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与马克思:经济理论范式的转换

2024-08-19 00:00:00刘健
求是学刊 2024年4期

摘 要:马克思作为近代伟大的实践哲学家,其对政治经济学的研探构成其实践哲学框架的关键环节。但经济学在实践哲学传统中的定位问题一直很模糊,这导致学界关于经济学的讨论一时间形成风靡之势,但对经济学本身的思考却存在视域上的缺失。亚里士多德是实践哲学的奠基者,由于当时城邦文明所限,“经济”知识一直被理论知识与伦理-政治实践知识所遮蔽。一般认为,亚氏笔下的家政学构成了经济学的原初理论形态,从家政学到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构成了经济实践论的理论线索。梳理“经济学”古今理论形态的演进有助于对经济学本身作哲学解释学研究,以补充一种新的经济学基础性意义。这不但为考察经济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域,而且也拓宽了实践哲学的研究视野。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马克思;家政学;政治经济学;劳动实践

作者简介:刘健,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讲师(哈尔滨 15008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方实践哲学传统与马克思实践哲学重建研究”(14AZX003)

DOI编码: 10.19667/j.cnki.cn23-1070/c.2024.04.007

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是将实践概念进行独立考察的第一位学者,并以理论、创制和实践的三分知识论开创了实践哲学传统,康德后来将其细化,分别按“自然原则”与“自由原则”的不同将实践哲学区分为技术实践论与伦理-政治实践论两条进路。在这一实践哲学发展的历程中,经济学一直没有得到凸显,直到马克思以劳动实践为基础构建起政治经济学理论框架,经济学才真正在实践哲学范畴中成为显学。但这不代表经济学在实践知识传统中的缺位是应然的。从对“经济”的词源考察中可以发现,古希腊城邦中的家庭成为经济学的发源地,而亚氏最早将关于家庭管理的学问(家政学)进行单独系统的讨论。所以,对城邦家政学的经济向度考察显得尤为必要,只有在这一溯源的过程中才能抽象出政治经济学的本真意义,继而通过对比古代家政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殊,透视出古今经济学理论产生前提性条件的转变,从而为经济学的发展规律和演进向度提供理论指导。

一、家政学:城邦中的经济学理论形态

麦克库洛赫曾在考察“经济”词源时指出:“经济(Economy)一词是从希腊字ο κος(家或家庭)和νομòς(规律)两字演变而来的,意思就是家庭的管理。因此可以说政治经济学之于国家,正如家政学之于一个家庭。”①卢梭也曾将经济学区分为“家政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借助于这样一种词源的解读和区分,从中可以得出两个推论:其一,“经济”一词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文明,即是说古希腊城邦中已经出现了经济活动的雏形;其二,政治经济学与家政经济学存在一定的衍生和继承的关系。17世纪初期,L. de May-erne-Turquet的早期关于政治学的文献中首先出现了“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这一学术名词的出现才真正将经济知识提升为一门独立的知识范畴。但一直以来,经济学都作为从属的身份内嵌于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之中。特别是在古希腊城邦时期,诸如苏格拉底与柏拉图这样的智者皆以伦理-政治学为主要思考对象,而这一经济学在古希腊时期缺位的现象与对“经济”词源的考察形成了一定的矛盾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色诺芬的《经济论雅典的收入》中出现了“经济”一词,“色诺芬是最早使用‘经济’一词的人,他所谓的经济是指家庭经济而言”②。可见,在当时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总体性政治经济学,取而代之的是家庭经济学。但无论从生产关系来说,还是从交换关系来说,古希腊城邦经济已经具有近现代经济形态的特点,即当时的经济交往已经大大超越家庭乃至国家的范围。

按史料记载,从公元前8世纪到5世纪,古希腊经济逐步走向繁荣,曾经小农经济般的自给自足状态渐渐演化为以城市经济和村落经济相兼容的经济实体,社会大分工和生产力水平得到稳步提高,这直接促使农业、地产业、采矿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的进步,特别是手工业的发展使得手工商品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多,不同种类商品之间的交换也越发频繁。不仅城邦内部形成了供商品交换的市集中心,城邦之间也出现了繁荣的海上贸易。色诺芬曾写道:“雅典是一个最好的和最能生利的贸易地点。”③随着贸易范围的扩大,货币在当时已经成为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中介,像以抵押贷款为手段赚取利息的商业形式也开始衍生出来。不难看出,在古希腊城邦中已经发展出与现代工商业较为类似的经济形态。既然城邦经济已然超越了家庭范围,但是为什么在古典文献中鲜有“政治经济学”般的总体性研究,却以关于家庭经济的讨论为主呢?也许通过解读亚氏的家政学可以窥见一斑。

亚里士多德最先建立起较为系统的知识论框架,根据不同的特质运用三分法对知识进行了区分,即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理论知识所对应的研究对象为自然存在之真,创制知识则是关于对自然的利用和生产,只有实践知识涉及人本身和主体间的行动,旨在追求完满幸福的生活。借助于这样一种三分法,亚氏又将实践知识做了三分处理,即个体之道德伦理学、家庭之家政学和国家之政治学。针对于道德伦理学和政治学,亚氏都有相关的诸如《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政治学》这样的独立著作,唯独家政学没有独立的研究专著。关于家庭管理的知识的地位就低于伦理学与政治学么?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有三卷都是专门阐述家庭共同体的,分别为第五卷、第八卷和第九卷。特别是在《政治学》中,亚氏直接将家政学安排在首卷出场,可见家政学在其知识论中的独特地位。总的来说,家政学主要解决两种家庭中的关系问题,即“人对于物(财产)的管理”和“人对人的管理”,也可以理解为家庭中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首先,亚氏在《政治学》的篇初简要概括了家庭的起源,将家庭比作自然的共同体,并认为人类由于繁衍的自然需要,男人和女人必然需要得到结合,继而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家庭初态通过生育不断扩大家庭的体量。亚氏认为家庭的自然形成过程在动物、植物界中同样存在,都服从于自然之中的必然性,所以将之称为自然共同体。自家庭形成,“人对物的管理”即成为保持家庭稳定的基本条件。在亚氏的论证中,“人对物的管理”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对具体生活资料的管理;另一种是对抽象物,即对金钱的管理,这两方面共同组成了亚氏家政学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即“致富术”。

从前者的角度来说,亚氏将人对自然物的获取分为五种,“即游牧、农作、劫掠、捕鱼和狩猎”①。这些获取必须品的方式皆属于人类与自然直接互动的结果,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为基本的实践活动,无论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到多高的程度,都无法跨越对自然的依赖。亚氏将这样一系列“人对物的获取”看成是最为纯粹的自然致富术。人们不必仅从事一种谋生方式,“当一种生存方式面临危险时,他们就会应用另一种方式来谋生”②。也就是说,由于某一种生存方式的不确定性导致人们可以同时从事不同的致富术,即使这样,当时城邦家庭中人的有限性仍体现得非常明显,每个家庭也仅仅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获取生活资料,由于需求的多样性和劳动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人们开始利用已有的并且盈余的生活资料去换取额外的生活资料。由此,形成了另外一种“对物的管理”意义上的交换的“致富术”,亚氏按照自然与非自然的原则将交换的致富术又作二分处理,即“以物换物”和“以物换币”,相当于马克思所区分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前者是亚氏所推崇的交换方式,他认为以物换物符合事物属性本身,比如鞋匠可以用所制作的鞋子来换取他人的粮食,这一过程是为了人本身的需要而交换,同时也是利用鞋子的固有用途换取粮食的固有用途,所以,亚氏认为以物换物是自然的,且是正当的。随着物物交换范围的扩大、种类的增加,作为普遍等价物的钱币开始出现,它兼具价值度量和方便携带两种特点。钱币的出现催生出了另一种致富术,即零售贸易,人们通过此种手段开始不断地赚取利润、积累金币。“甚至许多人认为财富就是钱币。”③亚氏认为“以物换币”这样的致富术是非自然的,其中的无限性会激发人的贪欲,从而背离生活之善。由此,他从总体上否定诸如零售贸易这种以货币为目的的交换形式。通过考察可以发现,亚氏并非否定作为产品抽象形式的金币本身存在的合理性,而是否定以金币作为目的所隐藏的一种无限性。亚氏强调:“这种致富术对财富的追求是无止境的。”④家政管理甚至政治学的目的本应是美好生活本身,一旦财富的多寡成为人们实践的目的,他们就仅仅为了生活,甚至只是为了享乐的生活,而遗忘了美好生活。亚氏还通过考察城邦中的现实发现,金币除了作为度量价值和储藏工具外,商人们开始通过金钱赚取金钱,相当于我们所讲的高利贷。许多贫民因为贫困不得不成为债奴,以自身和妻儿为抵押,最终无法偿还本息,成为梭伦笔下的“六一汉”。所以,相较于亚氏对金币实用方面的肯认,他更加抵制金币有害的一面。而这样一种货币观念主要产生于他对商品使用价值的肯定和对交换价值的否定。

其次,从“人对人的管理”来看,虽然,马克思所说的“衣、食、住、行”这些人类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存活的前提,而一旦物质基础处于相对稳定的阶段,在之上所形成的组织原则所焕发出的巨大反作用力就开始不断凸显。所以,从家庭形成的历时态形成来讲,“人对于物”的管理是家庭建立的基础,一旦家庭结构趋于稳定,“人对人的管理”逐渐占据了家庭的主要位置。亚氏对家庭中“人与人的关系”同样进行了三分,即主奴关系、配偶关系和亲嗣关系。在他看来,家政学中对人的管理就是“要清楚地知道它们各是什么,以及它们各自应当是什么”⑤。当时城邦中流行的是奴隶制,奴隶相对于自由人来讲在城邦中占大多数,但奴隶没有任何自由,其本身完全属于主人。奴隶只是工具性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奴隶即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他们表现为物的存在。可以看出,家政学中“人对人的管理”和“人对物的管理”是存在交叉的,部分人以物的形式存在。虽然亚氏定义“人是政治的动物”,但不代表奴隶是政治的动物。而家庭中的妻子和儿女也不是亚氏所谓的“政治动物”,她们只具有片面的善,被排除在政治活动之外,只能称得上是不完全的人。亚氏在家政学中主要还是以奴隶的自然性来比对政治的超越性,从而说明政治公共领域中的人才是超越动物意义上真正的人。私人领域中的人则无法体现人的本质,究其原因,在亚氏的知识论中乃至城邦文化中,创制知识(劳动实践)相较于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来说一直地位低下。可以说这也是导致城邦经济理论无法发展的关键一点,因为经济交往的核心要素即是商品,而商品所依赖就是人类的“劳动实践”,所以,一旦“劳动实践”乃至“劳动人民”都无法取得相应地位,那么,经济学在当时也就失去了发生和发展的前提性条件。

从亚氏家政学中“人对物的管理”角度来讲,他大体划分出三种致富术,即“人对自然物的获取”“人对自然物的交换”和“人对非自然物(金币)的交换”。从这一角度出发,亚氏通过一种矛盾的货币观而透视出的对“交换价值”(非自然价值)的贬低成为阻碍当时城邦经济理论无法进步的一个方面,这直接导致城邦经济交往范围虽然不断扩大,但其中的经济学意义却不被承认;从“人对人的管理”角度来看,由于古希腊城邦传统对“劳动实践”乃至劳动人民地位的贬低,直接导致劳动者劳无所得,他们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交往主体来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时,生活资料只能以家庭(主人)为代表才能获得合法性,所以,古代城邦经济学理论形态之所以局限于家政之中,是因为当时经济运行所依赖的劳动生产只发生在家庭内部,而且经济交往也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这样,古希腊城邦中的经济交往活动虽然超越了家庭范围,但关于经济的理论却未能突破私人领域的束缚,从根本上丧失了自成体系的资格。

二、从家政经济学到政治经济学的演进

上面我们所回答的问题即是为什么古希腊城邦中的经济学理论形态只是局限于家庭内部之中,接下来我们要解答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怎样突破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古代城邦经济文化限制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框架建立的首要条件就是要从“人”与“物”两方面来破除古代家政经济学的壁垒,将经济学的应然前提条件还原。

(一)“劳动实践”的定位与经济学变迁

经济学的发展向度与劳动实践的定位密不可分,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不同的劳动方式和生产关系。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直接指出:“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①这里的生产力之基础即是劳动实践,与其说一定的经济关系取决于与之匹配的劳动方式,不如说取决于当时的劳动观念,即劳动者主体对劳动本身的体认和他者对劳动的评价。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观念规定,比如,原始社会人类由于先天方面的弱势不得不达成联合、协同劳动,通过劳动所获得的生产资料归原始公社所有,可以说“一切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都有过的这种劳动的原始的形式”②。随着城市文明的形成和阶级社会的建立,劳动观念也不断更迭,先后出现奴隶劳动、附庸劳动、雇佣劳动等形态。但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历史进程中的劳动观念皆表现出异化的特征。在奴隶社会中,家庭(主人)无条件地占有劳动者的全部,以至于其一切劳动成果皆被这样一种所有权关系掩盖;在封建社会中,农奴的大部分劳动都以租金的形式被地主占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化为商品的形式售卖给雇佣者,资本家通过剥削的手段无情地榨取源源不断的剩余价值。一直以来包括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劳动观念都没能突破古希腊奴隶社会家庭经济的传统,也就是说,地主和资本家相应地代替了奴隶主的职权,劳动实践仍未获得独立地位,劳动者至多是在扩大范围的“家庭”中劳而不获,经济交往的主体仍然是被“统治者”所“代表”,而这一历史性的劳动实践定位无法催生出良善的政治经济学。

与其说马克思为了创建政治经济学理论而重构劳动观念,不如说他是在扬弃异化劳动的过程中逐渐完善政治经济学框架。马克思早在《莱茵报》做主编时就感同身受地了解到摩塞尔农民的生存状况,亲眼目睹无产者仅仅因拾取树枝取暖却被冠以违反《林木盗窃法》之名。由此,他开始反思劳动实践与人本身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劳动观念史上,洛克、斯密、黑格尔等人都试图从不同角度阐述劳动实践的重要性。马克思综合了前人的视角,分别从人本学维度、人类学维度和社会学维度重新审视并确立了劳动实践的历史地位。首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劳动实践视作人与自然间相互作用的首要“介质”,自然界是人类存活的载体,同时也为人类提供物质基础,人类通过劳动实践来改变自然,同时也改变自身。马克思在这里所要说明的是,劳动实践是生命活动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将劳动实践看作其他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形式。其实,马克思更加关乎的是在劳动作用下对象性自然的嬗变,即在人与自然辨证关系的基础上所催生出的“人本学的自然界”①,亦曰人化自然,在此意义上,作为维持肉体生存的劳动实践是理论沉思和伦理政治实践的土壤。只有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诸如经济、政治、艺术等人化自然形态。所以,马克思人本学意义上的劳动观是其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对劳动实践基础性作用的确立完全颠倒了古希腊对理论、实践和创制(劳动)之间的排序。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继续在人类学维度将劳动实践植入到人的类本质当中。在古希腊城邦中,劳动非但不体现人的本质存在,而且等同于动物般由手到口的自然活动。马克思恰恰将劳动实践看成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他按照生命活动的本体性与对象性的分殊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他认为动物与其本身的生命活动组成了一个完整且同一的整体,动物无法超拔于自身形成观己的视域。“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②在这里有意识的劳动与无意识的劳动之间的差异成为马克思界定人之超越性的标准,后来马克思将此种“有意识的劳动”提升为“自由自觉的劳动”,并在一段时间里将之看作人的类本质。此种自由自觉大体表现为三种形式,即“劳动与拒绝劳动的自由”“选择劳动方式的自由”和“占有劳动成果的自由”。第三种自由形式尤为值得关注,当劳动者完成以上三种自由模式时,特别是可以自由地占有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时,其间形成的经济关系才具有当今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合法性。马克思说:“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③当劳动者作为私有者存在,他们不但成为经济的独立体,同时也有机会成为古希腊意义上的政治独立体。这时他们就可以走出诸如奴隶主、资本家等这样的“经济代表”的阴影,在经济交往关系中证明自身,这时,建立在自由交换关系上的经济市民社会才得以逐步成熟。

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将劳动实践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发展到了社会关系中,他的政治经济学最终旨在揭示物与物关系下被掩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④。如果说劳动实践的自然物质规定是亚氏所提倡的“使用价值”的来源,那么劳动实践的社会规定则是“交换价值”的来源,恰恰交换价值的凸显才是政治经济学超越家政经济学的关键。从历史唯物主义到政治经济学的演进即是劳动实践从抽象到具体的完成,马克思强调劳动实践必须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具有现实的意义,而劳动实践作为人的类本质特征不可能成为打开任何一个历史阶段秘密的钥匙。所谓社会关系中的劳动“是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即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过程”①。所以,劳动的社会规定催生出了与之相映的社会关系。“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②马克思将人类的社会历史定义为人类劳动的进化史,而人类的劳动则是历史进化中的劳动。然而,历史进化意义上的劳动已经不仅仅指代狭义的物质生产劳动,而是发展出的一种广义的劳动观,“马克思改造了传统实践哲学的核心概念,以‘劳动’代替实践作为全部实践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③。实践哲学传统通常把亚氏的伦理-政治实践作为主流,而这一传统直接淡化了无法参与政治实践的劳动阶层,导致不可避免的“精英主义”倾向。马克思则赋予劳动实践一种创造性的内涵,并囊括了一切人类积极的创造活动。他对劳动观念的改变不但将劳动阶级提升为推动历史进步的主体,同时也为其政治经济学寻得实践主体,并为政治经济学体系发生条件的建立做了第一步准备性工作。

(二)从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超越古典家政济学的核心环节即源于其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详尽讨论,并提升了交换价值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从家政经济学向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从以使用价值为主的经济形式向以交换价值为主的经济形式的转变。通过对《资本论》开篇的解读,可以发现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主要来源于对亚里士多德古典家政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坦言:“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一位伟大的研究家......最早分析了价值形式。他就是亚里士多德。”④可见,亚氏在其家政学中已经发现了商品价值的存在形式,即商品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分,这也成为马克思考察经济学的重要思想资源。虽然,古希腊城邦已经出现跨家庭、跨城邦的经济交往,但那时的经济形态仍未开化,仍然以自给自足为核心经济模式,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关于城邦经济的理论必然呈现出扬使用价值、而抑交换价值的倾向,这也符合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但马克思不满于这样一种对价值二重性的简单区分,他扬弃了亚氏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绝对对立的偏见,重塑了二者间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所称赞的“伟大”就是在经济发展史的初期,亚氏能够发现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分野实属不易。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⑤。他揭示出交换价值的实现体现在不同商品之间具有“可通约性”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亚氏已经发现不同商品之间必然存在可交换的同一性基础,否则无法达成平等互换。比如,屋子和床子之间的交换,它们之间一定存在可按照一定比例交换的对应原则。但亚氏在回答此种“同一性”是什么的时候止步了。一方面,亚氏高扬商品的使用价值,贬低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没有对交换价值作进一步的考察;另一方面,亚氏将劳动比作奴隶意义上的低贱实践活动,从而未能发现交换价值背后的秘密。在马克思看来,这样的价值观念只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且已经过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交换价值已经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主要经济形态已经转变为商品经济。所以,马克思在亚氏止步之处予以了进一步的考证。

马克思指出:“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起点。”⑥这里体现出马克思不但没有跟随亚氏家政经济学中贬低商品交换价值的理论倾向,相反,他意识到恰恰商品的普遍交换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马克思分别从人类学与资本主义历史发生学论证了资本社会中流通的商品是价值二重性的统一,并非使用价值的集中体现。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名言“人是政治的动物”,马克思在与此论断相对应的层面上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最终提出“人是社会的动物”,而这样一种论断的关键环节就是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发现。他说:“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①一方面,马克思承认作为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是以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为基础的;另一方面,个体融入社会,或者说个体劳动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通过商品占有者之间的商品交换所达成的。人的社会形式并非首先发生在主体劳动中的直接社会关系,而是随着物的交往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发生而开始,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属性的实现有着对商品兼具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内在要求。而在其上形成的“物质关系”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市民社会中人的关系首先通过物的关系而联结。亚里士多德从物的自然属性上廓清了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交换价值的固有属性,马克思则在此基础上自上而下,从人的社会性实现的人类学维度提升了商品交换价值的价值本身。需要注意的是,亚氏的价值观出于一种主体性视角,即是说,亚氏重使用价值的原因在于以自我为中心来谈论对产品的自然需要,继而认为超出自身需要的交换(交换价值)是毫无必要的。马克思则认为,“一切商品对它们的占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占有者是使用价值”②。也就是说,在普遍交换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对于商品占有者来说已经失去意义,否则就不会拿出来交换,私有者只是想要以手中商品的交换价值去换取他者手中商品对自身需要的使用价值和货币,从交换者的角度亦是如此。不难看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在完整的交换过程中互为前提、相互证明,社会中的交换主体在此过程中同样也完成了自我确证。所以,马克思清楚地分析出“价值二重性”是在主体间存在的辩证关系,他的政治经济学在主体间性视域的方法论上超出了亚氏家政经济学的主体性视域。

从资本主义发生学角度来说,作为资本形成条件的商品最为基本的属性即是交换价值。如果说利用作为劳动和商品抽象形式的货币去完成资本的积累,其前提是货币必须能购买到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即是说,商品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必须以交换价值的“身份”参与到整个生产过程当中。生产结果越具有交换价值,生产关系则越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特质。当一切劳动商品或劳动力都转化为交换价值本身之时,当中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就实现了应有的资本主义特征。但马克思不认为这样的商品特质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他强调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存在,只能称得上是资本主义历史的前置条件。这里揭示出交换价值必然要在社会发展的意义上超越使用价值,而资本主义全面的商品交换也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至此,马克思从两个层面阐述了商品的二重性,并进一步论证交换价值的现实意义,颠倒了亚氏家政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观,改变了一直以来交换价值作为使用价值附庸的历史。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回答了亚氏没能发现的交换价值背后的“同一性”,即是“人类劳动”。他说:“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③后来,他将等价交换背后所隐藏的“人类劳动”具体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可见,劳动实践观念的改变和商品价值观念的改变是相辅相成的,这直接成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超越家政经济学的关键。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亚氏的家政经济学在为马克思提供理论资源的基础上,也带来巨大启示。亚氏之所以排斥商品交换价值以及作为其抽象形式的货币,主要原因在于亚氏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满足人们的自然需要来说是适度的,可节制的。而商品的交换价值则很容易通过赚钱术、借贷等手段使得人们毫无节制,违背人性。马克思深刻地洞见到亚氏没有主动挖掘交换价值的原因所在,而这一点成为他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同样认为,“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①。交换价值本身无可批判,一旦人性被交换价值所蕴含的线性资本逻辑驾驭,势必造成对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的腐蚀。亚氏对交换价值的批判也成为马克思在考察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后,继续探究剩余价值的源动力。

要而述之,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价值的二重性为前提,将以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价值传统转变为以交换价值为最终目的。通过商品的交换价值完成资本的积累和增值,以资本统治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使得资本主义社会异于曾经其它的一切历史阶段。

三、政治经济学:从家庭到市民社会

马克思认为亚氏家政学中一些经济观念的不成熟是由于“他所处的社会的历史限制”②。其中,他们各自所处的社会历史最大的不同即体现在其各自时代的社会结构上。社会与国家的地位关系成为政治经济学与家政经济学产生理论分野的又一前提因素,这也是古今商品价值观念和劳动观念产生差异的大前提。

按照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对历史的考证来说,古希腊城邦的社会结构是由泾渭分明的两个部分组成的,即私人领域(家庭)和公共领域(国家),它们在维持城邦秩序方面发挥着不同的功能。私人领域作为人存在之基础领域发挥两种重要的自然职能,即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的生产,前者为城邦的存在奠定了条件,后者为城邦的持续存在奠定了条件,特别是对生活资料的生产为公共领域的形成和运行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如上所述,亚里士多德将实践哲学进行三分。“从城邦方面来说,则侧重于通过对政体和政治制度的研究,确定涵育人的德性理想、为人的完善提供充分条件的城邦和制度。”③伦理政治成为城邦的主导,政治学常常被认为是伦理学的完成,在这样的城邦文化之中,不但伦理学,具有经济意义的家政学也成为城邦政治的附属。虽然,当时私人领域(经济)与公共领域(政治)之间的空间界限划分是明显的,但私人领域的一切活动都是要符合城邦公共领域的政治目的,换而言之,城邦可以对私人领域进行完全的支配,除了财产之外,私人的言论自由、婚姻自由、信仰自由等皆难以避免城邦政治的监控。也就是说,家政经济活动是为人的德性养成与政体的稳定服务的,它并不具有独立的目的和自律的可能,城邦经济只有在伦理政治层面才具有评价自身的意义,基于此,古希腊城邦也被称之为政治的共同体。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所处的古希腊时代的城邦不承认存在独立经济意义上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不存在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仅被承认的经济生产活动也只存在于私人领域之中,并被城邦政治所统摄。如果说想要在当时找到“社会”的存在方式,也只能表现为与政治城邦复合的存在,社会与城邦未加区分,经济与政治混沌不清。尽管如此,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划分已经打破曾经社会一体化的格局,为经济市民社会的独立开辟了道路,而这也成为马克思考察政治经济学的大前提。

后来的思想家,比如西塞罗、卢梭也非常关注市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但由于那时资本主义还处于孕育阶段……所以都没能明显超越亚氏的理论框架”④。黑格尔在搭建其精神哲学体系的主要阶段正值后法国大革命时期,当时资本主义在经济、艺术、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私有者之间经济交往的扩大为现代经济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独立创造了条件。黑格尔意识到市民社会的内核,即意识到主体之间联合的动因所在。他将市民社会还原为“需要的体系”,并指出:“市民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以自身需要的满足为目的……这一目的不仅是他的目的,而且也成为他人的目的。”①黑格尔所论述的“需要的满足”是以劳动实践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手段来完成的。市民社会在黑格尔笔下已经具有经济学理论意旨,但他也担忧人在经济交往中自私自利的本性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确定的影响,他认为通过国家来建立的法与制度是克服市民社会不自律性质的最终手段,并提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论断。从这样一种结论来看,他仍是在亚氏“泛政治化”的观念中绕圈,经济社会仍然以政治国家为目的。所以,对政治国家绝对性的论证和对市民社会自律性的不自信成为他没有继续考察市民社会经济意义的原因所在。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对马克思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是马克思思想发展中一个重要且不可回避的方面。马克思早期积极参与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活动,并坚信黑格尔所提出的法哲学以及国家在各领域中的决定性角色。然而,马克思并未停留于其纯粹的唯心主义层面。在深入分析现实社会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马克思开始对黑格尔那种仅限于逻辑演绎的社会结构关系提出质疑。马克思的理论逐步成熟,表现为一个渐进和深化的过程。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坚守理性国家的概念,并力图证明其合理性。但随着实践的深入,马克思逐步察觉到想法与实际情况的悖离。特别是在撰写《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篇文章期间,马克思开始关注到经济因素的显著影响,并首次提出了“贫穷无产者”的议题,由此从抽象的理论高度转向更贴近现实的问题。在此转变中,马克思逐步解构了自身对国家的唯心主义看法。他开始观察到,国家不总是代表普遍利益,而是有时更倾向于维护特定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利用国家机制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国家的角色可能从人民利益的代表转变为人民利益的对立面。这一认识使得马克思对国家法律与社会底层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行了深入思考,质疑了自己早期对理性国家的理想化设想。随着对现实政治的考察,马克思愈发认识到现实中的国家往往远离其理想模型,而且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容易被表象所迷惑,这标志着他开始从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下解放出来,将焦点从国家这一抽象概念转移到了社会的具体经济关系上,进一步发展到对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作用的新视角。由此,马克思逐渐意识到现代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即体现在经济与政治的分化以及经济领域(市民社会)的凸显,他在承认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独立出来的前提下,借用费尔巴哈的主宾颠倒法和历史实证法对“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论断进行批判,并提出与之相悖的结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他在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功能和定位进行划分时,揭示了经济基础与政治架构之间的本质区别,并强调了私有产权和生产活动对社会结构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从两个维度——市民身份与社会整体阐述了市民社会在先的原则,以及政治国家应承担的服务社会的职责。从市民社会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是由具有市民身份的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无论在何种历史时期,均起源于以经济往来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对于黑格尔而言,市民社会是个人利益竞逐的舞台,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是追逐个人利益的实体,他们将自我作为目的,他人仅作为实现这些目的的工具。因此,黑格尔视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并非具有现实性的主体。而马克思认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是“本来的人”。市民社会成为所有其他共同体形式存在的条件,由社会需要所产生的公民只是主体的抽象形式。马克思将“市民”这一概念从抽象的高度重新锚定在其本质的生活实践中,突显了人类存在的基础形态。从社会的视角出发,马克思阐释了市民社会作为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土壤,强调它作为满足人们日常需求的基础性作用。国家结构是在市民社会这个经济基础上逐步构筑起来的。马克思的这一视角明确了他试图重塑市民社会与国家间关系的本质,意在将其置于一个更为合理和本源的层次、顺序之中。在探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相互作用和演变方面,马克思实现了两次重大的思想飞跃。第一次飞跃是将黑格尔的理念具体化,并将其置于现实社会的土壤中以探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第二次则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界定,马克思倡导的不再是国家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简单决定,而是将国家理解为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决定,呼吁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实质性反思与改革。从宏观的角度分析,虽然市民社会仍依赖于政治国家这一结构性形式,但本质上,它们已经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运作领域。随着商品交易的广泛扩散及市场经济的成熟,市民阶层的影响力已突破了传统政治阶层的束缚,昔日的社会等级差异逐渐转化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差异。这一进程促成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化,真正的人性只能在这两者相对独立的对峙中得以显现。历史的洪流揭示,市民社会的形成并非自古有之,也并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而是基于市民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内在矛盾之上的。这种固有的张力导致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分离成为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这样,马克思的思想不仅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式,还加入了对社会经济关系的深刻洞察,从而为其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①结合原文,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市民社会是私有者间物质交往意义上的经济领域;第二,市民社会存在于历史各阶段,只不过其外延随着物质交往的扩大而扩大;第三,考察市民社会应从工业生产和商业生活的角度来考察,而不能从逻辑或观念中来推导市民社会;第四,市民社会具有潜在的世界历史意义;第五,市民社会是人类的先在形态,而国家是市民社会的一种反映物,即“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段论述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原貌,他对市民社会经济意义的还原,对市民社会相较于国家优先性的强调是其开创政治经济学基础。后来,他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发展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层面,也证明市民社会的自律同政治经济学在历史与逻辑中都是同构的。市民社会成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前提与考察标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构建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在逻辑上是一以贯之的。

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建立之前提即是他意识到,“经济”的社会地位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与古代社会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反差。他同时认识到现代社会异于一切历史阶段的关键就在于经济通过从政治的束缚下得到解放而独立化。之所以能够敏锐地觉察到这一时代特征,正是基于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所“传承”的经济与政治含混不清的历史背景。马克思由此创立了“劳动-社会”实践论,劳动实践在实践哲学传统中的地位提升与社会领域在国家结构中的凸显说明马克思对其政治经济学实践要素与实践领域理论的发现和发展。

结语

在对古典经济学形态的考证中,马克思虽然评价亚氏乃至历史上出现过的家政经济学形态主要是由于受到了“历史的局限”, 但他身处资本主义社会,恰恰其视域没有被时代所遮蔽,在理论上超越了“时空”上的界限。 不可否认,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都符合“论从史出”的基本原则,但马克思并不满足于这样一种反应客观现实的理论关照,他的实践理论不是要描述现实,而是要批判现实;不是要反应现实,而是要超越现实。从“剩余价值”到“革命-解放”、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从“劳动-社会理论”到“共同体思想”、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无不体现站在历史之中的马克思无时无刻不在追寻着一种新生的总体性视野。所以,哲思理论应成为反映现实、批判现实和引领现实三重维度的统一体。这启示我们应该站在当今时代来审视经济学发生条件的历史转变:比如,当今劳动方式和劳动结构的转型、数字货币与网络支付的兴起、公共领域的不断成熟等,这些现实的转变在昭示着我们,关于经济的理论不仅需要与时俱进,更要与实俱进。马克思以亚氏家政学为考察标的的古今对比无疑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但站在当今这个更为复杂、善变的经济环境下,我们应该在马克思视域下发展并补充其政治经济学,还是应时代之需创立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形态,这也是人类的历史性的课题和选择。

[责任编辑 付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