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对华东地区某市6所高校2017~2021年发生的1000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与2012~2016年发生在该6所学校的1074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对比分析。从实证角度分析,发现近10年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演变,既存在稳定特征,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事实依据。
关键词: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346(2024)03-0077-06
Research and Enlightenment on Telecom Network Fraud in Universities
―― A Data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f Six Universities
RUAN Jiadi YE Xinnan YE Weishu
(Ningbo Tech University,Ningbo,Zhejiang 315100,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1000 telecom network fraud cases that occurred in 6 universities in a city in East China from 2017 to 2021,and compares them with 1074 telecom network fraud cases that occurred in 6 universities from 2012 to 2016.From the empirical point of view,it is found that the evolution of college telecom network fraud in recent ten years has not only stable characteristics,but also new changes.It provides a strong factual basis for college telecom network fraud prevention.
Key words:universities;telecom network fraud;prevention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9.04亿,占网民整体的86.0%。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为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性与便利性。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全球犯罪发展趋势来看,网络空间和以互联网为依托或手段的犯罪正逐步成为犯罪的主要类型[1]。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态势下,高校大学生是互联网使用的重要群体,因社会经验欠缺等原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灾区”。从实证研究分析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十年间的演变,对构建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控对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研究选取2017~2021年经华东某市公安局受理,在华东某市6所高校发生的以学生为受害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为分析样本,并与《高校校园通讯诈骗实证分析》[2]一文中,2012~2016年发生在同样6所学校的1074起电信网络案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1 2017~2021年某市6所高校的诈骗案件特点分析
2017~2021年,华东某市公安系统共受理来自6所高校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1000件。从表1可以看出自2017~2021年,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9年到达顶峰。其中22件案件信息缺失较多,参考意义较低,下文将对剩余978例案件作为样本进行重点分析。
1.1 人口学统计变量
1.1.1 性别
被骗的学生中,女性共计572人,占比58.49%,男性共计398人,占比40.07%,性别未知案件8起,占比0.82%。被害人性别差异卡方检验差异显著(<0.001,df=1),从案件数据看,女性被骗的人数显著高于男性。
1.1.2 年级
被骗学生中,研究生2名,其余均为本专科学生,从表2可知,本专科生中,大一的受骗率最高,随着年级的增加,受骗比例逐渐下降。对本专科生被害人年级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差异显著(<0.001,df=3),年级越低,越容易被骗。
1.2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征分析
1.2.1 案件类型及涉案金额
对978起案件进行案件类型分类,具体见表3。其中购物诈骗发案量最高,占总发案量的28.94%,其后依次为冒充熟人、刷单诈骗、游戏交易诈骗、贷款诈骗、招工诈骗,累计共占诈骗案件的89.57%。排除男、女生整体被骗比例差异,对高发的前7种的电信网络诈骗进行性别差异检验发现,冒充熟人诈骗类型中,受害人为男性的概率显著高于女性(=0.006,df=3),贷款诈骗中,受害人为女性的概率显著高于男性(<0.001,df=3),其余诈骗类型无显著差异。
978件案件的总涉案金额为6445688.6元,人均6590.7元。根据《大学生消费行为洞察报告》的调研数据,大学生月均可支配生活费2082元,不到案均被骗金额的1/3。一旦被骗,对大学生的财产和心理造成重大打击。男性与女性被骗金额总量基本持平,但人均被骗金额男性(7731元)明显高于女性(5393元)。1000~3000元的诈骗金额数量最多,占总量的34.46%,3000元以下诈骗案件占57.06%,具体见表3。诈骗金额单件最高及平均被骗金额最高的为中奖诈骗。中奖诈骗、裸聊及色情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游戏交易诈骗、投资诈骗的平均被骗金额均超过总被骗金额的平均数,说明这几类诈骗的涉案金额普遍较高。
由上文可知年级越高,受骗率越低。贷款诈骗却与此规律相反,贷款诈骗多集中于大四年级。
1.2.2 涉案平台
单平台涉案案件占总案件数的75.36%,双平台涉案案件占总案件数的20.96%。被害者主要是在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上被骗。73.1%的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实施诈骗,10.12%的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过电话实施诈骗,说明社交平台已成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平台,且诈骗基本涉及多个平台。
1.2.3 发案周期
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总体呈现每年2月、7月、8月发案率降低,3~4月份、10~12月份为案件高发期,其中4、10月份为最高峰等特点。将3~6月定义为春季学期,9~12月定义为秋季学期,2020年因疫情原因,6所学校春季学期均为5月份开学,数据不具有参考意义,不在此讨论。2017~2021年期间,春季学期的发案总量为230起,秋季学期的发案总量为359起,总体而言,秋季学期的发案量高于春季学期。对不同年份两个学期的发案数量分别做卡方检验,2017年两个学期发案量差异不显著,2018、2019年秋季学期发案量明显高于春季学期(2018=0.019,df=3;2019=0.035,df=3)。由上文可知,年级越低,越容易受骗,大一学生更容易受骗并报案,而秋季学期为大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更容易受到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此种现象得以抑制,2021年春季学期发案量显著高于秋季学期(<0.001,df=3),上半年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引起了公安与学校的高度重视,各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信网络诈骗,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使电信网络诈骗全年基本呈下降趋势。
2 近10年6所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对比分析
在《高校校园通讯诈骗实证分析》一文中对6所高校2012~2016年间发生的1074件电信网络诈骗进行实证分析。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翻新,自2020年,公安部及有关部门全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但高校电信网络诈骗依旧频发。2017~2021年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起,较2012~2016年略有下降。本文对2012~2016及2017~2021年间发生在这6所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进行对比分析,了解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演变,为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控机制提供理论基础。
2.1 诈骗受害人人口学统计变量分析
2.1.1 性别分析
2012~2016年期间,男性被骗312起,女性被骗762起。女性被骗比例gX+BW4cZOedS//xvgUlfag==显著高于男性。将2012~2016年及2017~2021年间性别作方差验,差异显著(<0.001,df=3)。说明虽然女性被骗比例依旧高于男性,但女性被骗比例有显著下降。从人口学变量来看女大学生更容易被骗。其原因可能是女生上网更倾向于使用社交软件, 而男生倾向于使用网络游戏,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渠道为社交网络平台,女性相对而言更容易收到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此外,电信网络诈骗可视作应激事件,有研究表明,在面对应激事件时,提升了男性反应时,降低了反应正确率,但未达显著,而女性的反应时和正确率都显著受损[3]。因此女性在面临电信网络诈骗时,认知功能更容易受到影响,导致信息判断的准确性,可能更容易被骗。
2.1.2 年级分析
从学生的年级分析,2012~2016年发生的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均呈现大一的受骗率最高,随着年级的增加,受骗比例逐渐下降的规律,具体见表4。2017~2021年高校电信网络诈骗仍旧保持此特征。年级越低,越容易被骗是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相对稳定的特征。一是经验因素的影响,在一项对有受骗经验的人进行深度访谈中,社会经验不足,与外界接触少,防骗知识不足等是受骗者高频提到的原因,后续实验结果也证明经验因素通过线索注意对受到诈骗的感知能力有正向的影响[4]。二是大一学生刚进入陌生的校园环境,大部分学生远离家乡,缺少亲朋好友在身边支持,安全感较低。安全感低的个体在做风险决策时更倾向于风险寻求,因而容易成为诈骗受害者[5]。安全感也是受骗易感性的影响因素之一。易受骗的个体拥有的,风险情境中更容易做出错误决策的特质是为受骗易感性[6]。受骗易感性越高,个体越容易被骗。安全感与受骗易感性显著负相关,说明安全感越低,受骗易感性越高,因而更容易被骗[7]。此种理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2月、7月、8月寒暑假期间发案率降低的原因。学生回家后,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下,安全感充足,不易被骗。
2.2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征分析
2.2.1 诈骗案件类型分析
2012~2016年与2017~2021年期间,刷单诈骗、购物诈骗、冒充熟人一直为高校电信网络诈骗中最高发案件类型。游戏交易诈骗、贷款诈骗、招工诈骗、交友诈骗从2012~2016年期间低发水平到现在的高发水平。这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密不可分,例如2016年左右,手游的兴起,降低了游戏的门槛,大量用户涌入手游平台,为游戏交易诈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2012~2016年期间诈骗渠道多为单一的虚假来电来信,2017~2021年期间,诈骗渠道几乎全部为网络社交软件,且一个案件涉及多个渠道。其中通过微信、qq诈骗的案件占总案件的73.11%。这与现在社交软件发展越来越成熟,功能越来越复合,同时兼具社交、娱乐、支付等多种功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购物诈骗、刷单诈骗、冒充熟人呈现稳定高发态势。中国社会注重集体主义,关注与他人的人际关系,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了熟人之间的人际信任来实施诈骗,相比于陌生人,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好友、熟悉的人有更高的情感信任,当好友或熟人遇到困难时,人们会更愿意伸出援手。购物诈骗则是典型的避害型诈骗,利用人们损失厌恶的心理特征,以购买的产品快递丢失或者质量有问题给予全额退款为由,引导受骗人进入诈骗圈套。刷单诈骗则是典型的趋利型诈骗,动动手指就能获得高额的报酬,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先低额返利,制造会真实返利的假象,引诱受害人一步步走进诈骗分子的作案套路。这三类诈骗都利用了人们根深蒂固的本能心理,导致诈骗率久居不下。
2.2.2 诈骗案件发案周期分析
2012~2016年期间,6所高校发案周期始终保持每年2月、7月、8月发案率降低,3~4月,10~12月发案率升高的稳定规律。秋季学期的发案率高于春季学期[2],这种现象在2017~2021年期间更为显著。2月、7月、8月期间发案率低的原因是学生大部分返乡,在寒暑假期间被骗报案数据无法掌握,且学生在家,有相对比较充足的社会支持,遇到诈骗信息更不容易上当。诈骗周期集中在4月、10月,秋季学期是新生入学时期,电商购物节集中的时间段,购物诈骗是最常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综合多种因素影响,导致秋季学期的发案量总体高于春季学期。
3 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启示
前文,笔者对华东某市六所高校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分析了2017~2021年期间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及案件特征,并与2012~2016年对该六所高校进行的实证分析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从发案量来看,在电信网络诈骗日渐高发的社会环境下,六所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趋于稳定,得到了有效遏制。从发案时间看,发案的时间有明显稳定的高发月份。从案件类型看,刷单诈骗等始终处于高发态势。以上发现对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机制的构建与优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团伙性、高智能性的特点,其花样不断翻新,手段不断升级,但其利用的核心的心理特征万变不离其宗。根据本文将2012~2021年10年的数据分析对比,结合高校自身情况,进一步构建电信网络诈骗群防群治的防御机制。
3.1 织牢反诈网络,深化反诈防范体系
3.1.1 完善高校反诈工作制度
学校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将反诈工作纳入学院的安全管理考核。定期召开安全稳定会议,研判学校的安全形势,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学院层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细化反诈工作方案,指导和监督班级的反诈工作落实,排查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定期总结凝练反诈有效防范机制,在反诈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1.2 深化高校反诈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的四级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体系。反诈班级和寝室层面设置安全联络员、寝室安全员,掌握班级、寝室同学的动态,一旦发生诈骗或预估到高风险诈骗,辅导员、班导师、安全员联络员、寝室安全员及时层层传达预警信息,及时有效遏制住。
3.2 强化反诈教育,提升诈骗辨识能力
3.2.1 开展反诈思政教育
纵观近十年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刷单诈骗案件利用了人们希望不劳而获、妄想有意外之财的心理,常年居于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榜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到宜宾学院实地考察时提到:“劳动最光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靠劳动创造的,一夜暴富、一夜成名是不现实的。”通过开设反诈大思政课堂,在安全讲座、专业课、思政课堂上、课外实践活动中,引导学生树立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价值观、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等,培养明辨是非能力,深化法治观念,让学生在思想源头上杜绝侥幸心理、攀比心理、惰性心理,意识到诈骗的非法性,养成良好的反诈意识。
3.2.2 丰富反诈教育内容和形式
有的反诈教育形式单一,多以班会、讲座的形式开展,灌输式讲解案例警示。从反诈教育内容上,高校应深入剖析电信网络诈骗的心理成因,使学生掌握诈骗案件发生的底层逻辑,培养学生问题分析与洞察能力,以原理不变来应对手段的万变,切实提高学生反诈能力。从反诈教育形式上,通过校园情景剧、法治情景剧、反诈视频征集、反诈标语征集等新兴的反诈教育形式,促进学生人人参与反诈,人人乐于反诈。
3.3 分析诈骗规律,做到科学有效反诈
公安机关要加强非涉密数据、案例等资源的共享,定期整理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用于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实证研究。确保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的精准性、科学性。本文充分分析了6所高校为样本的10年数据后,为高校反诈具体措施提供了科学的方向。
3.3.1 反诈群体性预防
从宣传对象来说,大一是案件高发的年级,在新生入学前的暑假,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开学初开展线下安全教育讲座,重点讲授以刷单诈骗为首的七大类高发诈骗的底层逻辑。结合学校的基本情况,可以在重点内容上有所侧重,例如,从上述研究中冒充熟人诈骗类型中,受害人为男性的概率显著高于女性,贷款诈骗中,受害人为女性的概率显著高于男性。男生宿舍楼下的反诈宣传海报,注重冒充熟人诈骗的宣传,女生宿舍楼下则侧重于贷款诈骗的宣传。
3.3.2 反诈周期性预防
从宣传周期来说,诈骗周期集中在4月、10月,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管理中应加强新生入学、电商购物、4月、10月等重点时节的宣传。秋季学期的发案量总体高于春季学期,在诈骗高发月份大力开展防骗宣传教育,因此将防骗宣传月等活动放在秋季学期开展。
4 结语
根据2012~2016年与2017~2021年的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数据分析与对比,发现了稳定的诈骗规律:女大学生被骗比例高于男大学生,年级越低被骗的比例越高,发案高峰期在4月、10月,购物诈骗、刷单诈骗、冒充熟人呈现稳定高发态势。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变迁与发展,诈骗渠道越来越多样化,主要集中在社交网络平台,高发诈骗类型构成也有所改变。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电信网络诈骗一旦发生,就难以追回,高额的被骗金额势必会对学生的心理产生一定创伤,严重者例如徐玉玉一案当事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因此,高校要重视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电信网络诈骗预后机制。大学生自尊心强,害怕家人的指责或者他人的嘲笑,不愿将受骗情况告知家人或朋友。辅导员、班导师、学工干部、学生干部等要及时发现介入受诈骗学生的心理疏导,对严重者及时进行危机干预,缓解被骗学生的挫败感、愧疚感和由此导致的心理压力,避免次生灾害,在用真实案例宣传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被骗学生的个人真实信息,将电信诈骗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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