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贵的遗产:周恩来与“十条家规”

2024-07-12 12:31曾长秋
清风 2024年6期
关键词:邓颖超家规亲属

曾长秋

周恩来身居高位,却从不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私,也不允许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谋取利益,更不让家事影响国家大事。他亲自定下“十条家规”:1.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2.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3.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他代付伙食费;4.以家属身份买票看戏,不得用招待券;5.不许请客送礼;6.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7.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8.生活厉行节约、艰苦朴素;9.任何场合都不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10.不谋私利和搞特殊化。

从下面几件小事就能看出周恩来的廉洁家风。

秋风律己 春风待人

周恩来生于江苏淮安,浙江绍兴是他的祖籍。新中国成立伊始,淮安县政府几次想重修周恩来老家的房屋,设立周恩来纪念馆。周恩来知道此事后,坚决反对。1958年6月29日,他写信给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当时他的弟媳陶华还住在那里,周恩来提议“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并提出在公家接管房院后,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在这封信中,周恩来还提到周家有一处坟地,“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

于是,中共淮安县委在1960年将周恩来生活过的东边宅院作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室,西边宅院让群众住进去。五年之后,周恩来又派侄子回乡平掉了周家祖坟便于当地农民耕种。1973年,周恩来又听说当地要维修老屋、对外开放、让人参观。此时他已近晚年,病痛缠身,于同年11月13日委托原国务院办公室给淮安县委打电话,传达了周恩来的三条指示:“1.不要让人参观;2.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3.房子坏了不准维修,可以把我住过的房子拆掉。”县委对此指示作了传达,维持了房屋的原状。

慈孝之心 事亲以敬

周恩来十二岁离开淮安,上下求索,后来投入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再也没有回过老家。为何没有回家乡?他对秘书王伏林说:“我现在还不能回去。一回去就有麻烦,亲戚们全找来了,我满足不了他们。我要等到大家的生活都提高了,我再回去。”其实,他始终牵挂着家乡的亲人,经常用工资接济亲属,但他决不允许地方政府给他的亲属以任何照顾,不给当地政府增加额外负担。

周恩来十岁时带着两个弟弟与八婶母生活了两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他接八婶母到北京居住一段时间,八婶母住不习惯便要求回淮安老家。后来八婶母生病,在淮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56年10月29日,周恩来写信给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感谢他们对八婶母的关心和照顾。此时,周恩来知道八婶母的疾病已无法治愈,他便交代:“如果治疗无效,一切后事也请你们代为办理,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币贰佰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如不够,请你们先垫付,事后来信说明支付情况,我再补钱。”1957年4月19日,周恩来再次致信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此时八婶母已去世,家里还有弟媳陶华等人。周恩来提出:“今后她(陶华)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对她勿予照顾。”同时,“寄去为安葬我伯母善后费用所尾欠垫款二十五元”。周恩来孝敬长辈、关心亲属,展示出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的形象,令人敬佩不已。

革命伴侣 夫妻情深

周恩来写道:“要经常反省,与同志们交换意见,经常‘洗澡。要把思想改造看成像空气一样,非有不可。不然思想就会生锈,就会受到腐蚀。每个党员从加入共产党起就应该有这么一个认识:积极改造思想,一直改造到老。”在周围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位戴袖套上班、穿补丁衣服的总理。吃饭餐餐“光盘”,连喝稀饭也用馒头将碗刮干净。

周恩来与邓颖超,既是同志加战友,又是红色伴侣。他们伉俪情深,相濡以沫,互敬互爱,共同生活了半个多世纪。由于工作关系,他们也是聚少离多,经常书信往来,谈近况、谈理想,互相鼓励。1959年3月18日,周恩来给邓颖超写信:“老了,总不免有些回忆。但是这个时代总是要求我们多向前看,多为后代着想,多向青年学习,偶一不注意,便有落后的危险,还得再鼓干劲,前进再前进啊!”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感情基于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事业之上。

在邓颖超任职的问题上,周恩来态度十分明确。新中国成立之初,许多领导人向周恩来提议,按邓颖超的资历和能力,应该安排一个重要职务,都被周恩来拒绝了。有人为邓颖超鸣不平,周恩来说:“我是政府总理,如果小超再担任政府的一个部长,人家会把她那个部长说的话当成是我这个总理的话,把她做的事当成是我支持的。这样,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政治关系、政府关系,就都搞到一起去了。这不利于我们党的事业,不利于我们的工作。”他还说:“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不仅如此,周恩来还多次在任职、调级等问题上要求邓颖超尽量向低标准看齐。1974年,在筹组第四届人大班子时,毛泽东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这件事被周恩来压了下来。直到周恩来去世以后,邓颖超在1977年才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对周恩来这个看似不近人情的做法,邓颖超毫无怨言。她说:“恩来这样做,我很理解。”她将这看作一种严格的家风,体现的是党的优良传统。

严规立威 厚爱似父

周恩来以自己的方式告诫大家,办事情首先不能考虑个人利益,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这充分展现出他那崇高的境界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他说过:“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他定下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亲属的厚爱。他的侄子周尔辉,其父是烈士,周总理将他接到北京抚养。当时北京有干部子弟学校,是专门培养烈士、高级干部子女的。周总理没有让周尔辉上这样的学校,而是让他到普通的第二十六中学住校学习,还特意嘱咐无论是领导谈话、填写表格,还是与同学交往,千万不要说出与他的这层关系。后来,周尔辉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结婚,学院领导为解决他夫妻分隔两地的难题,把他爱人从淮安调到学院子弟小学任教。周总理知道以后批评侄子:“这几年遭受自然灾害,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国务院也正在下放、压缩人员,你们为什么搞特殊化,不带头执行?”邓颖超也给侄子、侄媳做工作:“伯伯是抓压缩城市人口工作的,他要带头执行这项政策。”最终,周尔辉夫妇一起调回了淮安工作。周恩来说:“我自己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与自己一样的路。”

周恩来多次教导晚辈:“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我的关系,都不许扛总理亲属的牌子,不要炫耀自己。”周志勇是他二弟周恩溥的长孙,出生于1960年,因为那年周恩来出访印度,所以家里人就给他取名为中印;周志勇的弟弟1966年出生,周恩来那年出访越南,就起名为中越。周志勇十岁的时候,奶奶带他们来北京,周恩来请他们吃饭。席间,当周恩来得知兄弟二人名字的由来时,便说,这两个名字不好,改一下吧。因为他们兄弟二人的名字违反了“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的那条家规,所以要改。

此外,周恩来还经常教育晚辈深入农村和基层,做普通劳动者,并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即使亲属符合条件应享受的待遇,周恩来也执意不许。1968年夏,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建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远赴内蒙古插队,周恩来高兴地对她说:“我坚决支持你到内蒙古大草原安家落户。……一定要迎着困难上,决不当逃兵。”由于周秉建表现良好,1970年经当地群众推荐应征入伍。当时,对很多青年来说,入伍是很好的出路,有一些人想方设法让子女去当兵。就在周秉建穿着军装到北京看望周恩来夫妇时,周恩来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了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为此事他派人到部队了解情况,要求将周秉建退回草原。同样,周恩来的侄子周秉和在新兵训练即将结束时,也从部队返回延安继续插队。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评价的:“周恩来同志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杰出楷模。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我们要向周恩来同志学习,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接受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拒腐蚀、永不沾,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周总理没有给后人留下一砖一瓦、一钱一物,却为后人留下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家风家规,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世人所敬仰。他亲手制定的“十条家规”,作为宝贵遗产,启示着广大党员和干部不忘初心、矢志前行。

(作者系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猜你喜欢
邓颖超家规亲属
邓颖超:春天过后不是秋
立下这7条家规,孩子必有出息
鸭子的家规
家风家规我来说
什么?亲属之间不能相互献血?
邓颖超:你用鲜花绽放我一世爱恋
新媒体技术在复原陈列中应用的探索——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为例
悲怆者
English Abstracts
狗也怕醉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