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郑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此,山西省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
实施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人才赋能工程。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三张清单”,深入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合作高校等设立“山西省招才工作站”,选聘“招才顾问”。不具备为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单位,可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出台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年可按规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省级“人才绿卡”服务。
实施“晋创谷”人才汇聚行动。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推动省市人才计划对入驻单位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科技金融、运营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支持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省财政在科技成果落户转化市支持基础上给予奖励,奖励资金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实施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行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省市每年从高校选派一批工科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或“企业科技特派员”,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和研发,享受当地柔性引才待遇。每年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支持高校选派的入企工科教师申报参评工程系列职称。推动中央驻晋科研院所与省内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
实施省管企业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工程。推动省管企业与省内高校共建创新平台,逐步提高省管企业国家级创新平台科研人员中博士占比。完善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引进招聘程序,单列设置特聘岗位,不受员额限制。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项目资助、成果奖励、安家费、生活补助等。
支持开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企业奖励。支持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特色产业学院,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逐步实现省级重点产业链、专业镇全覆盖。
提升人才金融服务水平。创新人才“投、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依托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天使、种子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金融专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等多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