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勇 熊秋良
摘 要:“党建引领”是我国基层治理实践中的重要现象和领导策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城乡关系,以及乡村治理的目标和价值取向的重要论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乡村治理理论。经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调整,新时代的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面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时代环境和治理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发扬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锚定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在“变”中延续“不变”的价值追求和实践遵循,推动乡村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4)04-0025-10
一、问题的提出
“党建引领”是一个新兴且日益广泛出现在中国基层治理实践中的重要现象和领导策略,2023年3月出台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其主要职责就包括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治理是国家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加强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研究,深入探讨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嬗变逻辑,有助于深化对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关问题的系统性、全面性和立体性认识。
目前,学术界主要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生成依据与递嬗脉络、现实梗阻和疏解策略、作用机制与实践进路等展开研究。其一,在生成依据与递嬗脉络方面。学者认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内在要求,契合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1],是国家政党体系在基层治理行动中的继承创新[2]。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表明,党的领导是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与发展的核心元素[3],实现了对乡村治理结构的重塑[4],有利于乡村均衡发展与秩序和谐稳定。其二,关于现实梗阻和疏解策略。学界多用“内卷”来描述现实梗阻,认为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弱化、功能虚化和地位边缘化[5],以及由此带来的主体流失、动能不足、制度缺失、价值偏移等困境[6],出现治理结构不合理、公共精神缺失、法治薄弱化等短板[7],造成党建对乡村自治事务的全面替代、对乡村法治资源的选择性应用、对乡村德治力量的相对忽视等问题[8]。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价值引领、主体塑造、制度规约三重向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9]。其三,关于作用机制与实践进路。主要从嵌入机制、主体重塑、三治融合、数字技术赋能等方面进行讨论。在嵌入机制上,认为应明确党建与乡村治理的主辅协作关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联动互嵌结构[10],建立区分和融合机制[11];在主体重塑上,要优化基本结构以走出结构“碎片化”困境,理顺内部关系以走出关系“紊乱化”困境,整合基本功能以走出功能“梗阻化”困境[12],建设“一核多元”的结构体系,形成“观念-结构-行动”三要素协同作用的机制[13],构建协同治理的有机共同体[14];在“三治融合”上,主张组建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共建“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构建复合型法治模式以激活“乡政”与“村治”两个内生动力[15],推进“德法融合”;在数字技术赋能上,认为数字技术为破除治理主体缺场、公共场域萎缩、公共精神消解等困境提供了方案[16],打破了物理空间在时空条件上造成的参与条件限制[17],对于推动治理主体构成变化、流程改造、行动效率提升、丰富基层民主实现形式具有积极作用[18],但实践中要防范数字治理的伦理和法律风险[19]。同时,学者还结合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对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对中外乡村治理进行了比较研究。
整体来看,学者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研究,但仍存在拓展空间。第一,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资源挖掘不够,理论供给还不足,需要从理论原点出发来回答“党建何以引领乡村治理”。第二,目前的研究关注了百余年来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探讨了不同历史时期党领导乡村治理取得的发展成就,但结合不同历史时期主要矛盾、时代环境和目标任务的变化,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的研究不够。第三,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就,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有其自身的嬗变逻辑和实践遵循,这方面的研究还需要深化和加强。据此,本文尝试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理论中探寻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缘起,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嬗变逻辑进行探讨,以期为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和对策思考。
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缘起
党的领导是我国乡村治理的显著特征和最大优势,要理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来龙去脉,就要对理论渊源进行追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城乡关系,以及乡村治理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理论,是理解和认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理论渊源。
(一)基层组织:无产阶级政党发挥作用与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从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过程中,对无产阶级党组织工作的建设和理论进行了艰辛探索。在撰写《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时,就对同盟组织机构如何设置,“支部”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作了具体的论述。他们认为“任何政党没有组织都是无法存在的”[20],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革命运动中的战斗堡垒,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1848-1849年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及巴黎公社运动的失败,使他们看到了农民阶级的力量,认为“正如民主派同农民联合起来那样,工人也应当与农村无产阶级联合起来”[21]562。1889年建立“第二国际”时,他们也主张在农村成立党的组织,把农村无产者和小农发展为“第二国际”的盟员。他们还表示,党的基层组织应以服务人民为宗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1]413。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以巴黎公社经验为题,指出党领导建立的各级基层组织也应是“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22]99-100。列宁也指出,要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进行鼓动工作、宣传工作和实际组织工作的据点”[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及其基层组织建设的思想,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乡村治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职能和内容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没有出现过“国家治理”的概念,但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国家治理的思想和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肯定资本主义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矛盾造成的国家治理的虚伪性进行了批判,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21]402,资本主义国家成了“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21]212。维护的是占社会少数的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小资产阶级的所有阶层,以及农民阶级,都完全被排斥于政权之外”[24]。在揭示和批判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本质的基础上,他们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本质职能、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以及制度安排等方面作了阐述。恩格斯还进一步认为:“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22]277。乡村治理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农民社会利益的公共职能之一,而履行这项职能的前提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及其各级各类机构。尽管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所描述的原生态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场景已不可能再现,但他们关于国家治理的经典论述所蕴含的思想智慧,对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仍具有重要的启示。
(三)城乡关系:消除对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工业革命以来城乡关系的分离和对立,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结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对人类社会各阶段城乡关系的特征作了高度概括,揭示了人类历史上城乡关系的演变规律,预示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后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消灭旧的社会分工。因为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脑体劳动的差别是造成旧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但在这三大差别中“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25]而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业和人口在城市高度聚集,造成城市和乡村之间深深的裂痕和鸿沟。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应该尽可能使人口和工业平均分布,缩小直至消除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差别,为解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开辟道路,促使落后的乡村走出孤立愚昧的状态。这些论述,对全面深刻理解城乡关系,推进乡村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四)治理目标:变革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业基础地位、生产关系和建立工农联盟等进行了系统的思考。马克思说:“农业劳动不仅对于农业领域本身的剩余劳动来说是自然基础,而且对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变成独立劳动部门,从而对于这些部门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说,也是自然基础”[26]。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要推行农业合作发展,在实现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化后,需要变革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在社会共同占有土地的基础上实行共同耕种,并提出合作社生产的模式。他们还指出,要对农业生产者进行改造,促成农业主体的根本性转变。他们并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提出了改造农村群体的方案,认为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要利用工业影响农村的小土地所有制,创造农业集体化经营所需要的手段和条件。他们还强调,工农要结成巩固的联盟,把小农作为重点团结对象。恩格斯就指出:“我们的小农,同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任何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他们是未来的无产者”[27]。因此,小农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军,建立工农联盟要把小农作为重要的对象。
(五)价值取向:实现共同发展追求公平正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在社会生产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体现的是人跟人之间、人跟社会之间的一种关系。社会公平正义是同社会生产关系和方式紧密关联的,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而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某种程度上决定社会的秩序,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反过来可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公平,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是一切社会的变迁和革命的最根本原因。恩格斯就指出:“这个公平则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28]。所以说,公平的前提和基础存在差异,会导致发生利益冲突和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地推进社会公平来调整社会的秩序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消除城乡关系对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变革农村的生产关系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遵循公平正义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生产力发展水平影响和制约社会公平的实现和达成的规律。由于城乡关系的对立和乡村的落后,无产阶级在掌握国家政权后,应把推动乡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三、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
乡村是中国共产党从弱小走向强大的重要基地,农民是中国共产党最为可靠的同盟军,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基础。百余年来,经历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提出了关于乡村治理的系统理论,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领导乡村治理走过了极为不平凡的历程,推动乡村治理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深刻思考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将革命重心从中心城市转向农村地区,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党的组织体系彻底下沉到乡村社会,重塑了乡村治理格局,成为荡涤旧社会旧制度污浊泥水的重要一步,为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提供了重要前提和基础。
1.推行土地改革政策。中国共产党为让农民翻身解放,为在农村站稳脚跟,一直把打破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作为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目标和设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后,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有法律制度的支持,加上迫切希望分配土地的农民的坚决拥护,土地革命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抗日战争时期,为建立巩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领导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党将“减租减息”调整为“耕者有其田”,使农民政治上翻了身,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得以重组,中国共产党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拥护和全力支持。
2.重视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作用。毛泽东认为“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29]。中共四大时就提出要鼓动并组织各地农民从事经济和政治斗争。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没有贫农阶级(照绅士的话说,没有‘痞子),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30]21。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他进一步提出:“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31],对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论联合政府》中,他更是强调:“中国的民主主义者如不依靠三亿六千万农民群众的援助,他们就将一事无成”[32]。重视农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是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也是重要经验。
3.进行乡村建设的初步探索。在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和推行土地革命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探索乡村建设的道路。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在农会领导下,“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政治上打击地主”“经济上打击地主”“文化运动”“合作社运动”等[30]22-42加强乡村建设的设想。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军民用“与进行战争同样的热忱与英勇来开展在经济战线上、生产战线上的突击”[33]。还通过普及小学教育,创办苏维埃大学,开办夜校、半日学校、补习学校等形式进行文化教育和革命宣传,唤醒民众革命意识。这些工作后来受“左倾”错误影响中断,但为党领导乡村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出版翻印马列主义书籍和报刊宣传马列主义,提倡“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与大众的”中华民族新文化。通过发展医疗卫生、移风易俗、改造二流子等方式,改良社会风气,为夺取抗日战争最终胜利奠定基础。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迅速恢复和发展解放区的生产,在解放区发展基础教育,宣传马列主义,组织农民学习生产、养殖等科学知识,解决难民流民问题。同时,做好文艺工作,形成文艺服务革命战争、服务工农兵的氛围和导向。
4.建立农村基层政权。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建立农村基层政权,在大革命时期就希望在农会建立基层党组织来实现对农村的领导,当时通过的《农民运动议决案》就指出:“我们的党……应在每个最低级的农会内,均有本党支部的组织,为这个农会行动指导的核心”[3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颁布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加强农村基层党的支部、农协、农会等的建设,各类组织逐渐渗透到乡村治理结构中。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根据地的乡村政权进行了重构,“村设村代表会,代表由各公民小组在村民大会上选举产生”[35],建立“三三制”政权,巩固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基层政权进一步得到稳固,为解放战争取得胜利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证和兵员补充,1948年党领导治理的解放区人口达一亿多,领导的人民军队发展到310万人[36],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为新中国的建立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全国进一步开展土地革命,在实施“一五”计划和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对城乡关系的全面调整,乡村与国家之间建立起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
1.彻底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新中国刚成立时,地主、富农占总耕地的50%以上,而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的14%[37]。中央决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2年底,全国新解放区的土改基本完成,完成土改的农业人口已占农业总人口的90%以上[38]。通过土地改革,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实现了乡村生产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根本性变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联盟展现出极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土地改革铲除了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为乡村社会关系的重构和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前提。
2.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推进,农业的个体经济同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供需矛盾日益暴露,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农民“组织起来”,建设更大规模的集体经济,为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物资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1953年,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开始全面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随后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6月,全国有91.7%的农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39]。这种改造带来的成效是显著的,1957年的粮食产量比1952年增长了约19%,农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461亿元增加到1957年的537亿元[40]。尽管改造也造成一些遗留问题,但总体来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实现了分散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为农民集体致富创造了前提。
3.建立政社合一基层政权。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党和政府结合形势分析,认为农业合作社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建设的现实需要,提出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取代乡政府成为基层政权组织。1958年开始在农村全面建立人民公社,以往的乡村治理结构被颠覆,建立起“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农村生产和治理架构,分配方面“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41]。自此,国家意志实现了对乡村基层政权、农业生产和分配关系的全面整合,形塑了新的乡村治理格局。人民公社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为解决农村贫穷落后面貌,加快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在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方面进行的一项重要探索。由于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实践中急于求成,使得农村贫困面貌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限。但这种治理模式,使得国家行政权力全面渗透到乡村社会,农民与国家间建立起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困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遂而走向终结[42]。
4.积极发展乡村民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这一时期农村的民生事业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坚持“以粮为纲”实现粮食产量稳步增长,毛泽东多次指出,农业和粮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极大”[43]。在十年“文革”期间,全国粮食产量虽有波动,但总体仍保持了增长。1956年出台的《农业三十条》规定在农村建立“五保制度”,建立乡村保障体系。新中国成立时,据统计,全国文盲人口达4.4亿,通过全国范围的扫盲运动,到1958年全国2 274个县市中有639个基本扫除文盲。还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就业方针,解决了大量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在农村生产大队建立面向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合作医疗制度,到1976年覆盖面达到90%[44]。基本建立覆盖乡村的合作医疗体系,我国的“赤脚医生”被国际组织称为“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保障的唯一范例”。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基层的治理模式、生产关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进行大刀阔斧地调整,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乡村治理体制的改革。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政社分设。同年,中央下发《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全国各地按照要求,陆续重新建立乡(镇)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到1984年底,全国范围内共建立9.2万个乡(镇)政府,82万多个村民委员会[45]。国家对宪法进行修订,恢复乡(镇)的政权建制,在法律上确认政社分离。政社分离后,形成“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也有利于克服生产中的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等不良作风。乡村社会新的治理体系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2.乡村经济结构和格局的调整。1983年底,全国农村已有90%以上的农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多种经营,改善乡村经济结构,由“以粮为纲”转向粮食与经济作物并举,农林牧副渔并举,强调“发展多种经营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关键环节”[46]。同时,在确保粮食增长的基础上,调整农业内部各比例之间的关系,到1990年全国农村非农产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的约31%提高到约55%[47]。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适度集约规模经营。农业总产值大幅增长,由1978年的1 39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9 451亿元,增长约28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至 2005年的3 370.2元,增加约25倍[40]。
3.基层自治制度的探索和发展。1982年出台的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颁布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村级自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性质、地位和运行等。1998年和2010年两次对该法进行修订,明确党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对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及民主管理和监督等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村民自治的运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解决了乡镇建制后村级组织的建设和体制运行问题,因应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民主诉求,明确了乡村两级组织间的关系,确保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结构的稳定运行,也体现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现代国家重新寻求与村社均衡互动的根本意旨[48]。
4.乡村建设事业的全面进步。先后出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发展。1990年开始进行农村减负和税费改革,2006年1月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取消征收农业税。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开人口流动的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2005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农村实现较快发展,民生得到改善。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开始,在全国农村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乡风,杜绝社会丑恶现象,取缔迷信和非法宗教。
5.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领导乡村治理的核心力量,随着“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基层党支部出现涣散的情况。1984年,中共中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987年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明确村党支部是村委会的核心,在党的乡村治理中起重要作用。1999年颁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2006年出台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在村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依靠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乡村治理机制的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到2012年底,全国32 975个乡镇中,32 972个已建立党组织,占乡镇总数的99.99%。584 172个建制村中,583 975个建有党组织,占建制村总数的99.97% [49]。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农村改革从启动到发展,再到深入推进的转变,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历史性变革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在对我们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实践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作出系列部署,推动乡村治理实现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1.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基层民主政治和乡村社会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组织和政治保证。农村基层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坚持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农村党组织带头人作为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治理要求多主体共同参与,发挥好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保障功能和助推改革功能。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塑造“一核引领”“多元协同”的新型治理主体间行为关系,实现各治理主体的相互协同和有序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50]。
2.擘画乡村治理的总体布局。习近平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的高度,对新时代做好乡村治理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他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51],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完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建设既要塑形还要塑魂,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在民生方面,习近平明确要求,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统筹处理好各利益主体的诉求问题,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处理好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52]。
3.锚定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实施乡村振兴要以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保障,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无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紧密关联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理念、方式、手段和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发展升级的过程,是治理体系和能力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正如习近平指出:“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53]。乡村善治是乡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重要保障,是治理水平和效能的重要体现,是衡量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的重要指标,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追求。
4.明确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习近平指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创新治理体系,关键在于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农村基层自治制度是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要在保障和完善基层自治制度的基础上,重视发挥法治的价值和作用,不断完善与乡村治理相适应、相匹配的法律制度体系。重视发挥德治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遗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农耕文明遗产与现代文明要素相结合,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滋养。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54]。创新形式和途径,发挥好传统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的启迪教化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风采和魅力。
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嬗变逻辑
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历程,是推动乡村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面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时代环境和治理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始终立足中国乡村社会的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扬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不断实现新跨越,在“变”中延续“不变”的价值遵循和使命担当。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变”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是最广大人民的立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革命道路,开展土地革命,探索乡村建设,建立乡村基层政权,围绕服务革命和战争的需要来治理乡村以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和创新,形成了毛泽东关于乡村治理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革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关于乡村治理的思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在拨乱反正和开启改革开放大幕的大背景下,以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对农村基层的治理模式、生产关系、基层群众自治等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在摸索中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变”
党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逐渐形成并最终确立的,契合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实践的客观需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响应革命的呼唤,追随党的领导,打土豪、分田地、抗日寇、反独裁,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广大农民翻身做了主人。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农村基层政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变革了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随后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引导农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力支持和推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制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中,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得到加强,为农村改革的顺利启动和深入推进,为应对乡村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组织体系的核心,在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继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变”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历史使命和行动遵循。无论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还是打破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还是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行“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体制。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等等。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生动体现和完美阐释,是党的初心使命的现实映照和具体展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党才真正关心农民的福祉,关注农村的发展,关切农业的未来,把乡村发展放在民族复兴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中进行统筹,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治理好乡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追求“不变”
从中国共产党认识和解决乡村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中,我们发现,尊重客观规律,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是鲜明特征,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在党的领导下,乡村治理之所以取得重大的成就,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不盲目尊崇“共产国际”的指示,不迷信“城市中心论”,走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新中国成立后,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创造性地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确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积极推进农村各领域改革,调整乡村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推动农业向商品化、市场化、现代化、法治化转型,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乡村建设事业取得全面进步,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新时代以来,我们坚持开拓创新,在农村消除绝对贫困,创造了人类社会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正在向着乡村全面振兴迈进。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改革创新精神的引领、鼓舞和推动。
(五)坚持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方向“不变”
党领导乡村治理百余年来,无论处在哪个历史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大多数的现实国情没有变。这就决定了深化乡村治理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的改革,推动治理体系由传统向现代转型,才能保证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既定的部署和方向前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建立农村革命政权,开展乡村建设的探索,围绕服务革命战争需要进行乡村治理,开启了乡村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序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政党力量实现乡村治理秩序的再造,推进乡村生产关系的变革,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走集体化的发展道路,整合农村社会力量,大大推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们不断推进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创新,重塑乡村治理格局,整合乡村治理体系,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五、总结与讨论
乡村是中国共产党从弱小走向强大的重要基地,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历程,是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也是推动乡村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经历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提出并不断完善乡村治理的系统理论,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推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理论构建和实践发展历程表明,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的乡村治理变迁和现代化转型有着自身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特点,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不仅要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理论精髓,而且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和中国的国情、历史传统与文化特点,结合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时代环境和治理任务的变化,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前提下,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理论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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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eoretical Origins,Evolutionary Veins,and Evolutionary Logic of Party Building Leading Rural Governance
GUO XiaoyongXIONG Qiuliang1
(1.School of Marxism,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 2.School of Marxism/Marxist Theoret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Agriculture,Rural Areas,and Farmers”,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 712100,China)
Abstract:“Party building leadership” is an important phenomenon and leadership strategy in the practice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 China.The important discourse of Marxist classic writer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ations,urban-rural relations,and the goals and values of rural governance has formed the Marxist theory of rural governance.Through the exploration in the period of the new democratic revolution,the development in the period of socialist revolution and construction,the adjustment in the new period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socialist modernization,and the historic change in the new era,the CPC has promoted the sinic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of the Marxist theory of village governance from 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dimensions. In the face of different major social contradictions,changes in the era environment and governance task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the CPC has always kept in mind the original intention and mission of serving the people, adhered to the guidance of Marxism,carried forward the spirit of reform and innovation that keeps pace with the times,anchored the goal of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continued the “constant” value pursuit and practice in the “change”,and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
Keywords:Marxist theory of rural governance;Party building leading grassroots governance;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责任编辑:董应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