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方”字是汉字遣词、造句、表义中的高频字根。由于时间久远和应用广泛,“方”字的本义及其引申义的互动关系出现了较大的背离,导致“方”字本义湮没、引申义取代本义成为字义认知的常态。但是“方”字的本义标定与渊源考据具有重大历史和学术功能,必须加以厘清和回归。本文认为“方”字本义应当回归到许慎《说文解字》的原义出发点,依据两个重要的判定原则,从“倂船”的本义起点去推演引申义的用法扩展路径及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方”字本义映射出华夏文明的传播方式和路径等重大史学信息,通过科学解读可以为汉字学术应用的空间拓展和层次提升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方”字渊源考据;本义;引申义;以字证史;史实考据
【中图分类号】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27-0125-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27.039
“方”字是汉字遣词、造句、表义中的高频字根。由于时间久远和应用广泛,“方”字的应用以其本义为基点,不断扩展其引申义的范围,形成了一个多元化视角的“方”字字根词汇群。在“方”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需要高度关注的字义异化现象,即“方”字本义与引申义逐渐出现了互动关系上的背离,在现代语境下使用的“方”字已完全丢失其本义,而采用引申义解释,甚至有学者引用引申义来否定本义,造成了对“方”字认知的错乱。根据自许慎以来的说文解字逻辑,文字不仅要用来表达特定对象的“音、形、义”,而且文字隐含着文明演进的历史史实,在信史考据中发挥着“以字证史”的重要作用。本文将通过“方”字的溯源考据及其用法扩展的分析,阐明“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互动关系,并提出“方”字的重大史学功能与价值。
一、《说文解字》中“方”字本义说解
汉字本义的渊源考据要溯源的话,两个重要的文字典籍要互为印证。其一为《尔雅》,其二为《说文解字》。“方”字的本义溯源考据遵循这一逻辑路径。
《尔雅·释水》对于“方”字的提及有一个重要的表述:“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这一表述将“方”与船紧密联系了起来。
自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以来到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都对“方”字进行了解说。许慎《说文解字》中“方”字的解说:“为倂船也,象两舟省总头形。”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对“方”字的解说:“倂船者,並兩船爲一。”
从《尔雅》和《说文解字》的“方”字说解来看,“方”字的本义是特定形制或礼制的船的概念是无误的。这是中国文化中“方”字本义的逻辑起点。在“方”字的遣词、造句、成文的应用中,多元视角的引申义的扩展应当是以“倂船”本义为基准,按照合理的逻辑不断扩展,形成多元化的“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交互应用场景。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当前学术界存在一种“方”字本义考辩的异化倾向,即在否定“方”字本义的同时,用引申义替代本义的地位,从而造成了“方”字本义的湮没和扭曲。针对这一现象,可以通过对现有研究观点进行梳理加以呈现。
二、已有文献中的“方”字字义考辩
本文通过对已有研究“方”字文献的梳理,将“方”字字义考辩的观点分为两个大类:其一为“方”字“倂船”否定说;其二为“方”字“倂船”肯定说。
(一)“方”字“倂船”否定说的观点
孙化龙(1986)提出“方”“巫”同源说,依据甲骨文、金文的 、 、 、 等字形与巫字的甲骨文字形 和金文字形 联系颇大,认为“方”是指人间,与“巫”所指神界相对应。方、巫属同源字,四方当为初始义,
表四方之形则更形象,后分为二途,在神界则为四方神,在人间则为方圆、国家。后来进一步分化,巫专用于神界,方只用于人间。并且提出:许慎的“倂船”之说是因为没有看到卜辞等出土文献,仅依小篆强自解释的结果,后世多迷信许慎,导致“方”与“巫”的因缘关系被湮没了数千年。而许慎所说“方”字的“倂船”之义是“泭”字的借用字。范毓周(1994)在《殷墟卜辞中的“ ”与“ 帝”》也持有“方”“巫”同源的观点。
王元鹿(1986)认为 “方”字的本义及它们的早期形体的结构方式,在古代文献中已经佚失,需要重新认识。综合典籍中“方”字所表意义,大致可归为四类:其一为“判分”义;其二为“正直”义;其三为“对称的二物”义;其四为“一半”“一旁”义。如果用“以刀判物”来训释“方”的本义,则每种意义都能够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说文》的“併船”说,只能解释三、四两义。朱芳圃先生的“刀柄”说,也只能解释三、四两义,徐中舒先生的“耒”形说,可释四类意义,但除“正直”义外,释另三义似略嫌牵强。至于高鸿缙的“刀倚架旁”说,几乎不能解释四义中任何一义,难以成立。因此依据“方”字及一些“方”声字的古义并结合“方”字的读音和形体进行综合考查,判定“方”字的本义可释为“以刀判物”。
康殷(1979)的《文字源流浅说》也从字形入手,认为“方”的字形类似人形侧视,并人之颈部有束缚之行,根据甲骨文的字形推测“方”可能表示颈部被物束缚的人。陆忠发(2019)提出“方”的本义是外族人或者外国人,造字取象于抢夺他族、他国人口之史实,故造字以“用绳索将其脖子捆起来的人( )”表示外族人或者外国人。并且认为“方”的广泛的应用都是本义“外族人或者外国人”的引申义,包括许慎《说文解字》中的“倂船”之义。解释为:被抢夺来的人因为害怕,他们行则相随从,处则相比并,故“方”引申为“并”。《书·微子》:“小民方与,相为敌雠。”江声《尚书集注音疏》:“方,并。”
综上所述,“方”字“倂船”否定说的观点是在否定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本义说解。说解的角度各不相同,可以依据字形演变和字义关联,提出“方”“巫”同源说;也可以依据字形演变,提出“以刀判物”说;还可以根据字义的引申,提出“外族人或者外国人”说。
(二)“方”字“倂船”肯定说
“方”字“倂船”肯定说自古以来就是主流观点,但传承应用的案例多,学理研究的成果少。在继承“方”字“倂船”本义说解的同时,确实存在很大的疑惑,不明“方”字为“倂船”的造字初衷。
刘益明(2015)提出从字形分析的角度看,将“方”字的本义讲为“併船”是合理的。从古代文献看,“方”的本义为“併船”也是毋庸置疑的。从语源学的角度讲,只有将“方”字的本义讲为“併船”才能把“方”字的众多引申义有机地关联起来。所以,提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況下,不要轻易地去否定许说。
本文的观点支持“方”字“倂船”肯定说,并且在支持的同时,从“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背离视角进一步切入,深入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及其隐含的待证史实。
三、“方”字本义与引申义间的关系及其判定原则
(一)“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互动关系
1.“方”字本义常用
本文引用网络资源《汉典》的字义解读作为分析样本,展示“方”字的本义的具体表现形式。
(1)方,倂船也。象两舟总头形。—— 《说文》
(2)大夫方舟。—— 《尔雅》。李注:“竝两船曰方舟。”
(3)方舟而济于河。—— 《庄子·山木》
(4)不足方。—— 《仪礼·乡射礼》。注:“犹倂也。”
(5)方舟设泭。—— 《国语·齐语》
(6)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诗·周南·汉广》
(7)操军方连战舰,首尾相接。—— 《资治通鉴》
(8)蜀汉之粟,方船而下。—— 《史记·郦食其列传》
从引用的典籍文献中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方”字没有失其本义,在传承和应用中都明确指向了“船”“水运”“士大夫”等本义表达。
2.“方”字的引申义常用
本文引用网络资源《汉典》的字义解读作为分析样本,展示“方”字的引申义的具体表现形式。
(1)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方形;
(2)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方根,平方;
(3)人的品行端正:方正,方直;
(4)一边或一面:方向,方面;
(5)地区,地域:地方,方志,方言,方圆,方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6)办法,做法,技巧:方式,方法,教导有方,贻笑大方;
(7)种,类:变幻无方,仪态万方;
(8)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方;
(9)违背:方命;
(10)正在,正当:方今盛世;方兴未艾;
(11)才,刚刚:方才,如梦方醒;
(12)量词,多指一立方米:土石方;
(13)量词,用于方形的东西:几方石章;
(14)姓,方志敏。
3.“方”字本义与引申义背离的例证分析
以引申义中(6)“方法、做法、技巧”的造词表义为例。关于(6)“方法、做法、技巧”引申义的造词中“贻笑大方”中的“方”解读为“方法、做法、技巧”,理解上较为牵强。如果回归“方”字本义,就可以更好的理解。“贻笑大方”的“方”指代的是“大夫”阶层在知识、技能、道德等方面的高水平的社会精英,如果仅仅是定位在“方法、做法、技巧”的理解层面,就会违背中国文化中很少对“方法、做法、技巧”加注“大”来修饰的用词逻辑。但是对掌握“方法、做法、技巧”的士大夫阶层的社会精英,中国文化中常常冠以“大方之家”等尊称。《庄子·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二)“方”字本义与引申义间的关系基本原则
1.后人字义解读不能否定前人原则
前人是文字造字的先期参与者与传承者,在造字“音、形、义”的认知上存在时间优先权,如无重大的史学证据推翻前人字义的论断,后人对字义的解读不能轻易否定前人表义。如果后人对前人表义不能理解,不能以后人的解义注释替代前人表义的本位。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而言,如果前人对更早期文字的传承和说解出现了原则性误读,甚至是传统字形新义解读,很可能预示着文字传承的过程中出现了重大的灾变或文化断层,绝非前人无知妄议文字的本义。后人在继承、批判和扬弃的研究和应用中应当理性对待。
2.引申义不能否定本义原则
本义是引申义扩展的基础前提和逻辑起点。引申义的扩展方式类似水中涟漪,围绕本义的中心点逐步扩展,形成多元化语境的引申义表达。但是,本义与引申义的关系,不能在逻辑上倒置,即不能用引申义去替代本义,甚至否定本义。如果字的本义湮没,引申义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在文字发展过程中,其“音、形、义”会出现严重扭曲,从文化知识传承的角度而言,增加了知识的盲区和认知的障碍。
四、“方”字本义与引申义关系悖反的例证分析
“方”字本义与引申义关系悖反的现象表明,后人不能理解前人表义有三种可能:其一是字义不明不能理解,比如文字传承过程中“音、形、义”的佚失,“方”字就是典型样本字例,汉字字根中的“天干地支”22个字符也是典型样本字例;其二是字义引申不能理解,比如汉语中大量存在的音译借用造词,直接用了本字的“音”,不用其“形、义”,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后产生了相应的引申义,反过来会影响本义;其三是字义扭曲不能理解,比如中国古代的帝王尊长名字的避讳传统,会使得原字使用受到限制,导致在文献中的理解被严重扭曲。
本文以“方”字本义记载最早的古籍《尔雅》成书时间争议为例,来说明“方”字本义与引申义关系悖反的思辨逻辑。《尔雅》是已知最早记录“方”字是倂船的典籍。关于《尔雅》成书的时间存在较大的争议。目前可以总结为两种主流观点:其一为战国后期成书论;其二为先周以降成书论。
(一)对“战国后期成书论”的思辨
《尔雅》战国后期成书论的典型观点见于百度知道的词条。其表述为:“《尔雅》成书于战国或两汉之间,上限不会早于战国,因为书中所用的资料,有的来自《楚辞》《庄子》《吕氏春秋》等书,而这些书是战国后的作品。书中谈到的一些动物,如狻猊(龙九子之一,形如狮子)。据研究,不是战国以前所能见到的。也有认为《尔雅》成书的下限不会晚于西汉,因为在汉文帝时已经设置了《尔雅》博士,到汉武帝时已经出现了犍为文学的《尔雅注》。”百度词条的解释一般不被学术界作为研究立论的文献基础,但其影响日渐扩大,对民众的影响已不可小觑。将其作为理论辨析的对象,有助于深化正确的认识。
该词条中提出支持《尔雅》战国后期成书论的主要论据是《尔雅》引用资料的成书时间和一个值得辨伪的观念问题。关于《尔雅》成书时间问题,笔者的观点认为,作为一部中国最早的百科全书典籍,不断引用和增删是正常的逻辑,就如今日之百科全书或字典,如果出现了新的引用文献,就否定其最早成书的时间是非常不严谨的判定标准。关于中华先祖战国以前对狮子的认知问题,笔者的观点认为,仅凭主观认定中华先祖战国以前没有见过狮子来否定《尔雅》成书时间节点,有悖常理。这是对中华先祖知识水平和迁徙能力存在思维定势导致的局限化认知。综上所述,《尔雅》战国后期成书论的两个重要论据在逻辑上存在缺陷,在学术研究中不可确信。
(二)对“先周以降成书论”的思辨
《尔雅》战国后期成书论的典型观点认为,《尔雅》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但未载作者姓名。有的观点认为是孔子门人所作,有的观点认为是周公所作,后来孔子及其弟子做过增补。后人大都认为是秦汉间的学者,缀缉春秋战国秦汉诸书旧文,递相增益而成的。西汉刘歆所著《西京杂记》:“郭威……好读书,以谓尔雅,周公所制。”又《记》言:“孔子教鲁哀公学尔雅。尔雅之出,远矣。旧传学者,皆云周公所记也。”
针对《尔雅》成书的时间所定位的“先周时期”。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也曾是学术界争议的一个问题。于祖培(2006)提出了定义西周以前周族历史的先周历史的概念。“先周时期”概念的提出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有学人认为已有先秦这个概念,再使用先周一词是否准确。于祖培认为要判定“先周”一词的造词使用是否符合学理,先应检讨“先秦”这个概念的内涵及其使用情况。先秦是对秦朝建立以前的历史统称,但就其实际使用的情况看,先秦一词大多是指西周到秦建立之间,学界在提到西周以前历史阶段时都使用旧石器、新石器、夏、商等具体概念,不用“先秦”概念的原因是担心引起误解。当史学研究不断溯源,“先周”一词相对于“先秦”一词在逻辑上的重要性就不断提升,二者是大概念与小概念关系,而不是等同并列关系,不会产生认知混淆问题。
本文认为,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在时间断代上不应受夏商周断代不清问题的影响,要根据史学证据的遗存和考据科学厘定时间概念。因此,《尔雅》成书有可能更早于先周时期,溯及更为久远的中华早期文明。以《尔雅》成书时间为判断依据,“方”字的本义应为“倂船”无疑。后世对“方”字引申义的扩展在逻辑上和表义上大体遵循“方”字本义的基准定位。“方”字本义与引申义关系悖反争议的分析中,《尔雅》成书时间之争的辨析是很好的范例,可以作为科学纠正“以后世之应用否定前世之基准的悖反逻辑”的判例。
五、“方”字本义的重大史学功能
本文之所以以“方”字为研究对象,考辨其本义与引申义的互动关系问题,是因为“方”字的本义隐含的重大历史史实,如果不加纠偏和定标,在文字和历史研究中将会出现严重的失准问题。这个重大史实是从“方”的本义、引申义及其相近偏旁字形字义的交汇体现出来的。“方”字偏旁的“旁”字,《说文解字》释义为“溥”,“溥”的本义是水势浩大。在自然界中,只有海洋的mIkVSQlGIu4/ckyzM9bSXBD2+YcUuUsxcBxBY6PnLLE=水势才能匹配浩大广博之义。“方”字偏旁的另一个关联偏旁“㫃”,其构字包括“游”“旌”“旗”“族”“施”“旋”“旚”等,本义皆为旗帜之义。“方”为船,“㫃”为旗,“旁”为水势浩大,符合自古以来航海的基本规律,存在极大的可能性影射上古三皇五帝时代的天子、诸侯、大夫、士的用船礼仪皆为航海民族的礼仪仪制。从中国历史的沿革来看,海船代表船舶的最高技术水平,内陆水运的船舶在技术上一旦脱离海运会迅速退化,甚至对于特定的内陆民族完全丧失了海洋知识和船舶技术。因此,“方”字本义传达了一个重要的有待考据正式的史实:“天子在海外,而非域内”。商、周两朝虽然地处中原,但其与海外的关系却非常密切。“方”字的本义是重要的史实遗存证据。如果不加深究,贸然推翻了“方”字“倂船”的本义基准,将会抹除经典古籍中对于上古文明史实的真实信息,扭曲学理性和世俗性认知,其谬大也。除了“方”字以外,还有重要的文字证据是“贝”字。“贝”字与“方”字都将商、周文明的重要特征指向了海洋。对于“贝”字的考据将另文研究。
六、总结与展望
“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背离是文字演化和应用扩展的正常现象。但在对引申义广泛使用的同时,对“方”字本义也需要正本清源,即便现有史实没有充分史料证据加以论证,学术界在学理性研究中也应当秉持“守正创新”的理念推进研究的深化,正确的导向应当是鼓励拓展知识的边界,但要谨慎地加以扬弃,反对未经信史考证即兴否定的倾向。“方”字本义背后有许多未解之谜,是否如本文所预想的那样,与海船、海运、文明交流、族群迁徙存在关联性还有待深入考据和求证。“方”字本义与引申义的理性思辨也开启了“以字证史”的新方向,不仅可以为重塑中国民族的文化自信奠定理性基础,更可以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经济交流中提供有益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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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余思敏,女,浙江衢州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丝绸之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谢京华,男,山西介休人,财政学博士,宁波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丝绸之路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财税经济政策。
杨阳,通讯作者,女,辽宁沈阳人,财政学博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税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