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昶 邓淋铧
摘要:自媒体等媒介平台的日臻勃兴驱动网络信息的跨域传递,亦带动高校网络舆情的迅速衍生。高校网络舆情依循萌芽—发展—高峰—消退的逻辑演进。高校网络舆情作为一把“双刃剑”既能揭露问题、形成网络参与的话语空间,网络舆情异化、失真也易引致意识形态风险、高校稳定风险和伦理风险,并且裹挟个性化表达与“共情效应”“娱乐至死”的逆向激励等潜在效应。面向风险规制的高校网络舆情引导,有必要增进网络舆情理论与实践的融通耦合,推进高校网络舆情风险规制机制的科学性和联动性,推动高校网络舆情风险规制同“一案三制”内在嵌入,为高校安全稳定把脉定向、充分赋能。
关键词:传播媒介;高校网络舆情;风险规制;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768(2024)03-0100-07
一、问题提出——风险规制与高校网络舆情的耦合性考辨
自20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系统阐述了“风险社会”这一重要语汇,尔后关乎风险治理与防控的理论命题和现实议题进一步勃兴,尤以风险规制为甚。风险规制,顾名思义,亦是规制风险,主张对不利的未知后果给予一种特殊的关注。申言之:其一,风险规制以“风险”为中心,以法律体系健全为基础,将机制设计贯穿风险规制始终。其二,类型上,风险规制界分为以专家知识为基础的理性模型和以主张民主和价值的判断选择为基础的民主模型[ 1 ]。其三,风险评估是风险规制的主要路径。规制的前提是评估,评估了风险程度才能切中肯綮,提供风险规制的思路。其四,风险规制侧重法律规制和制度体系之建构,致力于维护特定领域秩序和行业安全,保障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现阶段,网络平台的迅速发展裹挟了大量的不确定风险。作为一种私人化、普遍化和自主化的媒介形式,以自媒体(We Media)为典型的平台建设在创造、吸收和传播网络信息、强化沟通方面功效昭然。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受到了高校青年学生的青睐,大学生借助自媒体平台增进在线交流和文化沟通,在其中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场域和释放内心的空间[ 2 ],自媒体已然成为高校网络舆情发轫、传递和发酵的技术载体。然而,网络舆情信息肇因于良莠不齐、可信度低、谣言隐匿性强等困惑,无形中给高校大学生认知、识别、评估和防范舆情增添了难度。换言之,高校网络舆情作为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如果缺乏相应的引导和回应,任其发展而不对参与者言行加以监管调适,极可能诱发派生风险,甚至异化为高校秩序常态稳定的“搅动量”。在理论上,关乎高校网络舆情的研究也通常与风险靶向规制予以适配分析,这也是理论研究的一段重要旋律。
二、高校网络舆情的演进逻辑
逻辑,描述的是客观事物的规律性,从广义角度讲,也可以形容事物的运行过程。高校网络舆情的演进逻辑,系指由某一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在高校领域和青年大学生中的整个生长和发展过程,尤其是从产生、发展、高涨直到消退的全周期。根据已有研究和实证考察,高校网络舆情的演进可分为四个阶段——萌芽期、发展期、高峰期和消退期。通常而言,各阶段循序渐进,呈严密的“齿轮”关系,前一阶段开始直至结束,才涉及到后一阶段的开启。
(一)萌芽期
任何结果的产生都肇因于一定的因素,因果关系是社会发展中一条亘古不变的准则。在实践中,高校网络舆情产生的基础源自某一突发事件。事实上,突发事件界分为公共和私人两大范畴。高校网络舆情最主要的肇因是社会公共事件,如城管执法、哄抬物价等。社会事件作为舆情事件具有好坏之分,既包括正面积极的事件,也包括负面消极的事件。社会事件是目前高校网络舆情最为典型、占比最高的舆情来源。概因社会事件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往往更能带动高校大学生的关注热忱,激发其强烈的围观和评论心理。对于多数社会事件尤其是特殊语境下的现实话题,高校大学生思想活跃、热情主动,对社会热点问题和事件的追踪度和关注度较高,多数大学生有着更为浓厚的社会参与感和责任感。
第二种来源是发生在高校的舆情事件,包括校园管理、校园安全、教育方式、教师言行、违纪违规等话题。对于发生在高校的舆情事件,大学生群体作为网民是十分敏锐的,他们既能以高校重要成员的身份形成一种角色参与和代入感,身为大学生对高校的情感亦足以使他们有充足的动力去评价舆情事件,在遇到与自我意见相悖的观点时而针锋相对。对于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事件如高校食堂卫生与安全等,伴随着对合法权益的据理力争和迫切维护,高校学生的关注度显然更高。对于其他非直接利益相关、具有短暂影响力的事件,“围观”“吃瓜”心理则十分昭然,2020年11月初,某高校一女生深夜在宿舍阳台热舞引发男生围观,事后该女生以“跳舞为个人爱好”为由澄清,舆情才渐趋平息。
私人事件也可能成为高校网络舆情的诱因,譬如,网络红人短视频的高点击量、家暴引发的人肉搜索以及高校学生间个人“恩怨”等。尽管从一开始,私人事件很难成为社会公共事件而派生网络舆情,一旦自媒体中的短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曝光后引发转载、分享和评论,私人事件便会映入公众眼帘,随即引发大学生群体的广泛关注,私人事件则演变上升为公共话题。私人事件派生网络舆情通常是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自行在网上发布信息,学生群体关注或评论;二是由非利益相关的学生自行发掘、曝光。两种模式皆需要循从一定的传播方式。
(二)发展期
发展期是继萌芽期后网络舆情生长的第二个环节,也是决定网络舆情基本样态、特点甚至真伪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高校网络舆情从生成到扩散,由创作者转向接收者,由特定对象转向高校大学生群体,逐渐呈现出传播速度快、接收者广、信息加工频繁、信息真伪难辨四个特点。第一,传播速度快。这是高校网络舆情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既是自媒体语境下网络舆情的本质使然,有时候也源于个别网络推手、网络“大V”等推波助澜。事实上,舆情信息一旦产生,在自媒体助攻下很容易实现不同个体间的快速传递。有分析表明,舆情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在1~2天内实现大范围的信息流动,如果舆情事件发生在高校,由于线下空间较为闭塞,受众群体数量有限,舆情传递时间会相继缩减,变得更为迅速。第二,接收者广。高校网络舆情的接收者是以高校大学生为核心主体的接收群体,且受众多元。调研显示,高校教师、高校行政人员和社会公众也多少附带了确定、预期或潜在的舆情信息接收主体特征。
第三,频繁的信息加工。从大量的高校网络舆情事件中可以看出,当某一舆情事件发生时,通常会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快速传递。这一过程中,传播者、接收者都有“机会之窗”对舆情事件加以个性化的主观解读。这种解读不需要翔实的实际依据,也不用耗散太多成本,很容易凭借个人兴趣爱好、利益诉求、价值偏好而展开。一些舆情事件经过了增容补缺、人为加工后,其性质大概率与现实发生脱节,变得失真甚至形成负面影响。并且,舆情信息传播中大学生很少会对信息真伪予以考辨和循证,无形中为网络舆情派生谣言信息的场域扩容。第四,真伪难辨。难辨的本意是无力进行有效的真实性辨别。很多时候,大学生并不会耗费过多的时间去探赜网络舆情的内在真伪,无力持续性地对某一具体事件倾注过多的精力。部分学生对舆情事件的关注并不必然促使其寻求其中的公平正义或对弱方的当事人撑腰,而是抱以围观心理、“吃瓜”心态。而当舆情事件被另一事件挤占,抑或该事件得到了一个初步回应,这种围观现象就会趋于淡化。
(三)高峰期
高峰期是高校网络舆情最为复杂、内部演变最为激烈的阶段。复杂和激烈表明了参与围观、关注的大学生人数众多,且在舆情事件的看法和理解上形成了多元意见。调研发现,西南某高校食堂物价上涨引发的网络舆情表明大学生基于不同的态度分为了反对、支持和围观三类群体。一些大学生认为,食堂无理由涨价且同类菜品比原价高出1倍以上,无疑增加了学生的生活成本,单方面涨价缺乏校方足够的解释力。持支持态度的学生认为,食堂涨价是为了提高学生就餐水平和质量,食堂重新装修后不仅可以提供更为舒适的就餐环境,还可为学生提供自习、课外活动的线下空间,无异于两全其美。其余的学生群体表现为不参与、不关注和默认。在这种意见博弈和对话框架下,不同大学生的利益诉求不同,他们对待同一舆情事件的看法和视角也会各异,得出的结论自然就会不同。
不难窥见,位处高峰期的网络舆情融合了高校大学生的利益诉求、情感表达和行为特征。实践中进一步折射出:在与意见相左的舆情事件当事人形成可直接、有效对话渠道之前,相同或具有相近诉求、意愿和价值观的高校大学生,立足于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上聚拢,竭力于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集体力量,致力于在对话中占据主动。在面对高校网络舆情时,从个体扩大到组织且人数越多,大学生群体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就会越高。因此,形成共识的组织成员越多,越能影响大学生个体参与网络舆情的行为及裹挟集体态度,以此派生出更具说服力的话语分量和解释。如前文言,对于高校食堂物价的上涨,围绕个人、集体利益诉求以及涨价与日常支出比例的接受度,高校学生的现实反应往往是不同的,持有相同或相近观点的人数越多,成员对自我观点的认可和信赖就会大增。
(四)消退期
在消退期,高校网络舆情热度开始衰微减退,舆情趋于平稳。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高校大学生在此阶段不再过多关注舆情事件或展开新一轮的热议,肇因于三个方面:第一,舆情事件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学生接受,关注度减弱。这是高校网络舆情热度消退最主要的原因。有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的注意力被其他新鲜事物所吸引,或得到了一定回应,其焦点转移,渐渐忘记该舆情事件,事件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3 ]。譬如,2020年11月发生在宁夏某地的一高校食堂,有网友拍摄到食堂工作人员在拖地过程中将拖把放进炒锅洗涮,此事一经报道迅速引发网上热议,最后以校方给出情况通报、餐企负责人被约谈、关停该窗口服务活动才让网络舆情有所消退。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或政府给出事件处理结果并不意味着舆情必然完全消停,仍可能有零星的舆论风波,这在许多舆情事件中都有例证。第二,问题没有化解但是舆情事件被新的事件取代,博得高校大学生的新一轮关注,原先的舆情事件被淡忘,进而渐次平稳。第三,高校网络舆情事件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事人拒绝回应或高校推诿拖延,导致事件毫无进展,丧失了继续报道和长期追踪的持续价值,大学生注意力开始疲倦,媒体报道力下降,最终不了了之[ 4 ]。
三、高校网络舆情的派生风险及其潜在效应
面向高校大学生这一独特圈层,自媒体与官方媒体有所不同,前者以信息的多样、言论方式的相对灵活,洞中肯綮地迎合了大学生的信息饥渴和“猎奇”心理,因而更具吸引力与迸发力。然而,海量、琳琅满目的自媒体信息池中,依然存在虚假、不实与系列“哗众取宠”“故弄玄虚”的信息源。
(一)高校网络舆情的派生风险及展开
聚焦于高校大学生个人立场、风险感知与不同程度的逐利心理,在高校舆论场中,大学生同时扮演着“添醋人”角色。心理学普遍认同的一个观点是,人是渴望被别人关注、渴望受到重视的社会群体。麦克利兰的“成就—动机理论”亦对人们行为动机予以了充分诠释。处于18~22岁年龄段的大学生群体,其猎奇心理不亚于任何一个阶段的群体,在事实尚未“浮出水面”时总是想谋取一定的参与感与成就感。发生于2020年10月27日的重庆沙坪坝撒钱事件,笔者登录微博观察到,不少大学生对这一事件发表了诸如“坐在直升机上撒钱”“当时的场面太壮观,光我邻居一家就捡到许多万”等一些“哗众取宠”“乱带节奏”的言论。此类言论真实性无从考证,但却显露了个别学生极为浓重的猎奇、调侃和娱乐化心理。故而,也正因如此,如果不对高校网络舆情合理引导,保障高校大学生理性参与,则大概率会派生不可估量的潜在风险。
1.意识形态风险
通常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涵括了政治安全、网络安全在内的多种安全形态,是一个具有战略性、全面性、科学性的国家安全体系。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政治安全的重要组成,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人才贮备力量,对其意识形态教育必然要引起高度重视。实际上,网络舆情如果脱钩引导,负面、不实舆情不断滋生发酵,清朗的网络空间遭到破坏,自媒体中的多元言论、多样发展向无序、杂乱转变,就可能为意识形态风险的滋生创造可乘之机,使负面网络舆情成为高校意识形态风险“温床”。2018年的“洁洁良事件”,当事人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却在其名为“洁洁良”的微博空间中发表不良错误言论[ 5 ],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又如,一些居心叵测的网民在自媒体平台上散布对英烈事迹的诋毁言论,个别大学生甚至“翻墙”一探究竟,被一些网络“大V”左右,成为后者的“私人侦探”,形成不良影响。
2.高校稳定风险
与社会稳定风险相对应,网络舆情涉及的高校稳定风险,意指风险由网络虚拟空间向社会实体空间转化,生成对高校的不稳定因素与未知危险。诚如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斯·特纳指出,情感是一种动机力量,它能够赋予人们勇气和力量来指引行动的方向,情感泄愤一旦达不到大学生心理预期,则“预期人”极有可能通过某些具体行动以实现自身“宣泄”之目的。
高校网络舆情若脱嵌于校方的合理引导,舆情风险向实体空间转化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产生不可估量的严峻后果。这种后果不仅引致学校与学生关系的紧张,影响学校的良好声誉,发生在校园内部的舆情风波还会扩散到社会中,形成连锁反应。2020年12月,据爆料,西南某职业学院疑因校方的多项规定引发学生不满,学生集体“喊楼”,视频一经曝光,网络一片哗然,舆情几乎清一色倒向学生,“吐槽”校方管理不当。次日,该校不得不在官微迅速回应。此外,学生在网络上的言语冲突也会成为影响高校稳定的“风险源”,大学生的线上矛盾有时候容易演变为线下矛盾,如线上“掐架”,线下“约架”。
3.伦理风险
网络新兴技术裹挟的高校网络舆情风险,伦理道德首当其冲。其一,基于自媒体技术的主体广泛性、内容发散性、言论多元性,高校大学生享有较为自由的表达空间,针对某一具体事件无须查询其“真实面目”即可“随心而论”。其二,高校大学生有一定的知识基础,能够快速地学习某一软件或表达风格,并在学生群体中迅速传播。如2020年走红于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用语“社会性死亡”[ 6 ]。其三,大学生并非网络舆情的独占主体,高校媒体也可能是网络舆情事件的“主人翁”,引发社会伦理思考。其四,与社会网络舆情伦理风险不同,高校网络舆情的伦理风险相对较高,构筑了高校大学生网络舆情与社会空间的“差序格局”[ 7 ]。对同一社会事件,高校大学生基于其浓烈的“共情效应”以及抗拒强者、同情弱者的“罗宾汉情结”,会做出一些违反常规伦理的行为以“宣泄”自我情绪,助力舆情当事人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与社会个体大相径庭的情绪反应表象。
(二)高校网络舆情裹挟的潜在效应
高校网络舆情被曲解、滥用的直接后果是网络舆情风险的派生。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是高校网络舆情的次生风险。网络谣言是指对真实网络舆情信息的曲解,生成了另一种完全偏离甚至背离实际的舆情信息,这种信息对大学生的认知和行为会生成严重误导,有碍高校秩序稳定。不实信息是网络谣言的一种浅层次范畴,指舆情信息的不真实或不完全真实。不实信息不一定是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则必然是不实信息。一方面,大学生对舆情事件的极度关注和强烈的个性表达,有时候无力进行前瞻思考,“逞一时之快”而不顾难以预测的不利后果。对舆情事件尤其是当事人的“共情效应”,大学生抱有的公平正义感,急切地想要在舆情事件中树立强有力的公正观,为当事人鸣不平而对事件本身进行主观刻画,以获他人关注。二是“娱乐至死”,过度的谋利心态和符号化、污名化的沟通范式,不仅加深了信息的不对称,同时加剧了舆情失真的概率。
1.个性化表达与“共情效应”
对某一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高校大学生作为其创造者、接受者和传播者,占比很大,可谓是高校网络舆情生成、传递、评论的主力军。面对由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产生和传递的网络舆情时,高校大学生具有围观、参与和互动的特性和优势,但也存在因情绪干扰、经验欠缺而难以有效识别舆情真伪的困难,以至于盲目跟风、人云亦云,缺乏个人的理性评判和参与。
当前,高校大学生的言语、表达、思维较为活跃。一些大学生倾向于在网络上对某一事件以诙谐、幽默化的形式表述,一来彰显自己独特的分析见解,展现自己独有的评论水平;二来获网友点赞,增添几分成就感和认同感。对于某一社会事件及高校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大学生评论有时以“雷人”“隐喻”的方式将原本真实的话题曲解,有时又画风突转,让评论变得更加“吸引”眼球。这种个性化表达不可谓不对,但可能导致另一后果,即个性化表达通常暗含话语,不明真相的其他学生短时间内难以界分,理解各异,导致结论各异,结果是一传十、十传百,原本一个大学生发表的调侃评论最后成为舆情的主旋律,甚至异化成网络谣言、负面舆情。很多时候,大学生既无意愿去辨别,有时也无能力去辨别舆情信息真伪。有数据显示,大学生约有2.83%的人完全不能辨别谣言,36.37%能够辨别一些太过夸张的谣言,仅有3.67%一定会去考证其真伪[ 8 ]。
共情效应产生的“副作用”也会导致网络舆情发生异化和偏离。1759年H.Smith提出,人类天生具有一种同感(Fellow-feeling)的能力,当个体觉察到他人处于某种强烈情感状态时,会产生与之大体一致的感受[ 9 ]。在网络舆情领域,对共情效应的一种较为普遍的诠释是:人们对某一舆情事件中的当事人具有同理心,这种同理心会影响到舆论的走向和事件处理的效果,最终作用于事件的后续发展。在实践中不难窥见,大学生对待网络中的特定事物和人物,在经历了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所带来的认可和理解,会在行动上表现出支持等系列态度。无论是对于社会中的公共事件本身,还是肇始于高校、与大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舆情事件,部分学生对舆情事件中的当事人多少会裹挟自己的情感支持。这种支持既可能基于共同的遭遇、成长背景、价值观念,也可以是换位思考后同情舆情中作为“弱方”当事人的行为选择。
然而,当大学生一旦产生了过度的共情,他们对于网络舆情的参与和引导心理就会骤升,变得迫不及待且十分强烈。一方面,一些大学生会在当事人发布的短视频或发布的微博动态下表达自己的情感支持,表露各种鼓励态度,甚至提供裨益于当事人的各种过激办法和途径;另一方面,为了期冀事件处理结果朝着自己预期的方向发展,个别大学生会对舆情事件传递、转发,配上个人的主观分析以便“带节奏”,让其他不明就里的网民能够迅速知晓并站在自己的立场。在转发评论中,一些学生会故意夸大事态严重性,甚至过分渲染当事人的弱者身份以赢得同情,对于是否歪曲了事件真实性则不加考虑。在大学生主体的“共情效应”中,少部分是从一开始就抱有“带节奏”和逐利心理的“意见领袖”,而大部分则是不明真相、受到不当诱使或猎奇围观的青年学生。
2.“娱乐至死”的逆向激励效应
美国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在其代表作《娱乐至死》中认为,公共话语权由最初的理性和秩序正演变为脱实与肤浅。这是由于,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话语表达由曾经的理性、秩序和富有逻辑性,逐渐转变为脱离语境、肤浅和相对碎化,话语的表述形式时而呈现出娱乐化的现象。在实践中,个性化与符号化的网络表述方式往往会迎合一些不明真相的高校大学生的内在兴趣。如前文言,当前大学生的个性化表达,除了借助个性化的文字外,还伴随着一些加工处理的图示化表述。譬如,某高校拟实施部分宿舍成员搬离楼栋的决定,一些大学生认为此举费时费力,不具有操作性且学校限期强制搬离缺乏人情味,就会在微信、微博或其他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个性化言论,配之以暗含不满、调侃讽刺的图示,以此表达自身的抵触意愿。事实上,高校制定政策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大学生是确定型利益主体,有权向校方提出异议并开展适当、合理的对话,而不是秉持“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观点,一遇到问题就在网上“发牢骚”“博关注”,一味地将事情“闹大”“扩大”。对于学生本人而言此举也并非长效之策,学校的声誉、社会影响及其与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也会随之受损。
高校大学生对网络舆情的有效识别与应对直接关系到互联网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高校秩序的长期稳定。网络流行语、符号化、图片化的发轫和勃兴虽然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个性化交流特性,但因其有时与主流表述存在一定的抵牾,加剧了高校网络舆情监管的实际难度。从监管手段上,裹挟着上述特性的负面信息、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大多是通过人工删帖、内容屏蔽等方式进行风险防范。为了不被高校信息监测中心等机构发现,一些信息以字母、图片等方式替代部分文字表述,打舆情信息监测的“擦边球”,一来这种方式易增添校方的舆情监管风险,二来会让大学生参与舆情讨论产生严重的逆向激励效果——因为实践表明,校方越是刚性删帖屏蔽,学生越是逆向而为。
四、高校网络舆情风险的规制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因此,锚定高校网络舆情前馈控制机制之建构,致力于发挥其有效遏制高校网络舆情风险于萌芽的功能,无疑是当前高校网络舆情引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风险源头规制不到位,则进入被动式的风险治理环节,错失主动权。
(一)增进网络舆情理论研究与实践引导的融通耦合
实践的长效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有效指引。风险规制是对客观事物引发不确定风险的制度化、系统化治理,强调对风险及其不利后果的特殊关注。增进网络舆情理论与实践的融通耦合是推进高校网络舆情风险规制的主要途径。一是注重层次分析等理论方法的适用。有必要将层次分析法引入高校网络舆情预警指标体系建设中,裨益提高理论与实务的融合,确定各类高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影响因素的权重,这有助于识别网络舆情的派生风险。二是加强高校稳定和舆情理论研究机构建设。譬如,重庆市高校维护稳定研究咨政中心开展高校维稳相关咨政类、人才培养类课题研究,助推理论研究发展,为维护高校稳定提供良好的成果依据。三是强化高校网络舆情机制同高校网络监测、评估等平台建设的结合,吸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于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防控的“四位一体”机理精髓,促成风险评估与风险规制的融通耦合。四是提高基础理论的融合度。将危机管理4R理论——缩减力(Reduction)、预备力(Readiness)、反应力(Response)、恢复力(Recovery)等融入高校网络舆情风险预警和引导的体制机制设计中。
(二)推进高校网络舆情风险规制机制的科学性和联动性
合理引导高校网络舆情,规制舆情风险,激发高校大学生参与热忱,不仅需要涵育大学生科学的舆情观和参与观,使其理性正视网络舆情,发表适当言论,同时应从体制机制层面充分赋能,对网络谣言、负面信息、不实信息进行有效辨识,力戒网络舆情的风险侵蚀。高校网络舆情引导机制是目前全国高校校园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搭建科学联动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核心要义在于:一方面,一旦发生突发舆情事件,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准确定位舆情态势和后果,分析舆情走向、特点及可能影响的受众范畴,通过高校教师、辅导员、政工干部、学生党员、志愿者以及高校舆情科、保卫处、高校信息中心、高校维护稳定研究咨政中心等个人和组织的协同联动,通过高校各类自媒体资源,针对舆情事件迅速发声,抢占舆论先机。据统计,有超过90%的学生认为对网络舆情引导有其必要,41%的学生认为必须占领舆论阵地[ 10 ];另一方面,不能过于倚赖传统对自媒体平台中抵触声音和意见的刚性删除、举报、回避和删帖范式,有必要引导学生“既不能不发声,更不能乱发声”,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疏导教育,提倡真诚沟通,强化高校常态的网络教育宣讲工作。
(三)推动高校舆情风险规制同“一案三制”内在嵌入
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预案。合理引导高校网络舆情,规制网络舆情风险,既是维护校园稳定的必由之路,也是嵌入现代应急管理“一案三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一,加强和完善高校应急管理体制架构应将发生在高校的网络舆情以及由社会突发事件和私人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纳入高校舆情引导体制。其二,机制是体制的具体运作,反映了体制的内涵。高校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应当强调部门和人员的有效联动、不同融媒体资源的有序协调、刚性治理与柔性引导的辩证共治。其三,应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适合本校发展的网络舆情制度规范,既要对高校网络舆情引导的体制机制进行系统化阐明,又要对引导不力产生的后果倒查追责。其四,完善高校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做好事前准备工作,遇到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负面信息时启动应急、联动程序。概言之,将高校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地纳入“一案三制”范畴,是现代应急管理理念融入高校稳定工作的一剂“良药”。
五、余论——回到现代风险规制
风险规制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其核心要义是预防预警预控,对一切不利后果加以特殊关注,及时阻断和力戒未知风险。网络舆情作为高校和谐稳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其对高校大学生的认知、心态、价值、理念、行为等产生了正负面交织共融的影响。对于正向的网络舆情,引导有方则裨益于高校大学生参与社会治理和校园管理,一旦对负面网络舆情、不实舆情甚至网络谣言置若罔闻、束之高阁,任由大学生肆意参与,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11 ]。规制高校网络舆情风险,不仅要防微杜渐,对风险一以贯之地预警,还需对风险端倪和表征及时预控。这既是面向风险规制的高校网络舆情引导之要义,亦是推进校园安全稳定之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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