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在项目实施方面,《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应突出生态功能定位,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防止景观化和过度工程化。单位工程设计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工程设计评审请示,未经批复不得实施。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批复的工程设计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
在竣工验收方面,《办法》强调,采取现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内业资料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分为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总验。总体验收未通过的,应于30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总体验收通过后,县级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及时落实和明确管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在资金管理方面,《办法》指出,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将暂缓安排资金,对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或不到位、执行率低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