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路径探析

2024-07-05 00:00:00郭亚丽
求知 2024年6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也是确保乡村振兴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基本保障。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任务既繁重又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努力破解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通过创新治理路径,解决农村社会环境建设和社会秩序建构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强化乡村治理的组织保证

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基层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进入新时代,要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乡村治理,必须紧紧依靠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带领群众同频共振。

1.强基固本,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一是见贤思齐,树立理想信念“新标杆”。通过挖掘典型、评选先进、树立标杆来为广大党员群众指引奋斗方向,补足思想之“钙”,为乡村建设增添原动力。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标兵党员”评选活动,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中评选德才兼备、勤政务实、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通过他们带动更多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群策群力、协同并进,进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融入参与到这场伟大的实践中来;同时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传播乡村正能量,带动民风淳、乡风新、村风良。二是真抓实干,用好考核激励“指挥棒”。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可以最大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党员干部谋事务实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通过考准考实工作业绩,让干部“想作为”;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让干部“善作为”;建立容错机制,让干部“勇作为”。

2.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一是发挥党管农村工作的政治优势。通过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闲置资产合作社等新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聚集农村土地要素和资本要素,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党组织要成为上下流动的“发声筒”,为群众发声,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乡村振兴的大政方针。二是发挥党组织引领优势。做好引领指导,最大化凝聚群众力量、激发群众热情,将其转化为推动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同时围绕乡村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党组织服务优势。探索科学有效的合作模式,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农户为基础、以企业为支撑、以合作社为载体、以自治组织为监督,建立“村委会+农户+企业+合作社+自治组织”合作的“1+4”新型集体经济运作模式。优化村企共建的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的产业服务,突出“支部建在产业上”的目标要求,重点发展服务型经济,实现党组织政治优势与企业经济优势的双赢。

3.与时俱进,创新基层党组织发展模式。一是以人为镜,开展政治体检。强化党内“问诊”,将问题摆到台面上,通过“红脸出汗”达到“党性排毒”的作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问诊”就是开展联系走访群众、亮明党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志愿服务,把“话筒交给群众”,有效提高党员团结凝聚群众的能力。最终通过将“问诊”的党性问题清单公开公示,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查摆整改,锻造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头雁”队伍。二是防微杜渐,上好政治安全“保险丝”。通过关口前移,将政治安全指数化,量化党员干部的政德修养、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指标,定期开展指数考评,及时进行诫勉帮扶,为乡村治理划定红线安全界限,夯实伟大事业的政治根基。

二、引导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筑牢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

乡村治理目标的实现首先是要不断提高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还不够多元,产业发展程度较低,应当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打造优质品牌,构建集农业生产、经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动力,从“以数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筑牢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

1.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需要充分考察本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农业生产方式,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一是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形成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休闲农业以及其他服务业渗透交叉,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打造、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格局。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形成优势互补。二是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要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与衔接,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大力采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农业产业链科技含量,推动形成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供应和服务体系。三是挖掘特色产业。要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和气候优势,突出特色导向,优化调整农业生产力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手工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电子商务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2.多渠道加大乡村治理资金投入。一是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在农村地区的支出,将土地出让收益的一半投向农村。要将土地出让收益着重用于加快农村发展,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道路建设,进一步通路、扩路、修建机耕道,为未来开展规模化、机械化生产奠定基础。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让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资本更好对接农村资金需求。贷款难是农村长期以来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无法将土地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因此需要在价值链中创造金融信贷机会。例如,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时需要思考在绿色金融和碳交易中是否存在农业发展的空间。此外,基于农村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可以在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以此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这些创新服务方式需要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通力合作,为乡村治理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三、健全“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治理的稳固基石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位置,对于整个国家治理起着基础性作用。因此,在治理实践中,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速“三治融合”,以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发展。

1.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面对当前村民自治出现的秩序维护功能弱化等问题,必须考虑立足新时代背景下农民政治参与的新诉求,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一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运转体系。村民是自治的主体,要扩大农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引导其加入村务管理、村务监督、村务决策当中,使党的政策决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二是构建村民自治考评体系。针对一些地方存在村干部民主评议内容不科学、评议标准不明确、评议主体不适当等问题,导致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要建立以广大村民为主体的村级治理考评机制,以村民评价作为约束和激励村民自治组织的标准。

2.构建信法守法行为体系。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很长一段时期,规范村民行为的主要依据是以宗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传统的村规民约宗法特色依然较为明显,法治构建经常遭遇固有习俗的冲击。针对这一特点,必须从农村实际入手,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通过法治方式来化解和处理农村各种纠纷矛盾,引领村民形成对法治的普遍信仰。农村基层政府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包括社会治安大防控、治安问题大整治、矛盾纠纷大化解、政法队伍大建设等工作。

3.构建崇德向善民风体系。在现代化浪潮中,长期处于封闭稳定状态的农村受到各种观念冲击,出现了道德迷失和良知迷茫等问题。必须聚焦农村思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美德。作为历代家长教育子孙的训导之词,不少家书家训是修身治家、为人处世的精华,是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要有效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开展“读家书、学家训”活动,让村民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中实现心灵净化。要以身边事引领身边人。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爱亲睦邻户”等身边模范的评选活动,让这些可复制易学习的榜样拥有令人敬仰的光芒,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乡风民风。

四、创新乡村人才保障机制,构建乡村治理的人才引擎

近年来,在城镇引力驱动下,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进入城市,导致乡村人口逐渐减少,一批有能力、懂技术、善于管理的人才逐渐流失,增加了乡村治理的难度。乡村治理人才是基层的“细胞”,是基层建设的“一线力量”,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各个环节存在密切联系,大力培育乡村治理人才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当务之急。

1.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建立专业化培训体系,围绕农村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人才培训,对培训时间、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培训规划。二是开展帮扶培养模式,以村“两委”班子成员、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等有经验的基层工作者作为导师,帮扶新人,指导开展工作、解决村务难题,帮助熟悉工作内容,为顺利开展农村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实施政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以政府的涉农相关部门为指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及科研单位为支撑的多种形式培养乡村治理人才的系统性工程。四是拓展有效的培训形式,结合人才特点,精准制定培养方案,与县委党校、县技工学校等单位合作共同培养,让乡村干部人才多锻炼,弥补知识缺陷、能力短板、经验弱项,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培养工作“精、细、实”,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积蓄人才动能。

2.完善人才引流机制。积极引流高素质乡村治理人才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村民自治难以落实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应当充分注重吸引精英力量参与农村建设,调整乡村人才引进政策,拓宽引进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乡村人才晋升考核制度,给予回乡创业人员以政策扶持。

3.创新考评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人才考评监督职能机构,完善乡村治理人才工作责任制和人才考评监督机制,设置灵活科学的考评指标,将考评设计的阶段性、实用性、原则性和导向性贯穿于人才考评监督全过程。考评监督不仅要制定定量的考察指标,还要将思想道德、综合素质、工作年限、业绩成绩、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将乡镇机关、纪检部门、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法治人才等纳入考评监督工作,让农村组织、社会团体等第三方组织加入考评监督,公正透明地考评监督乡村治理人才工作的真实情况及履职能力。

4.建立科学淘汰机制。“庸者不下”是影响乡村治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乃至农村长远发展的“绊脚石”。在对乡村治理人才进行公正、准确、详细考评监督的基础上,对干事慵懒、没有责任心、不思进取、工作表现差,甚至违法乱纪的乡村治理人员应该实施问责、调动、免职的惩戒措施,做到“能上也能下”。重点梳理在资金统筹、工程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权力使用情况,实现村务治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对于“混日子”的乡村治理人员,经过约谈、检讨、公开批评后仍不改正的,应规劝其自行辞职或做免职处理。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筑牢乡村治理的社会保障

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保障,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乡村善治的基础环节。长期以来,公共资源配置存在“重城轻乡”的问题,导致大部分公共资源集中在城镇,很多乡村地区普遍面临着教育条件落后、医疗卫生设施匮乏、养老机构不足、自然环境恶劣等问题,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刻不容缓。

一是在进行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各乡村发展水平,结合乡村实际需求,配置合理的公共基础设施。二是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主要从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农村教育事业、乡村文体设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乡村应急能力等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三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注重均衡化发展,分清矛盾主次,有顺序、有秩序地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一个均衡的、高质的、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要利用乡村建设的契机,推进中心城镇、中心乡村建设的进程,引导人口合理化流动,扩增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范围。四是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引导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需求成立民间组织,全面满足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实现乡村公共服务的自给自足。

作者系中共山西省长治市委党校预防职务犯罪教研室副教授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