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数字化 区域协调发展 要素优化配置 产业布局优化 区域创新收敛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4)07-0107-09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造了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但区域发展存在明显的“东南高、西北低”的不均衡特征,加剧了均衡发展压力,①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覆盖面”。②
学者们认为,区域发展差距源于市场分割、要素禀赋、产业发展、生产效率差异等问题,并就此提出通过促进区域间产业转移、加快要素流动等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学者们均已证明数字化在强化府际关系、弱化行政垄断、破解产业同构、消除要素流动障碍方面存在积极作用。③ 那么,数字化能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驱动力吗?以往文献缺乏对这一问题的直接回应,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肯定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及数据要素等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驱动作用,认为以企业为主导推进的数字经济发展能通过促进区域间创新协同、打破物理隔绝、提高落后地区发展能力、改善资本要素配置状况等促使中心城市对外围城市产生辐射带动作用,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① 此外,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数据开放表现出公共资源共享使用属性,能够破除信息壁垒、弥合资源禀赋差距。② 二是对数字化相关主体赋能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呈否定或不确定态度,认为公众间存在数字鸿沟、企业间存在技术差异,因而数字化会导致更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状态。具体而言,发达地区具有更强的技术发展优势,致使具有技能偏向特征的数字技术在发达地区应用成本更低、数字要素积累速度更快,释放更大的经济价值,造成更严重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和不平等,③且因城乡公众间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致使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发展反而扩大城乡或县域内的经济发展差距。④ 可见,数字化过程中,不同的数字化主体会产生差异化的发展机理,有必要对数字化何以作用于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剖析,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路径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从公平视角探索数字化价值,寻找区域发展差距的破解之道,具体而言:一是基于新发展理念,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潜力、支撑与状态四个层面重新归纳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依据数字化实施主体的功能差异,从政府、企业以及公众这三个维度入手,剖析数字化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机理,从理论上回答“数字化何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基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数字化对要素配置、产业布局及创新收敛的掣肘,剖析数字化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挑战,从实践层面分析“数字化如何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基于数字化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挑战,从公共数据共享、传统企业数字化、公众数字素养及技能提升等多个维度提出数字化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径。
二、数字化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机理
学者们基于经济差距论、相对均衡论、整体利益论、分工协作论、长期均衡论等多个维度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界定,其中,方锦程等基于经济差距论,更关注区域协调发展的静态目标,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即区域经济差距缩小,⑤但魏后凯则认为这种差距缩小是一种相对状态,只要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且呈现逐步收敛状态,则称之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⑥刘志彪等沿着杨小军的整体利益论,更强调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实现区际利益的整体改进,既包括生产要素最优配置的效率目标,也包括发展差距动态缩小的公平目标;⑦不同于以上三种观点,丁任重等从分工在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分析出发,强调区际有效分工、优势互惠、互利合作、协同发展是协调发展的关键;①而彭荣胜和覃成林则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呈现出区际间经济联系加强、关联互利、区域整体经济持续增长、区际发展差距逐步缩小的一种状态。② 可见,学者们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内涵界定方面存在诸多分歧,主要为:第一,在目标方面存在均衡是均等化还是非均等化的争论;第二,在侧重点方面存在协调为先还是发展为先的争论;第三,在状态方面存在区域协调发展是静态的目标协调,还是动态的过程协调,或是两者兼备的争论。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是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而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分化、增强发展动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动态目标。本文结合陆铭的研究,③将区域协调发展界定为:在推动区域整体发展质量提升的前提下,推动要素优化配置,加强区域产业分工协作,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动力,以期实现长期区域差距收敛,质量趋同的发展状态。其中,优化要素配置体现了生产的帕累托改进,是促进区域充分发展的基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能够加强区际产业分工协作,体现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重要支撑力;区域间创新收敛是指各地区的创新能力差距呈现动态缩小趋势,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潜力。而数字化是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及平台,将所获取信息转化为数据要素并融入发展各环节,以提升组织运营绩效为目标,推动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产品服务、制度体系等维度的整体性变革。由于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的职能存在一定差异,故从政府、企业和公众数字化这三个维度入手,分别剖析其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机理。
1.政府数字化: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政府数字化是以重构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作为结构向度、以推动数据开放协作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作为功能向度,④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驱动,推动形成新型数字政府形态,提升政府宏观调控与服务监管能力。其对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理体现在:一是强化经济联系、弱化行政垄断,垒实协调发展的要素基础。地方竞争和行政区经济行为是造成市场分割、限制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因素,⑤而数字化发展使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由“垂直型”转向“扁平化”,倒逼部门间、区域间共建数据平台,促使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此外,一体化的政府数字平台,既通过增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能力,自上而下提升地方垄断成本,且通过赋予要素“虚拟”流动机遇、增加企业“云端”区际合作频率,自下而上倒逼地方政府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促使建立统一大市场,实现要素优化配置目标。二是提高政府产业规划与精准服务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力。在数字技术赋能下,政府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全面了解地区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准确预测主导产业发展潜力,且依靠一体化的数据平台,能够实时掌握其他区域产业发展状况,制定出更科学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加之,中央政府在数字赋能下,对各地区产业发展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通过精准转移支付和其他考核激励政策,引导地方政府在产业规划与扶持中注重全局和长远利益,从而打破区域间产业同构,优化产业布局。三是提升政府的资源整合与嫁接能力,加速区域间产学研协同与创新示范,激发区域协调发展动力。数字政府就是重要的数据共享平台,打破了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间的割裂状态,使政府科技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国内各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状况,通过设置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创新项目,及时为区域内企业嫁接资源,形成网格型的产学研协作关系,弥补欠发达地区的创新资源缺失。
2.企业数字化:扩大生产边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企业数字化是以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绩效为目标,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整体性变革,既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架构和经营模式的变革,也包括重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① 一是企业数字化推动交易环节内化为内部组织管理,促使企业边界扩张,坚实协调发展的要素基础。要素空间分布不均是形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因素,②而数字化打破了信息传递壁垒,使得数据资源快速转化为经营决策。通过数字基础设施构建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企业组织模式逐渐从传统“泰勒制”趋于数字“云端制”,降低企业异地扩张成本,倒逼企业跨越地域限制,促使生产要素在企业扩张过程中由外部流动转变为内部流动,促使要素优化配置。二是数字化促使企业内部网络组织模式变革,发挥产业链关联效应,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协调发展支撑力。数字化促使企业以信息化管理方式连接产业链上下游,并在共同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目标下,强化相关产业的企业间形成跨区域战略合作与交流互动关系,③在产业链不同环节进行信息、资源和技术的交换,④强化产业关联关系,加速产业链在区际延伸,带动区域整体产业布局优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目标。三是企业数字化促使数字技术在企业间溢出,实现跨地区技术创新扩散效应,促进区域创新收敛,为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动力源”。企业间的“云端”协作模式能够降低跨区域经验交流和知识学习的物理成本,加速知识在区际间溢出;此外,数字化能使企业融入到更加多元的知识溢出网络中,通过数字技术挖掘各种创新知识,替代原有的资源与人才要素,弥补欠发达地区企业因创新要素不足与发达地区间造成的技术差距,进而提升欠发达地区发展动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公众数字化:促进供求变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公众数字化是指以提升个体效用为目标,依托数字技术来扩展信息来源,增强个人技能,提升收入水平和消费层级的转换过程,既包括个体层面的数字素养提升,也包括消弭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在供给侧,公众是重要的劳动要素,也是数据要素的载体,而在需求侧,公众是数字产品的消费者,决定了生产效率能否转化。可见,公众数字化从供求双维度作用于区域协调发展。具体而言:一是在公众作为劳动要素的特性下,公众数字化可增强要素空间配置效率,奠定协调发展的要素基础。一方面,数字为公众赋能,能使具有求职意向的劳动者,利用数字平台打破“斯密定理”所指向的物理空间下劳动分工市场规模限制,拓宽自身的跨区域就业渠道,降低区际岗位搜寻成本,增加公众的就业红利,提升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公众数字化赋予劳动力有效刻画就业市场需求与自身知识技能差异的能力,使其明确自身缺陷及能力提升方向,进而不断提升个人就业技能,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降低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失业比例,提升劳动力整体配置效率。二是通过数字产品需求倒逼效应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协调发展支撑力。公众数字化赋予消费者更高的数字信息搜寻能力和更前卫的消费观念,引致社会整体需求层次提升,倒逼产业不断优化产品工艺流程,加大高质量产品的投入研发,最终实现产业迭代,在生产端高数字化人才集聚的共同作用下,降低区际产业发展协作网络搭建成本,促使全国整体的产业布局优化;此外,公众数字化能打破地区间数字鸿沟,消除地区间新型基础设施、数字制度环境、劳动力数字技能之间的差异,推动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增强区域协调发展支撑力。三是通过加速创新要素流动,改变创新要素供给方式,促进区域创新关联,实现区域创新收敛,激发协调发展潜能。“公共知识池”促使知识溢出源头由区域中心溢出转向公共知识中心溢出,而数字化赋予公众作为知识生产者更强的数字技能,在数字平台支持下,个体知识得以快速积累,汇集成“公共知识池”,从而向周边扩散产生知识溢出效应,且突破了物理限制,能在非邻近区域实现知识共享。① 此外,公众作为生产者,数字化引导劳动力的创意表达,使公众作为创新要素参与到创新生产中,高效挖掘和使用劳动力市场信息,降低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的岗位搜寻成本,加速促使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流动,促进区域创新收敛,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动力。
三、数字化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挑战
数字化能实现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但也会因赋能差异而造成更严重的发展不均衡状况。为增强数字赋能作用,改变区域不平衡发展状态,须识别数字化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挑战。
1.数字整体治理能力欠佳,协调发展的调控与服务不准
数字整体治理能力提升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但当前各区域数字整体治理能力依然欠佳,致使政府难以实现精准调控与有效服务,阻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政府部门间数据割裂,致使府际间、部门间协作不畅,资源无法优化配置。在推进政府数字化过程中,受利益博弈、数字政府建设意识思路不清等限制,数据存在明显的地方化与部门化特征,导致严重的“数据孤岛”问题,究其根源在于:首先,部门间存在业务、职能、程序差异,致使所提供的数据格式、标准不统一,导致难以实现数据共享;其次,政府的条块组织结构导致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诸多权责利冲突,数据可以实现纵向流转,但却难以实现横向共享;最后,公共数据固有的价值特性被视为关键资源,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心理所有权,不利于府际间数据共享。如在推进数据共享中,部分部门与政府领导认为共享数据会影响自身工作政绩,且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工作透明化、更易受到公众监督。数据部门化与地方化状况将制约“有为政府”建设,阻碍政府宏观调控与精准服务能力提升,难以打破“重复建设”与“产业同构”,制约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政府数据开放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阻碍了产业布局优化与区域创新收敛,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政府数据开放范围亟待拓展,数据开放与数据保密间易形成模糊地带,政府部门为避免潜在风险,可能选择对在无明确规定下的部分数据不予开放,使数据开放与社会需求存在差距。例如,对健康医疗、教育等社会迫切需求的数据资源多以静态表格形式开放,以API接口方式开放的实时、动态信息资源比例仍较低,我国86个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中仅有32.56%能做到动态更新。② 另一方面,数据利用率较低,无法转化为创新资源。《中国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研究报告(2022)》显示,开放数据多以APP形式应用,且19.77%的平台无数据应用,有数据应用的平台主要集中在民生服务、社保就业和机构团体等居民需求层面,企业技术创新使用仍然较少。此外,虽然各地区也曾打造多项活动促使数据创新应用,但仅有上海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与北京的全国高校数据驱动创新研究大赛连续举办,这导致欠发达地区的创新资源难以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弥补,阻碍了地区间创新收敛。
2.数字企业的技术转化与溢出受限,协调发展的产业与技术驱动不足
结合我国现实发展状况,先发地区具有数字技术优势,在“数据要素产出边际递增”与梅特卡夫定律的共同作用下,较后发地区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致使数字技术赋能引致更大的区域发展差距。扭转这一局面的关键在于,企业数字化能否延长产业链、强化产业关联、加速技术溢出,平衡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间的要素禀赋差异与技术距离。但当前数字与传统企业间数据流动障碍与技术协同困境,导致企业数字化的区域协调发展赋能作用难以发挥。具体而言:
一是数字与传统企业间存在数据流动障碍,制约企业产业链延伸和资源优化配置。一方面,数据交易平台对跨行业数据流通的支撑作用不足,阻碍了先发地区数字企业与后发地区传统企业间的业务协作。当前,民间资本主导的京东万象、天元数据等交易平台发展迅速,但由于定价机制不透明、数据产权归属不明晰,传统企业数据交易热情不足,更倾向于通过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而以政府资本为主导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等,因数据资源不够丰富、动态更新速度慢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出现严重的“数据黑产”问题,如《证券日报》曾报道,场内数据交易仅占数据交易总规模的4%,数据黑色交易的市场规模已超过1500亿元,①这进一步扩大了数据交易价格乱象与“逆向选择”问题,致使处于数字技术劣势的传统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寻求与数字企业合作存在较大风险与成本。另一方面,企业间数据共享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致使数字企业衍生出价格歧视、算法合谋、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垄断、违法行为,②阻碍数字化对区域创新收敛赋能。
二是数字与传统企业间技术融合不足,致使企业间协同创新水平难以提升,无法促进区域创新收敛。一方面,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思路不清,片面认为数字化转型就是智能制造、线上营销等,没有意识到其对技术改进的作用和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冲击,阻碍了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进行技术融合的自主意识深化。如《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中指出,仍有39%的企业未提出数字化转型战略、48%的企业未调整组织架构,战略缺位和流于表面的数字化导致传统企业难以基于数字技术扩大企业边界;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限制了数字企业技术扩散和传统企业的技术吸收。当前,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的数字人才远不能满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企业数字化的用人需求,③调查显示,中小企业中数字人才占比平均仅为20%,高校建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的占比低至15%,④严重的数字人才培养缺失不仅会阻碍数实技术吸收与扩散,也无法弥补欠发达地区创新资源缺失,难以激发协调发展潜力。
3.数字鸿沟与人才短缺并存,协调发展的要素配置基础不牢
数字素养与数字技能决定了公众能否有效利用数字平台,高效获取岗位信息、产品信息与创新知识,即能否有效发挥数字要素、技术、平台与劳动力组合效应,进而提升地区生产效率,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当前,我国公众仍存在数字鸿沟与数字技能限制,导致后发区域公众数字红利挖掘不足,制约区域协调发展。具体而言:
第一,不同群体间存在严重的“数字鸿沟”,阻碍了劳动力配置效率提升和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一方面,我国不同性别群体间仍存在较大的数字技能应用鸿沟,无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虽然网民性别比例基本一致,但根据BOSS直聘发布的《2022年中国职场性别薪酬差异报告》,2021年测试开发工程师、移动端测试工程师、数据挖掘工程师等数字技术岗位中女性占比均未超过40%;互联网/数字技术研发类岗位从业者中,女性占比也仅为19.5%。另一方面,我国城乡间也存在严重的“数字鸿沟”,难以增强协调发展支撑力。《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5.1%,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0.5%,相差24.6个百分点。此外,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得分比城市居民低37.5%,且在安徽、福建、广西等22个省内,城乡居民“数字鸿沟”均呈扩大趋势。① 由此可见,数字鸿沟是城乡要素流动与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阻力,制约了数字化经济协调发展的驱动作用。
第二,数字技能应用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新兴产业需求,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公众数字化水平虽有普遍提升,但依然无法满足数字技术应用类岗位需求。根据《2022中国ICT人才生态白皮书》数据,我国ICT行业缺口目前为1661万人,预计2025年这一数据将超2000万人,2021—2025年内年复合增长率为11.7%,其中,云计算产业招聘缺口达362万人,人工智能行业缺口达308万人,大数据行业缺口将达358万人,物联网行业缺口将达291万人。②
四、数字化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路径
政府数字化、企业数字化及公众数字化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表明:打通公共数据共享壁垒、增强数字政府整体治理能力是政府数字化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加速促使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数字与传统企业融合,是企业数字化的协调发展驱动作用发挥的关键;提升公众数字素养、消弥数字鸿沟、挖掘数字人才是公众数字化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
1.冲破公共数据共享藩篱,提升协调发展的调控与服务能力
政府部门间数据割裂是制约府际与部际协作的重要掣肘,政府数据开放质量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最终阻碍了数字政府的区域协调发展作用发挥,鉴于此,应从破除数据共享机制障碍、提升政府数据开放质量入手,增强政府数字化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驱动作用。
(1)完善数据共享制度,破除数据共享体制障碍
数据共享的体制机制不完善,阻碍了政府的精准调控与有效服务能力提升,制约其在产业布局与要素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因此,增强数字政府的协调发展驱动作用,应注重以下两点:一是要树立数据一体化建设理念,提高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的主体意识。中央层面应出台适用规范数据权利的法律法规,保障数据所属方权益;此外,设立完善数据共享标准的相关课题,探索府际数据共享的考核指标与激励措施,准确把握数据共享方案制定的具体方向,主动与经济联系紧密的地区或邻近地区政府间寻求数据开发合作,共同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指南、顶层设计方案,明确数据共享建设标准,促进政府间及部门间形成安全、可靠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和共享通道,加速促进数据共享。二是打通数据流通衔接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主体责任与相关权益。针对各级政府职责,制定数据在各层级政府间交换流动清单,并要求各级政府针对自身数据使用权限和公开范围,形成数据搜集、上传、下载、更新的具体规定,保障数据在各层次政府间能顺利流通;组建专门的数据跨区域共享协调部门,消除在政府间共享政务数据的掣肘。
(2)多元主体参与开发数据,提升政府数据开放质量
公共数据开放质量不高是限制产业布局优化决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的重要掣肘,制约了数字政府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发挥。鉴于此,一是基于社会需求盘活政府数据资源,保障政务数据开放范围符合社会主体需求。应强化政企合作,鼓励阿里云、美团、滴滴等企业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合作对接,实时收集各类日常消费、交通出行及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增强政务平台数据的可用性;强化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及时了解社会群体对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需求,优化现有政务服务平台,使更多社会群体主动参与政务服务,帮助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积累更多可用数据。二是动态更新数据信息,鼓励创新应用相关数据,对接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需求。应积极招募一批熟悉数据应用与管理的公职人员,定期整理各个平台的数据信息,通过加强数据标准化与规范化发展,定期督查公共数据开放内容,要求各部门及时整改不准确、不完整或缺少上下文信息等数据共享问题;同时,制定数据质量监管方案,注意筛查原始数据,精准定位问题数据,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对地区产业发展状况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知悉度,及时调整产业规划,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力;此外,应积极举办各类数据开放创新大赛,探索公共数据使用的新价值和新业务,引导政府和企业积极使用数据要素,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与决策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区域创新收敛,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动力。
2.促进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增强协调发展的产业与技术驱动
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间数据流通受阻,是阻碍企业数字化发挥区际产业联动与创新协同的重要掣肘。鉴于此,应通过破除企业间数据流动障碍、建设产业数字生态圈等促使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拉近不同行业间技术距离,促使产业联动与创新协同,满足协调发展的产业布局与技术创新需求。
(1)破除企业间数据流动障碍,优化数据资源空间配置状态
加强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间的数据要素交易与共享,是通过数据要素弥补以传统产业为主导的后发地区资源缺失,促使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间差距缩小的关键。具体而言:一是需搭建统一规范的数据流通和交易平台。针对传统制造企业的数据技能弱势,鼓励企业间实施“竞合战略”,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技术援助等为传统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的缓冲环境,引导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共同搭建数据流通平台,以智能合约、数字签名和隐私计算的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形成诸如“原始数据出生证明”和“数据知情授权同意书”等数据资产和使用凭证,保障企业间数据共享权益。二是完善数据流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规则。引入第三方机构或政府机构,全面评估企业间流通或拟交易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规范数据交易市场,降低企业数据交易风险。此外,还应引导企业通过提升自身数据分析能力,保障自身数据交易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也应不断完善各数字化应用场景领域的监管机制,强化数据的安全与权益防护,健全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数据非法交易和数据领域的垄断行为,共同避免“数据黑产”和“逆向选择”问题,不断扩大数据交易量和交易范围,为企业利用数据要素谋求创新发展积累足够资源。
(2)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圈,促使数字技术嵌入产业纵深发展
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间存在较大的数字技术差异,阻碍数字化发挥对区域创新收敛的积极作用。鉴于此,一是应引导传统企业厘清数字化转型思路,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具体而言,要依托政府企业促进中心或创新孵化中心,聘请数字技术应用与管理专家,协助传统制造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分析宏观发展环境,增强推进数字化转型的主体意识;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中小企业产业链进行整合,打造“数字柔性化”产业链,构建以产业链、供应链为核心的生态体系,使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间形成良性竞争与合作关系,加速促进传统企业数字技术学习与创新。二是建设全国与地方的数字人才库,推进区域间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后发地区数字技术吸收。具体而言,中央层面应以重大战略项目为依托,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挖掘自身的数字技术应用与管理人才,并制定相应的数字人才入库标准,最终选拔各单位推荐的数字人才;支持地方根据区域需求建设专项数字人才库,并引导中央与地方人才库形成交流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数字化学习资源、设立数字人才发展项目;建立科学的人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人才轮岗、知识服务薪酬制度,引导地方数字人才库间协同攻克数字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先发地区数字人才库内人员以轮岗、技术指导等为后发地区提供数字技术支持,缓解后发地区数字人才匮乏问题。
3.强化公众数字素养培育,筑牢协调发展要素基础
群体与区域间“数字鸿沟”与数字技能型人才匮乏,是公众数字化驱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突出挑战,鉴于此,应通过弥合群体与区域间“数字鸿沟”、挖掘与培养数字技能人才,增强公众数字化在供求双维度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驱动作用。
(1)普及数字技术应用技能,弥合群体与区域“数字鸿沟”
弥合群体与区域“数字鸿沟”,是增强公众整体数字素养,为后发地区增加数据要素、创造数字应用创新需求与场景的关键,有利于弥补后发地区资源缺失、增强其创新能力,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鉴于此,一是应积极鼓励京东、淘宝等平台企业向农村拓展,以电商扶贫等方式创造农村地区数字赋能场景,提升农民进行数字技能学习的主动意识,并聚焦数字农业、“新农具”使用、农业电子商务等,为农民群体举办针对性讲座,或依托乡村社工站,为特殊需求个体提供针对性服务,助力农民跨越“数字鸿沟”,提高农村劳动力资源利用效率;此外,要不断提升女性主动学习数字技术,参与社会劳动的积极意识,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针对妇女需求,进行数字技能培育,弥合群体间“数字鸿沟”。二是不断完善后发地区或偏远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消弥区域“数字鸿沟”,促使不同区域共享数字红利,加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引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后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网络、手机及计算机等普及度,并支持该地区建设5G基站,消弥区域间“数字鸿沟”;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将有关数字产品、数字技能的课程、培训项目等教学资源上传到互联网,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发技能培训网站、手机应用等向全社会开放,满足偏远地区公众学习相关数字技能的需求;此外,以资金激励、重点项目支持等措施,引导数字相关企业区域转移,带动区域公众的数字技能不断提升,不断缩小该区域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
(2)重视数字人才挖掘与培养,增强协调发展的人才支撑
数字人才缺乏是公众数字红利提升的重要掣肘,应从培养方向、培养规划及培养模式方面制定详细措施,全面提升数字化人才培养质量,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数字人才需求。第一,在对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岗位信息进行详细梳理的基础上,探索数字化人才任职的知识与技能要求,形成数字化人才任职资格标准,并构建数字人才任职的胜任力模型,明确数字人才培养方向。第二,在对先发与后发地区的数字人才储量、数字化发展战略需求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后发地区吸收先发区域数字技术的人才缺口,并对未来各区域发展的人才需求进行预测,形成包含数字人才培养数量、结构及保障条件的培养规划。第三,形成“学历教育+培训体系”的人才闭环培养模式,在学历教育方面,以培养高端数字技术人才为目标,尽快编制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指南,并以培育综合数字人才为导向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打造以数字基础理论相关课程为核心、以满足特定应用领域需求为选修的课程体系;在培训方面,以全面提升后发区域人力资本数字素养为目标,注重为公务人员、传统制造业技术工人等群体开设相应的线下讲座与线上平台课程,将培训学分纳入培训对象的绩效考核体系中,保障培训效果。
作者单位:刘飞,西北大学哲学学院;邢誉丹,曼彻斯特大学;王欣亮,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陈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