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睿
“野”字在汉语中有多种多样的解释:①非家养的;野生的;②动物未经人畜养的;③植物未经人工种植培养的;④不驯服,不受拘束;⑤粗鲁,粗野,野蛮,不文雅;⑥不正常,不合礼制的。
我想说,路也的诗歌,“野感”是非常强的。
在如今这样一个充斥工业制造和复制品的世界中,诗人对一切野生事物情有独钟,讨厌没有温度的器械,偏爱未被人工污染的纯天然的东西。在《园子》这首诗中,提及小葱、韭菜、龙葵、黄瓜、西红柿、芹菜、芍药、无花果、石榴、向日葵等植物意象,涉及黄鹂鸟这一动物意象,它们都是未经人工干预或人工干预较少的自然之物。值得一提的是,诗人还多次写到大白菜,在《大白菜》《抱着白菜回家》以及《一个人生活》等诗中均有涉及。可以说,作为植物意象,路也写得最多的蔬菜就是大白菜了。为何钟爱大白菜?大白菜是一个既纯真朴素又风风火火的意象,如同鸟类中的麻雀一样,由于太过常见而不被人重视,甚至被边缘化。诗人写大白菜,一方面是主动地或自动地站在了边缘化的境遇和视角,另一方面也可看成是诗人对于当下流行时尚的某种反抗。这或许可以使人联想到谷川俊太郎的那首名为《圆白菜的疲劳》的诗,诗人在闲暇之中对司空见惯的圆白菜进行揣摩,将圆白菜拟人化,或可看作是对过着按部就班庸常生活的普通人的怜悯,或可看作是通过呼吁关注像圆白菜这样的原初性和原创性的事物来解决人类的异化问题。在路也的诗歌中,“野性诗境”就这样被很好地表达出来。当然,她还在许多诗歌中写到这样的“野”生之物,如《野棉花》《野菊来函》《柿子树》等。诗人曾明确表示过,她最喜爱的中国古代诗人是陶渊明。《野菊来函》中,“诗人你好,我已在村路和山崖开放/一朵朵,一簇簇/毫无疑问,我姓陶”,以模拟的书信体例,借菊花的身份与自然进行对话,古典的元素在诗人的现代视角下得到呈现,表达出现代人处于异化的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方法之一可能是从自然中汲取力量。在诗人的笔下,寻常的野菊也充满了生机,普通的物象也被现代审美所激活。
在自然物象中,路也当然也写过动物,如《母亲节》里写到猫,《江心洲》里写到猫、狗和蚕,《十年》里写到蚂蚁,《观鸟》一诗涉及七种鸟类……但总体上来说,她的植物群落毫无疑问是远远大于她的动物群落的。这与英国诗人特德·休斯偏重大量书写动物有着很大不同,休斯认为写诗这个行当也类似于捕捉动物,他的《思想之狐》《雨中鹰》以及《云雀》等都是写动物的名作,其实也与他的内心世界形成了呼应。路也为什么写植物多而写动物少呢?在这里可以从心理学角度猜测一下,诗人多次表示自己怕人,是一名严重的社交恐惧症患者,相对于植物,动物是更为接近人类的物种,这大概就导致了她对动物描写较少,而对静态的植物感到更亲近吧,这是否算是诗人对大庭广众化的生存的某种逃避?
此外,“野”字还可组词:荒野。
青年时期的诗人偏爱江南风光,那个时期她书写的大自然多为田园风光,其中不乏对古典意象和古典诗境的巧妙化用,这类诗作当以《江心洲》系列组诗为代表。这组诗中的《木梳》被众多读者和评论家赏析,甚至被演绎成歌曲,大多数人认为诗中抒情主人公是一位中式古典女子,但细品之后会发现,诗中塑造的其实是一个自信的、莽莽撞撞的、主动的女性形象,而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慢慢吞吞的女子。阅读此诗时,除了字面意思,更应该关注诗中轻盈的语感、摇滚式节奏甚至诗行内部的递进与加速度——均营造出了年少轻狂和飞蛾扑火的动感,可让人联想起杜甫那首得意而忘形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木梳》中的江南日常生活,正是一种古典与现代的结合体,在《忆扬州》中也有所体现:“来一盘煮干丝,两个狮子头,一壶碧螺春/如果没有琼花露,那就上两瓶茉莉花牌啤酒吧/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这是我和你的扬州”,字里行间弥漫着江南的烟火气。福柯提出“生存美学”概念,主张通过自我的改造而使得生活具有美学的价值,强调把生活当成一件艺术品,以关怀自身为核心,把对自身的审美创造当成人生的首要内容。诗人路也这一时期的诗歌确实体现出了生存美学的倾向。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所见所闻在增加,人生多有磨砺,再加上在时代演变和社会发展中,江南风光几近被平均化成了最大公约数……于是,人到中年的诗人似乎返回到了她作为北方女子的原形,在对自然风光的偏好上,目标有了明显改变,转而开始喜爱荒原、戈壁滩、大漠、草原、峡谷、海洋之类的荒野风光,如美国中西部、中国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以及所有荒凉之地。在写于近年的《晚秋》中,诗人内心的荒凉感与孤绝感如同眼前时序中的景色一样,也在慢慢地加深,一上来就写“这晚秋的萧索和淡漠/犹如世态炎凉”,心境缓缓铺开来。同样写于近年的《草原》,“只身来到草原,什么也没有带/从空旷到空旷/地平线爱我”,诗人将外在的大草原与内在的自我呼应,个人感受与地貌之间形成了呼应的旋律,孤独感增强的同时,空旷感和辽阔感也在增强,独行之中的人,一遍遍强调着来自天地的“爱”,传达出在超越个人内心隐痛之后的骄傲,体验着个人主义的胜利。在《约维尔小站》中,诗人写在一个英格兰小火车站独自候车的感受,诗中虽未写到实体的荒野,却写到“生命原本可以如此空旷——我独自前行”,这样一看,诗中的“荒野感”也是十分强烈的。
荒野这一客观对应物携带着清冷之感,也是诗人个人内心冲突的某种投射。T·S艾略特的《荒原》代表的是现代人精神上的荒芜,而路也笔下的荒野并不是waste land那样的废弃之地,虽然清冷,却是比青春更高一级的生机勃勃,是生命的狂欢。
田园和荒野,大致可划入对于自然风物的关注,其中有一部分其实涉及了旅行,还需要单独拿出来进行强调。实际上,在诗人路也的创作中,空间地理的挪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据说诗人从小就表现出对于地理的极大兴趣和热爱,或者说是她拥有的一种此方面的天赋。这一天赋与诗人后来偏爱一个人独自在路上旅行是密切相关的。诗人不仅在祖国大地上旅行,她的域外行走经历也颇为丰富。中年的诗人与现实的和解,在某种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世界的重新发现和重新认知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地理展现与身心感受相映衬,诗人想方设法把地理语境变为了文学语境,诗人甚至认为地理学存在的意义超过了人类目前的认知。这些都无不体现着诗人对地理概念和旅行常识的运筹帷幄。
对地理学的热爱使得诗歌中的空间因素跃然纸上。《城堡》中被拆卸下来从大西洋运送至北美大陆的英格兰城堡,其大跨度的距离之感被以文字的形式得以感知。《山坳》中对地图上尚未标点处的喜爱,使得诗人那种爱探索爱发现的性格得以具体化。在《太行山》这首诗中,“分不清天河梁、阳曲山、走马槽/只知一座连一座,统统叫太行”,在对太行山作简要介绍之后,接下来诗人分别从“高处、半坡和低处”三个空间视角来关注太行山,最后诗人说“如果对人世迷惘,请来太行/因为别处的屋檐都太矮,也不够敞亮”,此时屋檐敞亮的太行山就具有了某种魔力,这一著名的地理坐标仿佛从旅游手册中“复活”,从地图上“生长”出来,甚至还与个人命运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关联。在《辽阔》中,“给悲伤装上轮子,就这么一直开下去吧/给孤独装上引擎,就这么一直开下去/给苦闷装上底盘和车身,就这么一直开下去”,诗人内心生活中的不如意被放置在了一路狂奔的大巴车和沙漠高速公路上,似乎靠着地平线和速度得以缓解和治愈……诗人对富有表现力的地理细节如此热衷,大大地增强了她诗歌中的空间感,这些作品之中的空间美学很值得探究。
既然诗人在中年之后转向喜爱广阔之物,那么宇宙概念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书写,从大地到天空,再到整个宇宙,越来越没有框架,越来越不受限制。对诗人来说,它们象征着一种更高更神圣的力量。在《天文台》中,“圆形拱顶从内部模拟苍穹/天文台有一个朝向无限和永恒的天窗/时间和空间压缩进望远镜/光年是通往天空的征途”,天文台是一个将人与宇宙连接起来的最好的中介,诗人的宇宙观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又如《一个人在火星上》,诗人想象出自己独自一人在火星上的生活状态,此诗与谷川俊太郎的《二十亿光年的孤独》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偌大的宇宙中,人类是渺小孤独的,诗人对涉及宇宙的这类意象的书写,引领读者感同身受。
女性意识是路也从创作之初便重点体现出来的内容。早期的《两个女子谈论法国香水》是性别意识较为尖锐的作品,“女人的魅力竟能贮存在一只小小的瓶子里/由液体而气体,向四周挥发/男人们那么通感/征服他们须从征服鼻黏膜开始”,相比之下,后来的诗歌无论是从整体还是局部来看,性别意识没有了从前的那种尖锐,变得更加包容和广阔,诗人以相当数量和质量的长诗写作证明了这一点,像长诗《随园》《老城赋》《城南哀歌》《巧克力工厂》《徽杭古道》等都体现出了诗人在写作题材上的广度、深度和立体交叉。这并不是说女性意识消失,而是发生了某种微妙的转化,又或者是诗人将女性意识更加内在化了。这种变化的产生,是由于随着视野的开阔和经验的丰富,诗人从关注“男人”“女人”转换为关注更高层次的“人”,比性别问题更辽阔也更严重的问题则是人的问题,诗人认为要解决性别问题,就必须先把最根本的“人”的问题解决好。这里将路也的《三万英尺之上》和阿米亥的《空中小姐》进行一个简要的对比。在《三万英尺之上》中,“中年女空乘的笑容/那么可口可乐”,而在《空中小姐》中,“我在心里对她说:你拥有美丽的恋爱材料/我也不特指”,很明显,两首诗所描写的对象皆是空姐,一个是从女性诗人的视角,另一个则是从男性诗人的视角。笔者作为女性读者,在阅读《三万英尺之上》时,诗人对空姐的描写令我感到轻松愉快,而在阅读《空中小姐》时,则对将空姐当成性臆想客体的描述产生了轻微的不适感,感受到一种对于女性的单向度的男性凝视。
路也将性别问题或者其他生存问题从一个狭小坐标系里拎了出来,放至大自然坐标,甚至是放到宇宙坐标系中来进行考量。诗人偏爱空间意象乃至宇宙意象,的确,在宇宙坐标系里,困境变得渺小了。
诗人的内心越来越辽阔,超越了人与事的羁绊,对个人与宇宙关系产生了再认识。空间地理和经验心理之间是有着某种微妙对应的,这在诗里反映了出来。中年之后的诗人,通过对外部地理和巨大空间的书写,渐渐达成了自我与世界的和解。
路也在创作过程中一直关注个人生存和人类生存中的困境,想通过诗歌来进行“救赎”。诗人从关注个人经验扩展到对历史和文化的关注,最终是对普遍法则的关注,始终让日光之下的有限性有形无形地趋向日光之上的无限性。
诗人在自我成长中不断地实现超越,超越困境,超越当下生存,甚至超越生和死。
《种玫瑰的人》这首诗,体现出诗人将具体事物进行高度概括化的能力,“玫瑰满园,是花朵的纯粹和形而上/种玫瑰的人,男人是亚当,女人是夏娃/既不大于玫瑰也不小于玫瑰/他们与玫瑰相等”。《临海的露台》以“背包里塞满无用和不确定/放着一碗泡面和一本《奥德赛》”来结尾,《奥德赛》似乎与诗中所写的大海形成暗中的对应关系,“泡面”似乎与诗歌的“无用和不确定”形成隐形的对应关系。《降温》一边写个人情感,一边向哲学家康德致敬。《别陇南》将与杜甫相关的文学史记录与现代人当下的生存记录相结合,形成了一种融合书写。《陪母亲重游西湖》涉及亲情与死亡,在结尾处,通过“丝绸”与“杭白菊”的比对,于缠绵的哀恸之中强调个体生命的有限性。
在路也的诗歌中,巴别塔这个意象不止一次地出现。比如,在《信号塔》中,诗人谈到“信号塔不是巴别塔,它只望天而不通天”,《在三万英尺之上》也出现了这个意象。诗人在国际航班上,产生出要在那样高于尘世的地方写信的想象或假设,用什么语言来写呢?“用汉语、英语还是希伯来语/总之要用巴别塔之后/变乱了的某种语言来写”,诗人笔下的巴别塔是对人类局限性的认知和对更高力量的向往,同时也试图凭借人类语言差异产生的传说,来对人类的傲慢进行提醒。
诗人路也曾表示,在写作上,她不喜欢待在一个安全的山头上不动弹,而是允许自己通过“试错”来进行不断探索,从而把个人潜力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是的,诗人一直按照个人化的口吻和速度,大步前行。
(作者系济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