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激励效应研究

2024-09-02 00:00:00邱惠子
中国经贸导刊 2024年8期

摘要:本文究采用假设实证法,基于38家清洁能源企业在2018年至2023年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深入探讨了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和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质量的财政补贴政策的直接激励效应并不显著,而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和质量方面的直接激励效应则相对明显。基于上述发现,笔者在文中建议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政策,以更有效地激励企业提升技术创新的质量。同时,也应继续优化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其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和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关键词: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财税激励效应

引言

清洁能源即不排放污染物、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国家在“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继续壮大清洁能源发展”,推出多项助力清洁能源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与此同时,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技术创新是清洁能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基于此,研究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具有非常突出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假设

国内外研究人员基本认可财税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黄朴、辛莹莹、范萌阳等在《新旧动能转换视角下促进青岛市能源转型的财税政策研究》中,立足新旧动能转换视角,从宏观层面分析了促进清洁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财税政策[1]。2023年,尹秀娟在《可持续转型发展下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中,立足可持续转型视角,面向青海清洁能源产业企业,分析了创新发展与财税政策之间的关系。2024年,Nazlioglu S,Tarakci D,Kilic E在《Nelson and Plosser revisited:macroeconomic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of Turkey》中,以土耳其为例,分析了财政创新政策对土耳其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与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假设:

一是财政补贴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与质量均具有正向激励效应。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与质量均具有正向激励效应。

二、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激励效应研究设计

(一)样本数据收集

将样本定位于2018年到2023年,获得初始观测值,剔除清洁能源业务占企业总收入比重低于20%的样本以及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负的清洁能源企业样本数据。

利用智慧芽专利全球数据库、万得数据库,结合企业年报,筛选研究样本数据。

(二)变量设计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主要为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与质量。参考潘扬、杨瑾、吕月珍等(2023)基于专利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分析结论,确定专利申请数量与企业创新水平密切相关。因此,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借助企业专利数量测度。根据专利性质差异,将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专利进一步划分为外观设计专利(技术难度低,偏向于外观)、发明专利(方法技术含量高)、实用性专利(技术难度低,偏向于实用),本次研究选择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每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2]。

2.解释变量

本次研究核心解释变量为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补贴政策主要指国家对标经济社会目标,对清洁能源企业提供的资金直接补贴,多为事前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利息补贴等,比如“金太阳计划”“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风电上网电价补贴”“生物质能发电补贴”等。根据中国清洁能源企业财政补贴类型,选择清洁能源企业年报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自然对数进行测度[3]。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给予清洁能源企业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措施,比如,“生产太阳能光伏设备的新能源企业需进口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的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销售或使用以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的新能源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新能源企业运用农林废弃物燃烧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70%”等。根据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类型,采用企业所得税优惠进行测度,即:企业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实际税率)[4]。

3.控制变量

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创新产出受诸多因素干扰,相关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财税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本文选择清洁能源企业偿债能力采用资产负债率进行衡量;资产规模采用对数化处理后的企业总资产进行衡量;盈利能力借助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进行测度;研发投入采用自然对数化处理后的研发投入进行衡量。

(三)研究模型构建

为了研究财税政策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分别构建财税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数量影响模型、财税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质量影响模型,构建模型如下:

SLit=Bi0+B1CZit+B2SSit+B3Lit+B4Rit+B5Zit+B6Eit+rit(1)

ZLit=Bi0+B1CZit+B2SSit+B3Lit+B4Rit+B5Zit+B6Eit+rit(2)

上述式子中,i表示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样本编号,i=1,2,3,……,38;t为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所处年份,t=1,2,3,4,5;SLit表示i企业在t年份技术创新数量受财税政策的影响;ZLit表示i企业在t年份技术创新质量受财税政策的影响;B为各变量估计系数,Bi0为截距项,B1表示财政补贴比率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B2表示税收优惠(实际所得税率)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B3表示资产规模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B4表示资产负债率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B5表示净资产收益率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B6表示研发投入对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估计系数;CZit表示t年份i企业享有的财政补贴;SSit表示t年份i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Lit表示t年份i企业的资产规模;Rit表示t年份i企业的资产负债率;Zit表示t年份i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Eit表示t年份i企业的研发投入;rit表示模型的随机误差项。

三、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激励效应研究结果分析与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收集2018—2023年38家清洁能源企业的观测值,选择变量纳入实证模型,在Stata 18.0中,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根据表1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中国清洁能源企业专利数量(技术创新数量)均值为4.326,最大值为9.445,最小值为0。表明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差距较大。

中国清洁能源企业专利质量(技术创新质量)均值为51.63,最大值为100.0,最小值为0。表明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占全部专利申请数的差距较大,技术创新质量参差不齐。

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的财政补贴均值为16.58,最大值为21.79,最小值为0。表明清洁能源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金额差距较小。

中国清洁能源企业税收优惠的中位数是16.75,标准差是1.952,最小值是8.634,表明清洁能源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差距较小,且这一差异低于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的差异。

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偿债能力、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研发投入的均值分别为48.44、22.99、10.31、16.92,标准差分别为16.36、1.498、7.794、5.263,表明企业资产规模与研发投入差距较小,总体收益能力与偿债能力较佳。

(二)相关性分析

在描述性统计的基础上,对清洁能源企业各变量的相关性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果见表2。

表2中,***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表示在5%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0%水平上显著。由表2可知,中国清洁能源企业各变量的相关性存在差异。财政补贴与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数量的相关系数为0.597***,税收优惠与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数量的相关系数为0.222***,均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清洁能源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具有显著正效应。

税收优惠与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质量的相关系数为0.098**,在5%水平上显著,财政补贴与清洁能源企业发明专利质量的相关系数为-0.057,不显著。表明清洁能源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创新质量具有显著正效应,财政补贴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质量作用不显著,且存在负效应[5]。

四、结语

中国财政补贴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具有正向激励效应,但对企业技术创新质量的激励效应不显著。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数量具有正向激励效应,且对企业技术创新质量激励效应较为显著,可以直接作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在现行财政补贴政策基础上,应以激励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为重点,从技术设备、技术人才、技术生产应用等多个维度着手,全面扶持清洁能源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与研发实践,突出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效应。

参考文献:

[1]赵臻.技术创新对清洁能源上市公司发展能力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3,(09):113-115.

[2]魏铭泽.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20.

[3]宋伊珺.能源技术生态化实现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20.

[4]李晓红,孔令辉,赵烁.清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激励效应研究[J].会计之友,2019,(02):103-

108.

[5]邢晓东.基于产业链嵌入的企业成长机制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1.

(作者简介:邱惠子,环球中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