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深入发展,我国对于“双一流”公共项目的效能评价更为关注。“双一流”高校正在积极探索与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相关的体系框架,以解决公共项目效能问题,提升对高校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提升高校的治理水平。“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高校实现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以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基于此,文章在介绍了关于“双一流”与受托责任的相关内容后,指出现阶段在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建立的原则,着重阐述了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策略。
关键词:受托责任 “双一流” 效能评价
中图分类号:F061.3;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7-018-02
为适应时代的发展,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预算管理有关的制度和规则。2015年10月,国务院提出了“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的战略目标,2017年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强化预算管理和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成为“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重点关注的内容。但是在预算管理的实际操作中,有些“双一流”高校依旧照搬财政部的通用指标,造成“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科学性不足。
一、受托责任与“双一流”概述
(一)受托责任与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概述
受托责任是行使政府或公司权力人必须为其行为承担说明义务依据的行为。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西方学者就已经在公共行政、政府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绩效评估等方面对受托责任理论展开了相关的研究[1]。我国一些学者虽然对受托责任展开了系统性的研究,但是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财务会计、绩效审计、政府会计与政府治理等方面,而对于受托责任在效能评价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
我国对于公共项目效能评价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由此展开系列实践论述。现阶段我国公共项目效能评价重点在于对财政支出的真实性、规范性与时效性的研究,这种效能评价的主体是政府,不会出现逻辑悖论与角色冲突。
(二)“双一流”概述
“双一流”,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实力和竞争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我国学者对“双一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世界一流大学的遴选、学科评价以及预算支出上,但是对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研究较少。“双一流”建设需要政府、高校等多方面的配合,明确各自的责任,进行学科群建设,实现跨学科的创新和发展。“双一流”效能评价体系既要关注人才培养质量,又要综合考虑高校或者学科的影响[2]。“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竞争力,提升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高效科学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对于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达成“双一流”建设任务,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重要性
(一)促进预算管理的精细化
“双一流”高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中往往会出现注重资金投入而忽视产出的情况,管理效率较为低下,同时教育资金的投放会使用到部门而非项目上,这就使得资源配置出现问题。现阶段,我国财政支出政策收紧和国家对于预算管理要求变高,都促进高校预算管理呈现精细化的趋势。“双一流”高校应总结和改善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效能评价作用,促进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是高校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有利于完善效能评价过程,实现预算资金的配置平衡。对高校公共项目进行效能评价可以促进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政府财政投入和补贴是“双一流”高校进行公共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校部门和教职工的配合也能影响公共项目的效率和高校发展的质量。高校开展公共项目效能评价可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各个部门都主动参与到效能评价和预算管理中,提升管理效率。高校通过制订科学的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效能评价机制,形成对各个部门的激励,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问题
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将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一)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单一
现阶段“双一流”高校在进行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时应充分考虑高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理念。但是大多数高校对于受托责任下的效能评价指标研究成果较少,或者单纯套用地方财政制订的效能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考核,这就导致效能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统一的效能评价指标在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率性上与高校预算管理产生冲突,导致评价体系不明确。指标体系会存在量化上的困难,也会与高校学科建设呈现较大的差距[3]。“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与其他高校不同,所以“双一流”的指标体系应根据高校情况制订科学的体系,完善指标体系建设。
(二)指标可比性不足
教育部门缺乏完善统一的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因此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建立指标。一方面,高校发展方向各有不同,难以在横向水平上进行比较和借鉴,并且难以对指标的动态调整实现溯源所以纵向对比缺乏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高校在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上浮于表面,对预算控制、管理和监督缺乏依据,并且预算管理的评价体系不能用于以后年度,所以其适用性和权威性不足。根据调查可知,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制订上存在随意性,缺乏科学的设置依据。现阶段指标设置上并未有充分的实践依据,因此会存在指标设置上的缺陷。另外,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关键指标不清晰,不能切实反映项目实施流程和公费控制率等情况。
(三)指标覆盖面失衡
“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目标在于提升对有限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源闲置或者浪费的现象。一些“双一流”高校在指标上过度追求全面而会将关键性指标进行掩盖,如财政部门会关注数量、效益等量化指标,并在指标权重的分配上存在主观性,脱离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实际情况,对背景调查不加重视。另外,有些高校在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体系的建设上多是单线维度,或者高校指标单纯从财务人员的经验入手制订绩效评价指标。这些数据一般是高校各个部门上传到财务部门的,所以数据可能存在虚假的情况。财务部门并未参与实际操作,导致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多元化。
四、效能评价指标制订的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
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在选择上应反映任务,并且尊重高校发展的规律。效能评价指标的制订要兼顾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的原则,在指标评价上既能全面又能反映核心数据。
(二)可操作性原则
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不能浮于表面,要有落地执行的参考性,并且数据要保证可以获取和衡量,保证评价指标的可行性。高校要将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得出数据指标的可操作性和便于理解。
(三)系统优化原则
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具有复杂性高和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覆盖高校各个部门的职能。所以效能指标数据应综合多个部门的数据,不能单纯侧重或者依靠某一部门的数据得出结果。指标体系建立要实现短期目标达成与长期目标发展兼顾,实现指标的系统优化[4]。
(四)重点突出原则
“双一流”高校不同于其他高校,因此在指标选取上应更加先进和科学,注重优化学科结构,做到关键指标突出,主次分明,重视学科人才建设。
五、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方法
(一)强化高校对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认知
高校应以绩效作为受托责任度量的工具为依据,以受托责任界定为基本前提,以评价信息质量要求、评价指标设置与评价主体选择为评价路径支持,构建一套以受托责任验证与政策公共价值为主要内容的双层绩效评价体系框架。高校在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上要准确客观地反映高校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指标数据分析绩效达成情况。高校在对效能评价的过程中可以充分把握资金的流向,查看资金的利用效率。“双一流”高校应重视公共项目效能评价,落实效能评价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应立足于高校的发展,确保其指标建设符合高校的长期发展战略,保证效能评价贯穿项目发展始终,从项目的申请、立项到最后的结果评价实施全流程管理和监督[5],编制科学系统化的效能评价指标。高校应充分利用如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和调整指标数据的不足,优化指标评价过程。
(二)完善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
高校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效能评价体系,这样可以保证获得尽可能客观准确的数据,也能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双一流”高校在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建设上应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层次分析法(AHP)、平衡记分卡法(BSC)等办法[6]。高校在采用平衡记分卡法时应做好财务、内部运营、顾客、学习与成长之间的平衡,构建完整的效能评价体系,在指标上既能反映短期目标,又能立足于长期的发展。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工作应组建专门的负责团队,一般由高校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以及财务工作者进行协作建立,从平衡记分卡法的四个维度深入分析相关指标,并对指标结果进行综合探讨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可行性和具有参考借鉴价值,不断提升效能评价指标的开发效率。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监督机制
“双一流”高校与其他高校的层次不同,所以在效能指标建立上应更具有针对性。“双一流”高校在预算管理上应对目标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利用监督跟踪机制找到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和偏差,方便高校各个部门及时处理问题,提升预算管理的效率。高校公共项目一般资金投入量较大以及建设周期较长,所以更需要准确把握资金的流向,控制和监督资金的支出,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预算管理与实际支出相匹配。高校应建立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问责机制,并根据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调动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的制订需要多个复杂的流程,期间会涉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高校在编制高效评价指标时应尽可能精简流程,对于表现较差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强化高校业务与财务之间的配合
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结果可以对高校的下一年度发展方针制订起到引导性作用。因此高校财务部门应对效能评价进行重点关注。高校公共项目效能评价会涉及多个指标,具有广泛的覆盖范围,如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以及创新能力等指标。从这里可以看出,效能评价的指标不能是单线维度,而是业务指标与非业务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负责效能评价的人员应掌握各个部门的情况和业务特征,做好深层次的指标分析和统筹。高校应强化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并对指标数据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确保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成效能评价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情况会影响高校的未来发展,而基于受托责任建立效能评价双重指标可以提升对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双一流”公共项目效能评价指标建立应遵循多个原则,立足于高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断提升“双一流”高校的科研能力和竞争实力。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受托责任的“双一流”公共项目绩效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2YBA329)]
参考文献:
[1] 陈敏.“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高校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财会研究,2021(11):27-32.
[2] 于洪艳.“双一流”背景下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以F高校为例[J],教育财会研究,2018,29(04):25-28.
[3] 眭依凡.关于“双一流建设”的理性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17(09):1-8.
[4] 郑方辉,廖逸儿,卢扬帆.财政绩效评价:理念、体系与实践[J],中国社会科学,2017(04):84-108。
[5] 马陆亭.“双一流”建设承载着国家理想[J],群众,2017(07):49-50.
[6] 孙玉栋,藏芝红.新医改视角下我国政府卫生支出绩效评价[J],中国行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02):78-85.
(作者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
[作者简介:邓岳南(1978—),女,湖南常宁人,硕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财务管理。]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