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内蒙古黄河流域地区既存在火电、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比重大、能耗高,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困难多等问题;也受到风电、光伏装机增长快,新能源消纳利用和储能发展不足等制约。加快推动绿色能源替代火电等传统能源,让传统高耗能产业更多消纳利用新能源,是解决高能耗(高碳排放)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能源消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绿能替代 黄河流域 区域合作
乌海市是内蒙古黄河流域典型的资源型地区,具有能耗高、碳排放强度大、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慢、实现“双碳”目标困难多、经济下行压力大等特点。通过调查研究,以乌海市为示范,推动新能源跨区域合作,加快绿能替代,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积极引领作用,对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绿能替代非常紧迫
一是实现“双碳”目标非常紧迫。2022年,乌海市万元GDP能耗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2.2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8倍,能耗强度居全区之首。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自治区平均水平的3倍,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4.3倍,碳排放强度也居全区高位。不管是能耗“双控”,还是碳排放“双控”,都对乌海市未来发展形成较大压力,“降碳”成为推动发展的迫切任务。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非常紧迫。乌海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特征非常典型。作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基地,六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96%,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99%左右。同时,乌海市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的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超过90%。发展方式和能源消费仍然比较传统,不适应新时代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尽快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能替代“双轮”驱动的新格局。
三是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非常紧迫。乌海市是依煤而建、依煤而兴的工业城市,经过几十年的资源开发利用,于2011年被列为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在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程中,乌海市不断优化发展思路,正在加快打造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5个超百亿级全产业链集群。这7个产业集群基本都是耗能大户,能源需求依然较大,在“双碳”背景下,迫切需要大量绿色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以解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燃“煤”之急、用“(绿)电”之困。
二、推进绿能替代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能源消纳不足,一些重大项目推进受阻。2022年,乌海市全社会用电量229.92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7.12亿千瓦时,新能源占比仅为3.1%,不足自治区平均水平的1/8。同时,受储能技术、新能源指标和上网政策以及绿电购销渠道制约,部分有需求的企业难以开展绿电替代。由于能耗高、碳排放强度大,新能源消纳替代不足等,乌海市很难大幅度享受“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政策红利,尤其在推进一些重大项目审批时遇到新的困境,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地域面积狭小,新能源可开发量不足。与周边的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及巴彦淖尔市相比,乌海市地域面积小,除城区、工业园区外,可用于新能源开发的沙漠、荒漠、戈壁等土地面积很小,煤矿普遍存在关闭退出年限长、复垦治理难度大等问题。据自然资源和能源部门测算,市域范围可进行新能源建设的面积内,总装机不超过8GW,且一半以上将在2025年后建设。新能源开发总体规模较小、发电量占比低,天然短板突出,仅靠乌海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困难很大。
三是现有电网容量不够,难以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需求。受土地资源紧缺影响,乌海市电网送出工程存在压覆矿权、跨越公路、占用林地等一系列限制因素,电网线路路径选择较为困难,改扩建难度较大。现有一些变电站存在间隔数量、输送容量不够等问题,难以及时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需求。
四是能源管理水平不高,相关基础工作亟需完善。基础用能数据和碳排放数据底数核实、管理等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统计核算制度仍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企业、行业乃至全社会层面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制度,与已经实现碳排放数字信息平台管理的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企业对于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能耗双控和碳排放管理责任人员岗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审计、碳捕集封存与利用及碳汇测算等方面仍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新能源跨区域消纳的重要性。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不仅煤炭、火电产能大,新能源可开发量和装机容量也非常巨大。特别是未来一段时间,新能源开发规模快速扩大,装机规模即将超过火电,成为内蒙古未来主要的能源供给产品。同时也要看到,不管是内蒙古全境,还是黄河流域各盟市,新能源装机地域分布不平衡,并网消纳不足,迫切需要打破地域限制,推动新能源跨盟市跨地域消纳利用已是发展的必然需要。一方面,推进碳中和、碳达峰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地齐努力,更需要加强区域协同、分工合作,特别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优化都需要跨区域协同。推动乌海市与周边高耗能产业集中集聚区、新能源开发区的跨区域合作,加快新能源消纳应该成为既满足用能需求,又有利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多种能源综合高效利用,也需要打破区域限制,加强新能源跨区域供需合作。
二是加快建立新能源跨区域消纳合作机制。依托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风光资源丰富和土地空间较大的优势,以及乌海市对新能源用电负荷大且相对集中的优势,加快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跨区域绿能消纳互补合作示范区,在绿能负荷替代、绿能消纳合作、火电打捆调峰、抽水蓄能调峰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进一步理顺跨区域合作机制,将发电端与负荷端深度协同耦合,构建区域新能源“发电、配电、用电”一体化绿色供电体系,加速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区域性绿能替代进程。以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试点,搭建绿电交易平台,积极探索区域性绿电绿证交易,为自治区推进新能源跨区域消纳积累经验形成示范。自治区和乌海市要积极协调推动电网公司、发电企业与绿能消纳企业,构建利益共享分成机制,签订购销协议,加快新能源消纳和绿能替代进程。
三是加快完善跨区域新能源电力输送基础设施。目前,绿电消纳合理输送距离为50公里内,经济距离为20-30公里。以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通过有效设计,以绿电替代消纳为重点,优化电网布局,合理规划区域范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扩容,提高乌海市及黄河流域各盟市高耗能企业绿电使用比例,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争取特高压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推动重点绿电输送通道纳入国家战略规划,协调推动建设跨盟市高电压等级绿电输送通道。
四是完善绿能替代的电力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交易体系,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联合建设跨区域直供可再生电力微电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新能源电价形成机制,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以乌海市为试点,统筹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地区能耗和碳排放水平等,加快建立能源和碳排放智能化、一体化数据核算管理系统,为绿能替代和“能耗(碳排放)双控”提供基础支撑和示范引领。完善电力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管方法,形成有利于绿电上网和销售的管理体制。
五是加快发展新型储能。储能是推进“绿能替代”的重要支撑。加快乌海市12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同时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结合市场需求、技术可行、基础条件等,布局模式多元化储能电站,加强新能源发电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力发展电源侧储能,新建新能源电站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配置储能设施,加快推动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建设一批风光储多能互补型电站。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