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当代音乐作品中的“美”与“善”

2024-08-02 00:00张硕王美尘
名家名作 2024年15期

[摘 要] 纵观整个美学史,“美”与“善”一直是中国传统美学观的根本问题,从现代哲学、美学的角度出发,将孔子所言之“美”“善”完全等同于审美与道德两个概念,这实际上不符合孔子的本意。“美善合一”的思想在当代艺术创作中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通过对现代评剧《家住长城头》中的“美”与“善”进行分析,探究中国当代音乐作品的美学价值,以期进一步挖掘现代评剧《家住长城头》蕴含的艺术养分。

[关 键 词] 中国当代音乐;评剧;《家住长城头》

评剧是汉族传统戏曲剧种之一,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剧种之一,曾有人认为是中国第二大剧种。其是清末在河北滦县一带的小曲“对口莲花落”的基础上形成的,先是在河北农村流行,后进入唐山,称“唐山落子”。评剧有东路、西路之分,尤以东路评剧为主。2006年5月20日,评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2019中国戏曲文化周上,评剧参与其中,有关其传承和发展的研究随之得到更多的关注。2009年9月,小海燕评剧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排演的大型现代评剧《家住长城头》在“洪生杯”第八届河北省戏剧节中荣获优秀剧目奖。

王次炤曾说:“‘美’是艺术的范畴,‘善’是道德的范畴,要把体现道德水准的‘善’,通过音乐的美表现出来,这的确是一个难题。但是,传统的审美观念却又要求艺术家把这两者结合起来,这就不得不使中国传统音乐循着一个易于促使美和善结合的原则发展。”众多艺术家在进行作品创作时运用最多的就是文字语言,简洁明了、易于表达,再加上一些音响效果的渲染,使作品表达的情感更加有力量。

虽然中国古代有“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的说法,但这种把音响结构的有关成分直接与国家政治和社会事物联系起来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所以,美善合一的审美准则必然会导致音乐向综合性艺术的方向发展,其中最直接、最可靠的表现方式就是音乐与文学结合的声乐形式。现代评剧《家住长城头》正是采用“美”与“善”相结合的形式,体现了美善合一的美学思想。

一、如何理解“美”与“善”

美与善都是人类追求的至上境界。两千多年来,美与善的关系一直是美学领域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古今中外的许多美学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美而不善非谓真美,善而不美亦为缺憾,唯有至善至美才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古代思想家荀子在《乐论》中曾提出“美善相乐”的美学观点,认为音乐不仅要具有美感,更要合乎礼教要求。作为美善统一的礼乐,其起到既愉悦性情又陶冶情操的双重作用。

《论语·八佾》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之所以评价《韶》为“尽善尽美”,是因为《韶》乐是用来颂扬舜能继承尧的德政的。在社会混乱、礼崩乐坏的孔子时代,对于一心向往恢复礼乐制度的孔子来说,在这样的音乐中体味到自己所向往的盛世之貌,他的惊叹可想而知,因此也就很容易理解他“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受了。而《武》歌颂武王伐纣时的豪情壮志,虽为“美”,但“未尽善”,铿锵有力的音乐,扣人心弦的情节,加之孔子的治国思想是天下安定、社会稳定,统治者通过实际行动使自己的德政传遍天下,所以《武》并“未尽善”。如此看来,孔子“尽善尽美”的标准是既要令人产生审美愉悦,又要具备道德感化的力量。

王次炤曾在1995年讨论过“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他认为:“‘美’作为中国传统艺术哲学的范畴,一直与‘善’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的审美学说中,始终把美与道德规范联系在一起。”从上述内容可知,现如今作品中的“善”与“美”并不仅限于理想世界、盛世之貌,只要是可以教化人的、具有艺术美感的艺术品都可以分析其“善”与“美”。

二、《家住长城头》之美

(一)音乐美

美的音乐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音乐的美是人最直观的感受,这也是评剧对于艺术创作的意义。《家住长城头》共分为六场,六位主演,群演若干,演唱段落多达几十个。由剧作家孙贵祥、解诚诚、张东湖、高茂强、丁爱敏为小海燕评剧团量身创作,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同时也是第八届河北省戏剧节参赛剧目。

《家住长城头》讲述的是全国双拥模范城长城脚下的澄海市,军民共筑钢铁长城的动人故事,女主人公贺文静和女儿张秀卓拥军抗震救灾,沿着长城一路前行至汶川灾区。将故事的情感融入长城之中,表现出了抗震救灾的意志像长城一样坚定。

该剧在音乐创作上大胆汲取当代流行音乐的诸多元素,与传统评剧的曲调巧妙融合,大大强化了该剧的感染力。笔者在这里仅仅选取第一场以及第六场的片段简单介绍。

第一场的内容为主人公贺文静新婚燕尔之时在收拾自己的新房,该片段以欢快的旋律为主,表现了主人公布置新房欢乐的情绪和等待自己新婚丈夫的娇羞之情。本唱段采用A羽调式,由河北民歌改编而成,旋律欢快,又由打击乐板鼓作为伴奏,节奏轻快、简单又不失风趣,把主人公的娇羞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乐段多用滑音和休止符,不仅展现了河北民歌的特点,还奠定了第一场欢快的主题。同时通过第一场音乐的表达,推动了后面的情绪变化。

《家住长城头》的第六场主要讲述了在汶川的军队凯旋,主人公一家得以团聚,展现了军民团结一致,灾难无情、人间有爱的社会风貌。为了庆祝秦皇岛的军队归来,秦皇岛民众自发上街扭起了地秧歌。第六场在镲的节奏中开场,乐段主要改编自昌黎地秧歌传统乐曲《满堂红》,男女老少腰系红绸开始跳起昌黎地秧歌。《家住长城头》作为现代评剧,打破了传统评剧的形式,采用地秧歌的形式作为尾声。这样不仅展现了秦皇岛市的地方文化,还通过这种形式把情绪推向高潮。《毛诗序》中有言:“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二)舞台美

舞台、舞美是一部好的评剧不可或缺的部分。《家住长城头》由我国著名导演裴福林、于凡林二人倾力打造,裴福林老师为艺术总监,舞美、灯光设计均由国内一流团队制作,运用先进的声光电技术,营造出地震过程中坍塌、崩裂、风雨飘摇等艺术效果。在人物塑造方面,主要依靠灯光颜色和大量定点光的使用,使人物性格更加突出、立体和丰满。评剧最早称为“蹦蹦戏”或“落子戏”,由于语言通俗易懂,演出布景简单,又称为“平剧”。《家住长城头》通过精美的舞台设计,不仅可以提高观众的观剧兴趣,还可以使观众更好地理解剧情。家里的温馨场景及地震中坍塌的视觉冲击,仿佛把观众带回到2008年。那一年,我们经历了汶川地震,又迎来了北京奥运,没有改变的是中国人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这种舞台设计,好像把观众又带回到那一年,两代军嫂,前赴后继,一往无前。工匠们用自己的双手把场景再一次带到观众的眼前,正是这种“背后的力量”成为《家住长城头》不可或缺的“绘图人”。

(三)悲剧美

音乐作品中的悲剧美,不是给人以悲伤的情怀,而是指美学作品中的精神意境。这种悲剧美,通过描写某件事物来展现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使人们得到一种心灵的感悟和震撼。在《家住长城头》第四场中,女主人公贺文静为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义无反顾地前往抗震救灾前线,可是由于余震来袭,她来不及躲闪,一条腿被压在废墟下面,为了保命,只能截肢。有人可能认为,“悲剧”是伤心的,怎么可能是美的?但是这种直达人心底的情感、舍己为人的情怀怎么能不是“艺术美”呢?

中国戏剧中常常会运用悲剧来调动观众的情绪,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红楼梦》等,都是通过观众被压抑的情感来表现悲剧美。正是这种悲剧美,才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其中矛盾的情感反而很容易引起观众的情感变化,激励观众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提高观众的审美素养。

三、《家住长城头》之善

“美”是艺术的范畴,“善”是道德的范畴。纵观中外艺术作品多以教化人为主。例如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不仅在音乐形式上展现了美的价值,也表达了人类团结、友爱和自由的道德价值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虽为抽象画,但是展现了法西斯战争的残酷和人类的善良与勇气。在《家住长城头》中,从唐山到汶川,从家庭到社会,从“小我”到“大我”再到“无我”,不仅打破了以往拥军题材较为单一的价值取向,亦呈现出母女两代军嫂在“灾变”的生死场上,各自以“灵魂的光焰”烛照大地,使“大爱无疆”“真爱永恒”的旗帜如丹柯擎炬般义无反顾地代代相传。这就充分展现了大灾面前军民携手共克时艰的英雄事迹和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成功塑造了一个以军人为榜样、以军人为知音的军嫂形象。全剧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主题,唱响了大爱无疆、共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

在孔子“尽善尽美”的理论中,其音乐思想比较保守,他是从统治者的利益出发,把音乐与国家兴亡联系起来。现如今的作品中,“善”从现实出发,引起观众共鸣,立足艺术作品所属的时代。《家住长城头》并没有一味地求善,而是通过讲故事的形式把军嫂、军人和民众在灾难面前的真实情况展现出来。他们也会有恐惧,他们也会有无措,他们可能最开始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小家。就是这种朴实无华的故事内容,成就了一出扣人心弦、回味无穷的艺术作品。

四、以美养善,美善合一

由孔子奠定的“美善合一”的审美准则,经儒家后辈的发展,特别是荀子,使它从孔子的审美准则中偏离出来,主张以善为主的“美善合一”观。文艺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其本质特征是以形象反映生活,构建审美境界,其核心是崇善,实现道德教化。文学的所有作用都是在美中完成的,不能一味地追求“美”而让艺术形成唯美的局面,更不能偏向于形式主义,完全是教化人们,没有一点艺术美感。

“美善合一”的音乐审美观念,从广义上讲,它实际上反映了中国传统音乐审美观中否定音乐形式美之独立意义的美学要求,这种要求主张音乐的声音美必须与声音以外的其他内容相联系,具体地说就是善的内容。所以,站在音乐审美的立场上,从美善合一之音乐审美观的广泛意义上看,程式化的词曲体制也是中国古代“以善为主,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的体现。

《家住长城头》之所以能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是因为这部作品把形式“美”与内容“善”很好地融合起来,用音乐美、舞台美这种形式美激发观众的兴趣,用这些“美”去滋养内容的“善”,故事情节取材于秦皇岛拥军故事,剧情却超越了它的地域限制。正是演员们和幕后全体工作者所呈现的“美”,来表现中国人民的大爱无疆。

综上所述,美、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二者各有自己的属性,又必须在文艺实践中得到完美统一。文艺的理想状态正是美与善的和谐统一,必须在美的艺术形式中融入善的人文关怀,使人们在接受美、欣赏美的过程中受到善的教益、感染和熏陶,启迪人的思想认识,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特别是在当下物质生活快速发展,但精神价值相对缺失的时代语境下,文艺工作者应在创作中充分体现至善至美的价值结构,文艺批评家应把坚持“美善相乐”的标准作为高尚的职责,以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结束语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动心,让人们的灵魂经受洗礼,让人们发现自然的美、生活的美、心灵的美”;“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生活有蓝天阳光,亦会有阴霾雨雾,社会有至善至美,亦有奸邪丑恶。通过对现代评剧《家住长城头》形式与内容的分析,进一步理解了音乐作品中的“真善美”。评剧作为我国的传统文化,作为我们国家的艺术瑰宝,更有责任做好主旋律作品,展现作品中的“善”与“美”。我们作为新一代的文艺工作者,必须“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善”与“美”之花开遍艺术的各个角落。

参考文献:

[1]王次炤.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J].音乐研究,1995(4):39-45.

[2]邵志华.“美善相乐”与文艺的价值追求[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2(4):71-76.

[3]杨尚翡.论音乐视域中的美善关系[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42-145.

作者单位:1.内蒙古师范大学2.廊坊市第十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