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研究河南省技术经纪人高质量培养对策,以提高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质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方法】通过对河南省技术经纪人从业环境、培养现状的分析,结合国内其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调研情况,提出河南省技术经纪人高质量培养的对策。【结果】针对人才培养存在的人员框架不合理、配套政策缺失等相关问题,通过教研实训,提出了制定科学目标、创新培养方法、加强实践锻炼等解决方案。【结论】技术经纪人高质量培养对河南省聚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塑造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质量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技术经纪人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4)16-0155-04
DOI:10.19968/j.cnki.hnkj.1003-5168.2024.16.031
Research on High Quality Training Strategies for Technical Brokers in Henan Province
WANG Huayu GAO Lei WEI Jingyi HE Xiaomin
(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enter, Zhengzhou 450001, China)
Abstract: [Purposes] This paper aims to conduct the research on high-quality training strategies for technology brokers in Henan Provinc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talent team and accelerate the efficienc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Methods] By analyzing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and training status of technology brokers in Henan Province, and combining with the research on technology transfer talent training bases in other countries in China, this paper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for high-quality training of technology brokers in Henan Province. [Findings] In response to the problems of unreasonable personnel framework and lack of supporting policies in talent cultivation, solutions such as setting scientific goals, innovating training methods, and strengthening practical training have been proposed through teaching and research training. [Conclusions] The high-quality training of technical broker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Henan Province to build a national innovation highland, shape new development momentum, and cultivate new development advantages.
Keywords: high-quality training; technology transfer talents; technical broker
0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率,技术经纪人作为技术提供方和需求方的沟通纽带,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加快产业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是推动我国科技发展的催化剂[1]。《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中提出,要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经纪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2]。只有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高质量培养技术经纪人,建立健全技术经纪人考核机制,才能将技术经纪人与市场需求连接起来,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升级。
1 技术经纪人发展背景
技术经纪人的概念最早源自美国。1964年,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提出“技术转移”的概念,为技术经纪人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3]。改革开放之初,随着科技成果的市场交易行为逐步展开,国内技术经纪人的雏形开始显现。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技术精英和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出现技术经纪人培训及经纪机构。2017年,教育部举办首期全国高校高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首次使用了“技术经纪人”这一称谓,标志着技术经理人制度在高等教育领域正式确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技术经纪人及其行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如中关村技术经理人协会、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息科技的爆发,技术市场对市场化、专业化的复合型技术经纪人需求日益增长。
2 河南省技术经纪人从业环境
2016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3月发布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同年,河南省科技厅申请了预算内财政专项,用于技术经纪人培养及技术转移后补助等相关工作。人员构成方面,按层级分布,河南省取得初、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有5 270人,其中男性2 810人,女性2 460人。中级技术经纪人的数量相对较少,一共208人。按教育背景分布,取得初、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员中专科1 492人,本科2 481人,硕士研究生1 036人,博士研究生261人。参训人员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及科技企业等多个领域。
3 河南省技术经纪人培养现状
河南省2021—2023年累计组织了28期技术经纪人培训,建成包括各门课程共600余道试题的考试题库,并编纂出版了教材书籍,开发了网络培训考试平台,组建了完善的授课专家队伍,遴选了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单位100余家。
3.1 2021—2023年河南省技术经纪人培训情况
如图1所示,2021—2023年河南省技术经纪人培训整体呈现平稳态势。2021年培训人数为1 742人,实际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数为1 638人,通过率为90.02%。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采取了线上培训的方式,培训场次有所增加,培训人数为2 232人,实际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数为2 014人,通过率为94.26%。2023年培训人数为1 779人,实际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数为1 410人,通过率为90.95%。2023年河南省组织了首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在保持整体年度培训规模的同时,开始注重高层次技术经纪人的培养。
3.2 2021—2023年河南省18个地市新增技术经纪人分布情况
如图2所示,近三年参加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的学员来自河南省各个城市,人员分布较广,其中郑州、洛阳、濮阳人数较多,分别为1 173人、725人、673人,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23.17%、14.32%、13.30%,位列前三。仍有两市即三门峡和济源未有人员参加培训,这将是人才培养基地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已初具规模。
4 河南省技术经纪人培养存在的问题
技术经纪人的职业发展与其市场需求和就业环境密切相关。目前,河南省技术经纪人的培养主要依赖于人才培养基地的课程传授和个体的自我学习。通过调研北京、上海、成都、深圳、云南等其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学习交流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发现现阶段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4.1 配套政策缺失
2019年9月,成都在全国率先发布《成都市技术经纪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拉开了国内对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的序幕。后续又有北京、广东、山东、辽宁等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如《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河北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目前,河南省在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审方面的相关政策极度匮乏,除此之外,激励政策、行业标准、资金扶持政策等也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术经纪人在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等方面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4.2 人员框架不合理
在与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深圳市科创委)的学习交流中发现,技术经纪人的培养需要划分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针对所有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工作人员,要培养他们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意识,把技术和市场连到一起。第二个层次是针对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提升他们的执业能力,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第三个层次是针对中、高级技术经纪人,为他们搭建一个资源配置的市场平台。河南省人才队伍的人员结构建设并不完善,上层缺乏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经纪人,下层初级技术经纪人多而不精,整个人才梯队行业、区域分布较为凌乱,不利于技术转移转化的高效推进。
4.3 专职技术经纪人少
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调研中发现,经济发达地区的技术经纪人商业战略思维更高、更专业。河南省技术经纪人队伍中,专职技术经纪人的数量相对较少,大多数技术经纪人都是兼职或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这使得他们在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4.4 培训体系不够完善
以云南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为例,云南省构架了符合当地特色的基于竞争情报的价值发现+基于技术经济融合的方案提供+基于产业演进的价值实现的教学支点,在全省10个高校、高新区、州市级成果转化中心建立了实训基地,形成了短期集训+线上/下继续教育+实践课程的教学体系。而河南省没有较为系统的培训体系,制约了参训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5 河南省技术经纪人高质量培养的对策建议
5.1 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
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应是一个全面、具体、注重实践的目标体系,旨在培养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卓越的沟通与谈判能力、强大的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持续学习与创新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河南省技术经纪人培养目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省内及全国技术经纪人才队伍的现状与需求,探索本土化的高质量培养河南模式。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坚持分层培养原则,着力打造初、中、高三级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梯队体系。初级提高基础能力;中级着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高级提高执业能力,提高培养目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科学的目标体系确立将有助于提升技术经纪人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5.2 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
基地制定了明确的授课专家选拔标准,注重其在技术转移、科技创新领域的成就和贡献,确保师资队伍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实践指导等,提升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建立人才培养师资资源库,收录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信息,方便培养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师。资源库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邀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家和管理者担任兼职教师或开设讲座,为学员提供实践指导和案例分析。这种合作形式有助于师资队伍的多元化和实用化。
5.3 创新培养方式和教学方法
关于技术经纪人的培养工作,工信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指出,真正的技术经纪人不是培训出来的,而是将培训和实践紧密结合,锻炼出来的。引入项目制学习方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转移案例,引导学员学习深入分析,从案例中提炼经验,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模拟谈判训练,模拟真实的技术交易场景,让学员在模拟环境中进行谈判练习,提升他们的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开展国际化培养,鼓励技术经纪人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了解国际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规则,提升他们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5.4 加强实践锻炼和实用性技能
技术经纪人通过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参与实际项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参训人员通过市场调研、与同行交流,学会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和趋势;学会运用数据分析和预测工具,对市场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预测;学会倾听和理解他人的需求,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高质量的技术经纪人须具备出色的沟通技巧,能够与不同背景的人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参加技巧培训、模拟谈判、角色扮演等,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此外,还应扩大培训覆盖面,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机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央企国企、投资机构等单位作为培训重点,强化跨界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培养项目,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6 结语
技术经纪人是连通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的关键一环。帮助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机构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技术经纪人的职业使命。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完善提升培养课程体系和内容、创新培养和教学方法、增强实践工作能力和明确职业规划是培养具有技术、市场、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能力的技术经纪人的有效途径。河南省技术经纪人高质量培养不仅有助于提升河南省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还有助于加强产学研合作,规范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杨桦,李鹏,李明海.浅议高校技术经纪人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2):10-12.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9-03-10)[2024-04-15].https://cxcyxy.haust.edu.cn/info/1027/1099.htm.
[3]林春波,许可.我国技术经纪人市场发展问题与对策[J].甘肃科技,2019(17):44.
[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EB/OL].(2016-08-19)[2024-04-15].https://kjt.henan.gov.cn/2016/08-31/1527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