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的温度要求
(1)常温储存(10~30 ℃):适用于大部分片剂、胶囊、散剂等固体制剂。这类药品应存放在家中相对凉爽、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2)阴凉处储存(不超过20 ℃):适用于滴眼剂、外用乳膏、抗肿瘤药、口服液等。这些药品对温度较为敏感,需放置在阴凉通风处。
(3)凉暗处储存(避光且温度不超过20 ℃):主要适用于部分抗生素类、酶类制剂等。这类药品不仅要控制温度,还需避免光照,以防变质。
(4)冷处储存(2~10 ℃):胰岛素、白蛋白、疫苗以及调节胃肠功能的活菌制剂等需在此温度下储存,冰箱冷藏室即可满足这一要求。
(5)冷冻储存(-5~-25 ℃):注射用牛肺表面活性剂、重组人5型腺病毒、地诺前列酮栓等极少数药品需要冷冻保存。
湿度与密封性
湿度是影响药品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一般应控制在45%~75%。一些易吸湿的药品,如干酵母、维生素B1片、复方甘草片等,应放在密闭容器中,用后紧盖瓶盖,以防吸潮。
密闭是指将药品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而密封则要求容器必须完全密封,防止药品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对于易挥发的药品,如碘酒、红花油等,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密封保存。
光照管理
紫外线能加速药品氧化反应,导致药品变质。因此,药品储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部分对光特别敏感de76d0729eef31e8925a3824fdb3013ffbfe1b8fb820737c2854bfc424b0df46的药品还需遮光保存,即用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存放。对于家庭药箱中的药品,应尽量避免放置在阳台、窗台等阳光直射的地方,而应放在阴凉、避光的柜子里。同时,定期检查药箱,确保药品包装完好无损,避免药品直接暴露于光线下。
药品开封后的管理
药品一旦开封,其有效期和使用期限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对于开封后的药品,应尽快使用,并在包装上注明开启日期。对于眼药水、鼻用制剂等易污染的药品,建议开启后1个月内用完。对于口服糖浆剂、掰开后的药片等,虽然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规定,但一般也不宜久存,应尽快用完。
对于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如胰岛素,开封后可在室温下保存一段时间,但最长不应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同时,应注意冷藏室的温度波动,避免药品反复冻融。此外,成人药品和儿童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对于外用药品,最好有明显的标识,防止误服。
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1)用法用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使用,不可随意增减剂量或改变用药时间。
(2)用药时间:饭前服、饭后服、睡前服、空腹服等都有不同的临床意义和要求,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要求服用。
(3)吞服与含服:吞服是指用温开水送服,不能干吞或用茶水、牛奶等送服;含服则是将药片在口腔中含化,不能嚼碎吞下。
(4)检查药品性状:服药前应检查药品性状。一旦发现片剂松散、变色,胶囊粘连、开裂等,应当成有害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