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精准打造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2024-09-11 00:00:00顾青王洁吕游
检察风云 2024年16期

近年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为“青浦区检察院”)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领导下,在区院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推进下,坚持以业务为主导,扎实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切实推动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以数字赋能保护城市生态与公共安全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间,翟某某、徐某某等8人在明知承运的建筑渣土无绿容局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将渣土非法倾倒在上海青浦大蒸港杭中线(上海段)和老长湖申线航道水域内。经测绘分析,上述航道内约1100米长度存在异常淤高,方量总计约3.66万立方米,有致船舶搁浅、沉船的风险且对辖区水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无独有偶。该案发生之后,浙江嘉善又有一起将渣土从外地运至青浦倾倒的案例,此类非法倾倒渣土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航道的通航安全。为进一步化解此重大安全隐患,青浦区检察院通过建立特种车辆非法倾倒渣土大数据监督模型,及时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航行安全。

发现上述情况后,青浦区检察院立即与区绿容局、城管局、建管委及公安局等部门成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特种车辆备案数据动态共享机制。

检察机关从公安机动车登记数据中提取上海市机动车登记数据、车辆卡口数据、特种车辆备案数据,从绿容局获取的正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登记数据。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清洗、梳理、碰撞、运算,发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内的非法倾倒行为,主要存在三个共性特征:深夜、特种车辆、偏远地段。也就是违法行为人会利用特种车辆将渣土运至码头,后船舶会在深夜将渣土运送至偏远地段倾倒。

在提炼出共性特征之后,青浦区检察院开始分步骤进行数据比对。

第一步,检察机关在上海市机动车登记数据中以“车辆类别”为要素,获得了全市的重型自卸挂车和非挂车的信息,在非挂车信息中筛选车辆外观为“罐式”的车辆,获得了全市重型罐式货车信息,提取挂车和罐车这两种特种车辆的车牌号,并将这些车牌和从绿容局获取的正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登记数据进行碰撞,剔除重复数据,获得未备案的特种车辆车牌,从中抽取出一份“黑名单”。

第二步,行为人的行为特点是无证进出码头且停留时间短,检察机关通过调取青浦区进出码头车辆的数据或者码头周边监控卡口的数据,以一个月2次以上进出码头附近且停留时间差在6小时内为时间要素,筛查出无证进入码头且停留时间较短的车牌。筛选完毕后,再将这些车牌与锁定的未备案特种车辆黑名单库进行碰撞,获得一段时间多次进出且停留码头时间较短的特种车辆的车牌号。

截至目前,通过筛选2000余条数据,检察机关已发现并移送了107条预警线索,2家无证转运渣土企业已被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办案过程中,青浦区检察院发现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存在源头管理脱节、消纳场所缺失、运输规范滞后等问题,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渣土倾倒全流程监管,推动诉源治理。

以数据碰撞驱动公益诉讼监督提质增效

最低生活保障金即低保金是贫困家庭的“救命钱”,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青浦区检察院公益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共享不及时、协作不充分等原因,低保金等社会保障资金发放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挤占了社会救助资源,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检察机关充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共建协作机制和数据监督模型的方式,破解部门数据壁垒,从源头堵塞资金流失漏洞,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国有财产保护的同频共振。

根据社会救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等人员不符合救助条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停止发放并追回。青浦区检察院首先确定了监督领域,收集社会保障资金领取人员数据,建立数据表A。由民政局每月定期提供本区社会救助人员名单(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残疾人补贴等),以数据表 A 呈现(包含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所属街镇等基本信息)。

然后,检察机关开始确定监督情形,收集资格核查数据,建立数据表B,向案管调取本地户籍被告人数据,用来核查在押服刑人员是否仍领取社会保障资金。

接着,青浦区检察院再导入数据表A与B,进行数据碰撞。将领取人员数据表 A,与服刑人员数据表B,一同导入汇总表,使用相关函数计算统计,自动分析比对出重复人员名单。

最后,根据异常人员名单,检察机关调取其资金领取、刑事判决书等书面材料,进行最终分析比较,双重闭环后确定违规领取社会保障资金的人员名单。

2024年以来,依托数据监督模型,青浦区检察院已汇总服刑人员身份信息 2887条,筛查2个数据库共47166条数据,发现并督促对3名服刑人员停止发放低保金,向属地街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3份,目前2起案件已回复,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18735.2元。

今后,检察机关将根据模型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存在的不足,针对性地进行迭代优化,提升模型精准度和适用性,并扩大协作部门和监督范围(如增加对残疾人补贴情形监督),推动社会保障资金发放从“单一主导”到“全面协同”。除低保金外,根据民政局提供的本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领取名单,通过与本院掌握的服刑人员名单比对,青浦区检察院还发现一起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残疾人补贴金的违法情形,已于2024年7月依法督促属地政府停发追回中,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模型的实效性和推广性。

以数据共享探索长三角示范区合作共治

青浦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地处长三角示范区的优势,积极联合浙江嘉善院、江苏吴江院等探索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发展模式。2023年,三地检察机关共开展院层级的工作座谈会、交流会3次,就构建三地模型共建共享平台、开展联合培训等工作明确具体方案,开展具体业务部门工作对接10余次,就具体模型的构建开展讨论、对接。

在特种车辆非法倾倒建设工程渣土监督模型的建立中,青浦区检察院就曾邀请吴江、嘉善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讨论建筑垃圾现状、治理难点、刑法规制等实际问题,并参与制定了《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为完善行刑双向衔接,三地检察机关和绿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跨域治理协作备忘录》,拟采用“大数据+人工筛查”的工作模式,携手探索实践示范区跨域治理。

立足长三角示范区公益诉讼协同机制,青浦区检察院针对一起在青浦、嘉善两地跨省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情况,督促人社部门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4360元。以个案为切入点,目前检察机关正在推动建立示范区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共享平台,畅通对跨省重复领取社保资金的监管渠道,完成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区域共治的闭环。

青、嘉、吴三地在深化示范区检察一体化发展上努力深耕,致力于实现地域间的互联互通,并为三地的联合建模奠定技术基础。同时,依托于嘉善县人民检察院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三地也在共同构建共用的无代码建模平台,逐步实现模型的共建共享、数据的隐私计算和结果的安全传送。

在未来,青浦区检察院还将联合组建模型研发专班,吸纳检察业务、检察技术、数据分析等各类人才深度参与模型设想、数据比对、线索甄别、成案监督等全过程,大力培养新型、复合型人才,从数字检察理念、知识、技能、实践等多维度全面提升干警数字检察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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