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嫁娶制度

2024-10-14 00:00柳士镇
七彩语文·教师论坛 2024年10期

【摘 要】 在中国古代,嫁娶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有着比较隆重的礼仪,在典籍中也有详细记载,古代婚礼的繁复程序体现了礼仪之邦对婚姻的重视。了解我国古代的嫁娶制度,有助于阅读古代文学作品,理解历史事件。

【关键词】 古代婚姻 嫁娶制度 礼仪

嫁与娶是婚姻的两个方面,对女方来说叫做嫁,对男方来说叫做娶。东汉经学著作《白虎通·嫁娶》说:“嫁娶者,何谓也?嫁者,家也;……娶者,取也。”意思是说,“嫁”表示女子从此有了家,“娶”表示男方将女子娶到自己家中来。古代女子出嫁又称为“归”,《说文解字》说:“归,女嫁也。”表示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所以《诗经·周南·桃夭》有“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说法。从以上古人的解释与记述中可以看出,婚姻中以男方为主、女方嫁到男方为家这一习俗的由来已经十分久远。

在古代婚姻中,媒(也称为媒妁)是必不可少的中介。《诗经·豳风·伐柯》就说:“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诗经·卫风·氓》也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古人讲究明媒正娶,没有媒人的婚姻很难得到社会的承认,男女双方也会因此抬不起头来,所以《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由此可见,在青年男女未婚时鲜有密切交往的古代,他们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均与媒妁有关。

我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婚姻嫁娶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而制定了比较隆重的礼仪。列入儒家经典的《仪礼·士昏礼》中,就有对于周代以士为主要对象的贵族士大夫阶层婚礼过程的详细记载。

古代的婚姻一般要经历六道手续,称六礼。

第一叫做纳采。男家首先请使者向女家表达求婚的意愿,得到女家应允后即再请使者送上雁作为礼物,并正式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此时,女家主人应出大门之外迎接。婚姻过程中男家用雁作为礼物送给女家,取其能够互通往来之意。

第二叫做问名。男家派遣的使者依然以雁作为礼物,向女家主人问清女子之名,以便回来后占卜婚姻的吉凶。此时,女家要设宴款待使者。

第三叫做纳吉。男家在得知女子之名后即行在祖庙占卜,卜得婚姻的吉兆之后,仍请使者带着雁作为礼物去向女家报喜。纳吉之后,婚姻就算正式确定。如果男家在祖庙卜得凶兆,预示婚事不成,即无须再行纳吉之礼。

第六叫做亲迎。到了婚期,新郎亲往迎接新娘,乘着黑漆的车,前面有人执烛前导,后面有两辆从车,准备给新娘乘坐的车也是这样。到了女家,新娘早已梳妆完毕,立在房中等待。新娘之父迎于门外,将新郎接进家中。这时男家仍以雁作为礼物送给女家,然后行礼而出,新娘随行,此时新娘父母不出送。在归程中,新郎亲自驾车,请新娘上车,然后再交由专门的驾车人代替新郎赶车上路。新郎随即乘上自己的车子,先期赶回自己家门外等候。

新娘到达后,由新郎接进家门,设宴共食。宴后,新郎、新娘脱去礼服。新郎入室,亲手摘去新娘的缨饰,这时,撤出室内的灯烛,婚礼遂告完成。翌日早晨,新娘要谒见舅姑(公婆),以枣栗献于舅,干肉献于姑,然后还要向舅姑进献食物。从此,新娘就正式成为男方家庭中的一员。

六礼之中,纳征与亲迎最为重要,相当于后世的订婚与完婚。《诗经·大雅·大明》说:“文定厥祥,亲迎于渭。” 旧说指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朱熹《诗集传》注曰:“文,礼;祥,吉也。言卜得吉而以纳币之礼定其祥也。” 后世因此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在谈到亲迎时说,新郎、新娘要“共牢而食,合卺(jǐn)而酳(yìn)”。所谓“合卺而酳”,指的是新郎新娘各执一瓢(由一瓠分为二瓢),以酒漱口,后世因此又以“合卺”作为夫妇成婚的代称。

至于历代庶民百姓的婚礼,往往对上述六礼加以精简合并。不过,来源于纳征与亲迎的订婚与完婚,仍然是主要的内容。完婚自不待言,订婚的习俗甚至到民国时期也还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春秋时期诸侯婚礼中还有一种媵(yìng)的制度。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侄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有两个与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也各以侄娣相从,这些随嫁陪嫁的女子统称为“媵”。《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在解释什么叫“媵”的时候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媵是非正妻,其地位虽然比不上作为嫡夫人的正妻,但是比起妾的地位还是要尊贵得多。

需要说明的是,春秋时期的媵,既可指随嫁的女子,也可指随嫁的男性奴仆。《诗经·小雅·我行其野》说:“不思旧姻,求尔新特。”孔颖达疏云:“媵之名不专施妾,凡送女适人者,男女皆谓之媵。”《史记·秦本纪》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既虏百里奚,以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执之。缪公闻百里奚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原来,名垂千古的贤臣百里奚竟是一名媵臣。及至战国时期,媵的制度就逐渐消亡了。※

(柳士镇,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国家教材委员会语文学科专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