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2022年4月25日与张惠雯约好在zoom会议与暨大中文系2021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做一次线上对谈活动。我们对谈的内容主要是她目前已经出版或见刊的作品,围绕其短篇小说的叙事视角、内容题材等方面展开。一小时的对谈大家都颇有收获,线上对话终有隔阂,不能完全尽兴。时过一年,把这次课堂对话整理出来,一来记录此次对谈,二来希望读者通过此文进一步理解张惠雯的创作。感谢惠雯的大力支持,也感谢参与的各位同学!
问:和许多女性作家不同的是,在您的小说(如小说集《在南方》)中,“我”或主要人物都是男性角色,这些主要的男性角色是否是《惘然少年时》中所提到的作者内心存在的“由最富同情心的文学培养出来的男性”?这样的性别转换在您小说创作中是否有意为之,承担了怎样的功能?
张惠雯(以下简称张):我在散文随笔集中有写到,我的文学训练是始于初中开始读翻译文学、读西方古典文学。这些国外写古典文学的基本上都是男性作家,因此我会不自觉的受影响,以男性的思维方式和视角去写出一些东西来。后来写小说写得多了,我发现写出来的东西是真实的就行了,故事本身写得好就足够了。用男性视角来反观自己的性别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我认为写作时要尽量避免代入过多的自我情感和经历,以女性角度来创作我会担心因过多地代入(情绪),从而损伤到文学的艺术性,用男性视角来叙事就可以很好地避免这个问题。
问:大部分女性作家都以女性的视角作为切入,那您是如何做到尽量地去贴近男性视角,尽可能地贴近真实?
张:首先,我会阅读大量相关的文学作品、鉴赏电影和接触相关的人。其实很多时候(创作者)写的并不是自己的东西,因此是需要具备极高的观察力和同理心——去感受到别人的困境,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其次,是(控制)情感的强度。短篇小说的创作要求控制情感的强度,避免达到太热烈、煽情的程度。长篇小说的情感可以高一些,但短篇我则希望是用冷静内敛的写法与效果,不希望太热或过头。因此我会选择冷处理,尽量地避免情感写得太过强烈。
问:在《飞鸟与池鱼》中,您使用的全部都是第一人称叙事,“我”的自剖式的自我感知时常令人动容。然而以“我”为单一叙述者是否会有叙述不可靠的问题?尤其当“我”是和观察对象有情感纠葛的男性/从异质文化和社会区域(国外)归返的人。(仅)选择这一视角基于怎样的考虑?
张:短篇和长篇是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美学范畴。短篇更像是诗歌和抒情诗,我们在读抒情诗的时候就基本上知道是诗人在写的。短篇小说可以借用这个,创造出主观性的感觉。“我”可以创造出真实的视角,让读者更容易地产生代入感。在古典小说中,就如莫泊桑的小说很多都是采用上帝视角,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说书人在讲故事。当古典向现代过渡的时候,我们可以注意到变化,亨利·詹姆斯写的很多中篇、短篇小说都以“我”让读者进入文本,很有印象派的效果。“我”这个视角可以令读者很容易地进入到小说制造的氛围当中,这是现代小说创作的很大进步。因为“我”在小说中建立了一种层次关系——两层关系——“我”在观察别人,读者在看“我”。这样就建立起了一种很有印象派、诗意的阅读感觉。我希望能借鉴詹姆斯达到层次丰富的写作效果。
问:“重逢”在您的作品中不断被书写,并且重逢后基本上都是昔日灿烂、今日黯淡的这种今昔对比。为什么会反复地去书写“重逢”?是一些特别的生活经验的反射还是另有深意?
张:当“初见”和“重逢”摆在我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写“重逢”。因为它更有故事性、小说性,可写性也更强,能牵扯到人性的很多东西。写“重逢”肯定会写“初见”,能涉及到很多的因素,比如回忆、时间、初见与重逢之间的心理变化等,会更加丰富。它能给我们的心灵更多的波动,能让我们能回想到以前、今夕的变化,会带来更多的感慨。人到中年后,是比较适合写“重逢”的。中年跟少年、青年相比是变化很大的,中间有太多东西可以写。另一个原因就是身份——常年居住在国外,和他人的重逢是经常经历的事,所以会更加擅长写。
问:您写的故事并不特别,大抵是关于爱情、亲情、友情、乡愁、移民心理的内容,但是文字的细腻入微让人动容。您是如何将一个俗套的故事讲得不俗套的?那些人物背后的心理被精准剖析,读者能在作者的文字中找到共情点,您是把自己的经历和记忆糅合在主人公的记忆里吗?
张:艾略特说过:“诗人的任务不是寻找新奇的感情,而是把寻常的感情化炼成诗。”这同样适用于(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并不是要去寻找一个新奇、刺激的故事,而是要将寻常人事提炼成小说。新鲜刺激的故事不一定适用于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因为短篇小说追求的是一种均衡的美感,如果故事太刺激或新奇反而会伤害到这种匀称、均衡的感觉。
如何将俗套写得不俗?如果抛开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叙述,它就是一个乡村医生妻子不停外遇和偷情的故事,这相当的庸俗,但这个小说在文学史中却是最顶级的长篇小说之一。因为它在艺术上达到了完美的境界——重点还在艾略特的话“把寻常的感情化炼成诗”。如何将普通的故事讲好,要靠作者的境界和思想的理解力,靠作者对人的情感、人性、思想各方面的理解。另一个就是要靠自身的艺术造诣——就是写作技巧。我在写作中并没有将自身的经历和记忆糅合到作品中。我觉得我对人是很感兴趣的,很多故事(比如《在南方》)都是道听途说回来的。我在听别人谈八卦、谈闲话中听到了很多的故事和人情世故,听到我经历不到但又很感兴趣的东西。所以,小说家对人的好奇心、对人的兴趣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就是自身的观察力和共情能力。爱默生说过,大致意思是——你要是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要是你。我觉得小说家要做到这一点。
问:您作品中的许多人物被设定为衰颓的、世俗的中年人,女性角色的衰颓在中年与年轻的对比中尤其明显。这些角色似乎可以组成一个独特人物形象序列。与衰颓相伴而生的,是这些中年人在内心中激烈却在表面上隐微的情感/情欲挣扎(由年轻时未尽或未发生的爱情引起的情感,又或者是当下生活引发的情感越界等等),这些情感有时甚至导向了某些道德禁忌行为。为何您要书写这些人物以及他们那些欲说还休的情感和情欲挣扎那?
张:为什么会写不伦之情、不常规不正确的情感呢?因为在这样的境况中,会有更多的人性挣扎、矛盾、情感张力和人自我心理的斗争,这些因素都在这种情感中变得丰富起来。正常的发展就缺少了斗争冲突以及人的困境,这样的话文学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举几个文学名著的例子:《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包括现代的《伟大的盖茨比》、福楼拜写的东西,《英国病人》这一类等都是在写“不伦/错误”。如果我们写的东西都是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话,其实文学就没有太多的东西可写了。我觉得在故事中要体现出个体本身的需求、欲望、情感以及个人与社会家庭等关系角色的斗争,就是人处在这两种夹击之下的困境。个人情感对于个体来说,只有真假之分没有对错。只有我们把一个人放在一个家庭、社会中,我们才会说这样的感情是不应该的。就比如你已经有妻子了,你不应该去喜欢别的女孩。我们在考虑到家庭角色、社会角色的时候,就会思考它的对错问题。而当回归到个体自我,就只有感情的真假。家庭对于个体而言就是一个微观的社会,人自身的愿望、情感是与家庭角色、家庭义务存在着冲突的。因此在作品中,所表现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冲突。就比如《失乐园》(文学的母题就是这个),圣经的故事是西方文学的源泉,它讲的就是“禁忌”。上帝跟夏娃亚当说不能去吃这个苹果,就好像是一种禁忌,就跟我们所说的禁忌之恋、孽恋相似。蛇就相当于我们人的欲望,亚当夏娃在蛇的诱惑下去吃了那个苹果,犯了这样的禁忌,那么就导致了人类后代的产生,这就是失乐园。这就是人类文学的母题,永远都是写不完的。当偷吃了苹果人就产生了,人就有了原罪。那为什么要去写这样的禁忌情感呢,原因就是要体现出人类的挣扎、矛盾与斗争,这确实是一种永恒的状况——个人自由与家庭/社会义务的冲突,我们在两者夹击之下的挣扎,这确实是人类都要面临的困境。
问:我觉得您的小说语言非常精炼,平实自然,多中短句,不像当代许多著名作家的写作一样喜欢运用长难句来进行大面积的铺陈、渲染。在情感表达方面也很理性、节制,很少当代作家笔下的那种欲望的非理性扩张以及情感宣泄的强烈冲动。但是,您的这种理性、节制又不是零度写作式的冰冷,它依然是将抒情手法包容在内的,只是这种抒情多是那种哀而不伤式的抒情。我想问这样的语言形式的选择背后,体现您怎样的小说美学观呢?
张:我觉得这个问题蛮有代表性的。这涉及到我短篇小说的美学观,我认为短篇小说是凝练、节制的艺术。就像印象派的绘画,它不是说要像古典绘画那样要告诉你一个很宏大、完整的故事,而是着重制造一种氛围、一个场景在你心中留下一个印象。那么在短篇小说这么小的篇幅内是没有办法去铺陈的,如果去敞开写就会越写越长,就太明显了没有节制的美感。我认为短篇小说是要收着写,能不写明白就不写明白。就好像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卡佛的极简。但我觉得极简又太简了,我认为要节制和凝练但不要简到骨感,而是需要匀称。我认为卡佛就太极简了,显得太干。我以前写过一个随笔叫《沉默的美学》,里面就写到了短篇小说中的沉默。沉默并不是代表空白,它就好像和别人对话交谈时,对方或自己会沉默。沉默并不是什么都没说,沉默中蕴含了很多的内容你可以体会到的,在小说创作中也是一样的。就像中国绘画中的留白,这种留白就是为了制造一种意境,它是有意义的。
所以,我认为短篇小说的风格应该是非常简炼,有相当多的留白待大家自己去发现。你要把一些东西藏起来,不能都说透。短篇小说要有一种韵味,能让读者一直去回味,这就取决于作者在文章中藏了多少线索和东西。有的东西不能明白告诉读者,但又已经在作品中待新的读者去发现。不要害怕读者不明白,不要担心自己没把话说清楚。要让读者自己去发现,这是一种更好的阅读体验。
问:我在您的小说中读到了“怪异”和“落寞”。《玫瑰 玫瑰》和《华屋》中不仅房屋华丽怪异,家庭关系也十分畸形,无爱/性、情欲、女性地位等状态呈现出的是落寞和困顿,打破了对美国生活的美好想象。但您似乎很少铺陈“为何”,而是直接展现“如何”,我疑惑的是,“美国”在这些故事里以何种方式参与生活的破败?小说虽有提到华人教会、俱乐部等场景,也曾形容每座华屋都是一座孤岛,但美国对于这样的婚姻和生活困境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又或者说抛开美国,换成其他国家,此类故事中的家庭困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
张:“美国”在故事中是提供了一个大的背景,并不是因为在美国才发生的。这是关于家庭、情感的故事,在任何地方都会发生。人处在社会、各种家庭关系和情感关系中,都会有很多这样的困境、问题与矛盾,只不过是形式不一样。就好像中西方的争吵方式不一样,但同样是存在着争吵与矛盾的。在《在南方》中写到很多孤独感,人在群体当中仍然会感受到孤独,这是在哪里都会存在的。为什么在美国背景下会显得更突出呢?首先要看小说人物——移民、背井离乡的人,他们本身就比当地人更孤独。有的人文化冲突感更强,不能很好地融入美国社会以及与当地人的交往。其次,跟美国大环境(社会文化、地理环境)有关,美国很多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德州等都是很荒凉的。美国的社会文化是大家都不怎么来往,即使是美国人之间、亲人亲戚朋友之间都不会像中国那样的亲密。那移民到了异国他乡就会更加的单纯,就比如工作就是跟同事来往、不工作的话社会关系就更简单。大部分情况下人都是独来独往的,就会显得更加地孤独。这跟中国完全不一样,中国社会是很紧密的,中国人在美国会更加不适应。在大的地理/社会环境中,孤独感会更明显、会感到更加落寞。所以,我认为是美国的环境放大了这种落寞感、孤独感。美国有美国好的地方,人会相对更加自由和独立。但有的时候,人是否能适应到这种自由,有的人会觉得这种自由会带来孤独感。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弗洛姆有本书叫《逃避自由》,里面就有提到:有的人掌控不了自由,所以会显得更落寞更孤独。
问:在《华屋》《玫瑰 玫瑰》等小说中,都有这样的情节,就是华人移民在海外仍然保留了对中国建筑、中国文化元素的痴迷,我想问这种情况普遍吗?我们这一代(90后00后)移民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吗?
张:我认为当你们这一代到了美国之后就不会这样的,我自身的话也不会。但我有很多朋友会上网买红木家具、中式建筑和中式窗帘,在比我年纪大的就是那些80年代出国的移民家里也会观察到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他们甚至还会在窗户上贴剪纸,来表明自己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像我这种比较早出国的一代,就不会太痴迷于这种东西。不会买大量的剪纸、扇子放在家里,但上一代移民会这样。我有个朋友就会经常在淘宝上买各种中国式的装饰品,我认为这样“太中国化”了。我认为你可以将中国元素融入到现代之中,而非完全将古老的中式家具弄过来美国。这主要是上一代移民的问题,我现在还会在他们身上看到80、90年代的影子(衣着等)。
附:学生观点摘录
彭嘉凝:第一点,在张惠雯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其隐匿情感的处理。比如说《夜色》里面,她写的那个父亲和女儿之间的感情。这个父爱是非常深沉且伴随担忧的,她就写得非常的细致。再有就是父亲的那种隐痛的情感,这种情感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种困境。它不是那种爱恨情仇,也不是那种非常粗线条的情感描绘,而是捕捉现下情感的细腻,是难以形容的。第二点,我是觉得张惠雯的语言非常的节制、精致,而且很善于调用意象。她的叙述姿态有很多,我注意到有一部小说完全是第一人称视角来叙事的。《飞鸟和池鱼》完全是一个旁观者的第三人称的姿态去俯视,很冷静的去看这个世界。而且,她的叙述基调也非常平和、节制。比如《玫瑰 玫瑰》中她没有去写这个女主人不幸的生活,只是一笔带过——就写女主的落泪、失眠,就好像是那种冰山原则。我们可以通过她这种写作行为去窥视,女主就好像是生活中凋零的干枯玫瑰。包括《飞鸟和池鱼》也是,就是飞鸟的那个自由和池鱼的禁锢,其实不只是母亲也是我自己的,我觉得这个是调用了意象。第三点,我觉得她表现主题也比较集中——《两次相遇》我看了之后,觉得其人道主义色彩还比较浓厚;《一瞬的光线、色彩和阴影》写的就是爱情,里面她描绘了爱情的多种形态;《在南方》就是讨论了个体的孤独;《飞鸟和池鱼》就是讲人生。但我觉得《飞鸟和池鱼》的主题是比较综合的,她也有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并不是那么单一的那种主题。第四点,有两个意识是我在阅读的时候感受比较深刻的。一个是“重逢”,张惠雯的很多集子中比如《两次相遇》《在南方》,基本就是今夕的这种对比。刚开始读的时候“重逢”意识的那种强烈对比给我有一点震撼,后来读着读着就有一种“套路化”的感觉。第二个是“忏悔意识”,《十年》《雪从南方来》等主人公都有很明显的为自己的过失而感到忏悔。这里面也有对于往事的那种追求,是过去和现在。然后我就会去思考这个忏悔到底是什么?第五点,她对于爱情的表现是非常复杂的,文章里面的爱情有很多都是不道德不符合伦理的,但却也是很真挚的。比如对于出轨的描写、微妙情感的处理也是非常得细腻。
潘艺璇:首先,从直观的个人阅读感受来说,我对张惠雯散文创作的喜爱要多于她的小说创作。我主要阅读了她的《惘然少年时》、《在南方》还有《飞鸟和池鱼》这三部作品。不知道是不是有同乡的原因,我在她的自传性文字中能够感受到更多的亲切感,比起她的创作性文字更容易引起共情。虽然同样都是流畅的阅读体验,但《惘然少年时》会更让我觉得自然。而《在南方》和《飞鸟和池鱼》这两部作品,整体文风都是平淡内敛的,不知道是不是缺乏美国生活经验的原因,《在南方》这部作品集让我觉得隔膜更深,会有一种读完后茫然的空虚。相比之下,《飞鸟和池鱼》里传达出的感情就更加真实可感,是一种能够被体验的文字。其次,在张惠雯的小说创作中,我观察到非常独特的一点是,她的小说切入视角或者说代入的第一观察视角往往是一个男性角色。这无论是在华人女性作家还是大陆女性作家的创作中都是极为少见的,比如我们熟悉的严歌苓,她的作品中哪怕主要人物是男性,但也总是从一个女人,或以小女孩的视角去观察的。我认为这一点是独特可贵的,但同时也让我对这样一种视角叙述故事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陈洁:第一点,张惠雯的文章有些怪异,家庭关系是非常畸形的,就是非常无爱、无性。在婚姻当中有对外人情欲的流动,特别是女性在家庭当中是特别受困的状态。这打破了人们对美国华丽生活的那种想象,但张惠雯在写作过程中很少将那种怪异的行为到底是为何发生的呈现出来。第二点,有个疑惑就是:美国的背景和经验是怎样参与到作品人物生活的困境当中?如果不是美国,换成其他的国家地区这个故事好像都是能呈现的。美国是以怎样的方式去参与故事的叙事当中的?像小说《玫瑰 玫瑰》里面就有提到华人教会、俱乐部的这几个场景,在《华屋》中也有写到“每一座华屋都是座孤岛”,但这些好像都是一种场景或是意象的描写,没有真正地深入到人物的情感当中。第三点,张惠雯有一些故事的写作模式还是比较相似的,经常以“我”为视角,以记忆为切入点去描写我曾经的过去。我会思考为什么当初会在这个人物身上寄托这样的愿望?张惠雯好像也没有太展现出来。像在描写美国生活的时候,她会经常在审视他人的那种生活状态和失落。当“我”回到故乡时,“我”会难以在故乡寻找到那种破碎的东西,然后感到黯然失色。从美国回到家乡,这两种文化的转变,是否会对“我”产生影响。读的过程中觉得“失落感”是挺相似的,但又说不出她到底是怎样的情感?第四点,张惠雯很善于去捕捉人物的心理,读起来有点像心理小说的感觉,但这种心理又不是放在那种人物大起大落的场景中,而是放在一个很日常的生活当中去展现出来的。在《飞鸟和池鱼》这部作品当中就出现了很多关于“生命”的意象,会在人物的心理活动中进行描写。在她的作品中会感受有种“临渊”的感觉。
李雅婷:首先,读张惠雯的小说,整体会感觉小说的故事脱离精致的语言之后并不是十分特别。在《两次相遇》这个集子中有很多关于“纯真”的内容;《爱》写出了藏区医生艾山对爱情的纯真;《我们埋葬了它》小孩子的纯真让人心疼;《两次相遇》讲述“我”与友人及其女友的两次相遇,难以接受着乏味、令人窒息的生活毁掉仅有的一点纯真和生动。包括《在南方》《飞鸟与池鱼》中所写的故事也都不是新奇的。其次,在小说中能感受到作者对人性的把握和观察。《雪从南方来》中对于一个离异男性面对女儿这种过度的占有欲时,选择去伤害善良的女朋友徐宁,他纵容了女儿的越界、自私和阴谋,同时也借此去摆脱两难的境地。展现出在传统的伦理观之下,离异男性面对这种复杂的情感是势必会出现对人性的拷问。《玫瑰 玫瑰》描写了夫妻的微妙关系,不正常的夫妻生活让妻子变成干枯的玫瑰花,被囚禁在这华丽的建筑中,而她又不断给自己心理暗示,让自己心甘情愿被爱囚禁。最后,张惠雯在一个短篇的篇幅中,将故事娓娓道来,选择具体而微的方式进行呈现,把握了小说的分寸感和节奏,让人感受到人物的挣扎、绝望、温暖与释然。《飞鸟与池鱼》这个集子里能明显看到作者对还乡的书写,主人公离开故乡—回到故乡—离开故乡让人想到鲁迅的归乡模式,写到过去是温情缠绵的,但写到现在则是焦虑绝望,这样反复书写故乡是为了和现实达成和解吗?
(本文由刘梓滢整理,李亚萍审校。参加此次对谈的同学名单如下:刘梓滢、李雅婷、彭佳凝、潘艺璇、陈洁、李优、刘婵、古格妃、李思明、巫燕妮等。)
(责任编辑:霍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