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智慧养老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以养老需求为核心,带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的新型发展模式。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对智慧养老服务手段的接受程度会直接影响其接受智慧养老服务的综合意愿。因此,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养老需求为目标,发挥智慧养老产品和养老服务的集成优势,是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本文结合社会认知理论、嵌入式理论以及供需平衡理论等多重视角,系统分析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现状,并指出推动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的创新升级,需要综合考虑智慧养老产业供给侧环境和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以及需求侧老年群体养老行为偏好,实现菜单式供给和精准式需求的完美结合,共同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以提升辽宁省老年人的养老幸福指数。
关键词:智慧养老产业;辽宁省;供给结构;养老服务需求;银发经济;适老性;数字鸿沟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07(b)--04
1 引言
2023年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全球65岁老龄人口将突破16亿,中国乃至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辽宁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25.72%,老龄化程度排名第一[1],养老形势异常严峻。随着第四次产业革命的到来,智慧养老平台兴起,使智慧养老产业迅速发展,为辽宁省改善“未富先老”局势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为我国以及辽宁省银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和市场潜力。《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21—2022)》预测,我国银发市场中,老年人的消费潜力将从2020年的4.3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50年的40.69万亿元人民币[2]。这代表着老年人需求的多元化促使我国不断迭代出新的消费空间,养老市场的商业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月15日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提出了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26条重要举措,这也是国内首次关于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是促进我国银发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老年消费需求模式日趋多元,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和银发经济市场需求都将产生深远影响。传统的养老商业模式是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主导,但随着银发经济的发展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仅仅局限在基础温饱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更加注重生活品质的提升、身体健康的维持和管理、老年教育所带来的学习机会和成长机会、娱乐社交活动所带来的情感满足等。为满足日益丰富的老年人消费意愿以及消费能力,养老市场需要实现技术与模式的双重创新,通过设计智能化、便捷化养老产品以及提供多元化、功能性养老服务,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
这也就意味着,老年人口的幸福指数向智慧养老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挑战。面对这些挑战,智慧养老产业旨在依托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实现线上养老渠道和线下养老渠道的联动升级,为养老市场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生理和心理养老需求,最终激发银发经济的市场潜力,把握银发经济发展的新机遇。为此,国家提出一系列政策文件用于推动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明确了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当前阶段的主要目标[3];2021年出台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细化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养老产业智能化水平,实现“创新驱动,科技赋能”的具体任务[4]。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中对于《关于辽宁省加快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政策体系、人才培养、服务种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5]。
然而,为推动智慧养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仅仅通过颁布政策文件、加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养老设备建设等外部手段是片面的。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是促使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本文结合社会认知理论、嵌入式理论以及供需平衡理论,分析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现状,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重视角出发,通过提高老年人参与度,满足多元养老需求,培养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优化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为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开辟新的发展路径。
本文结构如下:第2部分为智慧养老产业概述;第3部分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困境;第4部分为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创新路径。
2 智慧养老产业概述
2.1 智慧养老产业内涵
智慧养老产业是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发展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难题所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智慧养老产业的本质就是围绕智能化养老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一种经济活动[6]。Zhou(2019)认为智慧养老产业是利用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机构、养老社区与养老市场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供更加便捷的智慧养老服务来满足各种养老需求[7]。这种产业模式目前多以智慧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和机构养老为辅。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服务双渠道更能进一步实现日常照护、远程医疗以及心理辅导等功能[8]。唐魁玉和梁宏姣(2022)认为智慧养老既是养老服务模式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又是养老能力不断现代化的过程[9]。由此可见,智慧养老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以需求导向为核心的创新发展模式[10],除要关注信息技术应用所带来的环境升级外,还应侧重于努力提高老年人自身对于智慧养老服务的接受度。
2.2 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国外智慧养老产业起步早,美国智能化人机交互、英国智能老年化公寓以及澳大利亚智能康养护理等国家的先进智慧养老技术发展都相对较为成熟。高效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政府、平台、机构协同模式是国外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普遍路径。国内上海、天津、河北、北京等省份在2018年以后相继开展的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工作中,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21年中国的智慧养老产业规模达到4.57万亿元,预计2027年将突破16万亿元。从国家三部委公布的203家智慧养老示范企业分布和发展情况来看,北京、山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发展进程较快,而中西部地区发展较为缓慢。我国未来发展智慧养老产业则以人性化、适老化、线上线下结合以及医养结合四个趋势为主。
2020年以来,辽宁省先后投入6750万元支持并建设120个示范型居家以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陆续打造以“互联网+养老服务”为核心的9个市级养老服务平台以及25个县级养老服务平台,全面实现老年人的助浴、助餐、助洁、助医、助急以及助行,涵盖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多层次养老需求,并在沈阳、大连、盘锦、本溪等地同时开展志愿者宣传与培训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的养老服务。此外,辽宁省依托96100、“15分钟便民圈”等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利用智能技术整合养老资源,全面助力打造辽宁省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体系。
综合来看,我国银发经济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智慧养老相关的产业领域仍然处于滞后阶段[11]。从智慧养老产业供给端来看,智慧养老设备和机构建设仍然不能实现全覆盖,供给能力与老年人需求间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现有的供给水平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老年人有效需求,也就迫使智慧养老产业亟待做出创新和改变,才能够顺应银发经济的发展节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
2.3 理论视域下的智慧养老产业
社会认知理论视角来看,除外部环境会对行为产生影响外,人内部心理因素同样会调节并控制行为[12]。Albert Bandura提出社会认知能力是环境、行为和人三者交互影响的结果[13]。在社会认知理论的视域下,阻碍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原因之一是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偏差,老年人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低成为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一大阻力。
基于嵌入式理论,王诗琪(2023)结合当代养老服务模式,提出政策法规、养老主体间的协同合作以及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都是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14]。因此,如何细化法律法规,激励养老主体的协同治理,完善护理人员培训机制都是推动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
从供需平衡理论角度来看,虽然辽宁省的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果,但辽宁省目前仍然存在明显的供需不平衡问题[15-16]。龙玉其(2023)提出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供需失衡有一部分原因是老年人的参与度不足导致[17]。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已经朝着多元化趋势发展,现有的供给结构和供给水平无法与需求相匹配,从而加剧老年人参与度较低的现象。
综合来看,智慧养老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衍生出线上服务渠道,与传统的以养老中心和养老社区为核心的线下服务渠道合并发展成为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模式。这为辽宁省推动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如何优化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增强老年人自我效能感,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度,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养老需求是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3 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困境
3.1 政策支持与实际情况存在落差
辽宁省紧跟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战略,2020年辽政办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民政部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中都对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技术应用、加大智能产品和智慧服务供给等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在落实时,地方政府存在与相关机构协调性不足、老年人需求反馈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使得政策下发与落实开展情况存在偏差,致使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供需不匹配的现象仍旧存在。2020年开始陆续投入1.12亿资金用于建设150个示范点和养老中心,但多以城区街道为主,农村覆盖率较低。2023年全省养老机构共计2270家,床位20.96万张,但七成以上家庭养老服务供不应求,养老机构和社区空床率高达48%。智慧养老平台使用效劳圈覆盖范围受限,使用频次较低。以上都会对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的推进效率和质量产生影响。
3.2 人机交互便利性与适老性不足
辽宁省在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智慧养老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上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从用户体验反馈来看,未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是普遍存在的问题。2022年底,全省老年人口健康人数和患有疾病的人口比例分别为50.18%和49.82%,视力下降、手部灵活性减弱等都是老年人常见的问题。这导致老年人对智能产品使用便利性要求较高,由于适老化不足问题的存在使得多数老年群体无法顺畅地进行人机交互,从而产生严重的排斥心理。
3.3 数字鸿沟导致智能化接受度低
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领域应用的新技术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难以跨越是一个重要问题。尽管辽宁省政府积极推动智慧养老和健康养老工作,但老年人对其关注度较低,加上信息传递不及时和宣传力度不足导致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偏差,并不能充分认识到智慧养老的优势和便利,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在数字化技术应用上。虽然越来越多的智慧养老产品、养老设备以及智慧养老服务项目逐渐进入养老市场,但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老年群体对新兴技术知识缺少必要的了解,许多老年人对于智能设备和应用程序的操作会由于陌生产生恐惧甚至抗拒心理。此外,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产品的信任度较低,对隐私泄露、财产安全问题的担心程度很高,因此,老年人可能更倾向于传统的养老方式,对新兴的智慧养老服务仍旧持保守及观望的态度。
3.4 传统文化思想及心理因素限制
老年人群对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接受程度受传统文化思想以及心理因素的限制。在中国文化中,老年人以“节俭”为主,多数不愿意花费更高的价格用于支付熟识度不高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上。同时,子女赡养父母一直都是传统优秀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因此,老人更加倾向依赖于子女的陪伴和照顾而非依靠智慧产品。甚至,过多的使用智能产品或享受智能养老服务,会让老年人担心因此减少与子女的交流和互动,从而产生强烈的孤独感。然而,辽宁省子女因工作、学习和婚姻等外出情况造成空巢老人达到34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5.31%。在这种情况下,以尊重传统文化为前提,辽宁省迫切需要通过专业人士向老年群体普及智慧养老服务与子女陪伴间的联结,缓解老年人的焦虑情绪。
4 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创新路径
4.1 建立执行反馈评估系统,激励政策落地
为缩减政策文件与实际建设间的落差,辽宁省可以升级政策制定机制,成立由智慧养老产业专家顾问、技术创新企业、养老机构以及部分老年群体代表组成的专业团队,通过收集多方意见,提升政策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同时,辽宁省政府部门可建立政策执行反馈评估系统,在政策下发后,定期对已有政策进行评估,按照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最后,为强化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度,可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和补贴,用于激励养老企业和养老机构,以便于更好推动全行业发展。
4.2 设计养老需求反馈机制,提升用户体验
从根本上来说,智慧养老产业供需不平衡的原因在于现有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与养老需求间的不匹配。参与智能养老产品设计的机构和相关部门可以智能养老信息平台开设养老需求反馈机制,通过收集的老年人养老偏好不断优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另外,在研发智能产品和服务时,要更多考虑老年人身体条件,设计更为直观、简洁的操作界面,减小老年人操作难度,进而有效提升用户体验感。
4.3 丰富宣传方式和内容,增加老年人参与度
老年群体存在数字鸿沟最根本的原因是学习渠道有限。因此,辽宁省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养老机构、技术创新企业以及社区,在全省范围内加大智慧养老理念的宣传与培训力度,通过实地参观、体验活动、AI展示等形式,让大部分老年群体能够直观感受到智能化给生活带来的便利,通过专业人士带头和引导,增强老年人参与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老年人对新鲜事物体验的兴趣,从而得到更多的认可,获得更多支持。
4.4 强调人性化技术研发,推广社交功能
辽宁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应遵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将“家庭观念”贯穿到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中。在建设和推广智慧养老示范点和养老中心时,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喜好,开展各项社交活动,营造良好的、轻松的、愉悦的生活氛围。同时可利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子女与老人间的跨区域、跨空间沟通,缓解老年人的孤独感。因为辽宁省70%以上老年人仍选择家庭养老模式,所以辽宁省政府应重点关注“互联网+家庭照护”模式的升级,将智能技术与情感相融合,努力实现集家庭、社区、医疗、娱乐等多维度一体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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