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彼岸的天上拉回到此岸的现实,他的哲学体系由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部分组成。“善是目的”是苏格拉底本体论的核心命题,并自然地过渡到“德性即知识”的伦理学。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首先要承认自己无知,强调由无知才能达到真知。苏格拉底的方法论是用“理性通达本体”的辩证法,一种有别于智者学派“消极辩证法”的“积极辩证法”。苏格拉底在意识中寻找本体的道路因“归纳”的知性方法难逃“主观性”的逻辑困境,最终由柏拉图以“本体”作为出发点建构起以“理念”为核心的本体论,消解了其“知性方法”与“理性对象”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苏格拉底;善;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502.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4)18-0157-04
On the Philosophical Problems of Socrates and His Logical Turn
Tan Xiao
(Min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uanzhou 362700)
Abstract: Socrates brought philosophy back from the heavenly realm to the greater reality. His philosophical system consists of three parts: ontology, epistemology, and methodology. The core proposition of Socrates’ ontology is “the good is the goal”, which naturally transforms into the ethics of “virtuous is knowledge”. According to him, to “know thyself”, one must first admit his or her own ignorance, for real knowledge comes from one’s recognizing the extent of his or her own ignorance. Socrates’ methodology involves the dialectics of “revisiting the noumenon through rationality”, a positive dialectics distinct from the Sophists’ “negative dialectics”. Socrates quested for the essence in consciousness, but inevitably encountered the logical dilemma of “subjectivity” as a result of the method of “induction”. Ultimately, considering “essence” as the starting point, Plato constructed an ontology centered on “idea”, thereby resolving the dilemma between “intellectual method” and “rational object”.
Keywords: Socrates; goodness; dialectics
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古希腊哲学家,是希腊(雅典)哲学的创始人之一。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彼岸的天上拉回到此岸人间的人,一方面,他首次提出要通过“审视人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1],将哲学研究的主题由“自然”转向“人本身”,成为古希腊哲学走向辉煌的领路人和开拓者;另一方面,他奠基了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内核,超越智者学派智者学派:是公元前5—前4世纪活跃在古希腊以雅典为中心的各城邦的一批职业教师、演说家、作家。“智者”原指古希腊的哲人,后泛指有智慧、有能力、技艺超群者,公元前5世纪中期后,具有特殊含义,成为以收费授徒为职业的一部分人的专称。停留于“矛盾”的消极立场,通过“对话”的方式开启了辩证法的雏形,捍卫了哲学追求真理和爱智慧的目标。
一、本体论:“善是目的”
“善是目的”是苏格拉底本体论的核心命题。苏格拉底以往的哲学家以不同的方式追求“本体”的真,从泰利斯的“灵魂”、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再到阿那克萨戈拉的“努斯”。“逻各斯”是“规定”“原理”“原则”和“根据”,万事万物都有“逻各斯”,“逻各斯”作为万物的内在规定性,同时也是超越万物之上的“规定”,规定即否定。当我们对“逻各斯”本身进行反思,我们可以发现这个“逻各斯”背后一定存在一个绝对的、能动性的东西在支配着它,推动着它去超越和支配万物。阿那克萨哥拉用“努斯”承载这种能动性,当“努斯”作为“个体灵魂”以“意识的能动性”呈现,当努斯作为“宇宙灵魂”则以“规律”主宰世界。人的意识、规律是合意志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努斯”即是阿那克萨戈拉目的论中的“善”。有别于阿那克萨戈拉的“努斯”,苏格拉底的目光是站在世界之外以一个整体的世界观去看待世界,从整体看部分,“善是目的”就是一个整体的,有机的世界观,最高的目的都是指向“善”,“善”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外在,同时也是万事万物的追求和指向。这是一种“外在目的论”。万物的目的指向安排是源于存在于它们之外的“理性神”的设计,他们的运动朝向一个最高的目的,即最高的“善”,由此,苏格拉底的本体论思想是一种区别于由万物本性使然的“内在目的论”的“外在目的论”。
苏格拉底的“善”是以“理性”为内核的非人格化的“神”。“理性神”以“善”为目标来统一整个宇宙。本体论乐此不疲地追求着“理性神”和“善”。苏格拉底的“善”内含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规定,“善即规定”,“善”包含着万事万物所遵循的物种规定,但同时整个宇宙有一个统一的秩序,服从同一个目的是源于有一个总体秩序的设计者,也就是说,每一事物既遵循“逻各斯”也遵循“善”的目的。苏格拉底对以往的本体论的超越在于他既看到了个体也看到整体,并且将个体纳入整体中,因此,苏格拉底的“善”不是单纯的“逻各斯”,也不是单纯的“努斯”,“善”是“逻各斯”和“努斯”的合题,他既看到了内置于“个体”当中的“逻各斯”,又看到了“整体”背后的“目的和秩序”,由此形成了一个更高级、整体、有机的世界观。二是指“等级”和“差别”,每一包含各自物种规定的事物在整体上又呈现一个等级差别,等级的划分以最高的“善”作为标准来判别,越接近于“善”,其等级最高,最高的等级也就是最高的善,是“至善”,“至善”因其太过完满不在经验世界当中现身。最后,“善”即目的,所有事物的发展都指向最高的“善”,以最高的“善”作为其发展的目的,不断地趋近于“至善”。且善又是一切事物各自的本质和特征,正如鸟的特征是飞翔,马的特征是奔跑,而人的特征、人的规定是“德行”。由此,苏格拉底的本体论自然而然过渡到其伦理学。
二、伦理学:“德性即知识”
苏格拉底的“善”在伦理学中的存在样态是“德性”,人因为有德性成为真正的人。所以,苏格拉底说:“德性是人的本性,由神分配给每一个人,因而人人都具有德性。”[2]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即知识”,人向内追求其本质的过程,就是对德性的追求过程。追求德性的知识首先在于“认识你自己”,关于“自我”的知识既是真理又是道德。人们应该“为知识自身而求取知识”[3]。因此,“德性即知识”这一命题也就是只要拥有道德的知识就会成为有道德的人,并且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人不会有意为恶。那人为什么不会有意为恶呢?苏格拉底指出,因为人是有理性的。
因此,问题还原为“德性即知识”,其逻辑前提是人是以“理性”为主导的。人同时拥有感性和理性,感性不足以担负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理性追求善和真理的本性才能赋予人以辨别真假的才能,但“德性即知识”的成立还需要靠“知行合一”来实现。在苏格拉底看来,知行虽要合一,但在逻辑上,“知”要优先于“行”,因为既然“德性就是知识”,那么实现德性、成就德性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求知”的问题。
“德性即知识”,且“人绝不会自愿作恶”[4],那恶又是从哪里来呢?苏格拉底把恶的根源归于无知,无知即恶,而不是欲望。诚如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才得以成为律师,学习数学知识才成为数学家,我们学习道德的知识才能成为有道德、有德性的人,因此“德性即知识”,这里的“知识”指的是关于善和恶的伦理知识。但在实际伦理生活中,这显然是不成立的,苏格拉底的伦理学是一种典型崇尚知识的“尚智伦理学”,他没有区别“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我们不能通过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无知即恶”的观点是苏格拉底的伦理学区别其他伦理学的典型特征。
三、方法论:“辩证法”
苏格拉底要通过理性直达对本体的把握,其桥梁就是辩证法,“辩证”的概念最开始作为“思维的矛盾”出现在芝诺哲学中,芝诺认为当理性认识现象会造成主观的思维矛盾,造成主客观的分离,并用客观否定主观得出理性不能认识现象的结论,因此芝诺停止于矛盾。而作为智者代表人物的普罗泰戈拉是将矛盾作为真理,坚持一切相反的问题都成立从而将矛盾视为肯定的东西。苏格拉底并不停留在矛盾,把矛盾视为辩证法的起点和通往真理的环节。由此可见,苏格拉底是将以往哲学的结果作为他辩证法的前提并把辩证法视为理性通达本体的方法。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包含了“努斯”的能动性,是不同于智者学派“消极辩证法”的“积极辩证法”。黑格尔认为智者学派重视感觉导致知识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而陷入了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是一种将矛盾视为终点的“消极的辩证法”,而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在希腊文里是“dialectic”。“dia”就是“在两者之间”的意思,“lek”就是逻各斯的词根,“tic”意思是话语,因此,所谓辩证法就是在两者之间运用逻辑的对话和话语去追求真理的方法,我们把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也叫做“助产术”,通过逻辑对话的方式将真理在辩证法当中阐释出来从而为人的精神接生真理。
“真理必须通过对话或争论来获得”[5],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在谈话中发现矛盾,揭露矛盾;另一个特点是,仅仅发现矛盾还不够,还要在谈话的过程中找到共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这是一个一步步向前追求真理的过程。这也正是对智者学派的超越之处。它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反讥”,通过对话的方式将对方问到哑口无言而达到无知的状态,相当于手术的准备工作,便于手术的开始;第二步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通过否定个别、错误、偶然的意见逐步上升到普遍、必然的真理知识;第三步是“诱导”,使真理按照自己本来的面目自我呈现出来,保证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哲学是苦苦追求知识客观性的根据;最后一步是“下定义”得到关于事物本真的认识。苏格拉底提出“一条原则要永远站得稳”,就是要找到原则性的问题,提出一条“普遍性”的原则。所谓“普遍性”在于其放之四海而皆准,是一条永远站得稳的原则,最后通达概念,给出定义。其中,通过对话发现矛盾,就将问题推到智者和芝诺将矛盾视为否定的东西的立场,苏格拉底要继续前进借助矛盾通达真理,其途径就是从经验的“个别”寻找“一般”的归纳法。所谓“归纳”就是将“差别”除去,保留“同一”,从而将客观的事物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由矛盾的否定达到肯定阶段,最后得到主观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正是在面对芝诺、智者的矛盾困境中挽救哲学本体论的危机,是对矛盾的超越和克服,但结果也导致我们得到的认识是远离事物本身的人为“知性概念”。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蕴含了黑格尔辩证法的雏形。苏格拉底从公认的肯定开始,到达矛盾,这个矛盾已经蕴含在苏格拉底之前哲学的主客分离中,苏格拉底把矛盾视为一个环节和中介,最后目的是要超越矛盾通过下定义的方式追求事物本身。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第一个环节是“知性的肯定”,第二个环节是“理性的否定”或“辩证的否定”,此时已经完成对知性的超越,进入理性阶段。“知性的肯定”困顿于主客观的分离,即用“主观的概念”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用主观代替客观,若停留在此必会走向不可知论。休谟意识到了主客分离所造成的认识逻辑困境而认为事物无法真正认识并走向“怀疑论”;而康德把矛盾视为认识的终点,是一条不能跨越的界限而走向“不可知论”;黑格尔则完成了对于他们的超越。黑格尔辩证法的第三个环节是“思辨的肯定环节”或是“理性的肯定”,需注意“思辨”不同于“辩证”,“思辨”是对“辩证”的超越从而高于“思辨”,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苏格拉底开启了辩证法的雏形,捍卫了哲学追求真理和爱智慧的目标。
四、苏格拉底哲学问题的消解与转向:“认识你自己”
苏格拉底强调“认识你自己”并将此作为自己认识论的首要原则。苏格拉底主导反思,倡导主体意识。其实在苏格拉底之前的智者学派也蕴含着这种思想,与其说苏格拉底是智者学派的反对者,毋宁说苏格拉底是智者学派的真正继承者。但苏格拉底的主体有别于智者学派的“感性主体”,而是一个与客观性相统一的“理性主体”,只有理性的主体才是能思考的真正主体。智者把个人的主观感觉视为真实的东西,建立在感觉之上的“主体性”沦为“主观性”。智者学派和芝诺都意识到主观中的矛盾,把客观的矛盾发展到主观思维中的矛盾,造成主客观的分离,分离是认识产生的开端,也是怀疑论产生的思想前提。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是要在主观当中找到客观的本体。“追究变化背后不变的东西,是苏格拉底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6],这个不变的东西就是“本质”,此时的苏格拉底已经开始了抽象思维,“本质”是寓于事物之中安排这些物质而使“事物所以如此的原因和必然性”。苏格拉底要求我们要超越现象探寻事物背后的本质和原因,也就是“本体”。所谓“本体”就是“善”,但需要注意的是“善是目的”中的“善”,是我们对于善的认识,是存在主观思想当中的善。苏格拉底承认有一个客观的善自在存在着,要在主观当中认识这个本体,我们意识到的本体就是本体在我们意识当中的实现,以此坚持主观当中的客观性。客观存在的本体和我们认识的本体是同一个本体,一个是自在的“客观之在”,一个是存在我们意识当中、赋予主观形式的“客观之在”,同一本体一分为二,但坚持“内容的统一性”。苏格拉底试图超越智者学派主客分离且用主观否定客观的立场,冲破主观去寻找客观的真理,其追求真理的方法是归纳,最后得到的抽象的“知性概念”,而人为的“知性概念”不等于“事物本身”。显而易见,苏格拉底的方法与对象之间存在矛盾,他通过知性方法从“个别”当中找到“一般”,并非“本体”本身。“事物”抽象成“概念”的知性方法最终难逃主观性的逻辑宿命,“知性方法”与“理性对象”之间的矛盾是苏格拉底哲学无法解决的逻辑问题。且就归纳本身来说,经验中的“一般”只能是“不完全归纳”,无法做到“完全ijK9v8fDKFGdEpytKc739yQXW2LYwhX6+xYFGUNgXrg=归纳”“不完全归纳”只能形成“特称判断”,这是归纳法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苏格拉底企图通过“个别”寻找“一般”来通达“本体”的道路走不通了,必然由此转向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方法,这是由方法论带来的哲学必然转向。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的出发点就不是从人出发,而是直接从“一般”“理念”出发,他们都坚持捍卫本体论的道路,只是出发点不一样。苏格拉底从“人的意识”出发通过“认识你自己”在主观中找本体,而柏拉图先承认“本体”存在着,再直接由“本体”进入我们主观中形成我们对于本体的认识,苏格拉底的哲学问题的消解只能在柏拉图的“理念”中找到答案,由此问题转向进入柏拉图的本体论。
五、结束语
苏格拉底以整体世界观的视角,将“善是目的”作为其本体论的理论基石,不仅诠释了“善”的基本内涵,而且还用“理性”净化了“人格神”的迷信,并相应地建立了哲学以“理性”和“逻辑”诉诸真理的基本立场;在此基础上,苏格拉底将“辩证法”视为理性通达本体的方法,开启了“辩证法”的雏形;最后,他将“认识你自己”作为认识论的首要原则,旨在主观世界中找到客观的“本体”,但在意识中寻找本体的道路因“归纳”的知性方法难逃“主观性”的逻辑困境最终行不通,由此,不同于苏格拉底以人的主观意识出发,柏拉图直接以“本体”作为出发点,建构起以“理念”为核心的本体论,从而消解了苏格拉底的“知性方法”与“理性对象”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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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志伟.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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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尚新建,杜度.苏格拉底灵魂概念的承袭与发展[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6):66-72.
[6]吴国盛.什么是科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45-46.
作者简介:檀肖(1995—),女,汉族,安徽安庆人,单位为闽南理工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张震)2024年9月下半月刊(总第219期)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