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衫龙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流传区域为贵州苗岭主峰北峰阳宝山东面的皇龙山麓一带,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被国内外艺术界的有关专家、学者誉为“东方探戈”。
传说,最初的长衫龙是苗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跳的舞:男子吹着芦笙,在姑娘面前模仿龙之舞蹈,以获芳心。后来,逐渐演变为祭祀仪式,每逢重大节日、集会、婚嫁等传统民族活动,村民们都要盛装出席。
据明代熊大木所著《大宋中兴史话》记载,宋代贵州苗族首领黑蛮龙带领苗族士兵跟随民族英雄岳飞抵抗金兵,黑蛮龙累立战功,朝廷诰封其为龙虎将军,后因岳飞被诬陷入狱,黑蛮龙愤然弃官回乡,得知岳飞死讯后,悲伤过度而亡。苗族同胞为纪念他便修庙祭祀,称之为黑神,并以芦笙舞为祭祀之舞,因黑蛮龙曾受封为龙虎将军,此舞便被称为“鼓龙鼓舞长衫龙”。
在表演时,舞者身穿黑色或蓝色大襟长衫,头插野鸡翎,顶龙面牛角图腾,戴髯口,拴红色银饰腰带,腰上插数十根锦鸡尾羽,手执芦笙,自吹自跳。该舞有男子双人舞、四人舞和群舞等,以双人舞最为常见。
起舞时,舞者随芦笙的旋律,跳起“龙斗角”“龙吐水”“龙出洞”“龙飞膀子”“莲花”“拜见”等动作。以大幅度前进、后退、蹉步、拧身,或跺脚、踢脚,突然转身,形成忽高忽低、转侧腾挪、栩栩如生的龙腾动作。
表演时舞者配合默契,左右摇摆似悠闲散步,时而抬头作龙吐水状,时而扭转左右回旋似摇头摆尾状,时而似“龙”闹海。舞随情动,激烈时舞者长衫不时向外旋开,犹如腾飞的“巨龙”。
这支舞已流传了上千年,是贵定县新铺乡人在传统民族节目与盛大庆典仪式中进行祈福、驱邪、图腾崇拜时的表演。它是一种以展现苗族男子阳刚之气的民族舞蹈,表演时,不受场地和人数的限制,在走、跳、跨、旋的动作中,力求一种粗犷、豪放的力量之美。百十把芦笙同奏一曲,群山共鸣、舞步刚健、震天动地,其场面极为壮观,极富感染力。
(来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