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女性社会地位变迁述评

2024-08-08 00:00:00多杰吉
海外文摘·学术 2024年3期

西藏和平解放后,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藏族女性生活,研究其社会地位的变化。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藏族女性社会地位在政治、经济、家庭和宗教等多方面的变化,作系统研究,试图了解藏族女性的社会地位的变化,对藏族妇女社会地位变化做出简要述评。

1 原始氏族部落时期的藏族女性

1.1 藏族女性权力的代表——女国

张云《论藏族妇女的地位》中提到藏族女性权力的代表——女国,“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代以女为王。王姓苏毗。女王之夫,不知政事。国内丈夫唯一征伐为务。”《册府元龟》中也记载女国,“俗贵女子,贱丈夫。女子贵者则多有侍男,男子不得有侍女。虽贱庶之女,尽为家长,犹有数夫之焉。生子皆从母姓。[1]”并认为女国即苏毗,女国或苏毗都是女权国家,有女权国家的性质特点。石硕《女国是苏毗吗?——论女国与苏毗之差异及女国即苏毗说之缘起》中用史籍的记载“悉诺罗既然被称作苏毗王子”,并从地理位置和部落的规模大小等方面对女国和苏毗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从而说明女国和苏毗并非为同一个国家[2],即苏毗并非为女权制国家,女国以女性为尊,为女权国家。

王尧《藏学概论》中提到了《隋书·女国传》及《新唐书·苏毗传》中的记载,并进行分析,认为苏毗世代以女子为王,王姓苏毗。他用《册府元龟》卷九六一《外臣部土风三》中对苏毗的记载来进一步证明女权制[3]。他认为当时的社会崇尚子从母姓,女性的地位不可动摇,女国为女权国家。张云和石硕主编的《藏族通史·早期卷》中认同任乃强先生的考证,指出藏区有两个女国,分别为东女国和西女国。西女国为史籍所记载的女国,位于西藏西北。东女国为史籍所记载的苏毗,位于西藏东北部,认为东女国为西女国迁徙而形成,都以女性为王,为女权国家[4]。

1.2 神话传说的藏族女性形象

张慧先生在《藏族神话特征研究》中说过,苯教《十万龙经》中的龙神多数为女性,被称为“优秀的母亲”。苯教中一组较大的神灵群体“基神”,360位神全是女性,并均据“为首”的地位。龙母创世的神话、十二丹玛女神以及藏区著名的湖泊玛旁雍措、纳木错和羊卓雍措等的龙神都是仙女,从而引证指出藏族原始神话有女性为主的神灵构成特征[5]。王尧在《藏学概论》中也提到十二丹玛女神,认为这些女性是早期年神的特征,是母系社会的痕迹。除此之外,王尧在此书的《苯教神灵及仪式》这一章节中提到“在许多苯教师的画中存在着四位重要的神,被称为四大如来。其中一位叫萨智艾桑,也叫曲江杰姆,她被看成是众神最尊贵的母亲。”从这些女神崇拜的现象可以看出当时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不低。

林继富在《碧波荡漾闪灵光——藏族湖神信仰》中提到“玛旁雍措、纳木错、羊卓雍措等湖泊有仙女从中脱颖而出或湖泊由美丽的仙女变化而成的传说。神湖是他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重要依托物,是生命的源泉,是他们伟大的母亲。而女性在人类历史舞台上繁衍了人类,延续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也说明了当时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不低。[6]”在当今的藏族现实生活中也有人去祈求湖神,为自己赐子的现象。

张媛在《汉藏神话中女性形象的比较研究》中通过汉藏神话中女性形象的数量和汉藏创世神话中女性形象的比较,认为藏族神话中女性肩负着从构成内容到推动情节的重要作用,女性藏族神话中的女性有其独立存在性[7]。不难看出,当时的女性被先民认可和肯定,并且女性形象十分丰富多彩。

1.3 天赤七王时期母族的重要性

据藏史《贤者喜宴》《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及《敦煌本吐蒂历史文书》等记载,吐蕃时期的天赤七王,聂赤、穆赤、丁赤、索赤、梅赤、达赤、塞赤的王妃分别为南穆穆、萨丁丁、索它它、多梅梅、达拉嘎姆、塞拉温波、萨尊鲁吉。聂赤赞普以下六王的名字,第一个字如穆、丁、索、梅、达、塞都是母氏之姓。从这段记载中不难发现,聂赤赞普以下六王的名字都与母亲的姓或名有一定的关联,虽然当时处于父系社会时期,但从子从母姓的社会现象来看,当时的女性在社会上地位相对较高,尤其王室女性对当时的社会有重要作用,并受到世人很大的尊重。益西曲珍的《略论吐蕃时期王室女性》中也用了天赤七王的姓氏、止贡赞普名字的由来和其妃子的事迹等来说明当时王室女性的作用[8]。由此可见,天赤七王时期王室女性的地位也不低。

2 封建社会时期的藏族女性地位

松赞干布时期,佛教由印度、尼泊尔以及中原等地逐渐传入吐蕃。佛教传入藏区后与吐蕃苯教之间进行了斗争、吸收和融合,从而形成了藏传佛教。一方面,佛教对女性并不友好,其观点中存在对女性的人格和尊严极力贬低、歧视和否定现象。另一方面,藏族女性为佛教在藏区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女性大师和活佛。

2.1 女性遭受的不公

神话传说方面,藏族起源的神话“猴子变人”的故事在《吐蕃王统世系明鉴》中有详细记载,“父猴菩萨传出的一类心底慈善、性情宽和、信仰前程、勤奋努力、语出温和、爱做善业。罗刹女传出的一类经商谋利、贪欲好怒、好盘算、喜争执、嬉笑无度、愤怒暴急。”妇女的形象被歪曲,把藏族先民的慈悲善良等优良品德归于男性祖先神猴,而把邪恶与暴急等不良习俗归于女性祖先罗刹女,这与佛教对妇女的歧视有关。这则传说被加工,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有所下降。

政治方面,益西曲珍的《略论吐蕃时期王室女性》中引用了《汉藏史集》《红史》以及《贤者喜宴》中对尚论制度的记载,去说明男权的增长和女权的削弱。在吐蕃法律中出现了否认妇女参政的内容,《六大法律》之一是“不与女议”。《人法十六净法》有“莫听妇人言”的规定,认为女人是导致人类坠入凡间的罪魁祸首,是修法僧人破戒的祸根。普巴桑姆在《藏族妇女地位变迁研究》中提到《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把人分为优劣等级:“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尸体等重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9]”将人分等级的情况在周伟洲主编的《西藏通史·民国卷》中也有记载,说藏区人民对不同等级的人进行不同的命价[10]。刘军君《习惯法视域下藏族传统社会中女性地位分析》引用了《王统世系明鉴》《十六僧俗清净法》《新唐书·吐蕃传》《藏律二十条》《旧西藏噶厦法典》《戒十恶法》与《大世俗法十六条》等法律条文来说明佛教传入后,藏族女性的社会地位的丧失。并且这些法律也创造了一些贬低女性的谚语,如“贱民不可放纵,女人不可参政”,安多藏区还流传着“勿听汝妻之所言”“不与女议”等[11]。

经济收入方面,普巴桑姆在《藏族妇女地位变迁研究》中表明农奴主通过“查乌拉”和劳役形式去榨取农奴的劳动成果。农奴不能自己经营自己的经济,他们的土地不能自由出租或退租,这些农奴大多数为女性。

社会生活方面,拉毛措在《藏族妇女历史透视》中对藏族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禁忌做出分析,如妇女不能坐在男子的上位,男子的衣物放在高处妇女不能跨越。月经期间妇女禁止进入寺院,也不许坐在家门槛上,孕妇不得登上供有佛像的楼层,不准坐在锅的上方,分娩的孕妇移步到其他地方而不能在帐房内分娩等禁忌,来源于佛教对女性的诋毁和否定。这些现象不仅在古代有,现在的藏区也有这种现象。

2.2 藏族女性为藏区做出的贡献

杜潇颖在《藏传佛教中的女性观》中提到佛教传入后,有诋毁女性的现象,同时也有女性形象被崇拜,使女性在这一时期的地位更加复杂和矛盾,比如有些女性形象变为救度母的化身,从而被尊敬,另一部分女性形象变为恶趣的代表[13],所以不能一味地认为藏传佛教对女性只有否定的一面。

益西曲珍的《略论吐蕃时期王室女性》中说到,被称为藏族史上第一个佛教女大师称号、赤松德赞的王妃益西措甲更是以身作则,拜莲花生大师为师学习佛法,而大师也亲自为她传授密宗佛法。并且在今日喀则的觉木地区建有一座小寺庙为密宗禅室,从此藏区开始出现了女僧寺院。据文献记载:她所收的女尼有千余人,修炼有成就的就有几百人。张玉皎在《藏传佛教女性观研究》中提到班丹拉姆护法不仅被格鲁派敬奉,而且在宁玛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篇文章中还用了玛久拉仲、多杰帕姆女活佛等女性形象去肯定女性的地位,认为佛教对女性的形象影响存在复杂性,不能一概而论[14]。

在吐蕃的法律中有禁止女性干涉朝政的规定,但王室女性干涉朝政的现象在历史上仍然上演过。拉毛措的《藏族妇女历史透视》分析了赤玛隆涉政的历史与娘氏和韦氏夺权的事情,认为赤玛隆在父权社会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女性的实力。娘氏和韦氏夺权最终导致吐蕃王朝崩溃,王室女性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一股强劲力量。

经济方面,拉毛措在《青海藏族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中肯定了藏族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并且认为女性实际上是藏区社会的主要生产劳动者,认为女性创造着财富,为藏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默默地奉献着一生[15]。王玲、袁晓文在《康巴藏族传统文化及其变迁》中通过几个案例分析藏族妇女在家庭经济和婚姻中的作用,认为女性受到很大的尊重[16]。

3 结语

氏族社会时期的藏族女性有很大的权力,并且在其属地称王。而后宗教发展,很多山河湖泊都被赋予了女神形象。吐蕃时期的政治、军事、法律、教育等制度规定中出现了女性社会地位降低的现象。但吐蕃王室的女性却学习佛法,建造寺院,为佛教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在后宏时期,历史上出现了大量的女性僧尼、女性宗师、女藏医、女性活佛等有威望的女性。藏族女性在社会生产和家庭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现代女性教育机会和就业机会等的增加,女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引用

[1] 张云.论藏族妇女的地位[J].西藏研究,1992(2):111-122.

[2] 石硕.女国是苏毗吗?——论女国与苏毗之差异及女国即苏毗说之缘起[J].西藏研究,2009(3):19-27.

[3] 王尧.藏学概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4] 张云,石硕主编.藏族通史·早期卷[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5.

[5] 张慧.藏族神话特征研究[J].西藏研究,1994(4):83-90.

[6] 林继富.碧波荡漾闪灵光——藏族湖神信仰[J].西藏艺术研究,2002(1):73-83.

[7] 张媛.汉藏神话中女性形象的比较研究[D].拉萨:西藏大学,2016.

[8] 益西曲珍.略论吐蕃时期王室女性[D].拉萨:西藏大学,2011.

[9] 普巴桑姆.藏族妇女地位变迁研究[D].拉萨:西藏大学,2021.

[10] 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5.

[11] 刘军君.习惯法视域下藏族传统社会中女性地位分析[J].青海社会学,2013(5):126-133.

[12] 拉毛措.藏族妇女历史透视[J].青海社会科学,1996(6):81-87.

[13] 杜潇颖.藏传佛教中的女性观[J].现代商贸工业,2017 (32):175-176.

[14] 张玉皎.藏传佛教女性观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 2016.

[15] 拉毛措.青海藏族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1995(4):64-68.

[16] 王玲,袁晓文.康巴藏族传统文化及其变迁[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9):57-59.

作者简介:多杰吉(1999—),女,藏族,青海海南人,硕士研究生,就读于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