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编辑专业能力模型与评价策略研究

2024-10-14 00:00:00沙沙陈磊
出版参考 2024年8期

摘 要:作为一个新兴职业,数字出版编辑的职业定位强调以数字化出版物为编辑工作对象,以承担出版物内容的编辑责任为主要特征,并以此区别于网络编辑、数字编辑等职业或专业。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模型包含普通编辑能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专业信息处理能力三个基本维度和一个扩展维度。基本能力维度的不同发展侧重和维度之间的交融、复合会形成较为复杂的数字出版编辑能力表现。文章认为,现行的编辑人才评价体系对数字出版编辑大致适用,未来可通过优化出版物成果认定和多元化数字出版人才职称评价的方式加以完善。

关键词:数字出版编辑 职称改革 专业能力 评价体系

随着国内出版融合发展的持续推进,数字编辑业务作为出版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逐渐获得了社会认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以下简称为《职业大典》)中,数字出版编辑作为一个新职业被列入新闻出版、文化范畴,并引发了出版业的广泛关注。[1]数字出版编辑在《职业大典》中与科研、工程、教学等传统专业技术职务等处于同一总类。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化专业技术性职业,如何判定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水平,对设定职业准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推进出版业数字化和融合发展人才建设都具有重要影响。准确描述和评价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需要先厘清职业边界,再对职业所需能力进行结构化分析,进而提出符合出版实践需求的评价策略。

一、数字出版编辑的职业边界分析

明确数字出版编辑的职业边界,无疑是对其专业能力进行深入分析的大前提。在《职业大典》中,数字出版编辑是编辑小类(编号2-10-02)之下的6个职业之一。《职业大典》中对编辑的界定是“从事文稿、图片等的组织、修改和编排的专业人员”。数字出版编辑是编辑的下位职业,其职业内涵是“从事数字化出版产品的策划、编辑、加工、转换的专业人员”。数字出版编辑的具体工作包括:数字出版物及相关产品的策划,组织创作和收集素材资料,组织产品内容和制作,进行产品内容的数字化cd4436fa019f7222b9f21f40c4df2a69转换、修改、标注、索引,对内容进行编辑加工、制作合成,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2]从对职业内涵的界定和主要工作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数字出版编辑的工作对象变成了数字化出版物和相关产品,具体的编辑工作行为也发生了一些数字化改变,但总体上数字出版编辑工作的实质仍是非常典型的编辑工作。

在《职业大典》和一些正式发布的文件中,还存在与数字出版编辑在名称和内涵上极容易混淆的其他职业或专业。例如《职业大典》的编辑小类包含与数字出版编辑并列的网络编辑职业,2022年由国家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编辑学与出版学名词》收录了“数字编辑”词条,2015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同样提出了“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职务。

在这些相近职业或专业中,《职业大典》列出的网络编辑与数字出版编辑比较容易区分。两者虽然都是编辑类的数字职业,但工作对象有一定区别。网络编辑的工作对象不是数字化出版物,而是网站和网页[3],并且如果对照数字出版编辑的主要工作任务,这里的网站、网页应该理解为非出版物。数字出版编辑和网络编辑尽管在实际工作内容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然而最终的编辑成果是否为“出版物”,本身蕴含着两个职业在编辑责任上的巨大差异。数字出版编辑无论承担责任编辑工作还是三审、责任设计、责任校对,最终都需要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出版物质量承担责任,而网络编辑的最终成果则没有类似出版物的强制质量要求。

《编辑学与出版学名词》和北京市数字编辑职称试点中提出的数字编辑,在字面上与数字出版编辑更为接近,内涵上也更容易混淆。在《编辑学与出版学名词》中,数字编辑的定义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从事内容的采集、制作、审核、存储并提供在线发布与服务的人员统称,通常包括内容策划人员、设计加工人员、营销服务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4]从定义中不难看出,数字编辑其实是一个广义的编辑人员概念,在工作内容和性质上已经超出了编辑人员的界定范围。对比《编辑学与出版学名词》中“编辑”和“数字编辑”两个词条,数字编辑从范围上说并不是编辑的下位概念。一般来说,营销服务人员、技术保障人员大致对应传统出版领域的发行销售、后勤保障,由于不对出版物或作品的内容承担直接责任,所以无法归入编辑人员的范畴。北京市数字编辑职称试点中的数字编辑界定与《编辑学与出版学名词》类似,也包含了如管理编辑、运营维护编辑、营销编辑等超出传统编辑人员边界的专业岗位。[5]如果对照《职业大典》中的分类,数字编辑界定的专门从事技术维护、程序开发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归入工程技术人员类别,从事营销、客服等工作的人员则应当归入批发零售服务人员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类别。

在出版实践中,数字化出版物的开发运营中经常强调编辑要参与产品全流程。这是将互联网产品经理的工作模式借用到了出版领域。但回到《职业大典》对数字出版编辑所属的职业门类和主要工作描述,显然广义的数字编辑不能全部归入数字出版编辑职业。尽管各出版单位不乏“一专多能”型的数字编辑,但这样的编辑人才应当视作以内容编辑工作为核心,兼任或参与了其他岗位工作,而不能倒过来将纯技术工作、营销服务工作等视为编辑。这里,我们需要再次强调出版活动中编辑的责任问题,对出版物内容承担直接责任应当视为数字出版编辑职业判定的必备要素。

二、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模型

在明确了数字出版编辑的主要工作是对数字出版产品的策划、加工、转换等行为后,对数字出版物内容的编辑性处理能力就成为了数字出版编辑专业能力的核心。总体来看,数字出版编辑在专业能力的复合度方面明显高于传统编辑。这不仅是数字化的媒体技术和出版物的数字形态导致了数字出版编辑必须具有较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更是因为数字网络的互联互通使原先关联性不强的局部业务能力转化为了具有强耦合特点的复合型能力。从不同维度对能力进行解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描述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是怎样进行复合构成的。

(一)四维能力模型

基于数字出版编辑从事的具体编辑业务工作和各类数字出版产品的形态特点,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可以划分为三个基础能力维度和一个扩展能力维度。(见图1)三个基础的能力维度是普通编辑能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信息处理能力,扩展维度则由组织能力、市场能力、沟通能力、科研能力、泛服务能力等构成。扩展维度由多种与数字化出版有关的能力组成,不属于数字出版编辑的必备能力,因这些能力与数字化出版的实际工作密切相关,故合并在一个扩展维度中。

图1 数字出版编辑专业能力模型

数字出版编辑的最终专业能力由这四个能力维度的组合而成。由于不同数字出版产品之间在呈现形态、内容信息特征、数字技术应用方式等方面有着巨大差异,也就导致了数字出版编辑在四个能力维度的发展情况和复合方式产生相应的差异性,比如有些编辑擅长使用数字媒体技术,有些编辑则具有学科专业特长,还有编辑精于图文内容加工。但总体上,四维能力模型既突出了数字出版编辑作为编辑和作为数字职业的专业能力要求,也兼顾了实践中“一专多能”甚至“多专多能”型编辑人才的能力特点。

(二)普通编辑能力

在模型中,普通编辑能力的“普通”不是指专业水平普通,而是普及、通用之义。作为一种编辑职业,数字出版编辑具备普及和通用的编辑能力是理所当然的。普通编辑能力中最基础的是对出版物的政治把关能力,要能通过自身的政治鉴别力,做到站稳立场、明辨是非、把好方向。[6]此外,编辑职业中通用的出版物策划能力、语言文字能力、作品价值判别能力、加工校对能力等也都适用于数字出版编辑。

普通编辑能力是所有编辑职业的从业者都必须具备的基础能力,对数字出版编辑能否守好数字化出版物的质量底线起着决定性作用。数字出版编辑需要具备出版基础和实务方面的知识,并应用到数字化编辑场景中。在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维度中,普通编辑能力的发展一方面需要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文化知识,另一方面与编辑实务的经验积累高度相关,需要基于实践获得提升。

(三)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数字出版编辑工作离不开对各类数字技术的使用。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也是数字出版编辑的特色专长能力。具体来说,数字出版编辑需要具备多种媒体技术的操作运用能力,具有使用数据工具对大量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的能力,具有对数字媒体技术的适用性判断和集成应用能力等。[7]

当今数字时代,可用于数字内容制作和数字化出版服务的技术繁多,已然不胜枚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智能识别、虚拟现实、大模型等术语在出版行业都已耳熟能详。从技术发展角度看,要求数字出版编辑全面掌握各类数字技术的应用显然是不现实的。在面对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发展时,从业者应当注重技术的迭代,即当前使用的技术出现了新进展或者有替代性技术出现时,数字出版编辑需要及时学习和掌握与当前业务密切相关的新技术,保持自身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相对领先的状态。

(四)专业信息处理能力

从实践角度看,并没有抽象的出版活动和出版物,编辑工作最终都会落在具体的内容作品上。对数字出版编辑而言,无论是网络文学作品、数字化专业期刊,还是数字教材、网络游戏,都需要编辑人员具备处理出版物所涉及的专业信息的能力。譬如,网络小说的编辑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科技数字期刊的编辑要能读懂某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论文,数字教材的编辑要具备一定的课程教学知识。数字出版编辑需要对出版物内容所涉及的具体专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处理专业信息。

在数字出版编辑的职业发展过程中,专业信息处理能力决定着综合专业能力的上限。纵观我国的编辑出版发展史,凡编辑大家均具有某个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对数字出版编辑来说,专业能力的发展可以有不同侧重方向,通过不断加深某个专业领域的学术造诣提升自身的专业信息处理能力,也是可以选择的发展方向之一。

(五)不同维度能力的复合

在本文给出的专业能力模型中,三个基本能力维度之间存在交融的情况。交融体现为某些具体能力有着两个甚至三个能力维度的复合特征。比如在近几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已有少量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被纳入考题范畴。考虑到出版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考察出版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数字技术的纳入意味着出版业内认同部分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已经转化为普通编辑能力。在出版实践中,文章查重、智能校对、辅助审稿等数字工具的使用也正在逐渐成为普通编辑能力的组成部分。

在数字教材等数字教育出版产品的编辑工作中,甚至会出现需要三重复合的专业能力。由于“凡编必审”的政策要求,数字教材中的交互性数字内容需要进行严格审核。数字教材的编辑需要运用特殊审核工具,检测交互性数字内容的文本和图像是否准确、技术格式和交互逻辑是否正确,同时还要从教学专业的角度判断该交互方式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的教学习惯、学生的认知规律等。在对交互性数字内容的审稿过程中,编辑人员的普通编辑能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专业信息处理能力缺一不可。

三、数字化出版专业人员的评价策略

从前面给出的专业能力模型不难看出,数字出版编辑在专业能力上主要是增加了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维度,并且在数字技术的影响下产生了较为复杂的专业能力发展方式和基础能力复合情况。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策略应当符合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特点,同时兼顾出版单位的数字化人才建设要求。

(一)依托现有体系开展数字出版编辑评价

出版业的编辑专业评价体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职业准入评价,主要评价方式是出版职业资格考试;第二阶段是高级编辑人才专业水平评价,主要评价方式为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其中,第一阶段的评价对数字出版编辑人员来说是完全开放的,评价重点是编辑人员是否具备足以胜任工作的出版基础知识和普通编辑能力。无论基于专业能力理论模型,还是从评价的最终实践结果看,现行的职业准入考试完全适用于数字出版编辑。

第二个阶段的高级职称评审,目前主要面向传统出版物编辑,部分数字出版编辑可以参评。在2021年进行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改革后,目前以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机构已经陆续将数字出版编辑纳入参评范围。例如在2024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科技论文、行业标准、专利等技术性成果可作为申报材料使用;业绩成果也不限于传统书刊,可提交数字出版项目。那些在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方面有特长的数字出版编辑,参评高级职称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总体来看,现有的出版系列人才评价体系对数字出版编辑是基本适用的。近年来,已有大批从事数字出版编辑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或副编审、编审职称。对照数字出版编辑的专业能力模型,现行评价体系在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认定方面略显不足,但并不妨碍真正的高水平人才取得职称。

(二)推进高级职称评价对数字出版编辑的全覆盖

当前,确实还存在部分数字出版编辑无法参评高级职称的情况。无法参评的核心问题并不是评价体系自身存在不足,而是数字出版编辑的身份认定存在争议。在辨析数字出版编辑和网络编辑两个职业的差异时,编辑工作的对象是否为出版物,是认定数字出版编辑的关键指标。而现实情况是,除了部分电子出版物、电子连续出版物和网络游戏外,大部分出版机构的数字化产品都没有明确的出版物认定。2016年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原创数字化作品,与已出版的书、刊、音像制品内容一致的数字化作品、网络文献数据库等界定为网络出版物,并提出国家对网络出版物实行标识管理。但时至今日,网络出版物的标识管理细则仍未出台,这就导致了出版机构的数字化产品处于“准出版物”的尴尬境地。[8]只要职称评审机构严格要求代表作品为出版物,相应的数字出版编辑人员就会被拒之门外。而职称评审机构要求出版系列的参评人员提交正式出版物为代表性成果是完全合理的。

面对现存的问题,最理想的解决思路是将相关数字产品逐步纳入正式出版物范畴。其中,具有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的机构,可以尽量采用电子出版物(网络载体)的方式出版数字产品。对于主要由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研发、运营,而又确实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数字产品类别,国家出版管理部门可以仿照网络游戏的模式研究制订对应的书号配发方案。通过对数字产品出版物的认定,绝大部分高级职称评审机构就可以将数字出版编辑纳入评价范围了。

(三)引导出版单位支持数字出版业务的多元化人才评价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确实还存在着部分从事数字出版、融合出版的专业人员无法被纳入编辑序列的问题。正如本文的分析,如果严格界定,从事单纯的程序开发、系统维护、媒体制作等工作的人员不能认定为编辑。但出版单位可以基于多元化人才评价的思路,鼓励这些岗位的人员参加对应的专业职称评价,并对评价结果予以认定。

数字出版项目中承担程序开发和系统维护工作人员,在《职业大典》应属于软件、通信、数字方面的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可以对照计算机软件工程的职称体系进行评价。相关人员可以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等高级职业资格[9],或参与部分机构的计算机软件工程高级职称评审。而承担多媒体开发、视频摄录制等工作的人员,更接近《职业大典》中的艺术类职业,可以参评艺术专业领域的摄影(摄像)、创意艺术设计、美术设计等系列的对应职称。[10]显然,相对于强行纳入副编审、编审职称评审,从事非编辑工作的专业人员按照《职业大典》分类参评对应的职称系列更为合理。而出版机构在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中,应当鼓励员工参评不同系列的高级职称,在继续教育、材料申报等方面予以支持,并承认员工获取的人才评价结果。

四、结语

开展科学且可操作的专业能力评价,是数字出版编辑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条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出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会越来越多地面对复合型能力和跨专业能力交融的问题。出版单位需要开启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思路,以人为本,尊重专业差异,培育适应出版强国建设需求的新时代出版人才。

(作者单位:沙沙,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教研究院;陈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