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前不久,网上一则“男子在火车卧铺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热议。据媒体报道,2024年6月15日0时许,旅客吕某某饮酒后在T35次列车软卧车厢裸露身体躺在铺位上,同房间一名女性旅客发现后报警,列车乘警及时到场处置。这起事件给女乘客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也引发了大家对男子公共场所裸露身体不当行为的讨论。那么,公共场所裸睡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首先,公共场所,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才属于违法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在“男子在火车卧铺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事件中,列车卧铺车厢有本车厢旅客乘坐,还可能有其他车厢不特定多数旅客往来经过,属于公共场所。
其次,故意裸露身体,既包括赤裸全身,也包括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隐私部位。吕某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于不特定多数人视线之下。
最后,吕某某在列车卧铺车厢还有其他女性乘客的情况下实施全裸行为,给女乘客及往来人群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不适,影响范围广泛,违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
综上,吕某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铁路公安机关以吕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合情合理合法。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女性,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保留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权。
【编辑: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