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我在上军校时曾经发表过两三篇小说,分配到野战军后,领导知道我会写小说,就觉得肯定也会写材料,把我调到了宣传股。干了半年,忽然有一天,集团军宣传处来了个通知,说是要编一部军史,把我借调过去参加这一工作。他们也是觉得我会写小说,就应该会写军史。这个工作一干就是六年。主要是在军区一个离休的副司令的带领下,在全国各地采访那些老兵和首长。副司令的想法很宏伟,我们这部军史不是纯粹的学术著作,而是要写成一部纪实文学作品,让每个战士都爱读,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于是,我接触到了周英。周英是个老红军,也是我们集团军前身“老虎部队”医院第一任院长,她丈夫是我们军首任军长吴胜天。遗憾吴胜天已经去世十多年了,我没能采访到他。采访周英,本来是为了核实吴胜天的一些事情,核实完以后,她却给我讲起了她和吴胜天的爱情,以及他们生的那几个孩子的事情。他们一共有四个孩子,但只有一个叫吴彩云的女孩活了下来。那时,解放战争开始没多久,周英生下吴彩云三个月后,就跟随丈夫吴胜天南下了,在山东打了几仗,又参加了千里跃进大别山。到了大别山,她突然很想念自己还在河北邯郸留守处的女儿,就让老红军、保育员李田生带着孩子,前来相见。那是1947年冬天,形势还很紧张,沿途匪患甚多,又有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溃兵流窜,李田生带着吴彩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于1949年6月在浙江金华终于追上了部队,把吴彩云安全地交到了他们手上。
这个故事很传奇,说不定可以写成一篇小说。如果有人看上,拍成电影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下子来了劲,采访完周英,又去采访了周英的女儿吴彩云。李田生呢,虽然早已去世,但我仍然利用休假的机会去了一趟河南麦县皇路店镇——这是他复员后生活的地方,可惜他从来没有给人讲起他在部队的经历,以至于很多年过去了,这里的人甚至都忘了他曾是一位老红军。很遗憾,我在这里什么也没采访到。英雄就是这么低调。
如果没有后来出现的赵铁牛,也不会有现在这篇小说。那部军史出版后,在集团军举行首发式时,我意外遇到了吴胜天的警卫员赵铁牛,他主动给我讲了他所知道的李田生千里护送吴彩云的故事。这完全是另外一个版本了。
这就不再是个传奇故事,而是一个精彩的小说了,无须我再作任何虚构,只照实把周英、吴彩云、赵铁牛三人向我讲的如实记录下来,就已很圆满了。但赵铁牛不让我这么做。他给我讲了这件事儿,是因为,他需要有人记录下来,告诉世人真相,但他又有个要求,要等他和周英百年之后,我才能这么做。我遵守和他的约定,把采访笔记庄重地收起来了。
十多年过去了,就在上个月,我突然接到赵铁牛去世的消息,这才想起,我和赵铁牛的约定已经到期了。周英走了,他也走了,我可以把这个故事公之于众了。我把当年的采访笔记找了出来,除了必要的补充和梳理,没有作任何修饰,你们将要看到的,都是真实的。
上部 革命时期的爱情
时间:2000年9月17日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军干休所
讲述者:周英
年轻人,你听我说,我接下来要讲的事情,虽然不能写在正史里,但我希望你能用自己生花的妙笔,写成一篇文章,最好能在全国最大的报纸上发表,让世人看到,曾经有这样一位伟大的老战士,肩负组织的重托,千里走单骑,护送首长的女儿,从河北走到浙江,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历经种种磨难,最后圆满完成了任务。他叫李田生,护送的是我和吴胜天司令员的孩子彩云。
我们医院当时驻扎在浙江义乌。那天一大早,就有一只喜鹊落在我窗前的树上叫个不停,声音婉转动听,就像唱歌一样。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以前没有听过,以后也没有听过。我披衣起床,拉开门来,那只喜鹊看着我,竟然也不害怕,似乎还冲着我笑了一下。年轻人,我不骗你,我能看出来,它就是冲我笑了一下。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我就知道,肯定会有天大的好事要发生了。
果然,快到中午时,吴胜天的警卫员来了,就是赵铁牛,你以后会采访到他的,他后来是从牛城警备区司令员的位置上退下来的。一个生在太行山区的苦孩子,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大字不识一个,后来参加了革命,建功无数,最后当上了正师级干部,娶了个女大学生,一口气给他生了七个孩子。那时他只有二十来岁,骑着马冲到我跟前,脸上的笑意就像熟透的石榴籽一样接二连三地迸了出来。我愣愣地看着他,我就知道,那个天大的好事来了。他跳下马,向我敬了个礼,大声地说:“报告院长,云云找到了,云云找到了……”
他的声音那么大,嗡嗡地响,每个字就像炸弹一样,在我眼前炸开了。我的眼前一黑,身子就软软地要歪下去。我知道是天大的好事儿,却没想到会这么大。赵铁牛抢上一步,扶住了我。我愣愣地看着他,有好多话要说,有好多的问题要问他,但我就是说不出来,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赵铁牛这人非常善解人意,他笑哈哈地对我说:“院长,你放心,云云一点事儿都没有,有胳膊有腿,活蹦乱跳,李田生也没有事儿,他们两个在首长那里,正等着你……”
我抓住他的手,颤抖着说:“快,快,快……”
医院的王协理员很快就牵来了一匹马。他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咂了咂嘴巴,却没有说出话来。是啊,云云已经失踪一年多了,所有人,甚至包括我,都认为她早就不在人世了。现在,云云失而复得,别说是他们,就连我,也觉得像做梦一样呢。
王协理员把我扶到马背上,关切地看着我,轻声道:“院长,快去吧,去吧。”
我骑上马,跟着赵铁牛向军部奔去。风儿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速度已经够快了,但我还是不停地拍打着那匹马,我想快点见到云云,只有亲眼看到她活蹦乱跳地站在我面前,我才能放下心来。
她是我唯一的孩子。她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就再也没有后代了。原因很简单,我做了绝育手术。我是在生下云云后不久做的这个手术。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甚至包括吴胜天。他听了我的打算,低头沉默良久,低声道:“我尊重你的选择。”他这样说,我很欣慰,不过,我们两个也都知道,我决定的事情,向来很少改变,他即使不同意,也没什么用。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女人,但吴胜天和我都知道,我首先把自己当作一个战士,然后才是一个女人。至于母亲,我更是把它放在了最后。对我们这些革命女性来说,做母亲,而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你想啊,我们每天都要行军,要战斗,自己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如果再挺着个大肚子,那还如何闹革命?最要命的是,我们还没有很成熟的堕胎手术,一旦怀上,就只能等着瓜熟蒂落了。这怀胎十月,是最为漫长的十个月。孩子生下来了也是一件麻烦事儿,你能带着行军吗?想想都不可能。
我生下云云之前,曾经有过三个孩子,但他们都没能活下来。
在说孩子之前,得先说说我和吴胜天的婚事儿。怎么说呢?我是自愿从军的。我原本在江西南昌女子师范学院读书,父亲是我们雉城县城关小学校长。18岁那年,我们家的女佣李大嫂突然来到南昌,她带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父亲重病,医生说是病危,他希望能尽快见我一面。我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母亲刚在前年生病去世,只剩下我们父女俩相依为命。父亲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办?我那时根本就没往其他地方想,你想嘛,我们雉城离苏区很近。部队源源不断地开过来,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我们县城周围会经常打仗。父亲去年把我送到南昌来上学,他回去时,忧心忡忡地看着我,长叹了一口气,喃喃地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没有什么事儿,你就不要再回去了吧。”我确实再也没回去。在这种情况下,他让李大嫂特地跑到南昌带我回去,可见他的病情是多么严重啊。
我心急火燎地要回到雉城去,李大嫂却不急不慢,一路上絮絮叨叨地说着张家长李家短,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了周老板。周老板这人我也认识,是我们雉城最有钱的,但我一直都不喜欢他。他很胖,特别是他那凸起的肚子,就像身上扣了口锅,更要命的是,他左边脸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黑痦子,上面长着一根长长的毛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不把那根毛发剃掉。每次我看到他时,都恨不得上去把它拔掉。他去年过了五十大寿,搞得非常隆重,就连前来“剿匪”的胡将军也出席了。
我们快到老家雉城县城时,李大嫂对我说:“你知道吗?前不久,周老板的老婆从娘家回来,一头闯进了战场,一颗流弹当场就把她打死了。”
我着急地问她:“我爸到底得的是什么病?”
李大嫂说:“你说吧,这个周老板也真是的,老婆刚死,还不到半个月呢,就又要娶媳妇了。唉,你说说,这算什么事儿呢?”
这样的事儿,周老板完全干得出来,他就是一个为富不仁的家伙嘛,但我对他的事儿并不感兴趣,我说:“管他呢,我爸到底得的是什么病?”
李大嫂说:“周老板虽然是急了些,但他那么有钱,无论是谁,跟了他,都会有享不完的福。”
我点了点头,觉得李大嫂说的也有道理,无论谁再嫁给他,确实吃穿不愁了。
李大嫂一脸神秘地看着我:“你知道周老板看上的人是谁吗?”
我们那条街上,长得漂亮的女人,我也认识几个。李大嫂成功地勾起了我的兴趣,我赶紧问她:“是谁?”
李大嫂得意地笑了,说:“是你啊。”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这怎么可能呢?我第一反应是觉得好笑,李大嫂这是跟我开玩笑呢。我笑着打了她一下:“李大嫂,你别拿我打趣了,到底是谁啊?”
她一脸同情地看着我,这让我有点紧张了,她说的是真的吗?但我随即把它否定了。可以说,父亲是我们县最开明的人,年轻时曾是同盟会员,据说还是我们县第一批剪辫子的。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个君子固穷不坠青云之志的知识分子,他最看不起的就是商人和官员,经常说,金钱乃万恶之源,官场乃污秽之地。即使周老板看上我了,按照父亲的骨气,他也不会同意的。我看着李大嫂,冷笑了一声,这玩笑有点过分了。我懒得再理她。
我们一回到家里,我就明白了,李大嫂说的都是真的。她把我带到父亲的书房,只见父亲很精神地伏在书桌前写着什么。我的脑袋嗡地响了,父亲什么病也没有。也就是说,他骗了我,很可能,就是让我嫁给周老板的。父亲挥了挥手,让李大嫂退出去了,然后一脸慈爱地看着我说:“英儿,回来了?”
我喃喃地说:“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骗我?”
父亲说:“我并没有骗你,我确实有病,是比身体上的病痛更严重的心病。”
我愣愣地看着他,我没有想到,即使我把他的骗局拆穿了,他仍然会如此淡定,一点也不羞愧,连装一装的意思都没有。
父亲站起来,来回走着,声音低沉:“英儿啊,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我们得提前为自己铺好后路,像鸟儿筑巢一样精心准备。毕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我冷冷地看着他,心里暗笑,说吧,你说吧,我看你还能吐出什么样的话来。
父亲接着说:“周老板呢,虽然岁数是大了些,但岁数大了知道疼人。你嫁给他,以后日子就好过了,不用愁吃愁穿。有钱嘛,啥事儿都好办……”
我再也忍不住了,充满怨恨地看着他,说:“爸爸,你怎么能这样呢?我还要上大学,将来要当个老师呢……”
这个理想,我很早以前就告诉父亲了,他一直都很支持。
父亲打断了我:“如果放在以前,我是百分百赞成的,可现在是多事之秋,记住了,未雨绸缪总胜过临时抱佛脚……爸爸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但我实在担心你啊……”
父亲的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挥手让李大嫂走开时,同时给她使了个眼色。我也看到了,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是让她去向周老板通风报信。我还没来得及向父亲表达我的愤怒,周家的几个下人就赶来了,他们把我抓了起来,关在了周家一个厢房里。周老板和父亲商量,决定当天晚上就给我们举办婚礼,生米做成熟饭,我也就没办法了。他们根本就没想到,我那时其实是下了必死的决心,但在我死之前,我会放把火把整个周家大院烧掉的。说起来,我也算是小家碧玉,但我一点都不娇气,这事儿要是放在别的女人身上,估计早就六神无主了吧。但我没有,我被关在周家的厢房里,没有哭,也没有闹,而是一门心思地想着出去了,如何避开众人,如何找到火种,如何点火,如何让火势尽快地烧起来。年轻人,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是这么想的。要不,怎么说我是天生的革命者呢?
当天晚上,周家大宴宾客。周老板的面子果然够大,连胡将军都请来了,大大小小的军官坐了一院。你不得不佩服,周老板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从我回来到晚上六七点,也就七八个小时的时间,他居然就把一个婚礼准备得排排场场。两个女佣把我带到梳妆台前,那里已经有个女化妆师在等着了。梳妆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发饰和首饰。
我的头发被精心盘起,上面插一支翡翠发簪,闪烁着温润的光泽。我的双手戴上了一副珍珠手镯,与旗袍上的珍珠纽扣相呼应,更增添了几分贵气。他们给我梳洗打扮好,换上新娘的喜庆衣服,那是雉城最有名的吴裁缝精心缝制的大红旗袍,上面绣着精美的牡丹图案,寓意着富贵和吉祥。旗袍的剪裁合身,完美地勾勒出了我的身材曲线。周老板本来还不放心,门口安排了两个壮汉,以防我逃跑。他们没有想到,我会如此配合,倒有点不好意思了,不但连正眼都不敢看我,还对我毕恭毕敬,点头哈腰。你想啊,婚礼过后,我就是周老板的夫人了,是老板娘了,而他们仍是下人,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办。
周老板虽然是个土鳖,但他请来办事儿的人却都是当地的顶尖专家。整个婚礼现场布置得既传统又浪漫,红色的灯笼和金色的喜字挂满了整个院子。周老板站在院子的另一端,他穿着笔挺的中山装,显得英俊挺拔。他看到我出来,忙迎了上来,牵着我的手走上红毯,接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和掌声。
我们两个在会场中央站定,我一眼就看到,周老板左边脸上那颗黑痦子似乎变得更大了,上面长着的那根长长的毛发也更长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这颗痦子上的毛发,就想冲上去把它拔掉。我用左手紧紧地握住右手的手腕,拼命地克制着。那个念头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的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他们还以为我是太过激动,哈哈地笑了起来。我连忙低下头,紧紧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周老板却觉得我这是害羞了,他因此更加兴奋,笑意更浓,那满脸的皱纹仿佛瞬间苏醒,层层叠叠地铺展开来,那些自命不凡的得意怎么也藏不住,争先恐后地从每条皱纹里溢了出来。我感到一阵难以名状的厌恶,仿佛被一股无形的恶臭笼罩,让我的胃都忍不住翻腾起来。我急切地想要逃离这片被污染的空气。老天爷好像听到了我的呼唤,就在我们即将交换婚戒时,酒席上一个年轻人突然站了起来,他戴着眼镜,穿着长袍,像一个儒雅的教书先生。他撩起长袍,掏出一支短枪,向着邻桌的胡将军射去。枪声一响,天啊,那些端盘子的、烧火的,甚至周老板请来的戏班子,都像变戏法一样,纷纷从身上掏出枪来,冲向酒席上那些军官。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我听到了远处城墙那边传来了几声炮响。
红军就在那天晚上攻破了雉城。这是三年来,雉城第一次被攻破。我的婚礼帮了红军的大忙,胡将军的部队所有校级以上军官都来参加婚礼了,战场上没有人指挥,那些城墙上的守军在内外夹击之下,很快就溃不成军了。
周家大院闯进了更多的红军战士。我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他们忙碌而有序地穿梭在院落之间,搬来医疗器材,搭建起帐篷,一座简易的救护所很快建起来了。我站在那里茫然张望,到处都是死掉的胡将军的部队士兵,胡将军静静地躺在那里,脸上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周老板和我父亲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不但是他们,似乎所有雉城的老百姓都消失不见了,整个雉城只有红军战士在来来回回地奔跑着。我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这一切,对那些红军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跟着他们跑来跑去,甚至还帮着几个女兵一起抢救伤员。她们看着一身新娘打扮的我,一脸惊讶,我也充满好奇地看着她们,女人也能当兵,这放在从前,我是想都不敢想的。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我萌发了成为一名革命战士的想法。
天刚蒙蒙亮,我们安置完所有伤员,刚要坐下来喘口气,一个骑兵赶来,他急切地大声传达着上级的命令,国民党大部队已经向雉城开来,先头部队已经在二十里外与阻击部队开火,雉城所有的红军部队都要赶紧撤退。刚刚安静下来的周家大院立即又活过来了,就像他们搭建救护所时一样,他们眨眼工夫就把它拆得干干净净,要不是地上残留着的血迹,你根本就看不出来这里曾是一个救护所。那些红军像风儿一样走了。我回头打量着周家大院,这才想起,我本来是要烧了它的。好在现在也不晚。我立即找来火柴,来到堆满木头的柴房,急切地划着火柴,毫不犹豫地将它投向柴房。那堆干燥的木头被点燃,火势迅猛地蔓延开来。火光熊熊,照亮了夜空,也映照出我兴奋的脸庞。我静静地站在大火前,感受着火焰带来的热度,心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快意。
年轻人,我这一生,也算是轰轰烈烈了,干过很多大事,比起其他事儿来,这算是一件小事儿,但它却是我18岁时干的最大的一件事儿。本来觉得很艰难的事情,结果却是如此简单。我兴奋得大声呼喊,声音在火海中回荡,仿佛要将这份激动与喜悦传递给整个世界。这一刻,我感受到自己身上充满力量,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我的掌控之中。我知道,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将无所畏惧,因为我已经拥有了这份火一般的勇气和力量。
对了,你可能猜到了,在我的婚礼上第一个掏出手枪的那个穿着长袍的斯文先生就是吴胜天。我那时决定把周家大院烧了,至于烧掉以后,我要怎么办,倒没有想那么多。这下好了,有了红军,有了吴胜天,一切都明了了,我要投红军去!我穿着一身火红的新娘旗袍,宛如一团燃烧的火焰,跟在红军的队伍后面小跑着。这身装扮在清一色的灰布军装的红军队伍中格外醒目,红军战士投来好奇的目光,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摇头轻笑。尽管心里怦怦直跳,但我尽量保持着镇定,微笑着向他们点头致意。就这样,我跟着红军队伍顺利抵达了苏区,成为了一名红军战士。
我本来是在红军医院工作,没过多久,吴胜天就找来了。当时,我还很惊讶,瞪着眼睛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参加了红军?你又是如何知道我在医院里?”他笑了笑,说:“我是干什么的?我是搞侦察的,你就是变成一只鸟,我也能认出来,把你从几百只几千只鸟中找出来。”他是代表组织来找我,说是要选派几名女同志到上海做地下工作。吴胜天后来告诉我,红军本来计划,在我进入洞房后再开枪,但他看着我与那个丑陋的老男人拜完天地,就要交换婚戒时,实在忍无可忍,就掏出短枪,提前行动了。为了这事儿,他还受了批评呢。
我有些惊讶,对我们红军来说,一是一,二是二,任何事情都不能如此随便,何况是一次大战?他擅自行动,仅仅就是受到一点点批评吗?他狡黠地看着我,嘿嘿地笑了,说:“那当然,本来还准备给我立功呢。我为什么提前开枪?我告诉他们,是因为一个假扮成上菜的红军不小心露出破绽,被胡将军看出来了,我不得不当机立断,击毙胡将军,提前行动了。”
我们家老吴,还是很聪明的。后来他向组织提出来,让我和他一起前去上海做地下工作。上海是什么地方?那是龙潭虎穴啊。对于地下工作者来说,最好的掩护身份是什么?当然是夫妻了。如果有个孩子,那就更理想了。你想嘛,敢于投身革命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无牵无挂的年轻人嘛。如果成了家,有了孩子,心里有了牵挂,也就等于捆住了手脚。国民党特工也是懂得这一点的,所以,我们的地下工作者往往会假扮夫妻。说是假扮,但天天生活在一起,变成真的了该怎么办?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让我们成为真正的夫妻。于是,我就向组织提出,要我和吴胜天假扮夫妻前去上海搞地下工作可以,但我必须和他先结婚。就这样,我和吴胜天结婚了。不可能有什么婚礼了,就是请来几个同志,摆上几盘干果、糖块,有一搭没一搭地嗑着瓜子,说着闲话,算是做了见证。
我们在上海呆了两年。形势越来越紧,更多的人叛变革命,同志们不断地被捕。我和吴胜天一直没有孩子,房东总是旁敲侧击地问我们,怎么还没孩子啊。就连首长,也暗示我和吴胜天,最好还是有个孩子,这样就更像是一对夫妻了。要不,就是真夫妻,也像是假的了。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我终于在半个月后怀上了孩子。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和吴胜天兴奋地讨论孩子的名字,最后决定如果是男孩就叫向夏,女孩就叫向秋。夏天热烈,秋天绚烂,看上去很正常很普通的名字,实际上却蕴藏着我们坚定的革命信念,向夏,就是向夏明翰烈士学习,向秋,就是向鉴湖女侠秋瑾致敬。我们也觉得很幸运,上海这个花花世界,肯定比苏区的条件好,生起孩子来,也相对安全。但人算不如天算,随着顾顺章、向忠发等人的叛变,1932 年 12 月,经共产国际批准,中共临时中央决定撤出上海,秘密搬迁到瑞金苏区。
我们是分批秘密撤出上海的,我和吴胜天在第二年七月抵达瑞金。没多久,向夏就出生了。向夏的降生,如同一道曙光照进了我们的世界。吴胜天抱着他,眼中满是慈爱和温柔,仿佛所有的疲惫和困苦都烟消云散了。我也沉浸在这份喜悦中,抚摸着向夏娇嫩的脸庞,眼中满满的都是母爱。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敌军发起了第五次“围剿”,瑞金再次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之下。我们不得不将向夏寄养在远离瑞金的一个叫丁村的小山村,这里有对中年夫妇,结婚多年却不曾生养。他们对向夏的到来惊喜交加,再三向我们保证,他们会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悉心照料他。
在离开丁村的前夜,我抱着向夏,在月光下轻轻地晃动,给他吟唱着红色歌曲。说来好笑,我也是在南昌上过学堂的,但我真的把那些流行的歌曲全都忘了,只记得参加革命后学的一些红色歌曲,那些歌曲都是热气腾腾的。好在向夏早就睡着了,他的呼吸均匀而宁静,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他而安静。我亲吻着他的额头,心中默默祈祷,希望他能在这个远离战火的地方平安成长。临别时,我抱着向夏久久不愿放手,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但我知道,这是为了保护他,为了让他能够在这个乱世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不断与敌人没日没夜地进行着厮杀。那场战争进行了整整一年。伤亡很大,吴胜天刚到瑞金时,本来只是一个营长,一年时间,就成了师长。他当然也很英勇,但死的人实在太多,战争的残酷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1934年10月,我们不得不离开瑞金,踏上了漫漫长征路。临出发前,我不顾吴胜天的劝说,甚至也不顾组织的命令,执意要再去看看向夏。我骑着马,穿越战火纷飞的山林,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见向夏一面。当我抵达丁村时,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村庄早已经化为灰烬,只剩废墟和残骸。我四处寻找着向夏,但除了废墟和残垣断壁外,什么也没有找到。当地的老乡告诉我,我们把向夏送到丁村的第二天,国民党反动军队就袭击了这里,村里人都遇难了,包括向夏。
我无法想象向夏那么小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无法想象他临死前是多么无助和害怕。我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我抱着头,跪在废墟上放声大哭,哭声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如果我一直带着向夏,如果我把向夏换个地方寄养,也许他就不会遭遇这样的厄运。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悲痛和绝望,但我也明白,我是一名战士,还有更重要的使命要完成。我擦干眼泪,站起身来,骑上马,去追部队,泪水随风向身后飘去。回到部队后,我因为擅自行动而受到了组织的警告处分。这是我这一生中唯一一次受处分,但我并不后悔。
在接下来的长征路上,我时常会想起向夏那纯真的笑容和稚嫩的脸庞。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独自坐在火堆旁,凝望着远方的星空。我想象着向夏此刻正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快乐地生活着,他的笑容如同星星一般璀璨。我也想象着我们重逢的那一天,我会紧紧地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多么想念他。
岁月如梭,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我已经从一个年轻的女人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然而,在我的心中,向夏的身影却从未消失过。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他固然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时常会坐在窗前,望着远方的天空发呆。我知道,在那个遥远的天堂里,向夏一定也在默默地注视着我。我们虽然相隔万里,但我们的心却始终紧紧相连。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们一定会在那个美好的世界里再次相遇。
向夏的死,对吴胜天的打击是惨重的。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就不用多说了,她是抗战时期在延安出生的,是个女孩,我们叫她向秋。那时红军改编成了八路军,吴胜天由红军的师长变成了八路军的团长,他特地抽空从前线赶回,但他甚至都没来得及看上她一眼,她在出生半个月后就因为伤寒而去世了。我当然也很悲痛,吴胜天为了带我走出伤痛,和我商量,我们准备再要一个孩子。
我们与日寇进入持久战,日子相对平静了一些,吴胜天也从前线赶回,在延安学习。他又提起要孩子的事情。我没有什么理由拒绝,只好同意了。那时生活还是很艰苦的,但就是奇怪了,我还真的很快就怀上了。过了十个月后,顺利地生下来了,是个男孩。他小小的,红红的,像极了春天的桃花。我望着他,心中满是欢喜,于是自作主张地给他取名元元,寓意着他是我们新生活的起点,是我们未来的希望。吴胜天一有空就赶到我这里,抱着元元,满脸洋溢着满足的微笑。这份幸福如同初升的阳光,温暖而动人。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就去前线了。
组织为了照顾我,特地把我安排在延安保育院。我在保育院呆了两年,实在无法忍受这种不上战场的日子,就向组织要求也去前线。组织拗不过我,只好安排我到一个分区的野战医院当了院长。我带上元元,踏上了那条充满未知与危险的道路。
在前线,元元成了我们所有人的心头宝。他天真无邪的笑容,总能给疲惫的官兵们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日寇突如其来的“扫荡”打破了这份宁静。敌人如潮水般涌来,我们且战且退,掩护我们医院的部队被打散了。长时间的奔波,大人们都吃不消,更不用说一个孩子了,元元变得越来越瘦弱,后来他发了一场高烧,没撑几天便没了呼吸。每次一回想起他那小小的、苍白的脸,我的心就揪着痛。
两个月后,吴胜天带着部队经过我们分区,我将元元的事情告诉了他。他的眼神瞬间变得空洞而失神。他愣在那里,仿佛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的双唇微微颤抖,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沉默地低下了头。他的身体微微颤抖,仿佛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打击。他的眼角滑下一滴晶莹的泪水,无声地滴落在地上,破碎成无数细小的碎片。
“元元……”他低声呢喃着,声音沙哑而颤抖。他抬起头,望向我,眼中充满了痛苦。他伸出手,想要抚摸我的脸庞,但手却在空中停住了,叹了口气,收了回去。他蹲下身,抱着自己的头,喃喃地说:“是我……是我没有保护好他……”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悔恨和自责。失去孩子的巨大悲痛淹没了我,我也蹲了下来,和他一起相拥而泣。
我们失去了三个孩子,每次对我的打击都犹如抽筋剥皮。我暗暗发誓,在打败日本鬼子之前,我是决不会再要孩子了,我再也承受不了失去孩子的痛苦。我和吴胜天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我们只能杜绝同房。我们那时连三十岁都不到,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夫妻生活对我来说倒没什么,只是委屈了吴胜天。他为了消耗过剩的精力,就拼命地训练部队,打仗时就带头往前冲。他从团长升为旅长,在抗战结束时成为分区司令员。我不让他碰我,他满脑子都是打仗,整天琢磨的也是打仗,哪里还有打不好仗的道理?
我没有想到日寇说投降就投降了。那一晚,整个延安都沸腾了,欢乐的人群在街头巷尾涌动,人们脸上洋溢着前所未有的喜悦,欢声笑语与激动的泪水交织在一起,人们互相拥抱、放声高歌。我和吴胜天跟随着人群,一直转到后半夜时才回去,还是激动得睡不着,一切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我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就这么一次,不可能怀上的,但我没想到,还是中招了,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日寇虽然投降了,但还有国民党呢。我不想让这个孩子捆住我的手脚。我瞒着吴胜天,偷偷地吃了堕胎药,又用了各种土办法想把孩子打下来,但这个小生命极其顽强,即使我用肚子使劲地撞击桌角也没用,最终还是在我的体内生根发芽悄然绽放了。她的到来,让我既感到欣喜又忧虑。我给她取名叫彩云,希望她能像云彩一样自由、纯洁。面对彩云的到来,我内心深处对吴胜天还是有点怨恨的。如果没有他,也许我就不会陷入这样的困境了。好在,这种恨意很快就过去了,看着彩云那双清澈的眼睛,我的心都化了。我那时就下了决心,无论再难,我也要把这个孩子养大,我再也不能失去她了。
组织上看我辛苦,主动帮我找了一个保育员。这个保育员是个男的,叫李田生,有三十来岁。他是红军长征到达四川时参的军,在抗战快结束时,他在战斗中负伤,虽然命保住了,但却成了瘸子,只好留在延安保育院当了一名保育员。他个子不高,显得有点佝偻,一脸憨厚,即使穿着军装,也像一个老农民。他心很细,天生就是一个保育员。孩子出生没多久,我就没奶水了,全靠李田生搞的面糊糊喂着她,他还在面糊糊里加上了剁碎的蔬菜,研磨成粉末的干虾,把彩云养得白白胖胖的。说实话,他要比我这个母亲还要细心。有他照顾彩云,我和吴胜天都很放心,吴胜天在前线指挥作战,我在医院里也忙个不停,我们甚至可以十天半月把孩子扔给李田生而无须任何担心。
在彩云出生两个月后,形势紧张起来,国民党反动军队进攻中原解放区,内战全面爆发。这个时候,我突然得了阑尾炎,只好住进了医院,准备手术。我独自站在医院走廊的尽头,内心犹豫不决,我想在做这个手术的同时,把绝育手术也做了。我实在是不想再生育了。我承认,我一直都是个合格的革命战士,但却不是一个好母亲。我也无意去当一个好母亲,就像彩云,我虽然也爱她,但把她交给李田生照顾,我也可以十天半月地不见她。一个彩云已经足够了,我很爱她,我愿意把所有的爱都给她。
我深吸一口气,就这么决定了。当我告诉医生时,他愣了一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但很快恢复平静了,说:“您需要明白,这意味着您将永远失去生育能力。”我点了点头,声音中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我明白。”他看了看我,又把头扭向了窗外,显然,他对我的决定感到不安:“我需要请示一下吴司令员。”我微微一笑,说:“不错,我是吴司令员的爱人,但我也是一个革命战士,一个独立女性,我自己可以做出这个决定。”我直直地盯着他,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威严。我是医院院长,他不能不听我的。他沉默片刻,最终点了点头,同意了。
手术进行得异常顺利。我醒来后,躺在床上,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却感到一种莫名的空虚。我做出了一个无法逆转的决定,尽管我并不后悔,但这也不是一个令人愉悦的决定。吴胜天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赶来了。他坐在我床前,眉头紧锁,默默地凝视着我,似乎试图从我的脸上找到答案。
“你……真的做那个手术了?”他艰难地开口,声音中透露出一种无奈和痛苦。
我看着他,轻轻地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已经做过了。”我挑衅地看着他,声音中充满了坚定和决绝。这有什么呢?大不了,我们就离婚。我反正已经有了彩云,做过母亲了,我是个完整的女人了,这一生,没什么遗憾了。
吴胜天沉默片刻,无奈地叹口气,仿佛所有的挣扎和不甘都随着这口气消散在空气中了。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我知道,这是你的决定,我……我没有办法改变。”他低声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我尊重你所有的决定!”
“胜天,谢谢你。”我轻声说道,声音中充满了感激和温柔。
吴胜天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握紧了我的手。
在彩云刚刚过了百日,吴胜天被任命为纵队司令员,我也被调往纵队医院担任院长。部队要南下,我们只得把孩子留在了河北邯郸留守处,由李田生抚养。我们约定,等战争结束后,我们就回来。
一年多的时间转瞬即逝。我们一路南征北战,打到了大别山。这时的战斗已经不那么激烈,我有时间开始思念起远在北方的彩云了。我和吴胜天商量,让李田生带着彩云前来大别山与我们团聚。吴胜天立即同意了,他也想念彩云。
胜利的脚步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快,它甚至超出了李田生和彩云的脚步。他们在11月份出发,历经艰险,第二年四月份到达大别山时,我们已经转移出了大别山,到了河南。他们又追着赶往河南,但在他们赶到河南时,我们又转移到了湖北参加襄阳战役,然后又前去豫西南麦县打了一仗。等到李田生带着彩云赶到麦县,我们又去参加淮海战役了。我们就是在这个时候与他们两个失去了联系。一直到1949年 1月份淮海战役结束,李田生和彩云仍然没有消息。我们在安徽蒙城一边紧张地进行强渡长江的准备,一边焦灼地等待着他们。吴胜天甚至不顾相关规定,偷偷地派出保卫部长带领一个班,沿着我们部队走过的路,重新走回大别山,一路上打听俩人的消息。一直到河南麦县时,才听到当地的农会主席说,在我们部队出发不久,曾经见过一个中年瘸腿男人背着一个大概两岁左右的小姑娘在寻找部队。保卫部长问了很多人,反复确认了,李田生和彩云最后确实消失在了一个叫庙岭的村庄,而那个村庄当时遭到了敌机轰炸,早被夷为平地了。
保卫部长带回来的消息如同一把尖刀,深深地刺入了我和吴胜天的心中。我们两个再在一起时,就变得沉默寡言,小心翼翼地避免提起这个话题。每个夜晚,我都会在梦中见到彩云,她不再是个三个月大的婴儿,而是一个三岁多的天真无邪的儿童,她冲着我咯咯地笑着,张开双臂朝我扑了过来。可不是嘛,算一算,彩云应该三岁多了。
有天晚上,我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星空,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焦虑。我喃喃自语:“彩云在哪里呢?”吴胜天正在整理床铺,他突然停了下来,愤怒地瞪着我,眼中充满怨恨和痛苦地问:“你当年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不和我商量就做了绝育手术?”
我无言以对,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他的指责和怨恨。我知道他心中的痛苦和失望,但我却无法解释和弥补。彩云如果真的死了,那我和吴胜天就再也没有自己的孩子了。是的,我也有点后悔了。
吴胜天愤怒地丢下手中的被子,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好吧,我承认我输了,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革命成功后,我就和吴胜天离婚,让他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给他再生一个孩子。
我们打过了长江,向江南进军,五月份的时候,解放了金华,部队进行休整。本来,对于生养孩子,我和吴胜天都已经心如死灰,一年多了,李田生和彩云如果还活着,他们也早就该找到我们了。现在没有找到,那说明,他们很可能已经死在河南。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赵铁牛赶来告诉我,李田生和彩云安然无恙地到达了军部。你能想象那一刻我的心情吗?那是一种悲喜交加的复杂情绪,仿佛黑暗的夜空中突然绽放的烟花,既耀眼又令人心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是感激、是欣慰、是思念,也是愧疚。这个消息,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我心中那片被阴霾笼罩的天空。这就是生活啊,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赶到军部,终于见到李田生和彩云,心中的激动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然而,当我走向彩云时,她的反应却让我心头一紧。她望着我,眼中满是陌生和好奇,她似乎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感到害怕,紧紧地依偎在李田生的身边,不愿意接近我。
吴胜天轻轻拍了拍彩云的背,轻声地对她说:“那是你的妈妈啊,孩子。”
彩云却摇了摇头,似乎对我的身份依然感到困惑和不安。我的心如被刀割一般,一阵难以名状的酸楚涌上心头。我离开她时,她还只是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如今已经三岁多了,时间的流逝让我在她眼中变得如此陌生。
我深吸了一口气,强忍住心中的哀伤,含着泪水,缓缓伸开双臂,温柔而坚定地说:“彩云,我是妈妈啊。”
彩云看看我,又看向了李田生,眼睛里仍然是疑惑和胆怯。在吴胜天和李田生的鼓励和引导下,她慢慢地走向我,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的怀中。我紧紧地抱住她,仿佛要将她融入我的骨血之中。我亲吻着她的脸颊,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滑落,滴在她的头发上。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满足。我感激李田生这些年对彩云的照顾和关爱,也感激他终于把彩云完整地带到了我们身边。如果我失去了彩云,也可能会失去吴胜天。虽然我和他之间没什么爱情,但就像一双鞋一样,穿惯了,就是最合适的了,也就懒得再换了。
李田生告诉我们,他们的确是在河南麦县遇到了空袭,不过,不是在庙岭,而是在一个叫皇路店镇的地方,他为了保护彩云,腿被炸伤了,为了养伤,他们在那里耽搁了大半年。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怪不得我们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
李田生带着彩云,跟着我们从江南打到了西南,我和吴胜天又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回国后,李田生看我和吴胜天工作太忙,就继续带着彩云,一直到1960年,彩云上中学了,他这才复员。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坚决不要任何职务,就要回去当个农民。
你要采访他?现在晚了,他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彩云当时还有病,但还是坚持前去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的墓碑也是彩云立的,上面还刻有她写的一首诗:“李叔如慈父,爱我似亲儿。恩情深似海,永留我心间。”他护送彩云的经历,我虽然听说一些,但知道得最多的还是彩云,这是她的亲身经历。虽说那时她只有两三岁,并不记事,但在她成长中,仍旧是李田生在照顾她的吃穿住行,李田生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啥话都对她说,当然也包括护送她的事情。你要是想知道,最好还是去采访一下我女儿吴彩云,她和我一样,也是部队医院院长,人很和善,一定会对你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了,年轻人,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了。你要是还想知道其他的,就去采访云云她们去吧。
中部 千里走单骑
时间:2000年9月20日
地点:驻京解放军某部医院
讲述者:吴彩云
小裴干事,你坐你坐,我妈已经在电话里给我说了。我这几天一直在整理李田生叔叔的事迹。可以说,我是我们家人中和他呆的时间最长的,我还没出生,他就到我们家了,一直把我带到了15岁。我可以这么说,他不是我爸爸,却胜似我爸爸;他不是我妈妈,却胜似我妈妈;他是既当爹又当娘,同时也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引导者,是我的老师。
都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他在我心中的痕迹不但没有变淡,反而更浓了,我更加想念他了。每当寂静的夜晚,闭上双眼,他的形象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那份敬仰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听说你要来采访他护送我千里寻亲的事迹,我这几天都睡不着,整天都在想着他,夜里还梦到过他好几次,就连在梦里,他还是对我那么好。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他如同我的父母一般,用他粗糙的双手为我遮风挡雨,用他善良的心灵为我驱散寒冷,用他高尚的情操为我点亮前行的灯。如今回首往事,我深感自己的童年是如此幸运与珍贵。在那么小的时候,我的心灵就被他那高尚的情感所滋养,如同被阳光照耀的嫩芽,茁壮成长。这份感激与怀念之情,缠绵悱恻,无法割舍。它们在我心中交织成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和力量源泉。
他后来虽然复员去了河南麦县乡下,我留在了北京,但只要有空,我都会去看他。对,他千里护送我寻亲的事情,他都给我讲了,从小讲到大,讲了一遍又一遍,我都记在心里了,你所要了解的,我都知道。
李田生叔叔是一位老红军。他本来是四川地主家的一个放牛娃,红军经过他们家乡时,他很羡慕红军队伍里那些年龄和他差不多的小战士,吵着也要当红军。我父亲吴胜天当时就在那个部队当师长,当然,那时李田生叔叔还不认识我父亲。红军连长看他年纪还小,只有十四五岁,就没要他。第二天,红军出发了。中午时分,在一个村庄休息时,李叔叔追上来了,要求加入红军。红军连长还是嫌他年纪小,人也瘦弱,还没枪杆子高,还是不同意留下他。李叔叔死缠硬磨了一个中午,连长就是不为所动。下午开始行军了,李叔叔就哭着跟着红军走。我父亲正好骑马经过,看到李叔叔,走了老远,又勒马赶了回来,问李叔叔是咋回事。当我父亲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就哈哈一笑,对连长说:“收下吧,他现在是个娃娃,明年就是个壮小伙了。”父亲的话,连长不能不听。李叔叔当场就要跪下给我父亲磕头,把我父亲吓了一跳,忙跳下马把他扶了起来。这就是李叔叔和我父亲的缘分。只不过,虽然李叔叔一直对我父亲念念不忘,觉得我父亲是他的再造恩人,但我父亲却因为军务繁忙,早已忘了这件事。当我快要出生时,组织上考虑到我父亲是分区司令员,我妈妈是野战医院院长,工作繁忙,就决定给我们家配一个保育员。延安有很多这样的保育员,除了部分女同志,大部分都是负伤的男同志,特别是那些伤在腿上的,再也无法适应长距离急行军,只好留在了后方。他们是最适合做保育员的。李叔叔就是这样一位老同志。他参加红军后,果然像父亲说的那样,第二年就长成了一个比步枪还高的小伙子,可以拿着枪上战场了。他表现得很英勇,没过一年,就当上了班长。抗战快结束时,他当上了排长,可惜在与日寇最后一次战斗中,被敌人的炮弹击中了腿部,命虽然保住了,腿却瘸了,再也上不了战场。他只好辗转来到延安,做过马夫、炊事员、收发员,但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因为国共之间正在进行谈判,如果谈成了,肯定是要精兵简政的,像他这样的瘸子,毫无疑问得复员回家,而他真心想留在部队。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安排他到我们家当保育员,可想而知,他内心是多么高兴。李叔叔对我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他亲口告诉过我,因为我,他才得以留在了部队。
他那天兴冲冲地来到我们家,父亲只是简单地和他聊了两句。他有点失望,父亲已经忘记他了。他很想把父亲帮他参军这事儿说出来,但嘴巴张了张,还是没有说。父亲到死也不知道李田生叔叔是因为他才当上了红军。
我是1946年6月出生的。好巧不巧,国共内战在那个月里全面爆发了。三个月后,父母就和部队一起南下了。我被留在了河北邯郸留守处,由李田生叔叔专职照顾我。
李叔叔告诉我,母亲是很爱我的。出发前半个月,她刚刚做过阑尾炎和绝育手术,身体变得异常虚弱,脸色苍白,身体轻飘飘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尽管身体极度不适,母亲还是坚持每天带着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她亲自抱着我,李叔叔则在一旁默默地照应着。在这半个月里,她不让我离开她的视线,哪怕一分一秒。我虽然只有两个多月大,但奇怪的是,我似乎一直有这个记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能感受到那双温暖的手臂紧紧抱着我,还有那熟悉的、喃喃低语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用天真无邪的眼睛,看着母亲那苍白而坚定的脸庞。她不顾自己的疲惫和疼痛,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彩云啊,爸爸妈妈要出远门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白天、晚上都不能回来,你要跟着李叔叔好好生活。你要爱他,不要想爸爸妈妈,不要哭。”
母亲说着说着,泪水就滑落下来。她使劲地亲着我,泪水滴在我的脸上。我什么也听不懂,天真地看着她,咯咯地笑着。我伸出小手,似乎想抹去她眼角的泪痕,却只能触碰到她的脸颊。
父亲和母亲随着部队南下那天,李叔叔抱着我,站在路口与他们告别。母亲接过我,一遍又一遍地亲吻着我的脸颊,她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滑落。父亲的目光里,除了不舍,还有深深的担忧,他担忧母亲的身体是否能承受得住战争的残酷,担忧我是否能在李叔叔的照顾下健康成长,更担心他们这一去不复返,我将如何面对这世界的冷暖。这种担忧如同沉重的锁链,紧紧束缚着他的心,让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无法言说的爱如同夜空中最亮的星星,虽然沉默,却闪烁着温暖的光芒。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将他的力量和勇气传递给我。他一遍遍地嘱咐李叔叔要好好照顾我,仿佛要将所有的关爱凝聚在这短短的几句话中。
更多的部队过去了,在父亲的催促下,母亲不得不将我递给了李叔叔。她转过身去,擦去脸上的泪水,然后回头对李叔叔说:“李兄弟啊,你一定要照顾好彩云。万一,万一我和她爸爸有个什么事儿了,你就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养大成人吧……”她的声音哽咽着,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说完这些,母亲骑上了战马。李叔叔还记得,她回头望了我一眼,眼睛仿佛成了一片深邃的海,透露出无尽的深情和不舍,如同潮水般汹涌,几乎要将她淹没,但又被她坚强地克制在眼眶之内。她转过身,哽咽着催促战马前行,身影在尘土中渐行渐远。我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能抓住一片虚无的空气。骑在战马上远行的母亲放声大哭,哭声嘹亮,仿佛一道破晓的曙光,穿透了重重黑暗的云层,撕裂了寂静的清晨。多年后,当我长大成人,母亲再次提起这段往事,她告诉我,她那次是抱着赴死的决心踏上喋血沙场的,这一别,也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再见面,甚至还有可能就是与我的诀别了。即使这样,她也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因为她知道她的牺牲是为了更多人的幸福和安宁。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革命者。
1947年11月时,父亲和母亲所在的纵队在大别山区站稳了脚,母亲更加想念我了。她央求父亲,让纵队给留守处发报,让李叔叔带上我,前来大别山相聚。父亲也想我了,立即就答应了。留守处接到电报,十分重视,领导亲自和李叔叔谈话,再三向他强调,我父亲是名扬天下的战将,母亲是屈指可数的女红军,是受人敬仰的领导,彩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保证把彩云送到他们身边,一根指头,不,连一点点皮都不能掉,要把一个完整的彩云交到他们手上。李叔叔默默地点了点头。留守处立即行动起来,他们给李叔叔和我准备了老百姓的衣服,还给李叔叔开了介绍信,让沿途的部队或者地方政府接待。他们还准备了一头毛驴,又找来一个背篓,垫上棉被,把我放在里面,挂在毛驴背上,一瘸一拐的李叔叔牵着毛驴,我们俩出发了。
我们出了邯郸,走了三天,离前线也越来越近了。李叔叔更加小心翼翼,但怕啥来啥,当我们经过一个村子时,两三架敌机突然从云层中钻出来,开始狂轰滥炸,整个村庄瞬间陷入一片火海。驴子受惊了,它疯狂地扭动着身子,想要逃离这片恐怖的火海。我坐在背篓里,被晃得七荤八素,最终摔了下来。李叔叔见状,立刻扔下缰绳,一把将我抱起。他焦急地检查我的伤势,发现我只是额头上有些擦伤,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他在手掌心吐了口唾沫,轻轻地揉在我额头上破皮的地方。他听人说,唾沫能消毒。他突然想起那头驴子,那可是我们唯一的交通工具啊,得靠着它驮着我翻山越岭,前去大别山呢,这一路,怕是有上千里。他抬头张望,那头驴子早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他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轻轻地将我放入背篓里,背在背上,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
他刚一动,我就哭了起来。李叔叔听到我的哭声,心疼得停下了脚步,将背篓挪到胸前,让我可以更加舒服。他轻轻摇晃着背篓,试图让我安静下来。他轻声地哄着我,告诉我不要害怕,有他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然而,我的哭声却越来越大。李叔叔见状也急了,他尝试了用各种方法哄我,但都无济于事。李叔叔看着我,眼中满是无奈和心疼。他叹了口气,坐在路边的大青石上,束手无措。他突然也哭了起来,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滴落在我的脸上。我好奇地看着他,反而不哭了。我伸出小手,轻轻地给他擦去泪水。他的哭声渐渐停了下来。他看着我稚嫩的脸庞和纯真的眼神,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后来李叔叔掌握了一个神奇的规律:一旦我哭了,当他如何哄也无济于事的时候,只要他急得也开始哭,我就会止住哭泣。他觉得挺好玩的,我哭,他来哄,他哭了,我来哄。我们两个一直都是这样,到他复员离开我时,我们才停止了这个游戏。这种互动让李叔叔感到一种奇妙的平衡,我需要他的安抚,而他则借助我的陪伴来寻求慰藉。
李叔叔说,我们出了河北,进入河南,本来可以坐着火车到武汉,然后再到大别山,这样的话,可能半个月左右,就能找到我的父母了。可惜那是敌占区,到处都是敌人,而我们一老一小,又是往正在激战的大别山区走,很容易引起怀疑。我们上了火车。李叔叔小心翼翼地将我从背篓中抱出,轻轻地将我放在座位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两根还冒着热气的油条。我接过油条,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满口的香味让我陶醉不已,这是我第一次吃到这样的美味。正当我沉浸在美食的欢乐中时,无意间抬头,发现李叔叔正慈爱地看着我。那时,我已经会说话了。我忙将手中的油条递给李叔叔,他微笑着接过油条,轻轻地咬了一小口。
车厢内人来人往,其中还有很多国民党官兵。一个少校经过,听到我和李叔叔说话,突然停了下来,打量着我们两个,目光中带着一丝疑惑:“你们是陕北人?”李叔叔在延安呆久了,一开口就带着浓重的陕北口音,而我在李叔叔的熏陶下,也带上了些许陕北腔调。李叔叔看向这个少校,镇定自若地捏了捏我的小手,堆起满脸的笑容,点头哈腰地对他说:“老总好,老总好,我们是大同人,离陕西近,口音都差不多,差不多。”我也跟着说:“我们是到这里走亲戚的。”少校狐疑地看了我们一眼,似乎并没有完全相信我们的话,但他也没有多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火车缓缓地停在了一个小站。李叔叔突然抱起我说:“彩云,咱们在这里下车。”我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在这个小站下车,但李叔叔的眼神坚定而决绝,我懂事地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李叔叔把我放在背篓里,背起背篓向车门边走去。我们匆匆下了火车,站在站台上,火车缓缓开动了,这时少校带着两个士兵急忙忙跑到我们原本的座位前,却发现我们已经不见了踪影。少校四处张望,看到站在站台上的我们,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
我站在站台上,看着火车远去,紧紧握住李叔叔的手,生怕他会离开我。李叔叔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低声对我说道:“彩云啊,从今天开始,咱们不能再坐火车了,只能走着去大别山了。还有啊,咱们要更加小心了,走到哪里就学着说哪里的话,千万不要让人听出咱们是从陕北来的。”我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他们都是坏人。”李叔叔叹了口气:“是啊,你爸爸妈妈就是要解决这些坏人的,把他们解决了,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好人了。”他顿了顿又说:“等到了大别山,咱们就安全了。”
要命的是,我们在火车上呆了那么一小段时间,李叔叔身上的钱就被小偷偷走了。李叔叔在棉袄里面缝了个口袋,特地把钱放在了那里面,但就是这样,还是被偷走了,我和李叔叔竟然都没有发觉。我们出了火车站,晚上经过一个小镇,要买东西吃时,李叔叔解开棉袄,这才发现,钱被偷了。李叔叔没了办法,想了半天,最值钱的也就是我坐着的这个背篓了。李叔叔只好把我从背篓里抱出来,用它换了两个馒头。
我们以后只能沿途乞讨了。一个一瘸一拐满脸风霜的中年男人,背着一个还不到两岁的小孩,要去武汉投靠亲戚,路上被人偷了盘缠,多么可怜啊。老乡们心肠还是很好的,能给就给一点。最难受的是晚上,只能在村里的麦秸垛或者柴草垛里将就一晚。
那年冬天格外冷。我们走到河南中部的一个村庄时,天已经黑了,我们啃了一个冰冷的窝窝头后,李叔叔带着我躲在了老乡院子外面的柴草垛里。哪知半夜里下起了大雪,尽管李叔叔把我揽在怀里,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我还是感冒了。第二天一大早,我醒来的时候,脸色苍白如纸,小小的身躯在破烂的棉袄中瑟瑟发抖。李叔叔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他急忙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只觉得那温度滚烫得惊人。李叔叔忙蹲下身子,把我背了起来,急急地向小镇走去。风更加凛冽了,雪花如柳絮般纷纷扬扬地飘落,整个世界都被笼罩在一片银白之中。李叔叔背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但他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思。
经过艰难跋涉,李叔叔终于找到了一家破旧的旅店。他将我放在床上,轻轻盖上厚厚的被子,又去店老板那里要了一条毛巾,打湿了敷在我的额头上。后来我才知道,李叔叔身上还留有一点点钱,那是他随手放在另一个口袋里的,小偷没有发现。他一直舍不得花,就是为了应急。今天终于用上了,成了我们唯一的救命稻草。
李叔叔坐在床头,慈爱地看着我。我的脸色依然苍白,但呼吸已经平稳了许多。李叔叔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心中充满了愧疚和自责。就在这时,我突然在梦中挣扎着发出微弱的呓语:“妈妈,妈妈,云云乖,别把云云扔了……”
李叔叔握着我的手,急切地回应我:“云云……”我慢慢安静下来,艰难地睁开眼,看了一眼焦急的李叔叔,轻声回应了一声:“叔叔……”高烧让我迷迷糊糊,我又闭上了眼睛,看上去十分虚弱。
李叔叔把我的手塞进被窝里,又摸了摸我的额头,我的额头仍然滚烫。他双手抱着脑袋,低声抽泣:“老天爷啊,你快点让云云退烧吧,云云要是有个什么事儿,我也没法活了啊……云云,你快点好啊,好了咱们就去找爸爸妈妈……”
我含糊不清地发出呓语:“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啊……”
李叔叔那点钱,只够我们在这旅店里苟延残喘两天。好在我的高烧渐渐退了。第三天一大早,李叔叔背起我,准备离开这家旅店。我趴在他的背上,双眼紧闭,仿佛一朵即将凋零的花。走到门口,外面依旧大雪纷飞,如同千万只白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李叔叔站在那里,犹豫了片刻。
店老板是个好心人,他关切地看着我们:“你们这是要去哪?”
李叔叔回答道:“娃退烧了,我们要走了。”
店老板走过来,看看我,摇了摇头:“娃的身子还虚得很,这么大的雪,再说了,到处都是兵荒马乱的,你们爷儿俩,咋能出门呢?要是不嫌弃,你们就先住下来,等来年开春,看看形势再说吧。”
李叔叔有些为难:“这,我身上也没钱了……”
店老板叹了口气:“你要是过意不去,就在镇上打点短工,我象征性地收点钱吧。唉,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啊。”
李叔叔叹口气,只得带着我回到了房间。我们像是两只被风雪困住的麻雀,滞留在了这个小镇。旅店老板帮助李叔叔在一个木器店里找了个活儿。李叔叔劈着木头,我在一旁玩耍。虽是冬天,但李叔叔的脸上却淌着汗水,他不时地用手背擦去额头上的汗珠。为了省钱,到了饭点,李叔叔就背着我,手里拿着一个破碗,在镇上的饭馆前乞讨。店老板看我们可怜,便拿了个窝窝头放进碗里,然后挥手驱赶我们,仿佛我们是令人厌恶的苍蝇。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感谢这个小镇的人们,我和李叔叔在这里度过了最严酷的冬天。来年春天,当冰雪融化的时候,我和李叔叔又上了路。
沿途的风景如画,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小草从土里探出头来,嫩绿的叶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我们走在乡间小道上,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仿佛在为我们加油鼓劲。
四月底,我们终于赶到了大别山。这座雄伟的山脉在春天的装扮下更加壮丽。我们穿行在山林间,听着鸟鸣虫叫,别提多么兴奋了。然而,当地的游击队却迎头浇了我们一瓢冷水,他们告诉我们,我父亲母亲所在的纵队已经离开大别山,前往豫西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和李叔叔当然很失落,但我们稍作休整,又毅然踏上了前往豫西的漫漫征途。很不幸,当我们追到豫西时,父亲他们的纵队又转移到湖北襄阳那边了,等我们追到襄阳时,他们又挥师北上前去河南麦县了。
李叔叔一听急了,白天黑夜地追赶父亲他们的部队。那是我们从河北出发以来,离父亲母亲最近的一次。父亲所在的纵队在豫西南麦县的刘村镇包围了一个旅的国民党部队,志在全歼。敌军派来飞机轰炸。他们把刘村镇十多公里外的皇路店镇误认为刘村镇了,飞机像苍蝇一样俯冲下来,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一个好好的镇子炸得稀巴烂。此时,李叔叔带着我,正好经过这个镇子。一颗炸弹落在了我们身边。李叔叔还是有经验的,他见势不妙,在炸弹落下之前,扑到我身上,紧紧地把我护在了身下。炸弹爆炸了,我安然无恙,而李叔叔却中弹了,背上、腿上都是血。我惊恐地摇着李叔叔的身子,他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我以为李叔叔死了,伏在他身上,放声大哭。
敌人的飞机飞走后,人们出来了。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正好是家药店,店老板叫冯福生,50来岁,女儿叫冯金妹,20来岁,冯金妹的母亲早逝,父女俩靠着这个药店相依为命。他们看到我伏在李叔叔的身上痛哭,忙赶了过来。冯金妹上前试了试李叔叔的鼻息,把我抱了起来:“乖,别哭,你父亲还活着……”我抽泣着,喃喃道:“他不是我父亲,他是我叔叔……”
冯爷爷很善良,他立即背起李叔叔,金妹抱起我,向家里走去。
李叔叔昏迷了两天两夜后,终于醒了过来。他醒过来后,着急地问刘村镇的战斗怎么样了。冯爷爷告诉他,刘村镇的战斗在他受伤那天就结束了,解放军很快就向东北方向走了。李叔叔一听,急了,就要下床,但刚一抬腿,就疼得惨叫一声。他在抗战时,本来伤了左腿,这下好了,又伤到了右腿,伤势还挺重的,他根本就下不了地。李叔叔无可奈何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泪水缓缓地流了出来。李叔叔后来告诉我,他那次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眼看就要找到我的父亲母亲了,却因为这条腿与他们失之交臂。伤筋动骨一百天,何时能前去寻找我父亲母亲,又成未知了。
冯家是远近闻名的中医世家,在他们精心照料下,两个月后,李叔叔终于能下地走动了。冯爷爷还给李叔叔做了一根拐杖。冯爷爷和金妹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也不好意思再瞒着他们了,就悄悄地把我们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们。还好,他们也恨透了国民党,听说我们是共产党的人,李叔叔的腿又是在打鬼子时伤的,他们对我们就更好了,特别是金妹,再看李叔叔时,眼睛里都有明亮的光了,但李叔叔却装作没有看出来。
这天,李叔叔静静地坐在院子里,金妹坐在他的身旁,专注地为他缝补那件已经有些破旧的衣服。我在旁边抓着石子玩。金妹的手指在针线间穿梭,如同在编织着一个温馨的梦。李叔叔竟一时看呆了。金妹咳了一下,看向李叔叔,轻声问道:“田生哥,你伤养好了就要走吗?”谁都能听出来,她的声音中充满了不舍与惆怅。
李叔叔点了点头,口气很坚定地说:“对,我要把彩云安全地带到她爸爸妈妈身边,这是我的任务。”金妹手中的针线一颤,不小心扎到了手指。她轻轻地将手放在嘴里吮吸着,眼中闪过一丝痛楚,然而她并没有出声,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继续低头缝补着衣服。
李叔叔并没有察觉到金妹的异常,他依然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中,喃喃地说:“彩云的爸爸妈妈都是大领导,他们对我可好了,我可不能辜负了他们。”金妹低声道:“我和我爹对你不好吗?”李叔叔愣了一下,忙道:“好好好,你们对我也好,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金妹叹了口气,不再吭声了。她的情意,李叔叔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任务在身,只能硬着心肠不去回应。这还是四个月后,我们离开皇路店镇时,他告诉我的。当然,我那时只有两岁,对这些是没有一点印象的,这一切,都是李叔叔后来告诉我的。
李叔叔虽然能下地走动了,但还没好利索,每天都需要敷草药,金妹天天上山采草药。采药是很危险的,越是名贵的草药,越是长在险峻的地方。金妹这天上山,在一个悬崖上发现了一种草药。李叔叔跟我说过这种草药的名字,可惜时间长了,我也记不起了,这种草药对李叔叔的伤很有帮助。要是放在往日,金妹不会冒这个险,但想到李叔叔的伤,金妹就决定把它采下来。她用荆条拧成绳子,拴在树上,然后拽着下了悬崖,还好,采到草药了,但在她要上去时,用荆条拧成的绳子突然断了,金妹惊叫着摔下了悬崖,当即就晕了过去。一直到晚上,金妹还没回来,冯爷爷急了,要到山里去找。李叔叔也要跟着去,被冯爷爷劝下来了。那里的老乡还是很善良的,镇里所有成年人都出动了,他们举着火把,浩浩荡荡地上了山,一直找到第二天中午才在悬崖下面找到了金妹。她当时已经醒过来了,衣服早已经被山上的灌木藤条扯得破破烂烂,浑身都是伤,最要命的是,她的右腿骨折了。金妹真是个奇女子,她拖着这条腿爬了一里多路,人们找到她时,她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把草药。
金妹被乡亲抬回镇里,远远地看到李叔叔站在镇子边,痴痴地往远处张望着。看到金妹浑身是伤,李叔叔的泪水当即就掉下来了,他心里充满了自责,要不是为了给自己治伤,金妹也不至于受这么大的罪。
那天晚上,乡亲们走了以后,冯爷爷和李叔叔坐在金妹的床前,我也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这一切。金妹脸色煞白,闭着眼睛在休息。李叔叔看向冯爷爷,小心翼翼地问道:“冯伯伯,金妹怎么样?没事吧。”冯爷爷喃喃地说:“命能保住,就是,就是……”他摇了摇头,不再往下说了。李叔叔急切地看向冯爷爷道:“冯伯伯,怎么了?您说,您说啊,如果我能做到,我豁出这条命都愿意!”冯爷爷道:“命虽然保住了,但她的右腿却废了,就是治好了,也是一个瘸子了。”李叔叔的脸色缓和了些,他安慰冯爷爷道:“冯伯伯,只要人在,其他的事儿,都是小事儿。”冯爷爷眼神黯淡:“一个瘸腿的女娃,怕是嫁不了好人家了……”我们看向金妹,她的眼中缓缓流出泪来。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每个人的呼吸声都能听到,那呼吸声都很沉重,就连对世事一无所知的我,都觉得压抑得不行。李叔叔突然扑通跪下来,重重地向冯爷爷磕了三个响头,抬起头来,已是满脸泪水。他哽咽着说:“冯伯伯,金妹是为了我才这样的……如果您不嫌弃,我把彩云送到部队就回来,我愿意入赘当您的女婿!”
没什么说的,冯爷爷和金妹本来对李叔叔就很满意,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过了两个来月,金妹的腿好多了,可以下地了,但正如冯爷爷所说,她的右腿瘸了。李叔叔的腿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冯爷爷的医术果然高明,李叔叔这条受伤的腿居然没有任何异样,甚至都看不出曾被伤过。他并没有立即带上我出发去找我父母亲,而是继续留在了皇路店镇,照顾着金妹。李叔叔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就像金妹的拐杖一样,经常搀扶着她走路,锻炼她的腿。她和李叔叔,一个右腿瘸,一个左腿瘸,两个人走在一起,你可以想象,别提有多滑稽了。就连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从来不跟着他们一起出去。他们一到街上,后面总跟着一群小孩子,追着两人唱童谣:“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捆橛子。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筐茄子。背橛子的瘸子打了背茄子的瘸子一橛子,背茄子的瘸子打了背橛子的瘸子一茄子……”刚开始时,李叔叔和金妹都很气恼,慢慢地也想通了,就随他们去了。李叔叔干活累了,金妹就掏出手帕给他擦汗,大大方方的,也不避人耳目。时间长了,大家也都把两人当做两口子了,再也没人在背后说他们的闲话了,就连小孩子也不追着他们唱那些难听的童谣了。
我们又住了两个月,金妹的腿虽然瘸了,但总算恢复了八九成,基本上算是好了。李叔叔觉得,是时候离开了。但他很为难,因为冯爷爷和金妹俨然已经把他当做一家人了。他拖了五六天,当他看到金妹不在家,只有冯爷爷在院里忙着一些杂活时,忙来到冯爷爷身旁,找了块石头坐下,但真要开口时,他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冯爷爷抬起头,问道:“大侄子,有啥事儿?”
李叔叔沉默片刻,终于鼓足勇气开口了:“冯伯伯,我在这儿待了七八个月,腿上的伤也养得差不多了。我想,我得带着彩云去找部队了。”
冯爷爷看了看李叔叔,犹豫了一下,喃喃道:“那你就没想过留下来和金妹……好好过日子?”
李叔叔后来告诉我,他当然想留下来,这对一个瘸腿的三十来岁的男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儿,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使命。他苦笑了一下,看着冯爷爷,真诚地说:“我说话算话。你们要是信得过我,等我把彩云送到她爸爸妈妈身边,向组织打复员报告,等组织批准了,我就回来找金妹。”
冯爷爷和金妹见李叔叔态度坚决,也就不好再挽留,他们烙了几十张大饼,让我们在路上吃,又给我们准备了盘缠。第二天,李叔叔带着我,离开了皇路店镇。冯爷爷很伤心,没有出来,他让金妹送我们。李叔叔在前面牵着我,金妹紧紧跟在我们身后,她脚步很轻,几乎听不到声音,但后来李叔叔说,他能感觉到她的每一步都仿佛承载着千斤的重量。已经爬过一条沟,又过了一条小河,金妹还在跟着我们。在一个坡头上,李叔叔停了下来,看着她,低声而坚决地说:“金妹,你腿也不好,你得停下来,不能再送了。”
金妹抬头望着李叔叔,脸上挂满泪水、不舍与牵挂。她低声道:“田生哥,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李叔叔点了点头,“金妹,你放心,我把孩子安全地送到部队,然后就回来,这一次,我绝不会再离开。”
金妹紧咬着下唇,努力不让泪水滑落,她点了点头,声音哽咽:“田生哥,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直到你回来的那一天。”
李叔叔转过身去,牵着我的小手,又开始向前走了,他的步伐虽然坚定,但每一步都仿佛沉重如石。他不时回头望向她,眼神中充满了不舍与眷恋。
李叔叔一边走着,一边抹着泪水,他脸上的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地滑落。我们翻过了一座山梁,回头望去,金妹的身影早已经消失了,而李叔叔的泪水,却依然在不停地流淌。
李叔叔是真的爱上了金妹,那种爱,如同大地对万物的滋养,深沉而执着,但即使如此,他依然选择了把组织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他和我的父母一样,是一个伟大的革命战士!
那个时候,我父母所在的纵队已经被改编成了军,父亲当了军长,母亲当了军医院的院长。我和李叔叔赶到安徽蒙城,这里早已经解放了,经过当地驻军的帮助,得知父亲他们那个军已经打到了浙江丽水,现在正在那里进行休整。我们立即往前赶,半个月左右,我们就赶到了浙江金华。到了金华,又没吃的了,但我们一点也不慌。李叔叔有经验,带着我去找部队。那时天气已经很热了,我和李叔叔还穿着破烂的棉袄棉裤,这让我们两个看上去就像叫花子一样,不,甚至比叫花子还要惨,特别是李叔叔,冯伯伯给他做的拐杖早就坏掉了,他拄着一根树枝,胡子几乎把整个脸盖上了,上面还残留着玉米糊糊渣子,头发已经很长,乱得像堆杂草,小鸡都可以在上面做窝了。最扎眼的是,他腰里还用麻绳拴着两个洋瓷碗和用树枝做的筷子。那是我和李叔叔吃饭的家伙。
我们终于找到了在金华休整的解放军,他们驻扎在一个学校里,门口站着两个威严的哨兵。李叔叔从棉袄里面的口袋里掏出介绍信,双手捧着递给哨兵,陪着笑脸道:“同志,你看看,咱是自己人。”他回过头来,把我拉到跟前,对哨兵道:“这是吴胜天军长、周英院长的女儿吴彩云,组织交待我的任务,把她从河北邯郸送到丽水父母那里,我们已经走了一年多了……”
大个子哨兵瞪大眼睛看看我,又看看李叔叔,慌忙说道:“你们先在这里等一下,我去请示一下首长。”
大个子哨兵拿着我们的介绍信匆匆地走了,没过一会儿,他领着三四个干部模样的人来了,其中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人离得老远就叫了起来:“李同志,终于等到你们了,好事啊,天大的好事啊!”
他快步跑过来,把我抱了起来,笑哈哈地看着我:“让我看看,哦,我们的彩云长大了,成大孩子了!”
我有点害怕他,使劲地向李叔叔那边挣扎。他把我递给了李叔叔,自我介绍道:“我叫郭有材,E师师长。”他笑眯眯地看向李叔叔,“军部不在丽水,就在金华这里,走,咱们这就去找吴军长!”你说,这事儿就是这么巧,我们一下子就找到E师这里来了,而E师正是父亲那个军里最厉害的一个师。
当我们赶到军部时,父亲早已经得到消息,他几乎是小跑着赶来了。李叔叔看到我父亲,忙把我放下来,双脚啪地立正,向父亲敬礼道:“报告军长,保育员李田生携吴彩云前来报到!”说完这话,李叔叔眼中的泪水突然汹涌而出,他竭力地控制着,但肩膀还是不住地抽搐,整个身子都在晃动,好像站立不稳,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去,又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脸色通红,痴痴呆呆地看着我父亲。父亲上前热情地握着他的手,使劲地摇着。李叔叔沙哑着嗓子,喃喃地说:“军长,我完成任务了,我完成组织交给我的任务了!”
父亲眼睛湿润了,他抽出手,啪地立正,也给李叔叔敬了个礼。
从两个人的举动中,我已经意识到,面前这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就是我的父亲,那位我日夜思念,却又从未真正相识的父亲。当父亲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却突然害怕起来。他对我来说,既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又是完全陌生的路人。我从未见过他,他的面容、他的声音,对我来说都是那么奇怪。我本能地躲在李叔叔的身后,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父亲一把将我抱了起来,使劲地亲着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亲昵吓得哭了起来,伸着双手使劲地向李叔叔那边挣扎,哭着喊:“叔叔,叔叔……”
李叔叔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和焦急:“云云,这就是你爸爸啊!”
我停止了哭泣,愣愣地打量着父亲。他紧紧地抱着我,用力地亲着我的脸颊,嘴里不停地呼唤着我的名字:“云云,云云!”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的父亲,那个我日思夜想的父亲。我趴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大哭:“爸爸,爸爸……”
父亲也哭了,他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我的手上。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安抚着我:“云云乖,云云不哭……”
我渐渐停止了哭泣,四处张望,充满期待地问:“妈妈呢?我要妈妈……”我其实对母亲毫无印象,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渴望着早点见到她。
母亲所在医院驻扎在义乌。父亲立即回头招呼警卫员赵铁牛,让他前去通知母亲。
母亲听说找到了我,高兴地骑着马一路飞奔而来。当她看到我时,跳下战马,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我跟前,蹲下来,向我伸开了双臂:“云云,我是妈妈啊。”
我急切地盼望着,母亲真来了,我却害怕了,总觉得面前这个陌生的女人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母亲,我想象中的母亲是像冯金妹那样的年轻女子,而她却是如此苍老,岁月在她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她的眼角布满了鱼尾纹,皮肤松弛而略显暗淡,颧骨高耸,使得她的面庞显得更加瘦削。她的双手布满了皱纹和茧子,头发也不是我想象中的乌黑亮丽,而是夹杂着丝丝白发。
我躲在李叔叔的身后,不敢看她,更不敢靠近她。我有点不大相信,我的母亲怎么会这么老?母亲过来,把我从李叔叔身后拉了出来:“云云,来,让妈妈抱抱。”我拉着李叔叔的衣襟,使劲地挣扎着,怎么也不肯过去。母亲松开了手,有些无奈地看着我。
李叔叔焦急地冲着我叫道:“云云,这是你妈妈呀!你不是天天想妈妈吗?见了妈妈怎么不让抱呢?”
我看了看李叔叔,胆怯地摇了摇头。
母亲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用竹子编好的小鹿,递给了我:“云云,来,拿着,这是妈妈特地为你准备的礼物。”我看着那只小鹿,它的身上有着红色的斑点,非常好看。我犹豫着伸手接了过来,指着上面的红色斑点问母亲:“这红色的是什么?”
母亲看了父亲一眼,轻声说道:“这是梅花鹿,这上面的红点是爸爸特地用红墨水点上去的。你看,多漂亮啊!”我点了点头,确实很漂亮。
母亲再次伸开双臂:“来,让妈妈抱抱。”这一次,我没有再拒绝。我偎依在母亲的怀里。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小鹿上的红色斑点并不是父亲用红墨水画上去的。而是母亲因为思念我而生病,口吐鲜血喷到了她正在编的小鹿上。当我知道这件事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李叔叔是我们家的大恩人,他不仅把我安全地带到了父母身边,还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我父母的婚姻,我父母后来一直幸福地相伴到老。
李叔叔曾经向冯福生、冯金妹父女承诺过,把我送到父母身边,就回去和他们一起生活。他本来想把这个打算告诉父亲,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我父亲母亲决定让他继续留在我们家里,照顾我的吃穿住行。我父亲母亲觉得,李叔叔是个残疾人,给他这份工作,是对他表示感谢的一种方式,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李叔叔和冯金妹的事情,而我那时还太小,无法理解这些事情,也就没有告诉父亲母亲。而在李叔叔那里,我父亲母亲就是领导,就是组织,组织说的话,那就是命令,他没有任何推辞,默默接受了这个安排。
在以后的日子里,李叔叔就像一座沉默的山峰,为我遮风挡雨,守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母亲曾经告诉我,在我四岁时,有次生病了,高烧不退,李叔叔守在我的床边,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一遍又一遍把毛巾打湿,给我降温。当我病情好转,他终于可以休息时,他一下子歪在我的床边睡着了。
岁月如流水般匆匆逝去,很快十年过去了,我开始上中学,需要在学校食宿,李叔叔这才向组织提出复员的要求,组织批准了。李叔叔本可以回到四川老家,与家人团聚,享受天伦之乐,然而,他却选择了前去河南麦县皇路店镇。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当他满怀期待地赶到冯金妹的家时,却得知她已另嫁他人,但他并未因此怨恨任何人,而是选择默默地守在她身边。他在冯金妹家的旁边搭建了一座简陋的茅草屋,留在了皇路店镇。
李叔叔一直未娶,默默地坚守在那里。四十年过去了,也就是十年前的时候,冯金妹的丈夫生病去世了,她处理完丈夫的丧事,就搬进了李叔叔的家。两人虽然都已年过半百,但他们的心却如同初见时那般年轻,且更加深沉和真挚。
这就是李叔叔一生守诺的故事,他遵守了把我护送到父母身边的承诺,也遵守了回到冯金妹身边的诺言。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坚守。他的一生就像一部沉重的历史长卷,充满了曲折与坎坷,但也充满了对爱与希望的追求。他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也温暖了周围人的心灵。他是个小人物,但他是一个伟大的小人物,一个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敬仰的英雄。小裴干事啊,你一定要在军史上浓墨重彩地给他写上一笔,要把他这一生写得饱满多汁,写得波澜壮阔,让他的精神永远激励年轻人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下部 双兔傍地走
时间:2006年8月1日
地点:集团军招待所
讲述者:赵铁牛
小伙子,我把你叫来,是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我们上午参加了集团军庆祝建军节的典礼,很是隆重,让人激动。我也是离休后第一次回到老部队来,看到鸟枪换炮,有了这么多的新装备,我很兴奋。上午参观咱们的坦克时,不怕你笑话,我抱着炮筒哭了。这么好的东西,我们要是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也装备了,就不会牺牲那么多同志。现在好了,也有了可以一边跑一边瞄准开炮的家伙了,我们就不怕他们了。这是闲话,咱们可以以后再聊。
今天还在集团军举行了《老虎部队》这部书的首发式,我很高兴,用纪实文学的形式反映军史,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用官兵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军史,有故事,有人物,年轻官兵爱看,入心入脑。什么叫与时俱进?这就叫。小伙子,祝贺你们,你们做了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
这些,我也都在首发式上讲了,还建议部队给你们立个功。小伙子,你们的军史写得非常好,我在出版前就看了。我是1942年5月到“老虎部队”当兵的,以前的事情我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我听首长讲过很多次,也很熟悉。1942年以后的事情,很多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你们写得都很好,值得表扬。特别是李田生带着首长的女儿吴彩云千里寻亲的故事,非常感人,故事也很曲折,很吸引人,我没有任何异议。
小伙子,你先放下笔,把门关上,对,反锁了。
小伙子,你听好了,我下面要给你讲的,你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出去,更不能写在军史上,至少在我还活着时,你一个字都不要给别人说,因为这事关重大。对了,还有首长的夫人周英同志,她活着的时候,你也不能讲。首长的原话是,从此之后,这事儿绝对不能再提,一个字都不能提。知道这事儿的,全世界只有三个人,我,首长和高医生。首长和高医生早就去世了,他们两个活着的时候,都没有向外界透露一个字。我当然也应该向他们学习,但我说实话,我心有不甘。我现在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情人了,我不能让这个真相和我一起埋进坟墓,但我又要向首长负责,所以,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你不能向外人透露一个字,但在我和周英同志百年之后,你如何处理,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我已经无能为力。这并非是我不向首长负责,而是我没任何办法负责了。这个是原则问题,我们先要说清楚了。小伙子,我要再重申一遍,在我和周英同志没死之前,我得遵守我与首长的约定,所以,你不能告诉任何人,在我和周英同志百年之后,你再自行决定。你能不能做到?好,你既然保证能做到,那我就把所有的真相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你可要注意了,我下面所说的每个字都是真的。
我已经打听过了,《老虎部队》里李田生带着首长女儿吴彩云千里寻亲的故事是你写的,我知道你写得很辛苦,采访了首长的夫人周英同志,采访了首长的女儿吴彩云,还采访了当年在他们身边工作的其他同志,他们讲得很详细,你写得也很生动,但我要告诉你,小伙子,你所写的那个故事是假的,至少在李田生带着吴彩云来到河南麦县皇路店镇以后所发生的,全是假的。你不要吃惊,我接下来要告诉你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事实,你听好了,就连吴彩云也是假的!
年轻人,你别激动,先喝口水喘口气,且听我慢慢往下讲。
李田生能历经一年半把吴彩云从河北邯郸带到浙江金华,中间还绕道到了大别山和河南,这些都加上去,应该有四千来里了,这是个了不起的奇迹,相当于一个小型长征。长征是大部队在一起,互相还有个照应,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一瘸一拐的残疾人,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除了险峻的山川河流,还要经过很多敌占区,所经历的艰难险阻可想而知。首长是个重感情的人,你对我好,我当然也要掏心掏肺地对你好。李田生带着吴彩云到达金华的那个晚上,周院长带着孩子睡着以后,首长把李田生叫到一边,庄重地和他谈了次话。我当然也在现场,首长除了睡觉、上厕所,其他时间,我可以说是寸步不离。那还是战争年代,国民党特务防不胜防,保卫首长的任务还是很重的。我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从来不说假话,我所给你讲的,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没有半个字是虚构的。首长对李田生说:“老李啊,你能把彩云平安送来,我和周院长都很感激你。你说吧,你想当个什么官?”首长一脸期待地看着他。按道理讲,一个军长来征求你想当个什么官,没有一个人是能拒绝的。我本来以为李田生至少要个营级干部干干,心里还有点嫉妒呢。我怎么也没想到,李田生犹豫了一下,喃喃地说:“军长,我想复员回家。”天啊,他一个瘸子,居然会要求复员!就连首长可能也没想到吧,和我一样,也是一脸惊愕。首长问他:“你为什么要复员回家?”李田生低声道:“我腿瘸了,打不了仗了,还呆在部队,不大合适……”首长打断了他:“你把彩云从河北护送到浙江来,三四千里路,这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你不但是个合格的军人,还是个优秀的军人。说吧,你想当个什么样的官?”李田生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抬头看向首长,执拗地说:“军长,我什么官都不想当,我就想复员回家……全国就要解放了,部队也不需要我了……”首长激动地挥舞着手臂,说:“不,部队里既有打仗的,也有在机关的,更不用说还有搞后勤的,你就是搞后勤的嘛。你升了职,级别上去,但工作不变,我和周院长还要继续干革命,顾不了彩云,所以还得由你来照顾她。说吧,你想要个什么级别的官?”
李田生慌忙摆手道:“军长,我会照顾好彩云的,这是我的工作,但我不能当官……”首长有点不高兴了,厉声打断了他:“为什么不能?你干的也是革命工作!”李田生忙道:“是,是革命工作,可,我只是一个保育员,待遇太高了不好,其他同志都是要上前线拼命的,我在后方,没什么危险,就带带孩子,级别太高了,不好……”首长沉思了一会儿,可能觉得李田生说的也有道理吧,就缓和了语气,笑哈哈地说:“那就给你个连级干部待遇吧。”
李田生受了惊一般,后退一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连级太高了,就排级吧,副排级吧。”最后的结果,是首长和李田生各退一步,李田生享受副连级干部待遇。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李田生的,多少人哭着喊着要官,而他,却能坚决地把它推掉,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就做不到。唉,怎么说呢,我做不到,所以你看,我是在牛城警备区司令员位置上离休的,正儿八经的正师级待遇,而李田生呢,他那么高尚,只能当一辈子农民了。唉,我这样说也不好,革命分工不同嘛。不说它了,不说它了,咱说正事儿。
李田生就这么留下来了,我们那时根本就不知道他在皇路店镇有个相好。他如果说了,也许首长就真的让他复员了。李田生这人,是真正的革命者,组织上让他做啥,他就做啥,从来不讨价还价。首长让他留下来,他就留下来了。这一留,就是十来年,一直到一九六〇年,彩云上了初中,要在学校吃住,不用他接送了,他这才复员回去了,他没有回到四川老家,而是去了河南麦县的皇路店镇。
小伙子,你别急,我这就给你讲,为什么我说吴彩云是假的。这事儿,还是首长第一个发现的。彩云失而复得,最高兴的当然是首长。他的夫人周院长做了绝育手术,首长是有意见的。当时他去医院看了周院长,并且还安慰她说,尊重她所有的决定。但他出来后,我亲眼所见,他的笑脸立即变成了黑脸,上了马,不停地抽着,向前飞奔,也没有回部队,而是去了野外,一直到一个悬崖边,这才把马勒住了。我赶紧赶过去,只见首长直直地盯着远方,脸上都是泪水。他眉头紧锁,身子微微颤抖,显然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呆呆地看着他。
“我从未想过,我的妻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瞒着我做了绝育手术,她这是置我于何地!”首长突然大声说道,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怒意,首长的声音颤抖着,愤怒的情绪在他的胸腔中翻涌。我忙低下了头,不敢再看首长。我那时刚二十出头,对他们的事儿知道得并不多,爱情啦、婚姻啦,更是一无所知,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应首长。首长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他呆呆地望着远处的群山,一动不动,似乎自己也变成了一座山。过了很久,首长的情绪终于平复了,他调转马头,叹了口气:“我们走吧。”他的样子,丝毫看不出来刚刚还在暴怒中。我悄悄地松了口气。首长很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一点让我很佩服。
周院长确实太强势了。她啊,是个纯粹的革命者,在这方面,我们许多男同志都不如她。她自个决定做了绝育手术,手术做完以后,还是在医生的要求下,才对首长说了。
首长当时表现得云淡风轻,很有风度,但实际上,首长是很痛苦的。好在还有个女儿,这个女儿是不能再出任何差错了。淮海战役结束后,我们在安徽蒙城休整,首长派出保卫部长带着一个班,重回大别山寻找李田生和彩云。保卫部长最后确认,李田生和彩云在豫西南麦县一个叫庙岭的村庄消失了,而那个村庄正是我们在刘村镇之战中,被敌人轰炸的村庄之一。首长送走保卫部长后,去了医院。周院长那段时间生病,比较严重,正在住院。他带着我匆匆赶到医院,把这事儿告诉周院长后,叹了口气,垂下头,喃喃道:“李田生和彩云,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周院长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她痛苦地摇了摇头:“这是我们第四个孩子了……可能我们这一辈子注定没有孩子吧。”首长突然就爆发了,他呼地站了起来,冲着周院长大声喊道:“都是你,当初为什么要去做绝育手术?如果我们还有其他的孩子,至少还能有个盼头!可现在,我们连一丝希望都没有!”
周院长听到这话,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她脸色苍白,挣扎着坐起来,声音颤抖,说:“你,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做绝育手术,是出于革命的需要,是为了你我的事业……”周院长越说越激动,声音慢慢地高亢起来,她愤怒地吼道:“彩云出了意外,跟我做绝育手术又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又要拿它做文章?你想让我为这事儿感到羞愧吗?告诉你,吴胜天,我一点都不后悔!对,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是个合格的革命者!”
首长脸上的肌肉抽搐着,眼中充满悲愤,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他怒气冲冲地转身摔门离开了病房。走在医院走廊上,首长深吸一口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在妻子最需要关爱的时候发脾气,但他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首长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他停了下来,回头张望了一下,似乎想要回去,但他最后还是扭头走了。
首长本来已经绝望了,他为了忘却丧女之痛,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了工作中,他甚至吃住在司令部,很少和周院长呆在一起了。他怕看到她,就会想起女儿。周院长和首长整月整月地分居,她反而觉得更加轻松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上了。她干脆平常也吃住在医院。我这个警卫员,虽然对男女之事并不了解,但看在眼里,也是着急的,我总觉得,他们这样下去,这个家迟早会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李田生带着彩云突然出现在了他们跟前,他们能不高兴吗?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啊。就连我这个局外人,也被感染了,兴奋了几天几夜。
首长对女儿的爱,你是无法想象的,深得像大海一样,宽广得能包容一切。这份爱,真的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他从前整天都呆在司令部,是真正地以司令部为家了,但有了彩云,他一有空就往家跑,带着彩云玩。吃饭的时候,首长会问问女儿这饭合不合胃口,吃没吃饱,总是把好吃的往女儿的碗里夹。到了晚上,即使忙到大半夜,他也要回家去住。到了家,先去看看女儿,瞅瞅她有没有睡着,被子是不是盖得好好的,窗户是不是关得紧紧的。可以这么说,在彩云成长的过程中,首长就是她的守护神。
很快全国解放了,大家都以为能过上几天安稳日子了,谁知道,抗美援朝又开始了。我们军也跟着去了,好在回来得还算早,1953年一停战,我们就回国了。
回来一看,哟,彩云都七岁了,长成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姑娘了。虽然有三年时间没见,但和上次不一样,彩云见了首长,一点都不陌生,扑过来抱着首长的脖子,再也不肯放开。周院长还和从前一样,在她心里革命是第一位的,家庭是第二位的,有事没事就总是呆在医院里,倒是首长,没什么仗打了,他就把部队的事情交给其他领导,大部分时间都给了彩云。有一天,我牵着马去河边饮水,首长自己一个人骑着马回了家。那马儿长得漂亮,浑身雪白,没一根杂毛,跑得飞快。彩云看得眼睛都直了,她嚷嚷着也要骑马,首长哪受得了她这撒娇啊,就抱着她上了马。首长可是一个老革命,骑马对他来说,那是小菜一碟,可那天就是怪了,路过一个拐弯的地方,迎面突然驶来一辆小轿车。首长为了躲车,一拉缰绳,马儿受惊了,把首长和彩云摔了下来。摔就摔吧,偏偏还摔到了路边的乱石堆上。首长皮糙肉厚没啥事,但彩云可就惨了,大腿上被石头划了个大口子,血哗哗地流。首长一看,心疼得要命,抱起彩云就往医院跑。
我饮完马回到军部,一听说这事儿,立即跑去帮忙。我赶到医院的时候,首长正坐在医院楼前的石凳上,整个人看着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蔫的。当时真的把我吓坏了,我腿都软了,看首长这样子,我还以为彩云出了大事呢。我忙过去问彩云咋样了。首长抬头看我一眼,眼睛红红的,哑着声音道:“没事儿,她正在输血。”我松了一口气,没事儿就好,但我旋即就觉察出来不对劲了。小伙子,我不骗你,我是有这个警觉性的,要不,我为什么能跟着首长干那么多年的警卫工作呢?你想嘛,首长那么宠爱女儿,女儿现在在输血,他不在那里守着,反而跑到了病房外头,这不合常理。还有,我问他彩云咋样了,他回答说,没事儿,她在输血。小伙子,你听出什么毛病没有?你当然听不出来,但我听出来了,因为首长从来不用“她”来称呼彩云,要么是“云云”,要么是“我闺女”,口气亲昵得不得了。这次就不一样了,用了“她”,并且还很冷漠,不,是焦灼。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儿。但他不说,我自然也不好问什么。
首长突然扭头看着我,低声问我:“铁牛,你说实话,你觉得我老婆怎么样?”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能问我吗?我就是对她有意见,我也不能说啊。首长是聪明人,很快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该问我,就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你不用为难了。唉,也不能怪她啊,责任在我身上。”我试探着问首长:“首长,发生什么事了?”首长看了看四周,除了远处有条瘸腿的小黑狗在无聊地散着步,我们身边并没有什么人。首长低声道:“云云不是我的女儿!”我吓了一大跳,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两步,吃惊地瞪着首长道:“这怎么可能?彩云是您的姑娘啊!”首长双手捂着脸,低下了头:“刚才要给云云输血,查过她的血型了,她是O型血。”我是首长的警卫员,我当然知道,首长是AB型血,如果彩云真的是O型血的话,她绝对不是首长的女儿。我着急地说:“会不会把彩云的血型弄错了?”首长看了看我,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呢?这又不是什么高深的技术,高医生确认了。”我浑身冰冷,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这可是一个天大的秘密。
首长目光坚定地看着我,说:“这是一个男人的奇耻大辱,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我忙点了点头:“首长,你放心,我就是死了,也不会对任何人说出一个字。”首长朝我招了招手:“你过来,我有话要对你说。”首长平常不是这样的,他这人有啥说啥,嗓门大着呢,可见,他接下来要说的话非同小可。我忙上前,俯下身子。首长低声道:“你给我留个心眼,想办法多接近周院长,还有她身边的人,一定给我尽快查出来这个人是谁。”我点了点头,心情十分沉重。你想啊,首长让我私底下调查周院长的相好,周院长呢,也是一个资历很老的领导,她能看上的男人,肯定也不是一般的人物。我当然要听首长的话,他让我往东,我不能往西,但周院长那边,我也不能轻易得罪啊。这个任务像座山一样沉甸甸的,压得我喘不过来气。我要是啥也查不出来还好说,真查出来那人是谁了,那就糟糕了,首长必定不会放过他,有可能会出人命的。想到这里,我的额头上不由地出了一层冷汗。
首长觉察到了,冷冷地看着我,说:“怎么了?要不,我换个人?”首长的性格我还是了解的,作为他的警卫员,他要是信任你,那就如同他的家人,他要是怀疑你了,那你立马就得滚蛋,以后也没什么前途了。小伙子,我后来无数次回想那一刻,我都不得不佩服我自己。俗话说,狗急跳墙,人急悬梁,我却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灵光乍现,张口就对首长说:“首长,会不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你和周院长离开彩云的时候,她才只有三个月大。李田生把她从河北带到浙江来,你们再见到她时,她都三岁了,容貌必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没有可能,现在这个彩云,并不是你和周院长的亲生女儿呢?有没有可能在她几个月大时,就与别人搞混了?就说没搞混,是你和周院长的亲生女儿,但李田生带着她前来寻亲的这一路上,兵荒马乱的,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儿?李田生又不敢说,只好找了一个和真的彩云岁数差不多的小孩来应付你和周院长?”我刚说完这话,首长呼地一声站了起来,攥住了我的衣服,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吼道:“你在说什么?不可能,李田生不是这样的人!”
小伙子,我向你说实话,我说完那些话,其实连我自己都惊呆了,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放在平常,我连想都不敢想,但我那时就那么说了。首长攥着我衣领的手剧烈地颤抖着,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神迷离,似乎有点不明白自己身处何方。很明显,他也意识到了,我说的,很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周院长是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除了工作,毫无其他兴趣可言,她怎么可能会有外遇呢?在寻亲的漫漫路途中,李田生和彩云之间,一定发生了匪夷所思的事情。首长松开了手,急急地朝我吼道:“你的马呢?”
首长这是要去找李田生求证。我忙跑到医院外面,把拴在树上的马解开,刚要牵进去,只见远处有个人影急急地向这边走来,一瘸一拐的。对,你猜对了,就是李田生。首长也看到了。这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首长顾不得骑马,急急地向李田生冲了过去。我一看,忙把马又拴在树上,跟上了首长。我们来到李田生跟前,李田生着急地问我们:“云云呢,云云呢?云云怎么样了?”
首长瞪着李田生,说:“孩子输过血,没事了。”李田生松了口气,脸上轻松多了。首长皱起眉头,瞪着李田生,低声喝问道:“李田生,你告诉我,我的女儿,真正的吴彩云在哪里?”“她怎么了?”李田生的脸刷地白了,后退了两步,惊恐地看着首长,首长狠狠地瞪着他。李田生突然跪了下来,使劲地在地上磕着头:“首长,我有罪,我有罪……”
首长抬头前后左右看了看,这是条大路,不时还有人经过。首长伸出手拉起了李田生,低声道:“好了,从现在开始,你什么都不要说了,走。”首长带着我和李田生,来到了他的办公室,把门反锁了,这才严肃地看着李田生,问道:“说吧,你把我女儿吴彩云弄到哪里去了?”
首长本来是让李田生坐下来讲的,李田生却说什么都不肯坐,首长最后也只得由着他了。李田生站在首长跟前,低着头,把一切都讲出来了。
小伙子,我可以骄傲地告诉你,还真是被我猜对了,这个吴彩云是假的。对,就是你采访过的这个吴彩云。你不要急,且听我慢慢给你说。
李田生从河北邯郸带走的确实是首长的女儿吴彩云。他们追到了大别山区,我们已经离开那里,到了湖北襄阳。等他们追到襄阳时,我们追着国民党反动军队“钢八旅”又到了豫西南麦县的刘村镇,把“钢八旅”包围在那里。“钢八旅”乃是国民党反动军队的一支劲旅,我们虽然是纵队,是一个军的编制,人数是它的四五倍,但仗打得仍很艰难,打了两天两夜才把它拿下来。我们刚拿下“钢八旅”,国民党反动军队就派来飞机轰炸,但他们误把十多里外的皇路店镇当作了刘村镇,翻来覆去地把皇路店炸了个遍。李田生本来前一天走到了麦县的庙岭,吃过晚饭,他急着追部队,就没停下来,连夜背着彩云赶路,第二天天刚亮,来到了皇路店镇。国民党反动军队的飞机来的时候,他刚走到镇子中央。他一听到飞机的声音就觉得不妙,立即背起彩云就往镇子外边跑。炸弹几乎是一路追着他炸的,他快跑出镇子时,一颗炸弹落到他们不远处爆炸了,气浪把他掀了起来,他的身子离开了地面,孩子也被抛了出去。他重重地摔在地上,摔得不轻,鼻子出血了,猛地一咳,咳出的也是血,但他顾不得这些,赶紧站起来,这才发现,自己那条瘸腿上又多了片弹片。他忍着剧疼,拖着那条腿,四处寻找彩云。终于找到了,孩子躺在地上,已经没了呼吸。李田生惊恐地大声哭喊着:“云云,云云,你赶紧活过来啊,你赶紧活过来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孩子死得透透的。李田生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悲惨的事实,他抱着孩子,脸紧紧地贴在孩子身上,放声大哭。
整个镇子都被炸烂了,到处都是死尸,哭声响成一片,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李田生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用袖子擦干泪水,把孩子抱到镇子外边的一块野地,挖了一个坑,把孩子埋了。他本来想做个记号,想了想,没有做不说,还把整个坟头也平了。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下意识地觉得,这件事谁也不能告诉。部队当然不能再去了。他倒不是怕首长和首长夫人怪罪于他,哪怕把他枪毙了,他也不会怕的,他主要是觉得,首长和首长夫人只有这一个孩子,他们要是知道她死了,会受不了的。他最初的想法是回四川老家躲起来。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彩云埋了以后,就一瘸一拐地向西出发了。
我们打了两天两夜,终于把“钢八旅”干掉了,但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援军很快就要来了,我们不得不赶紧转移。根据李田生对首长说的,他其实在回家的路上正好与我们纵队擦肩而过,他赶紧躲在了庄稼地里,等我们走远,这才出来,继续向西走。他怕再遇到我们的部队,不敢再走大路了,而是拣偏僻的小道走。没过多久,经过一个山谷时,他看到了一辆国民党反动军队的吉普车,显然是从头顶上的悬崖上摔下来的。吉普车旁散落了两具尸体,一个是士兵,显然是司机,还有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李田生过去看了看,有些疑惑,很显然,士兵开着吉普车带着这个女人逃跑,从女人的打扮来看,应该是个高级军官的夫人。她丈夫呢?李田生向四周望去,突然听到旁边草丛中传来微弱的哭泣声。他忙一瘸一拐地赶过去,只见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趴在一个上校的身上哭着,她可能哭了很长时间,嗓子已经哑了。小女孩看到李田生,哀求道:“我爸爸,救救我爸爸……”李田生过去,看了看,上校已经死掉了。他从上校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这才知道他是“钢八旅”的参谋长。
李田生讲到这里时,首长瞪大了眼睛,再三追问,你肯定吗?李田生点了点头,我肯定,我亲眼看到了他的证件,他叫郑天奇。首长长长地出了口气,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很好。我记得那场战斗,打扫战场的时候,首长再三叮嘱我们,一定要找到郑天奇,死要见尸,活要见人。这个郑天奇是黄埔军校的高材生,很会打仗。“钢八旅”旅长是个国民党高官的侄子,并没有多大的本事,每次打仗都是靠郑天奇指挥的,曾经给我们部队带来很大损失。所以,首长才再三叮嘱我们一定要找到他。我们找遍了整个战场,当然没找到他。首长为此耿耿于怀,他一直以为郑天奇跑掉了,没想到,他原来死在了那里。
李田生看着那个孩子,心里猛地一动,孩子和吴彩云差不多的岁数,都是两岁左右的样子,会说一点话,但也不多。他的心怦怦地剧烈地跳动起来,首长和他夫人离开河北时,彩云只有三个来月,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他们再也没见过她。孩子和成人不一样,一天一个样儿,他完全可以把这个孩子当做彩云带给首长。对孩子来说,这也是好事儿。她父母全都死掉了,父母的老家在哪里,有什么亲人,她一无所知,除了让人收养,还有什么办法呢?如果把她当作吴彩云送给首长,既解决了首长失去女儿的问题,也解决了她的生存问题,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好事儿。李田生抱起孩子,慈爱地看着她,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孩子喃喃地说:“我叫郑楚瑶,爸爸妈妈叫我瑶儿。”李田生摇了摇头,说:“不,你其实叫吴彩云,爸爸妈妈叫你云云。”
李田生把孩子放在一边,开始埋葬郑天奇、他的老婆和那个司机。小姑娘安静地坐在一边,不哭不闹地看着他做着这一切。他一边干着活,一边给小姑娘虚构着身世,她的爸爸其实叫吴胜天,妈妈叫周英,他们还活着,他就是被他们派来找她的,而这里埋的,只是她的叔叔、婶婶,并不是她的亲爸亲妈。他不断地重复着她的名字是吴彩云,并告诉她,以后无论是谁问她,她只能叫这个名字了。
李田生还是很慎重的,他带着孩子回到了皇路店镇,那个镇上有个姓冯的中医,药店被炸了。他留在冯家,冯家父女两人帮他治腿伤,他则帮着他们重建药店。最主要的是,他要在这里把这个小姑娘以前的记忆全部洗掉,确保见到首长时不会出任何纰漏。你不得不佩服这个瘸子,他天天给这个小姑娘灌输他编造的那个故事,最后还真的做到了。半年之后,这个小姑娘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她只记得自己叫吴彩云,是在延安出生的,父亲是共产党的战将吴胜天,母亲叫周英。他还不放心,经过几次出其不意的考验,这才确认这个小女孩已经完全和死去的吴彩云合二为一,她真的觉得自己就是吴彩云了。他这才带着她上路了。
李田生讲完这一切,站在那里:“首长,我该死,我骗了您,您把我枪毙了吧……”首长并没有去扶他,脸上都是泪水,他痛苦地摇了摇头,喃喃地说:“李田生啊李田生,你这是把我当驴耍了……让你把我们的孩子带来,你却让她死了……枪毙你?枪毙你一百次都不亏!”我是首长的警卫员,首长的事儿当然就是我的事儿,我当时恨死了李田生,恨不得立刻掏出枪来解决了他。李田生还站在那里。首长烦了,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李田生吓坏了,老老实实地站着。首长看着窗外,任凭泪水在脸上流淌,一声不吭。李田生看了看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不敢再看我了。我们都在等着首长的指示,但首长却一言不发。
李田生耐不住性子,低声道:“首长,您怎么处理我,我都没意见……可,可云云,不,不是不是,郑楚瑶,瑶儿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了,没她什么事儿,我和她有感情了,我,我想,我想把她带走……”首长皱着眉头,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猛地扭过头来,盯着李田生道:“你准备把她带走?”李田生羞愧道:“您现在知道了,她不是您的孩子,让您白养了这么多年,对不起……”
首长脸上的肌肉抽搐着,突然一拳砸在桌子上,恨声道:“谁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她就是我的孩子,她就是吴彩云,是我们的云云!”我和李田生都呆了,吃惊地看着首长。首长痛苦地摇了摇头,对李田生道:“你不能走,你继续带着云云……”首长转过身,又看了看我,他的目光沉重,表情严肃:“还有,赵铁牛,你也听着,这件事,除了高医生,只有咱们三个知道。高医生那边,我一会儿去给他说。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云云是假的这件事儿,你们两个一个字都不能泄露!这件事儿,到此为止,从此以后,谁也不许再提一个字!”
李田生和我都有点疑惑地看着首长,首长痛苦地摇了摇头:“我担心的是周英啊。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三个孩子都没保住,只剩下云云了,她要是知道这个孩子并不是我们的,这对她的打击可想而知。她绝对不能知道,这一辈子都不能知道!”首长停顿了一下,盯着我俩,严厉地说:“你们两个给我记好了,在我老婆,也就是周英去世之前,这件事,谁也不许说!”我和李田生都忙点了点头。我暗暗地松了口气,这可能是最好的处理办法了。李田生看来也是这么想的,他紧紧绷着的身子放松下来。
首长实际上还是很难受的。那天晚上,首长拉着我,我们换上便装,到部队驻地的一个小饭馆里喝酒,首长喝得酩酊大醉,鼻涕眼泪流了一大把。他揽着我的肩膀,说:“铁牛啊,我活得太累了,太累了,你嫂子,我老婆,她是一个女人啊,是个母亲,她要是知道现在的吴彩云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亲生女儿已经死掉了,她会疯掉的,会疯掉的……”
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安慰首长:“没事的,没事的,你放心,李田生会保密的,我也会保密的。”事实证明,我没有欺骗首长,我们做到了,直到此时此刻,你是除了高医生和我们三人外,第一个知道这个秘密的人。这事儿,连吴彩云,或者说是郑楚瑶自己都不知道。
唉,首长还是非常想念自己亲生女儿的。就在十多年前,首长已经很老了,身体也变差了,但他还是坚持让干休所的同志送他去豫西南麦县看看。干休所的同志拗不住他,让我来劝劝。我一听说他要去麦县,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自告奋勇地陪着首长去了。我们到了麦县的皇路店镇,当然无法找到埋葬彩云的地方。首长颤颤巍巍地跪下来,抚摸着大地,呼唤着彩云的名字,号啕大哭。那是我见过的首长最悲痛的时刻,以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
好了,小伙子,这个事儿,我之所以讲给你听,是因为除我之外,知道的人都去世了。现在就只有我知道真相,我要是不讲,它就永远无人知晓了。真相不应该埋在地下,它应该被人看到。我说出来,就轻松了。我百年之后,你如何处理它,随便。
好了,就这样吧,我已经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