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强则全省强,省会兴则全省兴。强省会行动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着眼全省高质量发展、立足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发挥兰州“领头雁”作用作出的重大部署。
税务部门是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和服务微观经济运行的重要部门,兰州市税务局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化拓展税收大数据应用,从多个维度深入探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据此研究提出强省会工作建议,为服务强省会行动提出税务方案、贡献税务智慧。
一、兰州市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平稳
(一)省会首位度稳步提升
1.经济首位度排名保持稳定,对全省经济贡献较大。2022年-2023年,兰州市GDP分别实现3343.5亿元、3487.3亿元,分别占全省GDP总量的29.85%、29.39%。经济首位度排名较高,连续三年跻身全国27个省会城市前10名,2023年与2022年均位列第10位,高出排名最低的南京市15.8个百分点,但人均GDP排名全国省会城市第23位。对比看出,兰州市经济首位度较为稳定,对全省经济贡献较大,但在西部11个省会城市中仅处于中位数,西北5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4位,仅高于乌鲁木齐市,示范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2.税收首位度排名相对靠前,对经济支撑作用较强。2022年-2023年,兰州市分别完成税收576.85亿元、631.5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额的44.38%和42.84%,分列全国省会城市税收总额第19位和第21位。税收首位度在2023年全国省会城市排名中居于第8位,西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5位,西北省会城市中排第3位,高于西安和乌鲁木齐,为地方经济发展赋能添力,支撑作用明显。
3.税收贡献度逐年稳步提升,对地方财力支撑较高。2022年-2023年,兰州市地方级税收分别完成162.41亿元、205.36亿元,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度稳中有升,由2022年的73.48%提高到2023年的80.44%,高出全省税收贡献度23.13个百分点;税收贡献度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0位,西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5位,西北省会城市中排名第3位。
(二)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023年,兰州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40:31.17:66.63,产税结构比为0.04:46.51:53.45,第一、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比重和产税结构比重均有小幅提升。作为传统工业城市,兰州市近三年第二产业持续降低,产业结构比重由2021年的34.47%下降为2023年的31.17%,下降3.3个百分点;产税结构比重下降4.04个百分点。紧密连接生产与消费,关乎群众生活和就业稳定的第三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无论产业结构比重还是产税结构比重,均已超越第二产业,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绝对主力,三次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地区宏观税负总体平稳
宏观税负率是地区税收能力的体现。2023年,兰州市宏观税负率为18.11%,较上年增长0.86%,分别高出全省和全国5.68个和3.74个百分点,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列第4,西北省会城市中列首位。由于兰州市税源高度集中,主要依靠国有大企业税收,宏观税负相对偏高,但总体保持稳定状态。
(四)经济增速排名相对靠后
数据显示,2023年兰州市经济首位度排名虽然靠前,但经济增速(4.4%)既低于省会城市平均水平(5.81%),也低于全省(6.40%)和全国经济增速(5.2%),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第22位,西部省会城市中排第10位,仅高于昆明,西北省会城市中排末位。
二、兰州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短板
(一)市场主体规模较小,整体竞争力偏弱
截至2023年末,兰州市注册登记市场主体26.93万户,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3位,在西北省会城市中虽排名第2位,但只占西安市市场主体的27.97%,经济增长源动力不强。数据显示,兰州市目前登记存续企业17.07万户,个体工商户9.86万户。企业数量占市场主体总数比重,与经济首位度排名更高的成都、西安相比,分别低1.77个和7.67个百分点。当年新增市场主体中,实际缴税的只占新增总数的25.84%。对比看出,与西部经济较发达省会城市相比,兰州市市场主体总体数量较少,个体工商户占比偏高,创税能力不强。
(二)产业多元化程度较低,“油烟”经济占比偏高
兰州市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以资源开发、加工和重工业等传统产业为主,2023年全市行业税收占比靠前的主要是以石油、煤炭业和烟草制品业为代表的“油烟”经济和传统服务业,其中“油烟”行业税收占比达28.4%。同时,新兴产业中数字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2.44%;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企业的销售收入占批发业和零售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仅为0.05%和0.15%,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企业经营规模不大、品牌效应不强,缺乏支柱性数字产业,数字经济综合实力还需提升。与其他西北省会城市对比,2023年兰州市税收收入结构具有显著特征,增值税作为主体税种,占比近40%,作为中央税的消费税占比接近1/4,其他税收收入占比不高。可见,兰州市区域经济对资源类产业及传统行业的依赖性较高,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亟待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多元化迫在眉睫,税收收入结构急需优化。
(三)经济发展创新不足,科技培育有待增强
2023年兰州市科研经费投入强度2.43%,虽达历史最高水平,但仅为西安的46.91%,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较弱,核心企业“缺芯少魂”,“四链Ⅲ”融合发展任重道远。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955家,占全省总量的45.35%,但仅为西安的7.64%。2020年-2023年,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收入从30.37亿元增长到32.86亿元,年均增长率仅为2.67%,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迟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亟需增强。
(四)对国有企业依赖度较高,非公经济作用有限
民营经济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在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兰州市共注册登记民营企业15.41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0.28%,实现税收201.28亿元,仅占税收总额的31.87%。而数量只占企业总数不到十分之一的国有企业,实现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高达43.91%,排名全国省会城市第4位,西北省会城市第2位。在《2023年中国民营经济百强城市活力榜》中,西安市以现存84.4万户民营企业位列全国第9位,而同为西北省会城市的兰州市,民营企业数量仅为西安的18.26%,在榜单中排名第64位,被许多非省会城市超越。同时,在“西咸一体化”叠加发力的背景之下,西安的兄弟城市咸阳市民营企业净流入量排名全国第1位。对比显示,兰州市民营企业发展相对滞后,凸显兰州市在吸引和扶持民营企业方面存在短板,进而制约城市整体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
(五)省内贸易引领不佳,延链补链亟需加强
2023年全市增值税发票流向省外金额占全市增值税发票销售收入总额的52.62%,低于省外流入金额占购进总额比重4.5个百分点,说明省外购入占比较高,延链补链亟需加强,“走出去”步伐仍需加快。经统计,与兰州市经贸往来排名前10位的城市中,甘肃省内仅有酒泉、庆阳2个城市,其余8个城市均来自省外。对标8个省外城市(见下表),其排名前10的经贸往来城市,有半数以上均来自本省。可见,进一步增强兰州对全省经济的牵引带动,激发省域经济内生能量的充分释放,才能更好地反作用于兰州经济税收存量、增量、质量的不断迭代。
(六)税收与税源背离度高,收入结构有待优化
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背离度为正值,说明该地区为税收相对流入地,反之则为流出地。经统计,2023年兰州市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度为-15.46,与全国省会城市背离度相对较低的济南(-3.96%)和南京(-4.47%)相比,兰州市处于比较高的程度,背离度均高于全省和全国省会城市平均值,这与兰州市的税收收入结构和税收分享比例有着密切关系,增、消两税的占比高,税源虽然来自兰州市,但按照收入分享比例,更多归属中央和省级,这一现状既不利于为“强省会”行动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撑,也不利于财政自给率的提升和财政收支缺口的弥补。
三、强省会发展经验借鉴与启示
2023年,兰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致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我们对标归纳4个省会城市强省会经验,以此为兰州市进一步引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一)郑州探索“园区建设支撑城市发展”模式,为兰州“两翼齐飞”提供新思路。郑州紧盯实现“小区”推动“大市”目标,坚定“开放第一”战略定位,借助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与发展的契机,以“园区支撑城市”的道路助推郑州做大做强。新郑综合保税区目前居全国综合保税区第2位,经济总量占郑州市60%以上,主要布局发展跨境电商产业,超过600家企业,提供30余万就业岗位,形成包括电商平台、仓储、物流等全方位服务的跨境产业链,服装进出口业务占全省进出口额的50%以上。
兰州市可借助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着力打造进出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综合保税区,公共配套资源向综合保税区倾斜,为进入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便利,推动“进出多元”“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先入区、后报关”等政策创新。
(二)银川充分开发利用黄河资源,为兰州打造“山水名城”提供新范例。银川千方百计用活用好黄河资源,围绕黄河资源大开发、黄河产业、黄河经济等做好黄河文章。利用黄河冲积造地发展农业,做大文化旅游产业,银川周边的沙湖旅游景区,目前已打造成为沙、水、苇、鸟、山五大景观有机融合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兰州作为黄河穿城而过的唯一省会城市,黄河资源得天独厚,应积极借鉴银川做法。一是持续利用好黄河沿岸各类旅游文化资源,利用黄河上游地势优势,扩展水上公交路线缓解陆地交通压力。二是协调黄河流域相关城市联合申报高规格黄河大铁路,经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最终可达新疆,形成“一客一货”的双向四车道的高等级铁路规模,拓展区域间、国家间的对外交流。
(三)成都高效整合成渝地区“全域资源”,为促进兰西城市群发展提供新样板。成都发展最具标志性的特点是与重庆合作建设“成渝经济圈”,川渝合力做好顶层设计,共同推进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建设,联合建设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共同开发汽车、电子信息、飞机部件等产业,建设成渝综合科学中心、重庆科学城、成都科学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
兰州市作为兰西城市群重要一极,要积极主动与南方发达地区、兰西城市群相关城市高度配合,重视政策协同,形成良性互动、共谋发展,依托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全域资源”整合发展。
(四)西安倾力培育“大西安”,为实现“大兰州”区域规划重构提供新参考。西安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是西北地区首个GDP进入万亿俱乐部的城市。陕西省举全省之力做大做强西安经济,优先考虑、优先解决西安所有经济问题,立足建设西北第一大城市目标,将城市和项目的规划提档升级,重点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城市产业体系支撑,在人才培育、科技创新上加大优惠政策力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家金融中心、建设西安科技城和出口产业体系等。
兰州应重新定位工业的战略地位,明确建设工业兰州、产业兰州、高新兰州、技术兰州,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区及园区建设的政策利好,推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匹配园区权责,集聚人才、金融、土地、基础设施等各类生产要素,形成兰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支撑。
四、工作建议
在充分借鉴其他省会城市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兰州市委“1139”工作部署和省税务局“14456”工作思路,聚焦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和“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重大产业布局,将转移项目“接得稳”
利用东部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的战略调整契机,结合“国家所需”“兰州所能”,围绕本地特色资源优势,对接产业转移配套政策,在保持现有产业优势的同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产业链协同合作。聚集“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规划,依托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中科院兰州分院、兰州大学等科研优势,围绕未来网络、元宇宙、智能终端、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布局建设西部第三个国家超算中心和西部第二个国家科学中心,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打造科技创新产业集群;以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佛慈制药、奇正藏药、陇神戎发等骨干企业为依托,以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制剂疫苗、健康保健产品、中医药及药材销售为主,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批发零售业为抓手,发挥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全国现代流通战略复合型支点城市的作用,在兰州设立批发零售仓库,打造现代物流产业集群;依托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及航空口岸,全面提升中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保税区等平台能级,打造临空经济示范区,推动综合保税区一航空口岸一铁路口岸“区港联动”一体化融合发展;引导传统服务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发展数字化文旅产品,打造“特色旅游+互联网+多产业”的文旅产业集群。
(二)持续增强开放理念,让企业发展“走出去”
加快实现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其他经济技术合作之间的融合互动,实现商品与服务、贸易与投资的协调发展,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数字贸易,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为重点领域吸引投资,鼓励企业和产品“出海”,依托中欧国际班列及重要中转采销地区的优势,积极支持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拓展兰州的经济发展空间,做好“会展+旅游业”“会展+高原夏菜”“会展+医疗健康产业”等融合文章,以更加开放的理念积极参与到全球分工体系和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及“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中,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明确招商引资重点,把稀缺资源“引进来”
注重“招商引资”,更要“招才引智”,在招引项目时引入税收效益评估,充分考虑税收效益。在项目引入方面,不仅要聚焦产业规划的上下游相关项目,更要注重项目招引后的落地工作,要围绕“3+2”现代产业体系规划,依托产业禀赋、地理禀赋,细化落实兰州市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兰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或企业集团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持续加强对总部经济、飞地经济、民营经济的培育,支持现有企业做优做强、新办企业提质增效,实现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规模化建设和发展。在人才资源引入方面,深入研究科技前沿,把握未来产业方向,前瞻性布局新兴产业,借用发达地区的经验,加强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早期引入,发挥优秀人才的带动牵引作用,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积极为兰州市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使优势资源“留得住”
把优秀成果留下来。大学是科技成果产出的动力源泉和人才的培养高地,应提升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及其他在兰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从土地资源、社会服务、基础教育、交通服务等方面给予高校及科研机构优惠政策支持,提升高校科研人员的兰州本地认同感,促进科研成果的本地转化率。
把优质项目留下来。在重视优质项目招引的同时应可持续推进已有项目的建设,一视同仁给予相应的支持,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可持续服务和政策解读,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手中,既招商,又留商。同时,注重打造产业链,发挥已有产业的集聚效应,积极延伸已落地的产业链,发展上下游产业,形成规模效应。
把优秀人才留下来。从人才发展、成家立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将本地成绩优异的高校毕业生留下来。加强产业与人才互动耦合,以产业创新发展为主线,用产业升级的强大动力和美好前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产业承载人才主体作用。一是设立人才财政奖励。对不超过企业员工总人数的20%且税前年度工资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高管和特殊技术人才,连续3年按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50%-100%的政府补助,每人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发放员工住房补贴。对企业高学历员工、引进人才在兰州租房的,按照5-1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在兰州(包括新区)购买自用住宅(限首套)的,按住宅购买合同价格的5%-1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租房和购房两项补贴。
(五)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帮优惠政策“用得足”
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放心、安心在兰州发展。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实施“一项目一专班”税费精准服务机制,紧盯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流程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企业,建议给予财政奖补,护航各类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二是持续擦亮“兰税捷办”服务品牌,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将服务融入税费业务办理全过程,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创建税收共治征管协调机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无缝落地,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落实的效应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改革税收分享机制,促地方经济“发展好”
理顺省以下税收分享机制,提供稳定的财政资金支持,持续提升兰州市综合实力与发展质量。一是积极争取省上支持,省级财政在分配转移支付、政府债券限额时,加大对兰州市的倾斜力度,为省会城市汇聚更多的政策、资金、数据等发展要素。二是优化主体税种结构,提升所得税比重;提高市区级税收收入分享比例,可以将新引进或设立的企业特别是具备总部经济性质企业的省级分享部分划归市区级,增强市区级政府财力,缩小税收收入背离程度。三是注重“强省会”与“强县域”行动的配合,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支出成本等,差别化确定不同区县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加对重点区县的资金划分比例,实现全域联动发展。
课题组组长:陈东平;课题组成员:李兴茂张永军孙爱农张政刚;执笔人:张永军张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