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的资源禀赋优势,协同共治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推动了基层社会公共事务呈现出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演变。当前,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党建引领整合机制、“治理”理念逐步深化、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治理方式改革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以党建引领整合多方资源、以价值引导凝聚治理共识、以部门协同促进有效联动、以技术整合推进网络化治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形成,进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共治;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4)09-0070-07
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 (governance)的涵义日益丰富,由主要体现为纵向的控制与服从,转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其范围也由“统治”所蕴含的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转变为意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治理理论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科学范式危机,丰富了解释和描述现实世界的工具和手段,为国家、市场与社会关系的重塑提供了理论资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理念,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需要。“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激发基层发展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必须以社会治理体系、制度的完善推动治理效能的提升,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发展局面。因此,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理念嬗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不同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和政府的角色、职能不断进行调整。治理模式的演进、方式方法的创新,背后是处理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理念的不断变化,呈现出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发展样态。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念的与时俱进,而且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社会管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
从总体上来说,政府职能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治职能,其核心是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统治阶级通过垄断暴力使用权,对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对外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另一类是管理职能,其核心是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兴建公共基础设施,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不同历史时期,政府职能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在前工业社会,由于技术和财政约束,政府职能主要表现为政治职能,维持社会稳定是其主要目标,管理职能并不明显。进入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社会公共事务日益复杂,政治职能愈发隐性,管理职能日益凸显。由于“政治统治到处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2],因此,政府职能是政治职能和管理职能的统一,要根据社会宏观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内容和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关系到社会秩序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了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集体化的推进以及城市单位制和街居制的实行,使得国家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组织动员,国家权力的下沉强化了其对经济社会的控制能力。国家将一切都纳入到自己的轨道,社会变成了大公司,政府变成了总经理,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界限模糊,市场经济和社会自治受到抑制,政府对经济活动实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直接介入大量的微观经济社会活动之中,不但决定市场的人财物和产供销,而且通过“政府办社会”的方式,深度介入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在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政府统一配置资源,市场功能发挥极为有限,社会自治空间严重不足。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行政强制成为应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手段,基层社会管理理念体现为社会管控,追求静态的均衡。
(二)社会管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中国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经济实力的增强,财政收入的增加,为政府转变发展理念,实现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为民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不仅推动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且推动政社分开,构建政府与社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提升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随着社会流动日益加快,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成为地方是否有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体现,政府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理念,逐渐从“社会管控”向“社会管理”转变。
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广大人民基本生活问题,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社会管理服务于经济发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一方面为社会管理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建设”,并首次完整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把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紧密相连,通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将“加强社会管理”和“注重公共服务”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三大任务之一。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社会治理:新时代以来改善和提高民生水平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的变迁、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党和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和模式,以提升基层社会公共事务应对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提出“社会治理”理念,要求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生新的变化。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3],意味着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的认识更加深化。2017年,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4]鉴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5]。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6]。这意味着,随着社会治理政策和实践的不断深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成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面临的实践困境
当前,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政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创新的推动下,基层社会治理取得重大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然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涉及多元主体、诸多部门,还存在整合机制有待强化、理念转变有待深化、治理协同性有待增强、治理方式有待创新等实践困境。
(一)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急需改进整合机制
政党具有利益聚合和动员整合功能,通过将不同利益集团整合进政治体系,解决利益冲突,形成相互妥协与合作关系,达成政治共识,共同努力以实现政党目标[7]。对社会进行有效动员、组织和整合,争取民众的高度认同,获得最大限度的社会支持和各种资源,是党在革命、建Hs4Wu6EwfcgDpszn+Oz4ow==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党需要改进社会整合机制,克服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新兴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出现,对党的传统基层组织建制方式提出新的挑战,如不能全面覆盖“两新”组织并对其进行有效领导,将影响党的意识形态整合与基层认同,使得新时代社会治理党的组织手段出现整合困境[8]。另一方面,随着村改居和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推进,社区成为社会整合的新载体。然而,社区传统的科层管理模式与社会治理所需的扁平化网络模式并不相符。由于社区党建领导力发挥不足,整合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功能有待提升,使得“治理权威呈现碎片化、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状态”[9],出现整合载体效率不足的困境。此外,随着新型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其自主性不断增强,如何加强党对新型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领导,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同时,社会流动的增强,增加了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吸纳、管理、动员党员的难度。这意味着,传统的政治动员整合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降低了社会整合效能,不利于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社会治理中党的动员吸纳效果受限。因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克服“组织建设、载体搭建和动员吸纳”困境,通过优化党的组织、动员、资源优势,调整和创新社会整合模式。
(二)“管理”理念向“治理”理念的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管理逐渐向社会治理转型。与自上而下单向维度、更多强调控制与服从的“管理”不同,“治理”不再强调政府单方面的控制、支配和干预,而是强调在充分发挥政府规制作用的基础上,与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构建良性互动关系,通过纵向、横向联系形成的合作网络,利用对话、协商、协作等治理方式,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多中心治理。然而,一方面受传统观念以及“权力至上”惯性思维的影响,政府在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时,尚未完全树立“治理”理念,受制度路径依赖影响,仍然延续社会管理的理念,强调社会静态稳定,倾向于利用行政手段解决日趋复杂化的社会公共事务,忽视治理手段的科学化和多样化,不能充分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各自的资源禀赋,影响了民众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满足。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生活日益富足,民众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但依赖政府的观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长期以来,民众对政府天然的依赖性和归属感,在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同时,也造成对政府期望过高的问题,形成政府包揽一切的格局,不仅压缩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发展空间,而且影响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多样性。众所周知,政府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政府失灵,即政府不当干预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在提供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方面是有效的,但在满足民众多层次、个性化、特色性的需求方面,其功能发挥是有限的。因此,民众对政府的过度依赖,既不利于政府职能由“全能型”向“有限型”的转变,也不利于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公共责任的培养。因此,政府与社会公众都需转变观念,形成改革共识,树立“双赢”“共赢”意识,推动治理理念更加先进、治理体系更加精细、治理规则更加规范、治理手段更加科学,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增进民众福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10]。
(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经济体制改革的背后是政府治理模式的不断调整。随着政府从市场竞争领域不断退出以及社会力量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得以重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语境中,“社会治理”具有鲜明的特色,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11]。社会治理由于关涉诸多主体,各治理主体的价值取向不尽相同,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不同部门协同性不足的困境。对于政府来讲,受传统政治观念的影响,其更倾向于利用科层制力量解决问题,压缩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发展空间;对于市场主体来讲,提供公共服务使其具有的一定公共性与其逐利的商业性存在一定的张力,其公司治理机制可能会阻碍公共责任的实现[12];对于社会组织来讲,受限于有限的发展空间、对政府的依附性较强与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并不强,无法有效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在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不仅不能实现协同共治,而且政府各部门内部之间的协同关联度也不高。由于相关法律制度对社会治理机构的职责、权限、运行等规范不清晰,导致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缺乏部门间联动机制。制度化沟通机制、规范化执行机制、严格化监管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对社会治理所需资源和利益的有效整合,影响了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协调行动和密切对接[13]。这意味着,基层社会治理畅通融合的公共治理空间尚未完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仍任重而道远。
(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治理作出重要部署,要求“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双重推动下,网格化管理模式得到极大推广和覆盖。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网格化管理能够利用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集约化和精准性水平,实现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然而,网格化管理有其适用范围,在处理技术管控类、程序类事务过程中,网格化管理效能可观,但在处理社会治理服务类、非程序类事务过程中,网格化管理还存在较大的不足[14]。从理论上讲,网格化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基层政府代理人和民众利益代言人两种。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网格化管理行政化有余、自治性不足。作为官僚科层制在基层治理上的延伸,尽管网格化管理推动了政府内部资源整合,提升了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但它毕竟追求官僚科层制的技术理性,其主要功能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体现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管控,实际上是在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增加了行政层级。科层化管理层级的增加,不仅提高了国家治理的信息成本和制度成本,而且“网格化管理”功能的泛化,增加了“下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强度,其“自下而上”汇集社情民意功能发挥受限,阻碍了基层政府与民众的直接联系。长此以往,尽管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有效管理,但可能会影响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发挥,消解社区自治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利于民众公民意识的培养和组织能力的提升[15]。因此,必须适应基层社会发展新环境,重构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速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进程。
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推进策略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因此,只有以党的领导加强资源整合、以理念引导强化治理共识、以协同共治促进部门联动、以技术整合创新治理方式,才能盘活基层社会治理的要素与机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强化党建引领,整合多方资源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民主协商、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意味着党的领导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方向,需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整合多方资源,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治理合力。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重塑,公私部门协同共治局面的形成,需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利益聚合和组织联结功能。只有织就组织网络、完善组织结构、创新管理体制,才能为党充分发挥利益聚合功能提供坚实基础。因此,不仅需要强化公共部门党组织建设,而且需要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型“条块结合”管理体制。依托行业党组织,在“块”上以“两新”组织党工委为管理统筹机构,在“条”上进行分级管理,涵盖工作区域,并委派专职组织员深入新建党组织,在横向上加强对新社会空间的领导和整合。同时,进一步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加强党对党群理事会、网格党支部等新型组织的领导。通过探索“居委干部交叉任职业委会”“在业委会组建党小组”“把支部建在物业小区”等方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15],并通过理顺管理链条,明晰权责归属,从纵向上解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弊端。值得注意的是,党对社会的领导“一方面体现为党成为整个社会的核心,另一方面体现为社会在党的组织和整合下凝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16]。因此,需要克服科层官僚体制障碍,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整合功能,加强对政府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内党组织的领导,构建纵横交错的领导和协商网络,建立健全资源统筹组织体系[17],构建“一核多元”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治理格局,实现服务流程管理的规范化、服务内容供给的多样化、服务对象瞄准的精准化,克服社会治理“碎片化”困境,通过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社会治理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二)引导价值理念,凝聚治理共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科学,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不仅是政府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更是党治国理政价值理念的跃进升华,从而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需要真正树立“治理”理念,凝聚合作治理共识。首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强化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同时,畅通民众参与的制度化通道,以谈判、协商和有效参与,激发其权利意识和公共精神,凝聚社会治理共识。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才能以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树立“精细化治理”的理念。“互联网为国家和社会靠近对方创造了一个新的基础结构,两者的良性互动最终重塑了国家和社会。”[18]在信息技术的助力下,政府不仅能够更便捷地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而且能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实现从“粗放式”社会管理向“精细化”社会治理转变。同时,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提升了民众影响公共政策的能力,助力其对政府行为形成有效约束,改善民众的经济权利和社会福利。最后,树立“责任政府”的理念。“公共部门的责任应该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公共行政官员即便是在涉及复杂价值判断和重叠规范的情况下也能够并且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为公民服务。”[19]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需要政府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倾听能力和纠纷解决能力,对民众的需求及时作出回应,维护和保障其合法的权益诉求。
(三)增强部门协同,促进有效联动
作为西方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理论倾向于更多发挥社区自治和自我服务功能,以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满足民众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20世纪的职业主义过于集中权力,将公众对政策过程的影响排斥在外,公民丧失了对政府的控制力,所以,地方治理势必寻求公民对公共事务管理进行有效控制的途径。”[20]也就是说,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有效联动、增强协同,以良性互动关系及合力更好地满足民众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伴随着理念更新、职能转变、体制创新,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模式不断变迁。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打破了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垄断地位,公共服务供给“安排者”和“生产者”角色的分离,能够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的进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协同共治。不仅需要构建“协同政府”,以“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的领导、协调和评价机制,消除治理“碎片化”困境;而且需要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与外部主体的协同,即政府与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然而,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商业性的逐利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因此需要政府主动介入,通过制度规范、监管约束进行管控。“市场并非总是自然形成的,市场的出现依赖于社会习俗的形成,社会习俗有可能是由外部力量强加给某一人群的,也可能是由于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刻出现的偶然事件带来了深远的影响。”[21]因此,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凝聚改革共识,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消解资本运作消极影响的同时,通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功能,激发企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此外,政府也要助力社会组织的发展,既要通过制度建设,拓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又要扩大资源投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只有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多维互动的良性关系,才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和一体化程度[13]。
(四)整合网格化管理技术,推进网络化治理
网格化管理强调利用行政力量整合资源,实现社会的有序运行。然而,现代社会民众权利意识增强、服务需求多样,需要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以满足其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网格化管理过度强调官僚科层制的强制功能,可能会抑制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发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作用。“社会如果没有自我管理能力,什么都必须依赖政府,政府什么都管的话,必然会超出政府的能力,管理也必然无效。”[22]其实,依靠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应对日趋复杂社会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以合作共治的方式化解矛盾、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因此,需要实现从管理思维向治理思维的转变,依托现有的网格化管理技术手段,推进网络化治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一方面,构建社会自组织网络。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网格化管理运作机制已经比较成熟,很大程度上具备了治理属性,关键要在保留其技术管控类功能的基础上,构建社会的自组织网络,发掘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由于网络化治理是纵横交错、多维互动的结构体系,因此,需要以平等参与为原则,在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吸引更多公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为此,必须激发民众的自治积极性,构建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善于互助合作、自治能力持续提升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消除政府政治职能过强、社会职能偏弱的弊端,推进有效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共识得以确立。随着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众所周知,“社会失灵”的存在,使得单纯依靠社会不能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需要与政府的科层体制有效对接,利用政府制定规则、加强监管等功能,约束和规范多元主体行为,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此,必须处理好基层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仅城市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要“去行政化”,回归社会自治角色,而且基层政府更要积极转变职能,以管理体制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实现社会治理政策理念跃升与工作创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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