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加快服务业改革开放是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有力抓手,是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上海市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降低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加快要素协同流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方面率先探索实践,积累了一批制度型改革经验。建议全国服务业改革开放坚持“双侧管理”“双维发力”“双向赋能”,着力构建“高效率”制度体系、“高标准”开放体系、“高质量”融合体系和“高能级”支撑体系。
关键词:服务业 改革开放 路径
一、上海市服务业改革开放的率先探索与实践
(一)持续深化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1.深入推进改革系统集成,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2020年11月,“一业一证”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试点范围拓展至国家事权行业,首批纳入31个行业、25项国家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委托浦东承担受理和发证工作。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启动以市场主体诚信为基础的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试点,大幅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
2.全面落实外商国民待遇,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上海市制定了全国首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外商投资条例,全国首家股份制外商投资性公司、外资保险控股公司等一批首创项目也纷纷落地,外商投资首选地持续巩固。
(二)拓展开放领域,推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1.以自贸区新片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临港新片区率先开展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并复制推广至全市。试点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大幅简化办理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五大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获批通过其附属机构在沪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重点投资新片区建设。上线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服务平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试点等。
2.以开放型制度框架为支撑,推动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近年来,上海市连续出台《上海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若干措施》《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等政策。在科技服务领域,上海市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在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开展营利性医疗机构先行先试治未病服务,支持浦东新区和自贸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生产分离等。
(三)畅通要素流动,持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人才方面,推动自然人跨境执业,允许取得国际专业资质或具有特定国家和地区职业资格的部分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提供服务,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为境外人员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加快在临港新片区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数据方面,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在临港新片区建立汽车产业、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
2.促进长三角要素合理流动,激发区域发展活力。制定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在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交通、能源等一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成使用,医保结算、互联网医院等公共服务实现便利共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8+1+1+1”领域,形成了110多项在全国具有突破性、示范性、集成性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四)参与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1.依托技术优势,强化国际标准化能力和影响力。上海市凭借坚实深厚的产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海纳百川的人才集聚效应,国际标准化能力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落户上海市的ISO/IEC专业技术机构(TC/SC)秘书处共6个,占全国总量近8%。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材料研究所等24家单位承担78个ISO/IEC专业技术机构(TC/SC)的国内技术对口工作,占全国总量的9%。
2.搭建国际标准协作平台,营造国际标准化制度浓厚氛围。2011年,经国家标准委批准,上海市率全国之先成立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依托平台,上海市与BSI(英国标准协会)、ANSI(美国国家标准学会)、DIN(德国标准化协会)以及IHS等国际知名标准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2019年上海市通过《上海市标准化条例》,鼓励本市优势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二、以高水平改革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坚持“双侧管理”,激活“全方位改革”新活力
通过供给和需求的有效互动、协同发力,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高效化管理有机结合,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供给端持续深化制度改革,重在解决结构性问题,扩大和增加有效和高端的供给;从需求端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重在解决总量性问题,注重短期调控,扩大对高质量产品、创新性服务业产品的市场需求。
(二)坚持“双维发力”,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持续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两个维度”的开放,坚持“对外与对内相结合、准入与准营相衔接、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统一、发展与安全相平衡”。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通过引入竞争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服务业效率。适应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不断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三)坚持“双向赋能”,探索“深层次融合”新模式
大胆创新,破解行业发展瓶颈问题,大力发展制造型服务和服务型制造等跨界新业态,畅通双向融合通道,激活“三业融合”内生动力。发挥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优势,增强“三业融合”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提高融合主体交叉渗透能力,纵深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三、以高水平改革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效率”制度体系
1.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审批事项权限下放,推进审批在线办理,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简化各类执业审批。鼓励各地设立重点服务领域(如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白名单制度,为经认定的白名单企业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设立“服务贸易特殊监管区”,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领域,探索“两头在外”出口加工形式。
2.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持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适应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不断拓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的惠及范围,有序拓展到全国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将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等逐步覆盖至全国服务业重点领域。
3.加快健全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探索构建全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指数。提高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探索服务业统计大数据应用,完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产业发展定期跟踪,为政策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支持先进地区、试点区域率先探索设定两业融合统计标准和评价办法,加快形成完善的统计制度体系并在全国推广。
(二)聚焦示范试点,构建“高标准”开放体系
1.拓展“更广范围”的开放领域。“引进来”方面,加快推动服务业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持续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聚焦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分类放宽准入限制,实施更高水平的开放。“走出去”方面,鼓励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服务业市场竞争。建立企业机构“走出去”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伙伴机制,提供贸易与投资的网络渠道、商事信息、项目对接等方面一站式服务。支持本土服务机构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及港澳台市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2.增强“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打造国际性高端对话和交流平台,完善全球对话功能,提升国际化高端论坛的全球关注度和影响力。支持组建国际展览集团,积极申办国际组织年会和会展活动,培育航空、科技服务、服务贸易等展会品牌。
3.健全“更高水平”的开放制度。一方面,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充分发挥国际组织作用,依托现有国际标委会等机构引进国际标准化资源落户,参与和主导制定更多国际标准,有效提升国际话语权。围绕跨境电商、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领域,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为相关规则提供“中国方案”。支持前海合作区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另一方面,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改革和规则探索。用好用活浦东等区域立法权优势,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市场公平性审查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数据交易等新兴领域,离岸贸易、跨境联合执法等涉外领域更高标准规则建设。
4.推出“更新一轮”的开放举措。在海南自贸港、临港新片区、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推出一揽子新的重大开放举措。加快建设人民币全球市场,在更广范围推进QFLP、QDLP试点,深入推进资产管理数据跨境流动、资金跨境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主动对标CPTPP、DEPA先行先试,探索打造压力测试区,拓展跨境服务贸易的非商业存在领域,在无船承运、跨境电商、在线广告、跨国法律服务等领域建立试点,探索建立对非商业存在提供服务的管理机制。深化“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谋划新一轮开放方案。全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人文交流等相关服务领域合作,扎实推进重大服务合作项目,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为共建“一带一路”增添新动力。
(三)加快创新突破,构建“高质量”融合体系
1.高度重视“数据信息”等产业融合新资源。加大培育数据信息新业态。面向工业领域大力招引和培育数据型“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发展涵盖数据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数据交付等业务的数商新业态。积极推动跨境数据高效流动。探索跨境数据分类监管制度,创新跨境传输监管,研究建立全国“数据跨境流动和安全管理实验室”。加强数据保护和交易制度研究。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管理支撑体系,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2.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等跨界发展新业态。加快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搭建“产学研用”技术研发平台,发展IC装备、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和区块链等重点技术,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发挥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培育处于价值链顶部、具有全产业链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链推动者作用,在技术、产品、服务等领域持续创新突破,深化与配套服务企业协同,引领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
3.不断激发“生产性服务业”等关键链接新活力。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进一步促进研发设计、金融分析等服务领域的发展。依托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在集聚全球资源、打造产业生态中加强要素连接,实现发展赋能。重点做好研发设计、信息技术、金融、物流、检验检测认证和品牌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企业以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培育服务衍生制造、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
4.持续培育“知识密集型产业”等专业服务新优势。聚焦价值链高端,重点培育壮大创新型和特色品牌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金融、会计、广告、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业,强化高端要素集聚,打造若干专业服务品牌集聚区。加快发展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鼓励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跨行业、跨地区、跨领域专业合作和兼并重组。鼓励专业服务机构“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加盟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拓展多元化境外市场,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强化工程引领,构建“高能级”支撑体系
1.加快推出一批国际化服务业标准。以先进地区标准为引领,聚焦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公共服务等薄弱领域,制定一批“全国服务”标准(如制定全国统一的甩挂车辆强制标准)。分类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提速产业融合的标准体系建设,新增一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制订一批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及服务型制造评价标准等。在中医药服务、检验检测等领域建立国际领先的“中国服务”标准,加快标准国际化进程,将“中国服务”标准打造成为亚太乃至全球的通用标准。
2.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功能性平台。抓住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国际会议契机,线上整合专业展示交易平台,联合打造一批商品和服务贸易云平台。深化拓展一批国际数据交易平台,吸引全球企业在国内开展数据交易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国对于数据资源的吸引力、掌控力和配置力。建设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的金融开放体系。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完善全球资源集散及定价功能。
3.聚力培育一批高辨识度服务品牌。承接国际高端服务机构溢出效应,在法律、财会等领域打造/W8acEw2aZUDQi+qH/Vv3XElK/JR2fbVt5R27+SFyeY=一批亚太领先、国际知名、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本土专业服务品牌。支持国际领先、行业顶尖的服务机构进入权威榜单,参与各类国际荣誉评选,形成一批信誉度高、具有辨识度的高端服务品牌。鼓励本土专业服务机构新增业务板块、扩大业务规模,形成一批具有全球辐射功能的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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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