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大学不满意,还可以转学?

2024-08-07 00:00:00
求学·理科版 2024年13期

2024年7月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公示》,对6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中,标注了6名学生的考生号、姓名、转出学校名称、原专业名称、录取分数、录取批次、转入学校名称、转入专业名称、录取批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等详细信息(见图1)。公示转学的学生中,有5名本科生、1名硕士研究生,均为降分转学。其中一名以641分录取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到兰州大学的生物科学类专业,后者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1分;一名以611分录取到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到山东科技大学审计学专业,后者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1分。

事实上,大学生转学虽然不多,但也并不鲜见。2024年初,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过类似的一份公示,其中有一位清华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同学,以700分的专业录取分数,申请转入“双非”院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后者的最低录取分数为629分。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在教育部上述规定基础上,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实际,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转学条件。如北京市在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研究生因为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也可以转学;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入学校不高于转出学校的层次、学科专业水平;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有部分省市还结合区域内高校学生转学实际情况,重新起草相关工作意见。如上海和四川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若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生源地为高考改革省份,还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阙明坤表示,国家有较为完善的制度来保障、支持高校学生“跨省转学”。他说:“大学生跨省转学,属于大学生正常的、合法的教育选择权的权益范畴之一。如果他有正当、合理的要求,国家从政策上是保障的。”

转学的具体程序

学生如果想要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此外,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从总体看来,由于转学的诸多限制,每年申请转学的学生并不多。

另一种转学:上海“插班生”政策

以上转学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转出学校的录取分数均高于转入学校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这也是教育部的硬性规定。

不过,如果你在上海上大学,就有机会“逆流而上”,通过“插班生”政策进入层次更高的大学。

“插班生”政策于2000年在上海正式试点,首批试点院校有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7所高校中的部分专业。

2023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等14所普通高校在部分专业中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各校对于招生对象的要求不同,基本要求是2022—2023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参加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大一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都及格,且达到报考试点高校规定的成绩要求。同时,学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机会也只有一次。本校学生不得报考本校插班生。入学后不得再转专业。

部分高校对于报名者的要求较为严苛。比如复旦大学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提到,一年级所修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为4.0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3;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不为4.0的,等比例折算。上海交通大学则要求学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且GPA原则上须达到3.6。

通过“插班生”考试成功实现转学的学生,其待遇和其他学生完全一致。这就给部分高考发挥失常的考生一个弥补的机会。

作为现行高考制度补充的大学转学制度,无论“顺流而下”还是插班生的“逆流而上”,都是在“分数公平”这一底线下,对学生自主规划与选择的尊重,希望大家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