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蕾
马尔克斯得知自己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先转头看了一下妻子,过了很长时间,他说:“我完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马尔克斯很迷信:这个荣誉太大了,他怕乐极生悲。
他的母亲同样很迷信,在听到这个好消息后,甚至对他说:“你拿了奖以后,不久一定会死去的。”
破解的方法是马尔克斯拿着一朵黄玫瑰去领奖,因为黄玫瑰可以阻挡厄运。
马尔克斯的生活里不能没有黄颜色的花,如果没有,他甚至写不出东西。
或许正是这种可爱的迷信带给他磅礴的魔幻灵感。
在《百年孤独》中,故事发生地马孔多在下雨,而这雨竟然可以持续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之久;整个村庄的人都患上了一种失眠症,而且失眠症不仅会传染,还会导致失忆。
情节天马行空,让人感到非常神秘和奇特,这就是《百年孤独》的创作风格,叫作“魔幻现实主义”。
但在马尔克斯看来,神奇和魔幻在拉美这片大地上真实存在,他的作品只是对生活的一种再现,他坚定地认为自己写下的一切都是事实。
这部小说记录了一个家族一百年间七代人的故事。
小说中出场人物极多且关系复杂,爷爷、孙子、重孙子的名字重复使用——读到第五章,这个人已经死了,可是到了第十章,这个人似乎又复活了,导致大家经常一头雾水:到底谁是谁的谁?
这是马尔克斯的风格,他就是想让大家掉进故事的陷阱,就是想让读者晕头转向。
马尔克斯是在提醒大家,人和人之间看似过着不同的生活,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所谓的姓名只是一个称谓,不管是谁,最终都将走向宿命,迎接孤独的结局。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男性的命运只有两种:一种是死于非命,一种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
相信你读完这部小说,一定会目瞪口呆,难以忘记书里那个奇迹般消失的小镇马孔多,那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的家族。
你一定会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宿命是无法摆脱的吗?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呢?
马尔克斯本人说:“布恩迪亚整个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比如,第一代男主人感觉到世界正在发生着奇妙的变化,于是迷上了做研究。但他的超前思想和小镇马孔多格格不入,这让他陷入了孤独。
可是他宁愿和鬼魂对话,也不想跟亲人好好沟通,所以这聪明又勇敢的第一代,创造了整个小镇,却始终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家庭和孩子漠不关心,最后因为孤独而发疯。
家族中的第二代男主人,因美丽的妻子被人害死,从此失去了爱的能力。
即便他成为上校,成为英雄,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依然没有办法排解内心的孤独,最后郁郁而终,所获得的勋章都变得没有意义和价值。
最后,第六代生出了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古老的家族孤独了一百年,也用了一百年来抗争孤独,但是孤独注定和他们如影随形。他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证明:没有被爱过的人,不可能懂得怎么去爱别人,而没有爱的能力的人,终究摆脱不了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