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下,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经营模式为特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含规模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本文通过调查总结了昌邑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思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政府工作人员及其政策研究者提供参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业龙头企业 现代农业
近年来,山东省昌邑市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其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坚持外塑形象、内提质量,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领、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水平不断提升,使其呈现出日趋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据2023年农经年报统计,全市登记在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42家,范围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机服务等各种类型;纳入全国名录管理家庭农场(含规模种养大户,下同)1.1万个,经营产业覆盖粮油、蔬菜、畜禽养殖、水产、苗木等多种产业;农业龙头企业58家,初步形成了集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服务有机衔接并涵盖农、林、牧、渔及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市场流通服务的农业全产业链条。
(一)组拳出击,规范合作社运营
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引导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农民依法组建合作社,赋合作社合法身份。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督促提醒、指导合作社按时开展年报公示,帮助及时移出异常名录,到去年年底列入异常比例降为6.43%,还合作社干净之身。通过宣传培训普及新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2023年组织合作社财务专题培训700余人次;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并首次在20家县级以上示范社中推广使用财务管理记账软件,逐步提高合作社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合作社量质并举提升。自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等5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清理“空壳社”和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累计注销1034余家,指导合作社完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提升产业运营质量132家。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排查活动。三年来持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教育活动,对合作社等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对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规范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数字赋能,提升家庭农场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自2022年开始在家庭农场免费安装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软件操作简单、易懂易学,农场发生收支可随时在手机“随手记”APP上进行记录,解决了农场主自身缺少财务专业知识、不会进行成本核算、流水记录账目混乱不清问题,理顺了农场财务关系,改变了家、场不分的现象,去银行贷款也方便了很多。目前全市“随手记”注册783家,记账461家。开展“一码通”亮码行动。建立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目前4385个家庭农场获得了“一码通”赋码,如石埠青青草家庭农场将赋码印在农场产品包装上对外销售宣传,有利于农场品牌推广溯源、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增加有效客源。提升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家庭农场积极申请赋码、及时更新名录系统信息,县级部门履行好赋码职责,做到流程顺畅。培育了一批智慧家庭农场。农场通过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推行土地改良、秸秆综合利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新工艺,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传输模式对农场设备进行智能分析和控制,灌溉更加精确,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用量,以达到降本增效。
(三)精心培育,打造示范经营样板
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了一批在不同级区域内叫得响、产业经营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排头兵,示范队伍逐年壮大。截至目前,累计培育县级以上示范社123家、示范家庭农场98个,其中培育出宏大大姜种植、宏丰农机等4家国家级示范社,大陆梨枣、孟德园果蔬种植等29家省级示范社,青山庄园红岫、贻邦和生态等10个省级示范场。建立对各级示范主体的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对县级以上示范经营主体实行定期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社会声誉等,对监测不合格的示范主体,进行整改或移出名录库处理。近三年累计监测出4家省级示范社不达标,均移出示范社名录库,以有效保证合作社先进发展水平。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依托“百名专家联牧场、产教融合助振兴”、“千人联千社(场)、培强新主体”科技兴农工程,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初步培养10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发展规划、农技指导、财务管理等辅导和政策咨询。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知名品牌和培育典型案例。截至2023年底,创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昌邑大姜”和4个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如益古嘉尔牌鸡蛋、菜贝通牌蔬菜制品等;培育了12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人成为省级产业发展领头雁,2个“山东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打造了1个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案例,石埠蔬菜、大陆梨枣等7家专业合作社入选2023年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山东宏大生姜市场有限公司入选2023中国农业企业500强。
(四)政策扶持,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内生发展动力
落实好、发挥好中央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经统计,2020-2023年间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累计投入395万元支持41家合作社、39个家庭农场,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投入1422多万元用于提升生产服务、经营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还有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参与高标准农田、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受到政府补贴,发展壮大,提高了生产力。开展金融、保险与经营主体联动行动。落实创业贴息贷款、鲁担惠农贷等政策性贷款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保险,为农民增收和农业稳产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截至去年底,各类政策性助农贷款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0家,金额4.3亿元;组织开展了小麦、玉米、生姜、花生等8个险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2023年小麦投保面积达到77.2万亩。实施人才培育,提高带动创业活力。实行农村人才技能培训工程,通过高素质职业农民“农+学”农学交替及送教下乡培训模式,推进学教链与产业链融合,对1589名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进行系统化培训,举办农业大讲堂等专题培训班33期,开展田间课堂等现场教学活动162次,实现在产业链上培养人,在生产实践中教育人。
(一)持之以恒抓好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坚持示范化引领。对照各级各类示范标准,持续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加强动态监测管理、指导,巩固发展示范成果,使其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规范、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典范。引导打造知名品牌。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挖掘“独新特”产品资源,组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成长为如昌邑大姜、斜子萝卜、山阳大梨、利渔小米等代表着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品牌,成为行业标杆。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行业比赛、擂台比武等,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主体形象,实现交流提升、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典型案例作用,通过现场观摩、线上视频、传统媒介等方式对经营主体进行宣传推广,带动其他主体发展提升。
(二)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促进经营主体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监管方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合作社未按期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办理歇业备案,对歇业期满决定不再经营也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应依规责令改正或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此必大大减少空壳社及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对合作社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合作社未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可建议不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实质上实行家庭管理的合作社转为家庭农场。
在引导方面: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在合作社中推广使用财务软件账务处理实现会计电算化,引导合作社培养或聘请财务专业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通过政策引导调动规模经营农户申办家庭农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政府部门通过搭建政务服务网、掌上审批小程序等便民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引导未登记的家庭农场依法登记注册,指导家庭农场普及安装使用“随手记”记账,提高其作为市场主体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涉农法律法规及条例的宣传,加强对经营主体和辅导员在财务管理、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帮助经营主体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营。
(三)推动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鼓励经营规模较大、有优质高效农产品为优势主导产业的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营销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规模主体在产品、渠道、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农户共同发展。引导产业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合作社入股、出资新建等形式创办公司,运用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作合同等方式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深度融入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耦合,实现自我研发、种植、深加工、市场销售全通路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抱团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组建产业联合体、行业联盟或协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资源利用模式,突出品牌融合赋能,通过形成产业集中、资源节约、功能集成、业态融合丰富的农业集聚区聚合发力,提升农业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做大做强。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