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晨
摘 要:“四全媒体”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一组新范畴、新概念。“四全媒体”时代下,如何同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如何大规模提升对公众的引导效果,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维护形象、保持公信力的重要工作之一。涉警网络舆情的引导与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议题设置以及解释水平等密不可分。基于此,本文对涉警网络舆情进行了分析,指出涉警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旨在营造良好的涉警舆论环境,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
关键词:涉警网络舆情;四全媒体;舆情引导
中图分类号:G206;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4)06-0018-04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3yjsky018)。
一、“四全媒体”和涉警网络舆情的概念
(一)“四全媒体”的概念
“四全媒体”是指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全程媒体是指新闻工作者对社会事件全过程关注、全流程参与,从社会热点初期发酵到中期爆发,再到终期处理全程形成闭环。全息媒体是指媒体运用信息技术以文字、图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向受众进行立体化传播。全员媒体是指受众跳出被动接收信息的局面,转向追求交互式沟通,从传统的“单向传播”向“多向传播”转变。全效媒体是指媒体通过数字算法推荐等技术分众化、差异化地将信息精准传达到目标受众,尽可能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二)涉警网络舆情的概念
李玉娟认为,涉警网络舆情是社会公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中介性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意见的总和[1]。孙锦露认为,涉警网络舆情是发生在网络空间、与现实舆情密切相关,并针对涉警类热点事件而形成的一种公众情绪或意见的集合[2]。综上所述,涉警网络舆情是指网民在网络空间内以互联网为载体,对公安机关在现实和网络社会中开展的公共事务进行监督以及评议时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综合。
二、“四全媒体”时代下涉警网络舆情的主要特征
“四全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具有信息流动速度快,文字、图画以及视频多形式传播,以及传播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特征,舆情从发酵到爆发阶段的过渡时间不断缩短。信息源头日趋多样化、全员参与涉警网络舆情讨论、小范围到大领域的发展,使得舆情波及规模广泛,伴随高频率的参与,公众不再局限于单方面接收官方警情通报,期望能够深层次参与并互动。
(一)多点传播,波及范围广
自进入“大众麦克风时代”以来,信息源的多样化增长促使公众参与积极性不断高涨,同时,去平台化发展趋势的与日俱进,使得每个人手中都有麦克风且能够参与到关系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事件之中。涉警网络舆情产生时,每个人都是见证者和传播者,舆情的传播扩散从最开始的单点线性传播发展到多点辐射性扩散,从而在社会中形成多范围、多视角、多领域的“命运共同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高,涉警网络舆情事件的波及范围不再局限于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社交网络,而是扩展到所有关注事件的公众,规模范围内公众的激烈争论促使更大规模公众以互联网为载体涌向涉警网络舆情的“舆论场”中。
(二)时效性强,传播速度快
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通常处于社会公众的“敏感区域”,时刻被无数双眼睛关注,公众也时刻准备拿出“麦克风”发声。涉警社会事件一经发生,便会被公众通过互联网以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的形式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在各大平台迅速曝光,呈现出立体化的裂变式传播并快速发展为涉警网络舆情。而以网红、大V为代表的意见领袖为攫取流量纷纷蹭“热点”,更是加速了涉警网络舆情的传播,促使涉警网络舆情快速跨过发酵期进入爆发阶段,不少公众全程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并期望第一手“爆料”。
(三)互动性强,交互式沟通
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2480万人[3]。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涉警网络舆情的传播按下“加速键”,大规模网民借助网络参与到涉警网络舆情的讨论中。公众同公安机关的物理距离(即公众同公安机关在时间或空间上的相隔)不断缩减,促使利益期待与利益得失成为激发公众发言动力的具体指向,让公众十分愿意且更深层次地参与到涉警热点事件当中。相较于刘小燕[4]所提及政府传播中受众回应的配合式回应、对抗性回应和沉默式回应三种模式,“四全媒体”框架下,面对涉警舆情时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且渴望在涉及切身利益的舆情传播过程中同公安机关进行交互式沟通和互动式对话。
三、“四全媒体”时代下涉警网络舆情传播存在的问题
“四全媒体”为公众参与涉警网络舆情提供了技术便利,促使大规模公众参与到涉警网络舆情的讨论中,但同时也更容易催生群体极化效应,为负面情绪滋生提供土壤;在“四全媒体”时代,部分公安机关“把关人”效应有所降低,且抱有鸵鸟心态,较少同公众进行有效互动,为涉警网络舆情发酵提供了时间。
(一)全员参与,催生群体极化
三网融合以来,网络参与门槛逐渐降低,涉警网络舆情受众规模日趋扩大,并逐步实现向大众参与及理性化转变,但是,由于受众的网络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导致多层次、多领域受众在面对涉警网络舆情时仍存在一些偏激言论。一方面,由于网民的负面态度具有倾向性,其激烈的言辞容易吸引其他网民参与,也正是由于网络空间信息的“多声道”传播,导致网民在多向交流和实时互动的过程中具有盲从性,进而催生群体极化效应,给公安机关处置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带来较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四全媒体”框架下公众参与讨论的去平台化、去中心化特征显著,舆论场控制器不再只由主流媒体单方面把控。在涉警网络舆情中,不乏借机攫取利益而恶意抹黑甚至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意见领袖,利用煽动性言辞鼓动公众情绪,降低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尽管公众的涉警网络舆情参与度有所提高,但是个体的理解能力和表达水平存在差异,容易产生“羊群效应”,尤其是针对公安机关的负面评价,不少公众容易被偏激言论诱导,从而加大了公安机关妥善引导涉警网络舆情的难度。
(二)低效把关,权威消息滞后
全效媒体追求精准高效地向公众传达权威消息。1943年,库尔特·卢因在《生态心理学》中提出了“把关人”的概念,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管道[5]。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更加便于公众参与到传播中,点对点的传播模式得以实现;同时,传播主体的模糊化、信息源的多样化、信息渠道的复杂化也使公安机关“抓典型”“打棍子”的难度有所增加,尽管全效媒体要求公安机关做到守门有效、把关有力地将涉警负面舆情掐灭在萌芽阶段,但是仍有少部分公安机关尚未做好把关工作,导致权威消息滞后、新闻发布会制度不够健全。诺曼·R·奥古斯丁认为,危机管理的秘诀就是“说真话、立刻说”,“立刻”二字体现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提出的应对原则之一“黄金四小时”。然而,部分公安机关多采用警情通报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消息,而权威消息发布的滞后性增加了其对突发事件的涉警舆情及时引导的难度。
(三)鸵鸟心态,舆情回应缺位
鸵鸟心态是指逃避现实的心理,是不敢面对问题的懦弱行为,遇到风险采取消极对待、不管不问的方式,结果使得问题更加复杂、更难处理,就像是鸵鸟被逼走投无路,把头埋进沙子[6]。目前,少部分公安机关面对涉警负面舆情时抱有鸵鸟心态。全息媒体的发展拓展了受众的规模,使得信息传递流动愈发高频、公众关注涉警舆情的积极性参与性高涨,并期望得到公安机关官方的互动式回应。法制网发布的《2023年度政法舆情分析报告》指出,公安机关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面对争议性案件的公众舆论引导方面仍较为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7]。
面对公众的质疑追问时,少部分公安机关试图通过“拖”字诀将舆情拖到事件热点消散,对部分涉警网络舆情引导采取冷处理方式,低估了“四全媒体”时代公众对涉警网络舆情的参与程度,错估了涉警舆情的发展阶段,其回应的不够及时容易为舆情发酵提供蓄力时间,并埋下“舆雷”。本研究通过分析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于2022年召开的中国政府网络透明度指数发布会数据,发现少部分公安机关利用信息网络媒介处理社会事件的水平以及同公众互动的频率有待提高。针对网络应对分数较低、响应时速较慢等问题,公安机关应给予高度重视。
四、“四全媒体”时代下公安机关应对涉警网络舆情的策略
“四全媒体”时代,信息的爆炸式涌现,使得公众掌握全面、正确信息的难度进一步提升。对此,公安机关应高举政治旗帜,走好群众路线,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把握好“黄金四小时”,做到会发声、发好声,正确引导舆论走向,营造良好的互动环境,维护好公安机关形象,增强公众的政治认同。
(一)坚持党性和以人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公安机关在引导涉警网络舆情时,必须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8]。首先,公安机关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做到知行合一。其次,要扎实做好群众引导工作,做到提前预测、及时回应、正确引导。积极借助“四全媒体”所带来的信息技术便利,大力宣传公安英模事迹、公安模范先锋等正能量,将公安故事讲生动、公安形象讲鲜活,体现公安机关引导涉警网络舆情过程中的政治高度、理论深度、思想温度,引导公众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到以公众为重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以意见领袖为锚点建设好同心圆,动员公众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涉警舆情的讨论中,跳过“塔西佗”陷阱,避免形成“倒金字塔”形式的民主信任体系,维护好自身形象,提高公信力。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四全媒体”时代的数字信息技术,通过算法技术分众化、差异化的精准投送,将涉警舆情事件的原委讲明白、讲透彻,引导公众在参与涉警网络舆情讨论时保持理性;通过可视化呈现、艺术化表达、全媒化传播等方式增强公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认知,让广大公众能够学懂、弄通涉警网络舆情事件中涉及的政策、理论。
(二)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优化警媒关系
1.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时度效”是检验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的标尺。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带头主动发声。对此,“四全媒体”时代,公安机关不仅要坚持“黄金四小时”原则,利用好“首因效应”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公布、第一时间解读,还要利用、借助好全息媒体信息化和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的便利,提高全员参与活跃度,实现传播引导效率的跨越式提升。此外,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还要重视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选择“话语”能力强、“政治”方向明确的新闻发言人就涉警舆情热点正确稳妥地发声,消除舆情中出现的“噪音”。
2.优化警媒关系。“四全媒体”时代,单向线性的信息传播发布已经成为“过去式”,舆论生态实现了从“全景监狱”到“共景监狱”的转变。对此,公安机关要主动触网,强化互联网思维,尊重网络传播规律,积极同新闻媒体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提高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度;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时,不仅要在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的基础上适当、适时、适度地跟进涉警舆情热点事件的进程,还要谨记“勤浇水、勤施肥”,时刻注意维护好、调适好双方关系,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严禁采取“封”“捂”字诀,严禁“家长制作风”,避免新闻媒体成为“定制的录音机器”。
(三)交互式沟通,及时互动
1.破除“孤岛模式”,营造良好互动环境。“四全媒体”时代,涉警舆情热点事件近乎全员参与,大规模公众参与到事件讨论中,导致涉警舆论场中众说纷纭。对此,公安机关在面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公众最为关注的涉警舆情热点事件时,应“拥抱”民意,运用好解释水平理论,既要抓精髓,讲详细、讲具体,又要避免“新八股”,长篇累牍。同时,在回应公众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接地气,解释事件要有血有肉,将事件讲鲜活,拉近公众同公安机关的“距离”。此外,公众的政治素质各有差异,难免会存在不同的声音,公安机关在清朗网络空间的大环境下要敢于打开格局,敢于开放“评论区”,敢于接受批评,敢于刀刃向内,及时进行整改整顿,灵活运用双螺旋模式,从话语和行为两个层面促进公众以积极乐观态度参与涉警舆情的讨论,进而营造良好的互动环境,维护自身形象,保证权威公信力。
2.议程设置,正确引导舆情走向。网络新闻具有“高度易碎性”,公众掌握的信息较为片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议题置换”正确引导和转移公众注意力,降低涉警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9]。“四全媒体”时代,公安机关智慧化以及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应对涉警网络舆情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公安机关要正确引导、及时疏导涉警网络负面舆情,严厉打击企图搅浑涉警网络舆情的不法分子,及时将负面舆情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通过设置议程引导公众将聚焦点放到公安机关如何兼具“法理性”和“人情味”正确妥当地办理案件的过程上,并借助“四全媒体”时代的“新意见领袖”宣传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进而将涉警负面舆情转为正面舆情。
五、结 语
“四全媒体”时代,公安机关引导涉警网络舆情面临着诸多难题。面对大规模公众不断涌入“舆论场”时,公安机关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引导公众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讨论;面对“把关人”效应不断降低时,公安机关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解读焦点事件、热点事件,发布权威消息,处理好警媒关系;面对公众互动的迫切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进行回应,营造良好的互动环境,同时设置议题引导公众向好向善。
参考文献:
[1] 李玉娟.网络涉警舆情的特征、影响与应对[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8(3):61-64.
[2] 孙锦露,李玫瑾.涉警事件的网络舆情形成机制与应对策略[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1):112-121.
[3]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J].国家图书馆学刊,2024,22(3):12.
[4] 刘小燕.政府传播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6):43-45.
[5] LewinK.Forcebehindfoodhabitsandmethodsof change[J].BulletinofthenationalResearchCouncil.1943,108(1043):35-65.
[6] 叶战备,慧娟.舆论监督与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对[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4):302.
[7] 法治网舆情中心.法制网发布《2023年度政法舆情分析报告》[EB/OL].http://www.legaldaily. com.cn/The_analysis_of_public_opinion/content/2024-02/06/content_8959492.html,(2024-02-06)[2024-4-26].
[8] 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局.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M].北京:学习出版社,2021(1):47.
[9] 高岩.涉警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4):47-51.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