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的辩证关系研究

2024-06-30 12:34喻春森
学理论·下 2024年3期
关键词:辩证关系美好生活共同富裕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纵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日益丰富,推动共同富裕踏上新征程。为了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兼具政治和理论高度的新方略,扎扎实实科学地推进共同富裕。因此,为了充分理解、认识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分别阐释两者的内涵,探讨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共同富裕;美好生活;辩证关系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4)03-0009-03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竭力追求的美好愿望。自古中国“均贫富、等贵贱”“小康”“大同”等观念影响深远。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不懈奋斗的方向就是带领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纵深推进。在新的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深刻理解并把握共同富裕的深层含义,制定实施有效政策和积极改进人民生活条件,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推动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基础,逐步开启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断迈进。

在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为人民谋利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制定“让广大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共创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坚定目标和任务。可以看出,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以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国家发展成果为宗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为了解决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出发点,发展是为了全体中国人民。因此,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分别阐释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的内涵,讨论分析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

(一)多角度理解共同富裕

首先,从构词规则和词性来看,“共同富裕”是由“共同”和“富裕”两个词组成的复合词。“共同富裕”作为合成的形容词,描述的是具有的财物富足充裕的状态;作为合成的动词,意思是一起使财物丰富充裕起来。可以看出,从词义上体现了共同富裕最根本的特征含义。

其次,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来看,“共同富裕”蕴含着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个理论概念的辨析。“共同”描述的是社会所创造的财富由全体参与生产的人占有,强调的是一种分享的广度,是生产关系迅速发展的价值集中体现,和私有制所导致的两极分化的现象不同;“富裕”展现的是社会财富被全体成员占有的程度,强调的是一种创造财富的价值范畴,是生产力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价值整体体现,和贫困的状态相对应。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各个阶级社会占首要位置的生产关系,曾在一些重要历史阶段扮演过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色,然而在过程中不断减弱,最终变为生产力发展的阻力。由于社会财产占有和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矛盾突出,具体体现在一部分人的富裕建立在大部分劳动者的贫困之上,最终致使经济社会陷入恶性循环,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1]。

最后,从实践内涵来看,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系统,包括制度安排、社会政策体系和价值观等关键要素。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多角度阐述了“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是全国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2]。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共同富裕内涵做出的最全面、最权威、最新的现实目标的表述。

(二)正确认识共同富裕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的同步富裕,而不是少数人实现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3]。习近平总书记的辩证分析,对于正确认识“共同富裕”深刻内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第一,共同富裕是制度性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社会全体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是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和实现最终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此外,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均富”,而是发展生产力基础上的成果共享。不仅涉及切“蛋糕”,还关联着做“蛋糕”,也就是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效率与公平两个重点要素的平衡。不提公平只片面强调效率,将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相反,不强调效率只提公平,则会呈现共同贫穷的局面。

第二,共同富裕是相对性的。共同富裕中的“富”,并不是同步进行、同时进行、同等进行的,而是普遍富起来以后有差别而又有相对特点的富;是在机会、规则公平基础上,承认各个主体要素资源禀赋差异的相对富裕。此外,共同富裕不是通过平均分配的方式,也不可能社会每位成员获得绝对相等的财富,而是要通过全体人民共同艰苦奋斗来实现。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具有总体不发达的特征,地区、城乡、收入的差距还比较大。共同富裕应该是“有先有后”的初步富裕。在社会主义社会,成员间因其劳动技能不同、对社会贡献存在一定差异,在财富占有程度上必然不同。

第三,共同富裕是阶段性的。共同富裕既是一个最终目标,又需要一步一步分阶段来逐渐实现。换句话说,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会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我国目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加之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数百年的时间,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但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点,到现在还没有实现普遍富裕,反而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第四,共同富裕是发展性的。共同富裕的内涵和外延会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展、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下,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关联。人的全面发展包含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两个层面,因而共同富裕的“富”也应该是物质和精神的集合。共同富裕以物质富裕为基础,收入水平是重要指标。然而,仅有物质富裕、经济增长、GDP增加、收入水平提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精神生活的充实、居住环境的改善、社会环境的和谐、公共服务的健全,以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美好生活的内涵

(一)美好生活是多维的

人民的生活丰富多彩,需要也多种多样,美好生活的极致当然是应有尽有、尽善尽美。然而,从现实来看,美好生活意味着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使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以及生存环境等方面的需要都能够得到普遍合理持续的满足。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赋予了美好生活全新的时代内涵[4]。总体来说,美好生活包含物质富足、权利保障、精神满足、人际和谐、生态改善等五个方面。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可以提供美好的物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时,就会呈现整体美好的状态,这意味着人民的美好生活具备了现实条件与客观基础。

(二)美好生活是变化的

人民的需要总是与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积极的行动满足原有的需要之后,就会产生新的需要,这些新的需要构成人民对于生活是否美好新的评价内容,因而美好生活的内涵不断丰富与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有关“美好生活”的系列论述,并开展了旨在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望的多种实践活动,在“需要—满足需要—产生新的需要”的无限演进中实现历史进步,逐步实现美好生活的升级,并日益趋近于探索美好生活状态的极致。

(三)美好生活是个性的

美好生活是和谐的生活,但又并非整齐划一的生活。每个社会成员从出生开始,就有着与他人不同的天然禀赋,通过个体的生活经历和实践过程,每个成员成为有着独特爱好、情感需要的人。一方面,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基本内容与条件上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每个社会成员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又必然具有特殊性。美好生活意味着社会可以为每个成员提供多种多样美好生活的可能与条件,每个成员又根据天然禀赋、能力与需要,自由地选择生活方式,成为有个性的人。因此,从整体来看,美好生活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美美与共追求和享受不同场景和生活的集合。

三、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的辩证关系

(一)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存在差异性

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差别。一是两者是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时期的产物。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人民都表现出对于美好生活的不同追求。然而,“美好生活”这个词首次正式在党的文件提出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和时代背景下,旨在解决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比较起来,“共同富裕”则较早地被提了出来,是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相伴相生的美好愿望,并且始终被作为最终实现的目标来追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本质[5]。2021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所有绝对贫困人口全部已经脱贫,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之上,又制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路线图:以浙江为试点省份,到2025年取得实质性成效,正大步朝着2050年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二是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的具体含义不一样。两者均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但相比较而言,共同富裕内涵外延更宽、现实含义更丰富。

(二)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具有统一性

首先,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都具有全面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美好生活”包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个方面,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所有人民共同追求的全面美好状态,是对“共同富裕”中的“共同”的继承和发展。在新的美好时代里,“共同富裕”的内容更加丰富,内涵不断扩展。每个人的才能尽可能得到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需求尽可能得到充分满足,每个人的尊严尽可能得到充分尊重。从油盐酱醋茶,到诗书棋琴画;从金山银山的富裕,到绿水青山的生态;从自由便捷的迁移,到宜人诗意的定居。具有“美好生活”状态的共同富裕的内涵不断延展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生态等领域。

其次,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都具有变化性。社会总是不断发展的,在不同的阶段,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状态又是各异的,常常带有那个时代的特征。古人所追求的或许是家庭和睦、关注“小我”的美好生活。随着社会变迁,人民逐渐转变为关乎“大我”——国家民族的整体进步,并致力于追求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状态,以此逐步共同实现对于美好生活具体的追求。此外,共同富裕与生产力发达程度相关联,这就要求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生产出物美价廉的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要,切实享受和拥抱新时代的美好生活。

最后,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并共同渗透在复杂曲折、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奋斗历程之中。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渐进的过程,需要分阶段不断努力推进:从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新的发展理念、突出“共建共享”的特征,到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将实现共同富裕确定为发展目标,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2035年要呈现更加显著实质进展的阶段性庄严承诺[6]。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长时间不断探索、不懈追求和永续奋斗的历程,反映出其履行“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国家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不变诺言。

参考文献:

[1]周文,唐教成.共同富裕的政治经济学阐释[J].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2,35(4).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EB/OL].(2021-06-10)[2023-03-01].http://www.gov.cn/zhengce/2021-06/10/content_5616833.htm.

[3]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EB/OL].(2021-10-15)[2023-03-01].http://www.gov.cn/xinwen/2021-10/15/content_5642821.htm.

[4]陈开江,朱海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视域下新时代中国人民美好生活的内涵与实现路径[J].社科纵横,2019,34(7).

[5]徐志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共同富裕内涵与我国实践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22,31(5).

[6]明佳睿,宋福范.中国共产党共同富裕百年探索:发展历程·辉煌成就·经验启示[J].学术探索,2022(6).

作者简介:喻春森,副教授,英国伦敦国王学院博士,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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