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冷·虐:《孔乙己》中的生活片段

2024-10-17 00:00李煜晖
博览群书 2024年9期

《孔乙己》是由主人公的若干生活片段连缀而成的小说。这些片段主要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由于叙事者“我”曾在店里做伙计,便根据“我”的零星记忆将其组合起来。从这些片段及其组合方式中,我们可以窥见作品主题和写法上的特点。

“戏”与“冷”为主的片段

第一组生活片段是关于孔乙己与酒客(短衣帮)的交往,可细分为两则。孔乙己一到店,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继而从“额头上的新伤疤”说到“偷东西”,再说到“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这些话基本属实,孔乙只好满嘴“之乎者也”,说些难懂的话,人们便哄笑起来——这是第一则。孔乙己喝过半碗酒,平静下来了,大家又撩他:“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孔乙己不屑回答。大家于是追问:“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就戳到孔乙己的痛处,他脸色发灰,说的话已经完全听不懂,人们笑得更加开心——鲁迅善写人的刻薄,这两问便是好例——这是第二则。两则片段在对孔乙己的伤害上构成递进关系。站在孔乙己的角度,他此时遭受的对待是“戏”,即人们戏耍、取乐的对象。

第二组生活片段是关于孔乙己与孩童的交往,也可细分为两则,一是孔乙己教“我”写字,二是孩子们看热闹。这两则都是顺着“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写的。在孔乙己教我写字之前,鲁迅写道: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这段话既写出“我”参与了“笑”,与之所以还记得孔乙己呼应,也交代了孔乙己主动搭讪的原因。在孩子们看热闹之前,鲁迅又写道: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这也是承接第一组片段,孩子们何以过来?是被店里酒客戏耍孔乙己的笑声吸引来的。过去划分结构时,我们总是从“笑”“快活”等字着眼,把这两则与酒客取笑孔乙己的片段视为一律,其实二者的内容指向有所区别:“戏”的成分在减弱,“冷”的氛围在增强。面对孔乙己的问话,“我”态度相当冷漠,虽没有出言取笑,但很瞧不起: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看见孔乙己恳切的样子,“我”不耐烦地说了“茴”字怎样写,见孔乙己还要讲其他写法,我便“努着嘴走远了”。那些比“我”更小的孩子闻声而来,只不过要看热闹;到了孔乙己跟前,无非想吃茴香豆,孔乙己不再给豆子,也就走散了。至此,孔乙己向孩子们说话这条路彻底断绝,他作为“人”的存在,在咸亨酒店的空间里只剩被嘲弄、被鄙夷和无可诉说的寂寞。鲁迅虽然仍将这些片段包裹在“快活的空气里”,但强调的却是“冷”的因子,孔乙己在大人孩子眼里都可有可无,只因暂或使人快活,才没有沦为“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罢了。

接下来鲁迅专门写了一句话: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然而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句话单独成段,很值得注意。1942年,叶圣陶先生撰文指出:

《孔乙己》前一部分是平叙,就是小伙计叙说关于孔乙己的所见所闻,是综合了平时的经验来叙说的,并非叙说某时某天的所见所闻,其间没有时间的关系。后一部分是直叙,……这些都是叙说某时某天的所见所闻,其间有时间的关系。从平叙转到直叙,插入前面提出的那句话,一方面把以前的平叙总结一下(那句话本身也是平叙),一方面又给前后两部分立一个明显的界限。(叶圣陶,《〈孔乙己〉中的一句话》)

叶老站在全篇角度阐述了此句对转换叙事逻辑的作用,相当精辟。

“冷”与“虐”为主的片段

第三组生活片段共有三则,但核心只有一幕,就是中秋过后,孔乙己最后一次到酒店喝酒时的情形。这一幕在“戏”和“冷”之外,增添了残酷的色彩。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腿,生命已经垂危,大家还要笑他。掌柜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这回是不是又偷东西了?”孔乙己不再分辩,只说“不要取笑”,并用恳求的眼色看着掌柜。此时又聚上来几个人,大家围着孔乙己都笑了。孔乙己喝完酒,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这三次“笑”非常震撼,表面看似乎与原先并无不同,所笑的都是孔乙己,笑的内容也都是“偷”,但在被“笑”者,境遇却与之前大不相同,他黑而且瘦的脸、蒲包上盘着的断腿、身上的破夹袄和掌心的泥,全被小伙计看在眼里,掌柜和酒客仿佛看不见似的。在稍有良知的人眼里,这就不只是“戏”和“冷”,而是对濒死的生命的虐待了。

在核心片段前后,鲁迅略写了两则片段,一是人们议论孔乙己的挨打,二是掌柜念叨孔乙己欠的钱。既然孔乙己可有可无,人们何以在他不在场时提及他呢?答案在“十九个钱”上。因为“十九个钱”,掌柜才会偶然说起孔乙己,酒客才会顺嘴提起他被打的经过。在这里,掌柜对钱的关切映衬出对人的漠视,酒客说起孔乙己遭遇时漫不经心的语气,也表现了人心的“冷”。更重要的是,这一片段为孔乙己最后的出场做了铺垫,读者看到这里就会有心理准备,作者便可以专心详叙孔乙己到店后的情形,而不必补叙孔乙己断腿的缘由了。后一则写得更为简省: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段平常之极的话语使小说的“人情味”降到冰点。掌柜第一次说钱,是在不知情且未见面的情况下,而这两次则是在已知孔乙己断腿、亲见孔乙己垂危之后。可见,孔乙己的惨象在他心中没有掀起任何涟漪,他在乎的只有这“十九个钱”,而最终竟不再提,也只因对讨钱之事绝望罢了。行文至此,常常出没于人前,使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孔乙己彻底消失了,没有获得任何情感的追怀,也未在舆论场上也留下一丝痕迹。整体来看,前一则片段接续第二组片段中的“冷”,进而由“冷”入“虐”,起铺垫作用;后一则由“虐”回“冷”,起煞尾作用。而孔乙己欠的“十九个钱”则是重要线索,不仅出现在首尾两端,在核心片段中也被放在显著位置。掌柜看到孔乙己马上“伸出头去”:“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这样写固然是出于可信性的考虑——掌柜平常都提“十九个钱”,见面怎能不提?但更重要的还是为凸显“十九个钱”在整个直叙部分的线索功能。

当故事在“我”波澜不惊的讲述中走向尾声时,鲁迅有必要借“我”之口交代孔乙己的结局。问题是,一旦给出某种确定性的结局(或死或生),就必须使“我”或其他人对末路的孔乙己发生关切,而这又与主题不合。于是鲁迅让“我”顺着“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这句话说下去: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已经死了。“现在”是何时?就是“我”讲故事的当下,这个时间点本来无可稽考,但“我”开篇就说过: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这样便与开篇的“现在”重合起来,形成首尾圆合的效果,也使叙事者从故事中走出来,彻底地完成了使命。全篇最后一句是家喻户晓的“名句”,论者多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大约”与“的确”的矛盾,认为“大约”是因为没有亲见,此刻难下定论;“的确”则是出于事理逻辑的推断,不死又待如何?其实,这句话还是从叙事者视角来说的:“大约”代表讲述人现在的看法,而“的确”则是呼应二十多年前掌柜与客人的谈话。掌柜曾问客人:“打折了怎样呢?”客人说:“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叙述者主动呼应故事中其他人物的话语,会使读者觉得故事本身更加真实。

《孔乙己》是以主人公为“中介”的小说

细说《孔乙己》中的生活片段及鲁迅连缀的方法,旨在申明一个事实:《孔乙己》不是以主人公为中心的小说,而是以主人公为“中介”的小说。说孔乙己是《孔乙己》的主人公,谁都不会反对。但是,他与贾宝玉、别里科夫、桑地亚哥是同样性质吗?即以鲁迅小说而论,与祥林嫂、子君等也大不相同。在一般作品中,主人公是作家行文的中心:主要情节由主人公的选择与行动推动;其选择与行动无一例外地展现主人公自身的内在品质,即“典型性格”。相比之下,《孔乙己》的主要情节大多不由孔乙己推动,而由孔乙己之外的力量推动。孔乙己本人只有表层性格,比如“有自尊心”“好喝懒做”之类,这些性格并不具有“情痴情种”“顽固守旧”“硬汉精神”那样的特异性和典型性,况且随着故事发展,也没有被塑造得更深入——直到被打折腿,孔乙己还是一如既往。

鲁迅为何要写一个看似无关紧要且性格浅表的人物呢?我们看到,小说开头并没有直接写孔乙己,而是写了酒店顾客的差别以及冷漠单调的氛围,塑造出阶层分明、沉闷压抑的环境。待到孔乙己出场,鲁迅才在醒目位置给出介绍:“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QhNMJ+KKONuXVpIM7QQrPA==”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独特的定位,他是“弱势”和“异类”的混合,“弱”在社会地位,“异”在大众观感。换言之,孔乙己称得起“典型人物”,但他的典型性被定位在社会角色层面,而不像传统小说体现在内在品质上。

这样一来,当孔乙己被“抛进”咸亨酒店的环境中,他就变成“试金石”,以他为“中介物”,可以检验社会文明的程度。社会越文明,人们对弱势群体就越关心、越照顾;对与自己不同的“异类”,也就是只能“站着喝酒”却非要“穿长衫”的人,就越接纳、越包容。鲁镇是相反的,孔乙己越落魄,人们越肆无忌惮欺负他;孔乙己是“异类”,人们就拿他开心,在他将死的时候也不肯放过最后一次取乐的机会。这正是鲁迅提起《孔乙己》创作动机时说的“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鲁迅,《〈孔乙己〉附记》),也是孙伏园转述的“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孙伏园,《关于鲁迅先生》)。其实,中国社会是允许“苦人”苟活的,但前提是必须按照大众给定的人设,时时显示痛苦、可怜和无助,才能免于伤害;中国社会也肯于接纳异类,但前提是必须强大,强者的与众不同,即便过分、荒唐,会成为民众的趣谈轶事,就像丁举人,没人说他不该打折孔乙己的腿,反过来还要说孔乙己自己活该。鲁迅深刻在于,他并不单纯批判一般社会中同情心的匮乏,而是通过孔乙己的遭遇,再现了中国社会“冷漠”与“势利”合二为一的丛林法则,以及人们对这套法则的习以为常。

从写法上看,既然把孔乙己作为“中介”,就要把他一次次“投放”到环境中,使他能与周边发生反应,这时作家会遇到两个难题。第一,由谁把他“投放”出去,也就是叙事视角问题。传统的第一人称视角或上帝视角,不能很好达到目的,因为两者都难回避对主人公性格心理的细致描写,也就不便集中展现人们对待主人公的方式。为此,鲁迅假托“小伙计”的口吻讲述孔乙己的遭遇,既然是小伙计是“旁观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参与了对孔乙己的“刺激”),那他就只需陈述耳闻目睹的事实,而不必过多地顾及孔乙己怎么想。这种视角的应用,与人物的性质与功能是高度匹配的。第二,把孔乙己一次次“投放”到环境中,必然产生一些叙事的碎片,这些碎片在主题上既不能重复,又要有相关性,彼此之间还要衔接紧凑、过渡自然。鲁迅在这一点上几乎做到了天衣无缝:不仅有条不紊地表现出三组片段整体上的层进关系(由“戏”到“冷”到“虐”),还举重若轻地写出了三种对待之间的融混关系(“戏中有冷”“冷中有虐”“虐中有戏”),辅以关键处简明扼要的过渡和总结,通篇给人浑然天成的审美效果。古人作文,以“不能增删一字”为美,但古来少有臻此境界者,白话文更是凤毛麟角——《孔乙己》庶几近之。

语文教学对《孔乙己》的误读

《孔乙己》自1919年发表以来,研究者汗牛充栋,但在文本分析路向上始终存在不同程度的偏颇。最常见的,就是沿用传统思路,把《孔乙己》看作以人物为中心的作品,把孔乙己本身的性格命运作为赏析的重点。在此思路之下,孔乙己往往被当作“读书人”或“知识分子”,其悲剧根源往往与科举制度、封建等级文化等挂钩:鲁迅在这篇《孔乙己》里再接再厉地向封建文化展开了英勇的进攻。他从破落的旧知识分子孔乙己的身上……最终被反动统治阶级打死的悲惨历史,暴露了封建科举考试制度——科举的毒害……(徐中玉,《孔乙己研究》);《孔乙己》不仅揭露了封建礼教和科举制度的吃人本质,而且辛辣地嘲讽了作为孔孟之道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的文言文对孔乙己的毒害(金芹,《关于〈孔乙己〉写作年月及其主题思想的探索》)……这样的观点不胜枚举。

新中国成立以后,《孔乙己》被大多数教科书选作课文,而“教参”采纳的仍是特殊年代的陈旧解读,这就影响到教师的授课,进而通过语文课堂影响了全体国民的阅读接受。考察改革开放以来40多位知名语文教师的教学设计,有30多位都把教学目标定位在“引导学生理解封建科举制度对人的毒害”上。时至今日,问起中小学生对《孔乙己》的观感,也往往随口提到“科举制的毒害”。诚然,从文本内容上看,科举制对孔乙己是有影响:第一,影响了孔乙己的身份认同,他穷得叮当响,还要保持读书人的体面。第二,影响了孔乙己的话语习惯,他满嘴“之乎者也”,很难与人交流。第三,影响了孔乙己的生活方式。考科举、求功名的人大多不爱体力劳动,孔乙己也一样,不但好喝懒做,有时还会偷东西。但是,这些影响并不是鲁迅表现的重点,而且也不必然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古代多少生员举子落榜?难道落榜就要“小偷小摸”,小偷小摸就一定会被打折腿?有人说,孔乙己的腿是丁举人打折的,这是科举制迫害他的铁证。丁举人是具体的人,怎能与科举制画等号呢?除非科举制规定落榜者一概打折腿,我们才可以说这是科举制的毒害。

任何经典文本的解读,都可以也应该是多维和多元的。但是,教学解读毕竟不同于可以任意发挥的休闲阅读,我们必须从语言文字荷载的事实出发,讲证据,讲逻辑,讲审美。置生动鲜活的生活片段于不顾,置行文特点于不顾,单纯分析主人公的性格心理,甚至将悲剧原因生硬扣到科举制上,显然是不合适的。《呐喊》中还有一篇《白光》,讲了一个屡试不第的读书人落榜后发了疯,辗转死在深山里的故事。只消读读这篇文章,大家自然明白什么才是真正批判科举制了。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