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璟
“快看!江豚!”近日,记者随江苏省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长江禁渔执法巡航时,江面上突然跃出两只浑身铅灰、身体浑圆的小家伙。近两年,素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长江江豚已不再是“稀客”,它们三五成群,频频现身长江流域。
长江江豚现已达到1249头,较2017年增加了237头,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长江刀鱼溯河洄游至洞庭湖,已到了历史最远的分布水域;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由禁渔前最差的“无鱼”提升了两个等级……
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3年多来,长江鱼类资源量和生物多样性呈现恢复态势,禁渔效果初步显现。这些成果离不开各地的严格执法监管,除了不断优化机制、持续加大护渔巡江力度,还在智能化上下功夫,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近期,记者走访重庆、江苏等地,实地了解长江十年禁渔有关工作成效。
鱼类资源严重衰退
长江十年禁渔正式启动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内共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00多种。这其中又涵盖长江特有鱼类180多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长江鲟以及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圆口铜鱼、长薄鳅等珍稀鱼类。长江上游有珍稀特种鱼类127种,其中裂腹鱼属最多;中游地区是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的重要栖息地;下游则是刀鱼、鳗鲡、鲥鱼、河豚等鱼类洄游的重要通道。虽然地图上长江鱼类家族的“家底”很厚,但是在十年禁渔之前,长江鱼类资源已经严重衰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所研究员、长江水生生物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庄平介绍道:“有记录以来长江渔业资源的总量,在1954年渔业产量是最高峰,达到了45万吨,自此以后就逐年下降,到长江禁渔之前只有不到10万吨。另外,在长江中濒危物种增加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还有些物种灭绝了,比如2007年宣布‘长江女神白鱀豚功能性灭绝。202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也就是IUCN宣布长江白鲟灭绝、长江鲟野外灭绝。还有一些没有被官方宣布灭绝的种类也是多年未见,比如长江鲥鱼。”
为了让“母亲河”重新焕发生机,2017年1月1日,国家在穿越云贵川三省的长江重要支流赤水河率先试点实施全面禁渔,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这里的鱼类资源明显恢复。
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正式启动,禁渔范围包括长江干流、长江口禁捕管理区,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大渡河、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支流,还有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各地确定纳入禁捕范围的其他重点水域。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进入新阶段。
非法捕捞花样翻新
各地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10月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
据了解,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禁渔秩序总体平稳,2023年长江干流规模性非法捕捞案件比2020年下降65%,非法捕捞高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非法捕捞的时间、地点、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夜间作案、交界水域“打游击”、潜水电捕鱼等花样层出不穷,打击查处难度大大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关地方要聚焦重点时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要物种,持续组织开展水上巡航、陆上检查、线上排查,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6月12日,滇川两省开展长江流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6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在玉树州玉树市巴塘河、通天河金沙江流域交汇处开展禁渔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非法捕捞团伙。同时,开展打击长江干流违规垂钓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泥鳅党”、可视锚鱼、钓获物交易、禁钓区垂钓等违规行为。
“在执法船紧追之下,偷捕人员一边疯狂逃窜,一边不断往水中倾倒渔获、丢弃工具,以销毁证据。20多分钟后,执法人员终于逼停偷捕船只,成功抓获不法分子。”这是近日在太湖非法捕捞综合整治行动活动现场播放的今年2月太湖渔政执法人员追捕偷捕团伙的画面。近两年,偷捕现象呈现小型化、隐蔽化、快速化的特征,给执法带来挑战。对此,太湖渔政加强与海事、水警、水务等部门以及周边省市的联动,利用遍布湖区的监控设备,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打击。
“2023年10月以来,我办立案调查非法捕捞案件508起,涉案人员964人,查处涉渔‘三无船舶449艘,其中100马力以上快艇47艘。”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渔政处处长陆建明介绍,“针对今年以来外地大马力快艇入湖偷捕突出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打掉有组织犯罪团伙8个,查处大马力快艇案件(150马力以上)16起,公告处理大马力快艇14艘,当前外地大马力快艇入湖偷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禁捕工作成效显著
渝川鄂湘贵签订交界水域共管协议,沪苏浙皖签订《长三角地区长江禁渔水上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重庆建成多个省际渔政工作站、长江禁渔警务联络室。近年来,沿江各省市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优化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协同推进禁捕水域工作平稳进行,形成协同配合、运转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
6月18日,记者来到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高家花园大桥附近,一座蓝白交织的石马河街道禁渔标准化巡护站引人注目。“巡护站是由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和石马河街道共同建设的,处于石马河街道辖区江段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有利于快速处置各类情况。”该巡护站巡逻队员朱俞川介绍,巡护站建有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一站式执法办案功能,投用后大幅提高了盘溪河口至大竹林6.3千米嘉陵江岸线日常监管能力。
“该巡护站是重庆市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向乡镇基层下放或委托执法权限,打通禁渔执法‘最后一公里的典型案例。”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处一级主任科员许成帅介绍,近年来,重庆市持续优化“1+1+4”工作机制(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组+4个专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动非法垂钓执法监管事项授权乡镇(街道)履行,并将禁渔纳入河长制考核、生态环保督察,建立暗查暗访机制,开展区县政府考核,督导整改闭环落实。
组建“虞剑护江”禁渔党建联盟,设立长江禁渔执法联勤联动中心,设立禁渔联合执法检查哨所……近年来,江苏省常熟市也在创新机制方面做了不少有益尝试,已形成长江禁渔“共建共治共享”融合监管的“常熟模式”。
“‘共建共治共享即通过综合禁渔队伍的联勤联动、智慧禁渔平台的互联互通、普法宣传工作的精细精准,实现融合共建、禁渔共治、信息共享,确保了禁渔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常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周进向记者介绍,目前已经形成“1+4+N”(1个长江禁渔执法联勤联动中心、4处禁渔联合执法检查哨所、N支禁渔队伍)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去年11月底,我们15分钟查获了一起使用射鱼器械非法捕捞案。”周进介绍,“当时,我们执法大队队员通过常熟长江智慧禁渔平台发现,徐六泾闸外江滩有人疑似使用投射箭铦耙刺进行非法捕捞,随即将线索提供给长航公安苏州分局常熟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并立即启动‘1+4+N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兵分三路,迅速向事发地集结,成功将3名嫌疑人现场查获。从发现线索到当场查获,仅历时15分钟。”
强化自动化智能化手段
监管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近日,天眼监测到汉北河入汉江口处有人锚鱼,我们及时将线索通报给汉川渔政,成功抓获4名非法捕捞人员。”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执法人员介绍,武汉市在长江、汉江流域均安装有渔政天眼,可精准识别偷捕者及其使用的渔具,并通过监控录像固定证据、定位抓捕,有效打击锚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为禁捕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天上无人机、水上巡逻艇、岸边摄像头、堤上巡逻车,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各地不断强化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均已实行人防、技防、物防和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海陆空”式的立体化禁渔防控体系。
智能识别、自动预警、自动固证,如今,重庆市依托智慧化设备,改变了传统的“巡江靠走、发现靠瞅”的巡护方式,构建起“空中有飞机、长江有监控、岸边有巡护、江上有快艇、指挥有平台”的“五有”长江生态巡护体系,极大提高了渔政执法效率。
6月17日,记者来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一块硕大的数字屏映入眼帘。“这是渔政视频AI预警系统,主要运用于渔政监管打击非法捕捞等。它能自动识别垂钓、放网、捕捞等行为,通过摄像头实现24小时视频取证,发现可疑行为后会自动报警。收到报警后,我们立即派出就近的队员现场核查处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
“能发现、跟得上、打得赢。”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古和平介绍,以前打击非法捕捞靠两条腿、一双眼,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反应慢等问题,而渔政视频AI预警系统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力提高了监管力度和效率。“在几江街道,已经能够实现1分钟内完成调度、5分钟内抵达现场、10分钟内初步报告处置情况。”
以算力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目前,这套系统已在全市建成983个摄像头,实现自主巡江、自动预警、人机联动、流程闭环。”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支队长唐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的巡查执法和暗访检查力度频度,扩大执法覆盖面,充分运用渔政AI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开展“网上巡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