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多项分红政策的督促下,2024年上市公司相继加大分红力度,中期分红预案频出。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3日,已有9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
业内人士表示,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和信心,也有助于推动投资者向长期持股转变,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
中期分红力度加大
什么是中期分红?即上市公司在年度中间根据自身的运营和发展状况进行的分红,这显示了公司在经营上的自信和对股东的重视。
例如,7月2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月25日晚间,嘉化能源公告称,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应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告显示,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45.46亿元。
6月24日晚间,麦澜德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杨瑞嘉和史志怀一致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订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6月21日,广东宏大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炳旭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提议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月19日,银座股份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山东省商业集团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总股本5.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Wind数据显示,当前已发布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或提议的99家上市公司中,有9家公司已披露每股派息金额(税前)。具体来看,银都股份每股派息金额最高,为0.50元,麦澜德、渤海轮渡、智飞生物、广东宏大、中熔电气、中南传媒、博通集成、银座股份的每股派息金额分别为0.40元、0.27元、0.20元、0.20元、0.10元、0.10元、0.05元、0.03元。
17家银行拟中期分红
银行股长期以来都是高分红标杆板块,实施中期分红将进一步提升高股息红利价值。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日,已有包括六大行、部分股份行和城农商行在内的17家银行宣布拟进行中期分红。
7月1日晚间,中信银行发布关于2024年拟实施中期分红的自愿性公告,同时还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显示,该行分配比例由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56元(含税)调整为3.261元(含税)。
截至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已悉数官宣拟进行中期分红。此外,亦有多家城农商行有中期分红计划,如上海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紫金银行、杭州银行、齐鲁银行等也已透露拟进行中期分红。
基于银行股低估值、高股息的特点,今年以来,银行股在二级市场上的整体表现也较为抢眼,截至7月2日,银行板块年内累计涨幅超过20%。截至7月2日收盘,42只A股银行除1只个股平盘外,其余个股均飘红收盘。
不分红公司被点名批评
不过也有上市公司未按承诺实施分红,例如吉林高速、兆丰股份、郑州银行等多家上市公司因分红问题而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
4月15日,上交所向吉林高速下发监管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6月14日,兆丰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指出,兆丰股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0亿元和1.65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但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兆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月24日晚间,郑州银行公告称,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提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服中心对郑州银行未进行现金分红尚存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
政策推动加大分红力度
从监管层面来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双管齐下,一方面,分红与减持密切挂钩。证监会5月2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再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另一方面,分红不达标者可能被ST。4月12日发布新“国九条”及其配套措施后,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变化时表示,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
公司如何做好分红工作
那么,上市公司如何做好现金分红工作?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保持分红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中信证券研报显示,在绝对收益资产相对稀缺、成长风格承压的背景下,投资策略的关注点从高成长带来的资本利得回报逐步转向了资本利得和股息回报,推动公司加强股东回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上市公司分红是市场价值投资生态的重要基础,投资者应选择具有稳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和公司治理优秀的企业进行投资。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