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藏(SpecialCollections),是一个在图书馆学、文献学、情报学领域中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ARL) 将其定义为以稀有书籍、手稿、照片和档案等形式存在的馆藏,具有历史性、珍稀性、独特性等特点,可为教学研究、学术发展和文化传承提供不可或缺的资源支撑。①音乐特藏资源作为特藏范畴下的一个分支,主要是指图书馆、音乐机构或相关学术单位中特别收集、整理、保存并管理的,以音乐为主题或相关内容的、珍贵的、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资料。具体来说,包括音乐家传记、乐谱手稿、创作笔记、采风录音、珍贵版本的唱片等,以及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音乐资源,如反映特定历史时期音乐风格、社会变迁或文化背景的文献和录音资料等。这些资源收藏因具有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为音乐研究、教育及创作提供了重要支持。
随着国内对音乐特藏资源建设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图书馆开始意识到音乐特藏资源在丰富馆藏、促进业务交流、提升同行业的学术竞争力以及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由于起步较晚,在建设方面也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因而学习借鉴国外音乐图书馆特藏资源建设的相关经验至关重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在此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耶鲁大学欧文·吉尔摩(Irving S. Gilmore Misic Library)音乐图书馆的个案分析,从收藏原则、数字化标准、编目信息、版权保护等方面来详细阐述关于音乐特藏的理论基础与操作实践,从而为完善国内音乐特藏资源建设提供有益的方法和经验。
一、概况介绍
耶鲁大学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是美国最大的乐谱、录音和音乐研究文献收藏机构之一,拥有丰富的印刷、录音、在线、手稿和缩微文献,以及已经出版的早期版本与重要手稿的复制品。其中特藏资源包括11600份缩微形式的手稿、乐谱、书籍、论文、图书馆目录、期刊,45000份印刷乐谱,95000张照片,约一百四十位作曲家和音乐家的个人论文和档案收藏以及约六百五十份个人音乐手稿。此外,还有超过十二万八千份历史录音和收录于美国音乐口述史中的两千多个当代重要音乐人物的深度访谈等音视频文献。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以其庞大的藏品、先进的管理方式、丰富的数字资源和对公众开放的制度,在全球音乐图书馆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国内音乐图书馆而言,借鉴他们在特藏资源建设方面的经验,不仅可以促进音乐文献的保护和研究,还有助于加强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音乐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在音乐特藏资源建设中,收藏原则、数字化标准、编目信息及版权保护作为最核心的工作要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收藏原则决定了特藏资源建设过程中获取文献的学术价值,是彰显各馆特色的保障。而规范的数字化标准则确保了文献图像及数据的质量, 使其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的同时,有效减少对原始文献的物理磨损和损坏,确保这些珍贵资源得以传承和延续。由于目前音乐特藏资源多是以音乐家手稿等未出版文献的收藏,有一定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作为整合资源组织和管理的基础,编目信息的描述较一般馆藏文献显得更为重要和复杂。而在收藏和使用的过程中,对于版权的重视可以有效规避文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隐患, 有助于促进音乐特藏资源的可持续良性运转。它们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音乐特藏资源建设的核心框架,确保了资源的独特性、可访问性、有序性与合法性。
二、收藏原则
虽然耶鲁大学图书馆介绍中并未明确的对特藏的范畴给出界定,但通过其收藏内容可以看出所具备的一些共性特征:1.稀有性——书籍、档案、手稿或其他文献都是独一无二的, 通常也是未出版的,并且很少或没有其他副本存在,因此,这些文献是不可替代的。2.多样性——特藏文献的类型并没有特殊的限制,可以包括手稿、档案、善本、视听文献、文物和艺术品或电子文件中的一种或几种类型。总之,通过这些特殊类型可以更加直观、立体地彰显文献的历史意义与学术价值。3.全面性——在特藏文献的收集过程中经常会产生1+1>2 的效果,这就好比说仅有一首音乐作品的手稿或历史录音有其特藏的价值,但两者同时收藏其意义更大,因为由此它们可以共同构成有关特定或同一主题的重要信息体系。②这三个特征分别从文献的内容、格式与关联性方面对称为“特藏”的文献特征进行概括,也构成了耶鲁大学图书馆在特藏收集方面的三个核心原则。
基于国外图书馆的具体原则与经验,笔者认为,目前国内的音乐特藏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得到启示:1.把握稀有与全面两个基本原则——稀有强调的是特藏文献的唯一性,不限制文献的类型与格式。全面原则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理解:一方面是收藏理念, 单独一份有价值的文献可以作为特藏收藏,但更应注重从一个特定主题的范畴来考虑收藏的问题。单一文献的价值最好能融入到特定的主题之中,对特定主题的收藏形成补充与完善,从而使该收藏更具有全面性;另一方面是收藏范畴,对于重要的人或事的收藏要力求做到全面,与之相关的一切文献都应成为收藏的对象。2. 挖掘本馆特藏优势——国外各图书馆的特藏收集都尽力避免与其他院校或相关机构形成主题重复,并非常注重对自身特藏优势的发掘。这种挖掘除了与学院直接相关的人、事、物的独特优势外,也可以以地域或区域作为优势, 还可以以音乐风格或音乐类型作为特色,或是以某一学科作为方向等等,在优势领域展开广泛的收集工作,并不断完善。
三、规范的数字化标准
相比图书馆其他文献,特藏文献多是具有唯一性、年代比较久远且具有收藏与保存价值的珍贵资料,为了减少人为的翻阅和损耗,数字化无疑是最有效的一种保存方式。作为特藏资源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环节,为了避免文献二次受损,在数字化过程中遵循规范的标准化处理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这一方面,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根据特藏文献的不同类型, 在数字化处理中所采用的标准与规格也各不相同:1.静止图像,包含绘画、素描、照相印刷品与底片、平面图、手稿和档案文件、早期印刷书籍等,图像处理后的原始格式为tiff,分辨率为400ppi,访问格式和缩略图格式为jpeg。tiff 格式可用于长久保存,jpeg格式只在获取时创建。2.文本,包含书籍、连续出版物、小册子、海报、宣传册等印刷文档,原始格式和处理后的格式为tiff,访问格式为jpeg,缩略图格式为jpeg,打印格式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原始tiff格式的分辨率为300ppi,缩略图jpeg 格式分辨率为72ppi(分辨率依据对象的尺寸与文本的大小计算,较大的文本,或字号为10pt 以上的文本,300ppi 即可,较小的文本,或字号在9pt 以下的文本可能需要400-600ppi)。3.视听,包含模拟音视频(黑胶唱片、开盘带、盒式录音带、录像带),数字音视频(CD、DVD、非实物载体的格式)以及影片。不同格式的数字化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规格见表1)。4.3D 对象,包含奖章、徽章、实物、艺术品等。这类文献的数字化规格目前还未制定。5.原始数字资料,包含数据磁带、软盘、CD-ROM 或硬盘驱动器等。此类应尽可能以其原文件格式保存, 也可以创建不同的原文件副本或存取副本。具体如:短信内容可以采用.doc/.wpd/.txt/.rtf/.pdf/.xls 等数字化格式,数字音频采用.wav/.mp3 格式,数字视频采用.mov/.mp4 格式, 数据库采用.fp/.dat/.mdb/.mdf/.nsf 格式, 电子邮件采用.mbox/.pst/.eml/.msg 格式, 视觉文献采用.pdf/.jpg/.tif/.jpeg2000 格式。
特藏文献学术价值的发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字化完成的速率,数字化完成度越高,可掌握的有效信息越多,其学术挖掘、揭示与研究的空间就越大。以上内容为我们提供了数字化工作的标准参照,国内同行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自己的现状制定出更加有效合理的数字化标准,并依照标准将数字化工作逐一地进行落实,推动特藏文献的规范化发展。
四、专业细致的文献编目工作
文献编目工作的细致与专业直接关系到图书馆资源数据的准确性,是图书馆运转的核心环节,对于特藏文献而言尤为重要。由于其类型多样、情况复杂等特殊性,目前各音乐图书馆针对特藏文献的编目与揭示都遵循各自的规则,尚未能达成基本共识。因此,笔者希望通过示例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对于不同类型特藏文献制定的编目等信息标准,为各馆提供更多可参照的依据,也为将来国内图书馆音乐特藏文献资源的数据共享提供便利。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的编目信息标准主要有:
1.手稿类文献的编目基本上由文本描述、馆藏信息、主题与格式以及流派、访问使用权限等部分组成。描述部分主要包括题名、交替题名、作者、出版时间与地点、手稿上的内容与标记、手稿尺寸、数字化程度;馆藏信息主要包括手稿存放的存储地与索书号;主题、格式和流派部分主要包括手稿乐谱格式、资源类型、材质、主题关键词、音乐范畴主题关键词; 访问和使用权限部分主要包括访问限制、权利归属。
2.档案类文献的编目主要包括内容、日期、作者、文献语言、访问条件、使用条件、直接获取来源、整理分类情况、数量、相关联资料、目录记录、网络资源链接、作者生平相关情况的附加说明,依靠题名、作者、日期或语言等作为查找辅助和管理信息、涵盖联系人或网络链接等内容的存储库详细信息。不同专题集合中所包含的具体分类以系列或专辑的形式呈现在编目中,并且对每个系列或专辑中具体包含的条目也可点击了解。
3.珍本的编目主要包括作者、题名、出版信息、物理描述、存储位置、索书号、出借情况、文本情况说明、文本上笔记标注情况、文本类型、所属学科、网络资源链接等。
除了了解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 笔者还对其他国外音乐图书馆特藏文献的收藏情况做了调研。各馆在文献揭示、编目信息方面会根据馆藏文献的属性制定相应的标准。首先,编目数据必须包含的信息有题名,作者,出版(出版地、出版商、出版时间),来源,语言,描述(页数、主题、尺寸),这些是文献描述时应提供的最为基本的信息。其次,进一步的描述是对与文献相关的多方面信息揭示,既包含文献本身的各种信息,也包含文献保存、文献整理、文献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但总体来看,国外的音乐图书馆在对特藏文献的描述方面比国内音乐图书馆更加细化。比如,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对其所藏“琵琶手稿碎页集合” 的编目信息(见图1)。从图中可知, 其对文献本身的描述还包括装订情况、页面标识、文本附加信息说明、数据来源、手稿记录创建者、版本说明、二次文献等内容。这些描述既有更进一步关于文献外部的物理形态的信息,也有对文献内部的各种标示信息等方面的介绍。由此可见, 不同类型的文献所能提取出的信息有所差别, 在具体的描述或编目过程中还需要“因地制宜”,尽可能详尽地揭示出文献中所包含的信息。
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和剑桥数字图书馆在编目工作中的专业与细致,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有益的经验。首先,特藏文献编目员应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素养。想要准确快速地揭示这类文献所属的类型、流派、主题关键词、作曲家的基本介绍等基本编目信息,没有一定的音乐专业素养与学术积累是很难完成录入工作的。编目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越高、学术积累越丰富,方能使特藏文献的学术价值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掘,从而为研究提供更多的信息与空间。其次,应重视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编目能力。由于特藏文献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经常会出现基础编目信息缺失的情况,往往需要借助一些特殊的标记加以完善。因此,如何准确地选取编目体系中对应的描述字段就显得格外重要。
五、责权明确的版权保护
目前国内音乐图书馆特藏文献的获取方式主要是捐赠,而这些捐赠文献大部分是没有出版的手稿或手稿影印版。因此,为了保护捐赠者的利益以及规避特藏文献在未来使用过程可能产生的版权纠纷,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国内音乐图书馆越来越重视这一问题,逐渐在规范特藏文献捐赠协议的内容以及在后续文献使用过程中细则的制定。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不拥有特藏文献的版权,因此不能授予或拒绝使用文献的许可。研究人员全权负责确定被使用文献的版权状态,调查版权所有者,并获得规定用途许可。任何情况下,研究人员必须引用图书馆作为来源,如果特定文献受版权保护,则必须引用所有版权信息并遵守可能适用于该文献的所有其他条款或限制。允许检查原始数字文献或印刷副本,如果相关内容受版权保护,则应向权利所有者寻求发布许可。
对用于商业用途或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以外的任何目的的研究, 必须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许可。同时,由于特藏文献中涉及隐私权与公开权的问题, 研究人员不仅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许可, 还需要获得照片中出现的其他人的同意。由于版权、合同或其他原因,音乐图书馆中的某些特藏文献必须限定仅能从校园网络访问。耶鲁大学以外的研究人员如果对仅限于校园网络的资料感兴趣,可以联系图书馆提出申请,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协调反馈。
通过以上论述, 我们对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特藏情况有了整体性了解,对其中一些工作的细节进行了论述,希望能为国内音乐特藏工作提供一些启发与思考。与国内大学的音乐图书馆相比,耶鲁大学欧文·吉尔摩音乐图书馆的特色在于其丰富的特藏文献,包括大量珍稀的音乐手稿和乐谱以及对音乐历史和理论的深入研究。此外,耶鲁大学对于特藏文献的数字化和在线访问提供了广泛的支持,使得全球的研究人员和学生都能够利用这些珍贵的资源开展广泛的研究。目前来看,国内的音乐图书馆相对更加注重于收藏中国传统音乐和现代音乐作品,以支持本地的教学和研究需求。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借鉴国外同行的经验,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具有深远的意义。特藏资源作为各音乐学院图书馆最具价值的资源,不仅是各馆特色与优势的体现,更是高校特色专业的构建与学科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来,各馆在彰显其馆藏特色资源建设的同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借鉴,共同推动高校音乐图书馆特藏资源的建设、发展与创新。
郭娜 中央音乐学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