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融合跨界治理的机遇、模式与思考

2024-09-11 00:00:00张凌洁马立平
北方经济 2024年7期

摘 要: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蓬勃发展,新技术巨头的加速崛起以及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但改变了传统国家行政主体权力运行的环境,而且重塑了政府治理的条件和资源。新技术变革时代推动政府治理创新,需要强化创新思维,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机制;加快体系构建,树立跨界治理体系新标杆,国家中心城市应率先探索构筑跨界治理体系;深化融合发展,形成多方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形成协同高效治理体系,赋能经济社会各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安全监督,严控多方协同信息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建议推动新技术与跨界治理深度融合,以此适应政府治理现代化加速变革创新的历史趋势。

关键词:新技术 跨界治理 政府治理现代化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探索中,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社会公共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个地区、数个部门,而传统条块化的政府治理体系易于导致经常性出现单一性、补充性政策,降低政府治理效果与效率。社会经济的稳定繁荣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使得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显得尤为重要。构筑完善有序的治理体系、选择最佳治理模式,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该思想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为跨界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提供了基本依据。跨界治理是一种突破传统单线条的综合性治理方法,旨在从层级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出发,架构一套优势互补、互动合作的协同治理体系。在信息化时代,积极主动利用新技术与手段,充分发挥新技术动能,形成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分析判断、信息公开与安全共享为技术特征的政府跨界治理模式,有效降低政府信息搜集和治理成本,全面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消除信息不对称,用新技术为跨界治理赋能,让跨界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最优解。

一、新技术在跨界治理领域的应用

(一)融合新技术的跨界治理,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新思路

在信息化时代,通过引入新技术,创新新场景,设计新模式,构建新平台,是相对较为成熟的技术视角的管理模式创新,在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往往能够取到较好的效果。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国家结合数字经济时代涌现的新技术、新平台、新商业模式,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快速转变和发展;同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乃至算力网络等新技术、新规划的引入与融合,促进不同业务的融合以及底层数据的融合,极大提升了跨界治理的能效。从完善高效的疫情防控体系不难看出,融合新技术的跨界治理理念和方法功不可没。疫情防控如此,其他治理工作亦如此。新技术作为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先进工具,通过与跨界治理方式的融合,将极大地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速理论技术成果向社会治理效果的快速转化。

(二)融合新技术的跨界治理,为政府治理现代化创造新机遇

新技术的应用在生态治理6e840158c35bca662146b5348637a197d981ab716112fbebf8d107448f170aea、新冠肺炎等重大事件极大地推动和提升了跨界治理能力,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大数据、AI、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整合地理位置、出行轨迹、健康监测、网络交易等,可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精密管控,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精确研判,通过智能终端连通个体用户,通过人工智能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效率,通过分析建模助力疫情防控态势感知,帮助区域政府掌控本地疫情全局,辅助其制定合理、完善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应急管理建设,为抗击新冠疫情提供高效的服务。我国新冠疫情的成功处理经验充分证明了跨界治理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发展方向,而融合新技术进一步驱动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为政府治理现代化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融合新技术的跨界治理,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扫除“拦路虎”

在政府治理体系发展之路不断探索、持续优化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有益经验,也进一步暴露出传统政府治理体系的短板。传统政府治理体系采用条块化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与作用自不必说,但其也容易导致管理上条块分割的现象。在该管理模式下,自上而下层层传递指令存在着信息失真、行动迟缓甚至执行走样的弊端;基于属地管理原则,不同地区政府之间存在画地为牢、各自为政、地方保护的问题;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数据对公众的开放程度相比发达国家仍存在不足,较大制约了地区治理的高效化、科学化、精准化,加大了政府内部的沟通协调及决策成本。

近几年,新技术的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逐步实现了多种技术的融合革新,各类业务的融合创新,打破了固有藩篱,打通了连接通道,实现了广泛协同,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创造了新的契机。

二、新技术与跨界治理融合的三种模式

新技术与跨界治理的高度融合,主要体现在跨区域治理、跨部门治理、跨类型治理三个维度。

(一)新技术探索区域联治新模式

技术赋能城市治理是城市群的未来发展方向,国家实施了区域协同战略重大举措,旨在推动跨区域的集成化、系统性治理。技术支持叠加政策红利,实现协调联动发展,助推城市群发展驶入快车道。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助于打破传统城市区域间的行政壁垒,弥补城市产业断层,助力城市群发展壮大。在国内,尽管国家层面实施了区域协同战略、“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大举措,旨在推动集成化、系统性跨界治理,但生产要素的高度集聚性、快速流动性、社会高异质性等,决定了部分省市社会问题的资源统筹和协同治理进度不一,跨区域特性更加明显。

(二)新技术提升多部门协作能力

围绕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问题,通过机构兼并、职能整合、信息共享等方式,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战的现象,实现精准配置资源,快速集结力量,有序开展工作。而这一工作的实质就是职能部门的数据开放和各自数据信息系统的相互对接、共享。在实践中,上海、北京、深圳等超大城市在改善营商环境过程中推行的“大数据中心”“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都是跨部门治理的典型经验。中国移动基于大数据能力打造“成渝大数据平台”,将川渝两地需要统一宣传共享的政策和信息进行同步送达,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当然,在跨部门协同、数据融合的过程中,也要充分重视数据自身安全保障,各部门应保留各自的数据治理权,并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互合作和数据共享。

(三)新技术激活政企联动内循环

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前沿科技不可避免掌握在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手中,将企业和科研机构拥有的技术能力转化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打通政企大动脉,促进政企内循环,推进社会共治,创新政企协同模式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公安部联合阿里、京东等互联网科技公司、银行、运营商共同组建反诈骗预警数据平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签署“政企协作治理工作机制备忘录”,就加强数据共享、加快促进消费复苏等工作达成框架协议。诸如此类跨界治理模式在教育、医疗、养老以及应急、垃圾分类等诸多领域均有应用。

三、推动新技术融合跨界治理的优化建议

跨界治理作为一种治理体系,对解决当前的主要社会问题有其优势,但仍需要在制度供给、体系构建、多方协作和安全监督几个方面,积极布局,狠抓落实。

(一)强化创新思维,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机制

在数据共享和信息技术可及的诸多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治安排查、风险监测、应急救灾、贫困识别、法院判决、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节省了人力,提高了效率,推动了治理精细化。政府依托大数据技术及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提高风险预测和预警,使动态化监管前移,降低监管成本。

运用新技术驱动政府治理手段的创新与现代化进而提升政府治理效率,需要有主动性与自觉意识,同时也需要相关制度作为保障,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尽量降低或防范信息跨界可能带来的信息风险,避免发展与制度环境之间的不协调导致的政府治理效果不佳。

(二)加快体系构建,树立跨界治理体系新标杆

国家中心城市应率先探索构筑跨界治理体系。从现代化治理的进程看,国家中心城市已走在数治融合的前列,但周边城市基础不足,在治理体系变革、治理能力提升方面与中心城市有较大差距。长此以往,会导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已经存在的“数字鸿沟”逐渐演变为“治理鸿沟”,不利于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区域协调发展。因此,国家中心城市应率先实施系统性、整体性、集成性的跨界治理体系,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治理发展中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高效能的现代化治理,化解“大城市病”,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城市安全、包容、繁荣发展,既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基础,更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

(三)深化融合发展,形成多方协同创新机制

新技术赋能为政府治理的更新和落地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为多方主体的有效参与提供了开放的渠道。一是多方协同,完善科技创新链条。厘清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间的逻辑关联,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理论深化和知识更新。二是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探索市场化的开放实验室运营模式,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向企业顺畅流动的新机制。三是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破解成果转化堵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培育壮大创新企业、深入实施创新成果示范应用、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等。

(四)强化安全监督,严控多方协同信息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

跨界治理在于打破隔阂、协同共治。在面对多元主体共治,应增强市场监管水平,防范数据与算法的“合谋”所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推进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和准则,如《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中均规定了行业组织推进行业自律的义务。二是鼓励算法创新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对算法依据其适用的场景予以分类,对算法应用予以严格监督,做好算法定期评估。两者同步推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算法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强化企业自治。企业通过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减少消除系统漏洞和缺陷,同时建立规章制度,把技术优势和制度优势结合起来,进行最直接、最有效的自我监管,不断兴利除弊。四是充分考虑网络安全在跨域治理,信息融合过程中的安全威胁。新技术的引入和应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可能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例如新技术自身的不完善导致使用过程中不稳定,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甚至自身存在漏洞,导致漏洞被利用对应用、业务、数据等造成损害,反而影响了跨界治理的效能。因此,提高安全意识,严控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策略,落实安全手段,是跨界治理顺利开展的不可或缺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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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华北科技学院理学院;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