导致了其与王六儿之间关系的终止;阴氏因街谈巷论离开苏州,不得不断绝了与金矿的联系。相较而言,《惊梦啼》有关春桃主动斩断私通关系的描写,既给予了下层妇女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肯定了下层女性节制自我欲望的能力。

以梦境的形式来警戒纵欲男女的桥段,在晚明小说中已经出现,但是很少以下层女性为劝诫对象。例如,《金瓶梅》中李瓶儿死后屡次托梦给西门庆,嘱咐其“少要在外吃夜酒,往那去,早早来家”;《醒世恒言》第二十八卷《吴衙内邻舟赴约》描写了贺小姐与吴衙内互生爱慕后共做一梦。梦中吴衙内偷情后被贺家扔到水中,而贺小姐不忍独自偷生,投水自尽;《禅真逸史》中僧人钟守净被黎赛玉的美色吸引但一位红脸头陀突然闯入,搅乱了二人的好事。根据此类故事的模式,主人公鲜少能从梦中领悟欲望的危险性。西门庆在不断的自我放纵中走向死亡;贺小姐和吴衙内仍然偷尝禁果;钟守敬与黎赛玉在赵婆的帮助下得以成奸,最终因陷害忠良而双双被好汉杀死。梦中的不祥预示与小说的灾难性后果相辅相成,证明了欲望内部无法克制的激情。不过,小说的警示仍然为梦境的主人公提出了自我节制的要求,而获得警示的主人公以男性为主。这意味着男性更多地承担了自我节制的责任,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女性的道德期许。特别是下层女性往往沦为男性放纵欲望的工具,更不会成为小说警告的对象。

相较于下层女性在梦境叙事中的缺席,《惊梦啼》将春桃作为梦境主人公的设定,使下层女性开始承担道德修身的责任。虽然春桃的道德觉醒以佛教因果报应的形式而出现,但是她发自本心的善举才是改变因果循环的关键。春桃前世原是无相的丈夫,因无辜处死无相,今世应偿其前生之命。不过,春桃的保全天寄之功,使其命运转祸为祥;无相却因破坏佛门戒律,被韦驮菩萨一杵打死。由于明清小说有关报应轮回的设定相当固定,主人公往往缺少打破轮回的道德力量。例如,《古今小说》第四卷《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阮三因前世辜负了玉兰小姐的痴情,今生在与玉兰的偷情中脱阳而死;《醒世姻缘传》中作为晁源转世的狄希陈因前世射杀狐精和虐待妻子的行为,今生备受女性折磨。无论是陷入相思无法自拔的阮三,还是难以摆脱女色诱惑的狄希陈,都缺乏应有的道德自律。相比之下,春桃以其保护子嗣与克制情欲的选择,打破了无穷无尽的报应轮回,展现了下层女性在道德革新方面的可能。

以下层社会较为开放和宽容的道德观念为背景,晚明清初小说刻画了下层女性在婚姻性爱关系中所拥有的自我支配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出现了一妻多夫关系的描写。一妻多夫关系显然是对社会性别规范的严重冒犯,但是下层女性在生存压力之下所作出的这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社会的容忍。《惊梦啼》不仅描绘了以女性为主导的一妻多夫关系,而且赋予了女性以自我决定和自我革新的可能。如果我们将《惊梦啼》与《金瓶梅》相并置,则会发现使女春桃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潘金莲的另一种命运,即当下层女性得到了相对公正的对待后,她们并未堕落为毫无道德感的淫妇,而是有机会实现道德的成长。作为一个充满美好寓意的名字,春桃以其与春天、丰饶、生育、朝气之间的联系,展现了下层女性形象的尊严与光彩,成为明清文学史流变中值得留意的一笔。

(作者系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