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

2024-08-17 00:00陈润羊李文婧
发展 2024年6期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甘肃省整体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但科技创新水平区域差异大、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性因素依然突出。作为后发地区的甘肃,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完善制度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才能推进现代化的进程。甘肃省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在于:提升系统性创新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共促互推,实现深度融合;建立全省层面的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成果的评价机制;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打造创新高地;营造宽松宽容的创新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来自分工和专业化、报酬递增、市场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创新和技术进步。因此,创新才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

一、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且高质量发展是体现包括创新发展在内的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也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讲,创新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有效途径。这里的创新发展是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要素组合创新、制度创新等构成的创新体系和创新网络。许多理论和经验研究表明,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匹配的人力资本、明晰的产权保护、较低的制度成本、宽松的社会氛围等一系列因素,是决定创新发展过程和水平的主要因素。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增长通常忽略了企业家所发挥的作用。高质量发展视角下,人们越来越重视创新驱动的作用,创新由量到质的逐渐转变,成为当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并借助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的转型发展。影响创新的因素包括数字经济、政府支持、行业竞争等,因此,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技术创新和制度变革的协同推进。

自新质生产力的概念提出后,有关科技创新驱动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多。高科技是新质生产力最突出的特征,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应扩大新型要素供给、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新质生产力系统功能取向。新质生产力既要有科技创新的要素结构,也要有创新担当和允许试错的制度安排。

尽管学界目前就科技创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等主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然而,后发地区的科技创新有何进展、呈现什么特点、具有哪些不足、寻求怎样的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路径都是有待进一步回答的命题,因此,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二、甘肃省科技创新的现状与不足

2021年12月,甘肃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大力实施“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的“四强行动”,其中,强科技是动力支撑。2022年4月,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体现了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并明确了强科技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三个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21年的56.42%提升到65%以上,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由2021年的53.71%提升到65%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由2021年的53.56%提升到65%以上。

(一)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逐年增加,应用技术成果转化量、成交技术合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均保持增长的态势,其中,技术交易呈现“数量质量”并举的趋势。2018-2022年,技术交易额上升157.7亿元,年增长率为13.4%,重大技术合同占比稳步提高;五年期间,甘肃省登记省级科技成果增加675项,应用技术成果转化量增加943项,成交技术合同增加8169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最初2.62件升至4.82件(表1),与此同时,据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2》显示:甘肃省当年综合科技创新指数列全国第23位,达到54.92%,较上年提高了1.2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二梯队。由此可知,甘肃省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依然偏低

纵向来看,甘肃省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横向而言,甘肃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水平依然偏低、创新能力仍很不足,难以支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需求。2012年,甘肃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评价当年指数得分41.74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54分,全国省份中排名第21名;2022年,甘肃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评价当年指数得分54.92分,全国省份中排名第23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5分;近十年来,甘肃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提高13.18分,而全国提高15.14分,甘肃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18.54分变为20.5分,说明甘肃与全国的创新能力差距明显;在全国31个省份的排名由21名变为23名,降低2位(表2)。2021年,甘肃省研发经费投入129.5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1.2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8个百分点,甘肃在西部12个地区中排名第5位。

2022年,中国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到3.09万亿元,是2012年的3倍,稳居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R&D经费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提升至2022年的2.55%,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

由此可知,近年来,甘肃省的科技创新能力虽然在不断进步但进步速度较为迟缓,而且科技创新水平依然偏低,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有所拉大,在全国的排名有所降低。

(三)甘肃省内科技水平参差不齐

2021年,在省内14个市州内,省会兰州R&D活动单位、R&D人员和R&D经费支出均最高,分别为246个、31347人和70.8亿元,遥遥领先于省内其他区域;其中,R&D经费投入强度仅有2个超过2%,大部分低于1%(表3)。

从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来看,2018-2022年期间,省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不多。2018年,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58.05%,仅有兰州和金昌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后,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稳步提升,但其他区域的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却不见好转。2020年,高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是兰州和金昌。2021年,仅兰州高于这一水平,2022年兰州和金昌超过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表4)。由此可知,在甘肃省内,各地区之间的科技水平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且仅兰州科技水平略微领先,其余区域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2021年,在甘肃省14个市州中,兰州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最多,均为1756件。2022年,兰州市仍是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最多的地区,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增加148件和676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第二和第三的是白银和庆阳,有效发明专利位居第二和第三的是白银和金昌,但是,兰州市与其他地区之间在其两项指标上的差距较大,2022年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年内仅有5件发明专利(表5),表明省会城市兰州在科技水平上优势明显,而甘南等地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较低。

(四)推进创新发展的任务艰巨

研究表明,市场化程度越高,营商环境越优,越有利于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据国民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1)》显示:甘肃省市场化指数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16年的1.35扩大为2019年的1.86(表6、图1)。由此可见,甘肃省市场化发展水平偏低,进步速度较慢,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有所扩大,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攻坚依然是长期任务。

研究表明:2019年,兰州市营商环境指数为18.5,位居甘肃省第一,全国排名49名。2020年,兰州市虽在全省排名未变,但兰州市营商环境指数不增反降,为15.8,全国排名下降11位。由此可见,甘肃省推进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五)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性因素突出

甘肃省科技创新能力的不足和科技创新水平的低下,既有全省经济总量有限、难以高强度投入的客观困难,也有创新机制不活、创新环境不优、创新要素集聚不够、创新网络尚未形成等体制机制性因素,各种主客观原因的交织,致使全省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迈向创新驱动的困难较大、任务较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需要找准路径、持续发力。

三、甘肃省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

(一)提升系统性创新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尽管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但创新是产品、技术、市场、资源、组织模式的新组合和集合体,为推动后发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就需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转变传统的要素驱动发展模式,通过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从而构建创新驱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利用全省的丰富科技创新资源,通过内外联合、开放合作等多种方式,争取在核技术、新能源等具有优势的领域和生物工程、育种、旱作农业等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场域取得技术突破。利用好数字技术手段,从而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大网络平台,借助平台优势节约成本,推动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持续培育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后发地区的内生增长动力。

(二)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共促互推,实现深度融合

新质生产力是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驱动的质态,是由新型劳动者、新型劳动工具、新型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而成的生产力系统。而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质生产力的结构承载。这就需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并在原有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立足高水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科学—教育—产业”的融合渗透。结合省情,构建体现新质生产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重在进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积极培育具有基础和优势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布局具有一定潜力的氢能、储能等未来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将区域创新中心深深根植于区域产业体系中去。依托产业链和创新链,集聚和吸引高素质人才,不求所有但为所用,采用柔性引进、科研合作、产业孵化等方式,通过项目参与、科研入股等多种方式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

(三)建立全省层面的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成果的评价机制

通过整合省内各类创新资源、提高与省外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水平,搭建“产、学、研”一体,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全省研发和创新平台,打通科技需求和供给信息不对称的障碍,联合进行事关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治理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攻关,努力做好现有技术的转化和消化工作,切实提高技术的市场转化率;此外,在创新平台的支撑下,还应完善创新成果的评价机制,以公平、开放、透明为原则,让高水平创新成果流入市场,并制定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四)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打造创新高地

结合正在实施的强科技行动,抓好创新高地建设的“牛鼻子”。这就要求,更加重视分工、技术、制度等因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并紧盯新需求,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此外,还要寻找发展结合点、突破点,推动全省发展从要素驱动向效率驱动、再到创新驱动的转变。直面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率的现实矛盾,做好科技金融文章,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开展科技投资业务,满足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州)白(银)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作为全省创新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并努力首先建成全省的创新高地,加快建立有利于科技资源整合流动、科技供给需求无缝对接、科技成果加速就地转化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形成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并分层分批在其他地区予以推行和展开。

(五)营造宽松的创新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企业家的作用不可低估。企业家是一种稀缺资源,既可以发现市场,也能够不断创造市场。作为后发省域的甘肃,面对创新瓶颈问题,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努力营造宽松、宽容的创新氛围,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既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家,又大力培育本地企业家,搭建合作交流沟通的平台。不断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和创造创新持续涌现的市场秩序。地方政府要甘当“店小二”,尊商重商不扰商,为不同所有制、规模的市场主体创造充分竞争、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通过创新性的企业家与探索真理的科学家、技术发明的工程师相结合,企业家会利用市场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新质生产力,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基金项目]甘肃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国内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与甘肃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2021ZD003)、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支持项目“数字经济驱动甘肃绿色转型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2023QB066)、兰州财经大学校级智库委托项目“甘肃‘强省会’行动的突出矛盾、经验借鉴与应对策略”(兰财大校发[2022]146号)等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