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我国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环节。党和国家对创新人才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价值。当前是中小学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机遇期,应深入理解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价值,明确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职责,激发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动力,遵循开放、互鉴、融通的原则,更新观念,整合资源,开展具有差异性、适切性与创新性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
关 键 词 拔尖创新人才;人才早期培养;教育公平
引用格式 胡绪.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逻辑探析[J].教学与管理,2024(25):7-10.
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1]。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我国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环节。当前,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与实践呈现日趋繁荣景象,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然而,基于对多数“旁观者”思虑的了解发现,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他们未曾实践过的教育形态,因而他们在尝试之前不免对此项事业何以“应为”“可为”等感到疑惑、担忧。同时,已有参与者对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探索进入实践与反思相结合的深化阶段,他们也在探索“再进一步”的思路与方向。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渐入人心”的关键时期探寻人们参与并开展这项工作应遵循的一般原理,进而通过把握开展这项工作的底层逻辑,稳步推进早期培养工作向好发展。
一、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内涵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探索经历过波折,也取得了成绩。归结起来,人们持续开展这项工作的内在动力主要包括:其一,坚持为国育才的教育理想。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将人才培养放在重要地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在重要报告和场合强调人才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无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哪个阶段,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队伍都是我国各类教育所承担的重要职责。因时应势,一些洞察了时代变迁对人才需求的科学家、教育者感受到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性,开始尝试将高校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前移到基础教育阶段,并延续至今。其二,坚持践行教育公平的育人信念。教育的目的之一是激发与释放人的潜能,让每个人获得全面的发展。然而,学校教育中的人本质上又是个性化的存在,标准化的学校教育并不能发现和激发具有某些特殊能力的学生的潜能,这对他们而言是一种不公平。因此,人们秉持差异性公平的理念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2],力求能在学校场域中实现“因材施教”“人尽其才”。其三,责任驱动的奉献付出。四十多年来,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践一直受到来自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的支持。越来越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学术影响力的团体与人物都参与到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之中,极大地提升了这项工作的影响力。分析来看,人们是肩负着一种使命、一种责任从事这项活动的。虽然我们不能肯定这是人们的唯一动机,但是人们如果缺乏这样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则很难将早期教育培养延续下去。
基于对内在动力内涵与意蕴的理解,从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参与者首先应对这项事业以及自己参与其中的意义有清晰的认识。首先,理解它对国家社会发展的价值。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应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应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建设,应服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其次,理解它对基础教育变革的意义。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基础教育服务国家人才战略的职责所在。培养创新人才不只是高等教育的职责,基础教育也应发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奠基作用[3]。同时,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还为基础教育更新育人观念、创新育人模式提供了机遇,这有利于为基础教育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实现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再次,理解它对学生发展的价值。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践行“因材施教”的探索。它为具有不同特殊潜能的学生提供了表现和发展的机会,让学生的创新本能被更审慎地对待,也让教育公平理念更深层次地惠及更多学生。最后,理解它对参与者自身的意义。实践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可以显著提升参与者的教育素养。一是可以开拓参与者的教育视野,让参与者站在新的高度和视角重新审视自己从事工作的意义;二是可以提升参与者的创新能力,参与者不断思考、尝试,创生新的育人思路,实践新的育人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充分激发探究欲,释放和提升创造力。三是可以提升参与者的专业素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需要教师有更高的学科专业素养,包括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对学科最新知识的引介和运用等。总而言之,从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既要有教育视野,也要有家国视野,更要有历史视野,它是一项于国、于人、于己皆有益的事业。
二、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根本目的
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需要明确“培养什么人”这个核心问题,这有利于学校深度认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的价值。学校在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时容易陷入追求形式而忽视内涵的误区,其实质是学校轻视了对“培养什么人”的思考。因此,学校需要秉持理论指导实践的原则,着重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同时,明确“培养什么人”还可以锚定学校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的方向和重心。与其他教育活动一样,“人”应该成为学校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中心。无论选拔方式、课程设置,还是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都应该以“人”为中心,学校所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模式应与“培养什么人”这个目标保持一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这项工作陷入形式化、机械化的误区。此外,“培养什么人”还是学校形成良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文化的基础。很多长期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学校已经形成了相应的育人文化,其中包括有稳定形态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更重要的是有围绕“培养什么人”而形成的发挥导向、价值功能的精神文化。虽然我们不确定人们当初是否意识到明确“培养什么人”在育人文化形成中的重要性,但是现在其已成为学校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总而言之,“培养什么人”是开展这项工作需要回答的根本问题。
在本文语境中,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即是探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所应培养的人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对此,我们需要在“拔尖”与“创新”两者间做出“取舍”。以传统评价标准来看,人们习惯将“拔尖”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因为它意味着“优异”“超出常人”,是每个人都想成为的样子。但是,研究已经证明拔尖的人未必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而且早期拔尖并不意味着一直拔尖,也不意味着未来必然拔尖。因此,将精力和重心放在如何让学生“拔尖”上并不明智,即使短期实现也难以长期如此,因为绝大多数拔尖人才并不是“培养”出来的。但是,“创新”则是可以通过教育的方式鼓励、激发、影响的。一方面,学生有与生俱来的创新欲望和潜能[4],他们天生就具有不停摸索的探究欲、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彰显个性的好奇心,这些都是创新的基础,教育者需要做的是了解与尊重这些特质,并理解这些特质使学生成为创新人才变得可能。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选择适当的路径和策略帮助学生创新性地发展。“一是积极干预个体的心智发展(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和创新人格发展(价值取向),以促进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掌握不同年龄阶段的创新教育的要点,实现发展和培养的协同效应。”[5]因此,学校教育应将重心放在具有可能性的创新上,而不是放在标记学生优秀程度的拔尖上。
综上所述,“培养创新人才”是比“培养拔尖人才”更好的答案。因为有创新能力的人具有成为拔尖人才的基础和潜能,同时创新人才的一些特质让开展这项工作有明确的抓手和适当的张力,比如创新人才具有独特的对世界的感知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他们兴趣广泛,眼界开阔,他们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强烈的探索热情和不懈的钻研精神,以及敢为人先、不惧失败的冒险精神和抗挫折能力,等等。更重要的是这个“答案”关照了更多学生,承认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和成为拔尖人的可能性,让早期培养更具有公平性、普适性。
三、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逻辑思路
进入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向好变化。其一,全社会形成了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科技、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让人们确信“人才是第一资源”,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才是持续推进各行各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通过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待遇,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工作和成长环境等途径壮大拔尖创新人才队伍,营造重视创新人才的良好环境。其二,全社会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意愿越来越强,实践越来越深入。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将对创新人才的重视转化为了直接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意愿和行动。比如政府制定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科技企业主动寻求与高校联合培养所需创新人才,高校主动寻求与基础教育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等。其三,全社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资源越来越丰富。在人力资源方面,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集中了大量专业人员,他们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很深的积淀,是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活态课程和优秀导师[6]。在物质资源方面,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可以在实验、实践方面为创新人才提供相关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场馆等。这些变化让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呈现出新的趋势:一是协同培养越来越明显。不同主体间开展协同培养可以交流人才培养经验,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效能。二是衔接连续培养越来越重要。人们意识到拔尖创新人才不是在某个阶段突然涌现出来的,而是需要系统连贯的影响和干预,因此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应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一以贯之。三是资源共享成为基本思路。资源共享降低了每个主体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成本,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还成为联系各个主体的纽带。
对于新时代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基础教育学校而言,社会环境变化的趋势启发人们要注重更新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思路。对此,学校可以走“开放”“互鉴”“融通”之路。虽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发生在学校,但是它又绝不能只在学校场域中封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对师资、模式、资源,甚至理念更新的要求不是单一的学校主体所能满足,建立多主体间相互的联系是多年总结出的一条重要经验。同时,时代变化日新月异,人们的创新实践层出不穷,闭门造车只会让创新人才培养沦为徒劳。对此,开展这项工作需要人们以开放的态度,立足于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广泛地了解相关研究与实践的最新进展,与其他学校、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协同合作关系[7],关注他们培养创新人才的思路、举措和成效,再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或求同存异,最终形成与学校基础切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践。要做到“开放”“互鉴”“融通”需要人们解放思想,主动求变。一是改变“等待”的思想,“敢为人先”。这并不是要大家都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然后再相机而动,而是可以创造机会开展这项工作,勇于做探路者。二是破除“单干”思想,主动寻求合作。一方面,学校可以寻求与自己价值观相似或相同的对象进行合作,这种方式会激发更深度地合作。另一方面,学校可以以订立契约的方式与他人建立合作关系,这种方式能取长补短更好地弥补自身的不足。三是破除“科层”思想,主动寻求保障。政策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政策尚不完善,所以学校开展这项工作的需求可能难以得到满足。对此,学校可以主动表达诉求,寻求保障,这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归纳而言,社会发展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带来了新思路,对此人们应以开放的胸怀“吐故纳新”,与时俱进。
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实践取向
四十多年来,政府、学校、科学团体等参与者依据自身对社会发展的判断和对人才的理解,就如何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进行了持久的尝试和探索,这也形成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一些基本特征。其一,实践性。我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实践探索要先于理论探索。虽然这类实践探索并未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但它是学校、政府、科学团体等主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8],主体通过这项工作尝试实现自己的人才理想,赋予这项活动目的性和价值性,让它逐渐成为有意识的人类自觉实践。其二,境遇性。学校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源于国家、社会、学科领域对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偶然性来自于教育者对人才思潮的敏锐感知和自身价值的觉醒。同时,学校是否开展这项工作还受资源、政策、教育理念、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简言之,成功开展这项工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这就是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境遇性,即它是在一定机遇和情境下发生的。其三,融合性。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主体不局限于中小学,而是融合了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各主体都将早期培养作为实现某种人才理想的“平台”,因此这个平台融合了“大家”对拔尖创新人才是什么、如何培养、培养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的思考和实践。多数情况下,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也会融入其中,形成教育、管理、科研、学术等共同参与的局面。其四,自为性。至今,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还主要是一种发生在教育“内部”的活动,参与主体自行决定如何选拔人才、设定什么目标、设置什么课程、如何评价等。相对而言,学校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中享有更多行为空间。
鉴于上述特征,我们可以认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一项实验性、探究性的教育。基于这种理解,人们未来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应走“差异”“适切”“创新”的内涵发展之路。一方面,“差异”“适切”“创新”是这项工作的真实体现。如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境遇性和自发性所反映,人们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多种多样的模式与路径,但是限于时空割裂,不同参与者间的交流互动有限,这造成了彼此间的差异性。而适切主要体现在人们基本秉持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的育人理念、能力禀赋、物质基础等尽量为学生提供适应性、定制化的教育。至于创新,这是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题中必有之意,因为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假设是传统标准化的教育模式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已经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差异”“适切”“创新”是这项工作实践出的基本规律,对开展这项工作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差异”鼓励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参与者进行个性化、特色化探索,这有利于人们更广泛地参与这项工作,更充分地研究这项工作,从而为揭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更一般的规律奠定实践基础[9]。“适切”鼓励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参与者发掘自身优势,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这项工作。“适切”还意味着将教师、学生放在探索和实践的核心位置,以是否有利于他们参与与发展来衡量这项工作的价值。“创新”意味着参与者不必做模式的搬运工,而应该做模式的生产者。它鼓励参与者对创新人才培养进行思考、实践、再思考、再实践,不断拓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实践领域,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之路[10]。总而言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不是忠实地执行某种固定的教育理念,也不是简单地模仿某种教育模式,而是怀着培养创新人才理想的主动探索与创新实践。
综上所述,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底层逻辑是对人们就这项工作“可为”“有为”“如何为”等的释疑。它虽然没有对诸如课程、教学、选拔等人们关心的具体问题给出建议,但是它为人们从事具体的实践提供了一般的原理,也为人们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践提供了想象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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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冯志刚.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育的“守正”与“创新”[J].中小学管理,2022(12):15-16.
【责任编辑 代江花】
*该文为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共同体建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SCJJ23ND32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时代乡村教师育人关键能力的结构与培养研究”(23YJC880039)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