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中“谐”的审美研究

2024-08-27 00:00何敏
名家名作 2024年18期

[摘 要] “优”以“谐”为特点,以乐舞逗趣为业,古代优人是以侏儒为之。优人分为三种类型:伴君主左右,包括以诙谐的方式间接向君主劝谏者和逗趣娱乐者;“以歌舞调谑为事,又兼以竞技”的艺者;诗人。他们通过幽默的表达方式、诙谐的语言技巧、谐隐的艺术手法,传达“ 和谐之美”“言外之意”“谐隐之趣”的审美意蕴。优人通过谐趣的表达方式融合情感、智慧、批判和劝谏的各个层面,提供了多维度的谐趣审美体验,使“优”表现出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形象。

[关 键 词] “优”;“谐”;审美

“优”以谐趣为语言特色,展现浓郁的喜剧风格,激发人们对和谐愉悦生活的向往。“俳优”的艺术蕴含的幽默智慧是非常丰富的,通过“俳优”与“谐”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在审美娱乐方面的智慧。“俳优”中的“谐”,提倡“谑而不虐”的艺术原则,其实质是弘扬理解、包容、和谐的社会文化精神。这种艺术精神在今天的多元文化背景下尤为重要,它有利于构建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的沟通方式,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团结。研究文献发现人们对“谐”的研究颇多,但是在“优”的领域对“谐”的关注尚待挖掘。

一、“优”之“谐”意

王国维先生认为:“‘优’以‘谐’为职业。”“优”即优伶,古代以乐舞逗趣为业的艺人的统称。宋元以后,亦泛称戏曲艺人、演员。《国语·齐语》曰:“优笑在前。”“优”即“倡俳”也,“倡”同“唱”,是指唱歌、卖艺、玩杂耍的人。《国语·晋语》亦载:“公之优曰施。”是指晋献公的艺人名字叫施。《史记·滑稽列传》记载:“优孟。”其是春秋时期楚国宫廷艺人,以优伶为业,名孟,故得名。《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曰“所爱倡优巧匠之属”,其中倡优亦即谐戏者也。“谐”通常指娱乐、幽默和讽刺,具有使人发笑的特质,是喜剧的雏形。

“优”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角色来看他们扮演着劝谏者、逗趣者、艺人和诗人的角色。其中,部分以侏儒者担任。无论哪种角色他们都具有“谐”的审美之意。

作为劝谏者和逗趣者,在古代“优”常出现在君王身边,以“诙谐”作为求生的技能,也称“俳优”。如“优孟,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他以哭马的方式劝谏,司马迁在《史记·滑稽列传》中详细记载:“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奇何?”优孟曰:‘请为大王以六畜葬之。以垄灶为椁,铜历为棺,赍以姜枣,荐以木兰,祭以粳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可见,俳优的“滑稽多辩”。除劝谏以外,他们还有逗趣之功,《国语·郑语》曰:“侏儒戚施,实御在侧。”即把侏儒驼背之人置于身边取乐。

作为艺者的戏谑,汉代俳优通过歌舞调谑来乐人。《汉书·礼乐志》载:“郊祭乐人员,初无优人,惟朝贺置酒陈前殿房中,有常从倡三十人……此种倡人,以郭舍人例之,亦当以歌舞调谑为事。以倡而兼象人,则又兼以竞技为事,盖自汉初已有之。”作为艺人,古代优人不仅以歌舞及戏谑为事而且还兼有技艺。李尤 《平乐观赋》(《艺文类聚》六十三)亦云:“有仙驾雀,其形蚴虬,骑驴驰射,狐兔惊走,侏儒巨人,戏谑为偶。”可见,俳优以奇异的形象和歌舞技艺的形式来愉悦他人。

魏时优人,除了用滑稽的形象、歌舞的形式来以戏谑,同时还兼演故事。司马师《废帝奏》云:“使小优郭怀、袁信于广望观下作辽东妖妇,嬉亵过度,道路行人掩目。”倡优扮作辽东妖妇来演绎故事,到晋时兼演故事演变成一种优戏,王国维援引《赵书》曰:“石勒参军周延为馆陶令,断官绢数万匹,下狱,以八议宥之。后每大会,使俳优著介帻,黄绢,单衣。优问:‘汝何官,在我辈中?’曰:‘我本为馆陶令。’斗数单衣,曰:‘正坐取是,入汝辈中。’以为笑。”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亦载此事云:“参军始自后汉馆陶令石耽。”此时,虽然从演故事发展为演时事,但是他们仍然是以调谑为基调。“自此以后迄南朝,亦有俗乐。梁时设乐,有曲、有舞、有技;然六朝之季,恩幸虽盛,而俳优罕闻,盖视魏晋之优,殆未有以大异也。”

“优”在戏剧、杂剧中常扮演诙谐的角色。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写道:“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其中,巫与优的区别是:“巫以乐神,而优以乐人;巫以歌舞为主,而优以调谑为主;巫以女为之,而优以男为之。”他还举例:“至若优孟之为孙叔敖衣冠,而楚王欲以为相;优施一舞,而孔子谓其笑君,则于言语之外,其调戏亦以动作行之。”除此之外,吕本中《童蒙训》曰:“如作杂剧,打猛诨入,却打猛诨出。”吴自牧《梦粱录》云:“杂剧全用故事,务在滑稽。”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云:“圣节内殿杂戏,为有使人预宴,不敢深作谐谑。”朱光潜认为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优”也占据重要角色。他们也具有言语滑稽、头脑灵活、口齿伶俐的特点。

关于诗人的诙谐,朱光潜曾说:“优与诗人、谐与诗,在原始时代是很接近的。”汉代初期的东方朔、枚乘、司马相如等著名词人都是俳优起家。诗人的能力在于“谐”,即“能在丑中见美,失意中见出安慰,在哀怨中见出欢欣”。其中,朱光潜先生认为:“陶潜和杜甫是于悲剧中见诙谐者,刘伶和金圣叹是从喜剧中见诙谐者,嵇康、李白则介乎二者之间。”朱光潜并不赞成滑稽者的诙谐,他觉得这种诙谐流于轻浮,诗的胜境是“至性深情”。他说:“陶潜、杜甫都是伤心人,表面上虽诙谐,且有豁达风度,骨子里却极其沉痛严肃。如果把《责子》《挽歌辞》之类作品完全看作打油诗,就未免失去上品诗的谐趣之精彩了。”

二、“优”之“谐”美

“ 和谐之美”“言外之意”“谐隐之趣”是“优”中蕴含“谐”的三个审美意蕴。优人通过幽默的方式使人与社会和谐;通过“笑”启迪哲理;通过谐隐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

在个人与社会关系上,“和谐之美”经常通过幽默的方式传达。优人通过高超的演出技巧和风趣的台词,在保持轻松愉快的同时,避免让玩笑话变得尖刻或伤害他人,这种“谑而不虐”的手法能够更好地凝聚人心,缔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谐之美”作为中国传统审美文化核心之一,它蕴含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强调平衡、统一与中庸之道,体现一种人文精神和社会理想。所以俳优的艺术不仅是个人技巧的展示,更是一种情感交流和社会互动的方式。它不仅能通过艺术的形式激发人们心中的美好情感,缓解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困苦,还通过诗歌等形式表达和谐的理念,倡导和促进积极和谐的社会风尚。通过幽默诙谐的方式更好地实现追求“和谐之美”的理想状态,即个人内在的平衡以及个人与外界环境之间的融洽相处。

“谐”的审美意蕴还在于“言外之意”的语言之美。《文心雕龙·谐隐》记载:“昔华元弃甲,城者发‘睅目’之讴;臧纥丧师,国人造‘侏儒’之歌,并嗤戏形貌,内怨为俳也。……故知谐辞讔言,亦无弃矣。”这句话讲从前华元丢盔弃甲败逃回来,筑城的人就编“睅目”之歌来讽刺他;臧纥兵败丧师,老百姓便作“侏儒”之歌进行嘲讽,这都是嗤笑他们的形状相貌,把内心的怨愤化为嘲讽的戏言。由此可知,该谐戏笑之言和隐含深意之语没有被抛弃,可以看出诙谐在戏笑之言和隐含深意之语中占据一席之地。此时的“笑”便不再指字面上的笑容或笑声,而是包含一种深层的意涵。“笑”通常透过幽默的表面含义,触及文化深处的智慧与隽永,涉及人性的深层描摹和社会现象的反映。它浓缩着“谐美”的审美追求、文化见解和社会批判,是一种情感和思想的传达方式。通过对人类经验的洞察,不仅让大家产生“笑”的反应,更重要的是启发思考、提供洞见、传达深刻的生活哲理。常见优人通过让人发笑来摆脱日常生活中的烦恼和不幸,甚至成为人们抵抗、讽刺现实的一种方式。朱光潜先生说:“现实世界好比一池死水,可笑的事情好比偶然皱起的微波,谐笑就是对于这种微波的欣赏。”

“谐隐之趣”蕴含无尽想象空间的艺术之美。“谐隐”作为诗人写作的一种艺术手法,注重以婉转、隐晦、间接的方式表达事物,给予事物以形象之趣和意境之美,给人丰富的想象空间。“赋”“比”“兴”是谐隐表达事物的主要方式,将客体的形象(实)和主体的情感(虚)相结合,或者将自己的情感寄托于客观事物上,通过这种虚实结合,使作品的意境得到延伸,给予作品更多层次和深度。“谐隐之趣”在文学创作中不仅是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它包含了一系列复杂的审美特点和深厚的文化意义,表达了艺术家对现实的感悟和对生命的热爱,通过感性与理性、现实与想象力、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展现了文学作品的丰富性和多维度的美感。谐隐之趣正是通过这种富含文学游戏性的方式,激发创作者和读者的想象力,带给读者审美的享受和精神的娱乐。

三、“优”之“谐”趣

朱光潜先生强调:“以游戏态度,把人事和物态的丑拙鄙陋和乖讹当作一种有趣的意象去欣赏。”他还指出:“谐趣(the sense of humour)是一种最原始的普遍的美感活动。”具体来说它融合了情感、智慧、批判和劝谏的各个层面,为我们提供了多维度的审美体验,使“优”表现出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形象。

我们了解到“优”是戏剧谐趣元素的早期源头之一,与“优”紧密相关的词汇便是“谐”。在古代文学中,“谐”又经常与“笑”联系在一起,“优”在表演时会通过诙谐幽默、戏谑的方式吸引观众,这是他们表演的一部分。同时,优人的幽默和谐趣能缓和矛盾、调和气氛,使得人们能够以轻松愉快的方式处理生活中的矛盾、困难、痛苦和挑战。谐趣使得复杂的情感得以表达,从心理角度看,在俳优的表演中嵌入幽默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疗愈手段,谐趣有助于释放压力和紧张情绪,让人得到短暂的放松。对观者而言,这也构成了一种重要的美感体验。

谐趣的智慧往往象征着人们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谐趣需要巧妙的设计和精心的构思,同时还需平衡笑料的创造与表达方式,以确保它既可以令人愉悦又不失分寸,还能够让人在一种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领会其意。他们通过艺术表演中的谐趣,以及暗含社会时事的批评或哲理启示,赋予表演更深的教育意义和文化价值。谐趣也是我们生活中面对紧张情景、解脱困境的“清新剂”。伊斯特曼(M.Eastman) 在《诙谐意识》一书中写道:“穆罕默德自夸能用虔诚祈祷使山移到他面前来。有一大群信徒围着来看他显这副本领。他尽管祈祷,山仍是巍然不动。他于是说:‘好,山不来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走去就山罢。’我们也同样地殚精竭思,求世事恰如人意,到世事尽不如人意时,我们说:‘好,我就在失意中求乐趣罢。’这就是诙谐。诙谐像穆罕默德走去就山,它的生存是对于命运开玩笑。”

优人还以谐趣的方式进行批判、劝谏。例如,通过歌谣的形式来吐露人品格的亏缺和人事的乖讹,如“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记载的“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等。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优人扮演的角色在社会地位上有所不同,但他们一直具有讽刺、批判的意味。正如王国维所说:“以微词托意,甚有谑而为虐者。”刘勰在《文心雕龙》所说:“群虽倾回,意归义正。”还有优孟的歌谏:“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由此楚王认识到自己对孙叔敖家人的亏欠,重用孙叔敖的儿子,可见他们都是有心之人。

四、结束语

优人之艺,谐之美也。自古以来,俳优扮演着中华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不仅是艺术表演的传承者和创新者,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在古代的舞台上,优伶以其诙谐幽默、智慧机智的表现,为观众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审美体验,这种体验过滤了现实的粗糙与艰苦,将生活的苦与乐编织成一幅饱含深情的画卷。通过他们精妙的表演艺术,观众得以体味生活中的雅致与风趣,品味存在的温柔与力量。

优人之所以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浓重的一笔,关键在于他们懂得运用“谐”的智慧。围绕“谐”字展开的所思所为,不仅是笑料的堆砌,还要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崇尚和谐的文化理念中。他们在严守“谑而不虐”的原则下,用艺术的形式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传递给大众。即使是最尖锐的社会问题,在他们的点化下也能够以一种平和的方式呈现,既启发人们思考,又不失风趣,实现了审美与教化的和谐统一。

我们谈论“优”中“谐”的审美,实际上赞赏的是一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保持内心平衡与世界和谐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反映在个体的修养上,更是一种集体性的文化追求。优人作为这种追求的承载者,他们的表达跨越时空,深入民心,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现实与理想、个体与社会的桥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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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勰.文心雕龙[M].王志彬,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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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