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行政法治 切实扩大招商引资

2024-08-17 00:00冯之东
发展 2024年6期

招商引资是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新征程上,为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加大投资、释放活力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精准的法律服务,必须深入推进行政法治,持之以恒、有条不紊地着力营造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强化更加优质的要素供给,着力构建更加亲清的政商关系,着力形成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提升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正确认识到,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投资经营的过程,既是其有效丰富产品种类、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的过程,也是其努力创造社会财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更是其践行和强化“投资—就业—盈利—纳税—扩大投资—扩大就业—增加盈利—增加纳税”这一良性循环的过程。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既是有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有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精准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合法产权等违法行为的客观需要;更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招商引资的客观需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只有树牢正确的思维理念,明确行政法治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明确防范政府过度干预、维护正常市场交易、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特殊价值,才能从根本上强化深入推进行政法治的源动力,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扩大招商引资的认同度。

二要强化制度建设。一方面,持续优化政府立法,着力提升行政制度化。要以《立法法》扩大和充实地方立法权为重要契机,以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核心导向,以政府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同步并进为主要目标,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扩大招商引资、充分保障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安心投资、专心经营、全心发展。另一方面,持续规范政务决策,着力提升政务公信力。要始终树牢依法决策的思维和理念,严格依照既定权限和既定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决策内容合法、决策结论可行,确保政务决策摒弃过度监管、倡行鼓励发展,确保政务决策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要持续完善科学决策的方法和机制,有效发挥咨询机构的职能和优势,涉及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划、项目务必加大论证研判的力度,务必确保利益相关方的有效参与,决策最终形成前务必听取有关机构和人士的意见建议,有效避免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破坏营商环境、危害招商引资的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

三要优化政务服务。第一,深入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依法平等保护,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关切和温情。第二,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目标,积极探索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建议、指导、提醒、劝导、告诫、约谈、调解等非强制手段,通过刚柔并济、适度有效、释放善意的高质量服务和监管,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投资准入,促进诚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程序性权利,严格禁止非法查封、非法扣押、非法没收等各类侵害合法产权的行为,重点清理涉企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将执法行为对正常投资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限缩在合理区间,以此有效凸显法律权威和执法温度的有机融合。第三,持续加大运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公益诉讼等制度设计监督行政权能的力度,大力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进程中的选择性执法、机械性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违反行政法治精神的各类行为,依法明确与行政主体执法行为相匹配的权责利。第四,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极简审批”模式,有效破除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壁垒,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倾情倾力服务企业,做到“全天侯”“全周期”“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