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剧是一种歌剧体裁,最早起源于英国,经过几十年发展逐渐涌入中国。音乐剧是一种集戏剧、舞蹈和声乐为一体的表现形式,对表演者的舞台把握能力和音乐素养具有很高的要求。声乐与舞蹈的融合,能够实现完美形象的塑造与刻画,在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同时,促进表演者真情流露,并实现与观众的共鸣。基于此,本文主要对音乐剧表演中声乐与舞蹈的融合进行研究,以二者融合的优势作为出发点,总结出几点融合策略,仅供相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音乐剧;声乐;舞蹈;融合
中图分类号:J6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4)12-00-03
声乐与舞蹈不仅是音乐剧表演中的重要因素,在艺术发展史上具有显著作用与价值,借助传统理念与思想,通过古老艺术表现形式,实现音乐剧故事内容的精彩呈现,依托声乐与舞蹈结合,注重肢体与音乐的相互配合,彰显艺术真谛与魅力。声乐与舞蹈的融合,能够丰富音乐剧的表演形式,可以按照不同人物性格特点,进行巧妙的调整与优化,进而在肢体动态表演中将人物声音演绎出来,通过此种方法提升音乐剧表演质量,充分体现音乐剧艺术内涵,引起大众的共鸣与关注。
一、加大教育培训扶持力度,促进声乐与舞蹈艺术融合
音乐剧表演中要想实现声乐与舞蹈的完美融合,就要从人才建设与培养方面入手,做好基础保障工作,方能顺利加速前进的步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追求精神享受的同时,对艺术的认识也在逐渐加深,观众群体鉴赏能力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对艺术工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艺术工作者队伍要通过培训教育与深造进修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音乐剧作为一种歌剧表演形式,在我国文艺表演层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音乐剧在某些方面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但要想实现舞蹈与声乐的融合,仍然需要不断地探索与研究。比如,音乐剧表演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传统表演观念认为,音乐剧表演过程中,声乐是声乐的表演,舞蹈是舞蹈的表演,二者毫无关联,都在不同时间内进行演绎的过程。基于这种理念下,传统音乐剧在音乐串联下,演员更加重视声乐的表演,忽视舞蹈表演的作用与价值,这就导致音乐剧表演中的演员大多数为歌唱演员,而不注重舞蹈能力的培养。从国际视角来看,音乐剧来自国外,并且在欧洲地区发展模式早已成型,其更加注重多元化的发展,表演形式更加丰富多样,通过舞蹈与声乐的融合,能够带来更强的艺术震撼力,打造出更多世界知名的音乐剧作品。所以说,当前社会文化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需要从教育创新方面入手,借助培训与教育模式,不断提高音乐剧表演者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声乐舞蹈融合课程,促使表演者接受更加系统性的教育,掌握专业化表演技能,形成良好的音乐感知与舞蹈感知,让演出者实现声乐与身体协调统一的发展,为全面融合声乐与舞蹈奠定基础[1]。
二、提升音乐剧的创作力量,发挥声乐与舞蹈融合价值
音乐剧表演要想获得成功,不仅需要好的演员加持,同样还需要强大的创作思维力量。现阶段,人们对艺术的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音乐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广泛关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关注程度仍不如其他体裁的剧目形式,主要原因是,当前音乐剧艺术作品品质不高,难以吸引大众的关注,得不到艺术市场的青睐与认可。尤其近些年,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逐渐提高,一些唯物主义等思想影响着艺术作品的创作。有些音乐剧创作人员为了吸引眼球,打响知名度,会不顾虑创作内容的选择,任由一些低俗内容融入作品中,这样一来,虽然能够让艺术作品获得短期的关注,但难以形成持久性的关注与认可,严重阻碍音乐剧的发展。要想实现音乐剧创作能力的提升,就要从创新和优化方面入手,融合声乐与舞蹈艺术形式,发挥二者的作用与价值,帮助音乐剧发扬光大。
音乐剧创作团队借助声乐与舞蹈融合的理念,全力提高艺术作品的品质,从创作者生活实际入手,创作出能够反映现实生活以及展现人性的艺术作品。音乐剧创作远比表演更辛苦,创作者日思夜想构建出作品的雏形,为了突显声乐与舞蹈艺术的融合价值,他会创新创作形式,以不同表演环节为出发点,构建出符合音乐剧表演形式的演出风格与内容。所以说,创作者要树立坚定的艺术理想,不断激发出自身对艺术的热爱之情。除此之外,作为音乐剧创作者不仅要具有坚定的内心,还要拥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在音乐剧情节与对话的设置方面,要保证逻辑性和连贯性,全方位提升音乐剧市场地位,并争取做到声乐与舞蹈融合时,需要确保创作者专业能力的合格。
三、声乐舞蹈应用层面分析,阐述声乐与舞蹈融合体现
(一)声乐与舞蹈在音乐剧表演中的应用
首先,声乐表演是一种区别于器乐表演的艺术表现形式,通过歌声等表演方式完成表演。一般包含通俗、美声、戏曲等音乐表演形式。声乐是音乐剧表演的灵魂,对于一部音乐剧来说,多年之后,人们可能忘记了音乐剧的内容,但对音乐剧的主题曲并不会陌生,甚至会出现人人传唱的情况,由此可见,音乐价值无处不在。音乐剧会根据剧本题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表演形式与风格,这样就决定演唱方式的不同。也就是说,声乐表演要考虑三个层面的问题,分别是根据音乐内容恰当选择声线、根据歌曲情感选择正确的修饰音,以及提升演唱技巧完成情感表达[2]。其次,舞蹈属于艺术范畴,在其表演过程中,借助造型、动作等方面的塑造,吸纳美术与音乐元素,更好地诠释作品情感,依托可视化呈现方式,带给观众视听盛宴。通常来说,舞蹈表演包含技巧与艺术相统一、形神兼备以及虚实结合等特点,在音乐剧表演中应用会提升舞台感染力。舞蹈艺术在音乐剧表演中应用,要考虑到综合性与全面性,发挥舞蹈多面性塑造特点,推动戏剧故事情节发展,是戏剧情感表达的重要手段。另外,音乐剧舞台行动手段将借助舞蹈表演和声乐表演来实现,能够借助肢体语言和音乐语言,揭示出剧情和人物。
(二)声乐与舞蹈表演融合的关系与优势
要想实现声乐与舞蹈的完美融合,就要充分认识声乐与舞蹈表演融合的优势与关系,进而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融合路径与手段。首先,声乐与舞蹈是音乐剧的灵魂与支柱,声乐注重音乐呈现,舞蹈注重形体呈现,二者具有相通性。音乐剧演出要想获得成功,吸引更多观众的目光,就要完成声乐与舞蹈的融合,在优美的音乐中,表演者舞动着美妙的身姿,实现肢体语言与音乐语言的相互作用,确保音乐剧表演更加真实,让人们获得来自音乐和舞蹈的双重体验,加深观众对剧中人物的理解,进而产生难以忘记的印象。其次,声乐与舞蹈发展历史比较悠久,是古老的艺术表演形式。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促进与推动的关系,并在相互推动下,促进作品表达得更具有深度,以便于观众深入角色情感进行体验。任何一种舞蹈表演,都是在声乐节奏中创造出来的,中国古代书籍中也有过“舞”和“乐”融合理念的提出,进而表现出声乐与舞蹈之间的关系,声乐是舞蹈的内容与声音传达方式,舞蹈是声乐的表现形式。舞蹈与声乐相互配合过程中,能够为音乐剧舞台增添表现力,促使声乐的可视化呈现。也就是说,舞蹈需要借助声乐来传达情感,起到动作强化的效果,一旦离开音乐的加持,舞蹈将变得单调,难以表达出戏剧情感。音乐是一种空间与幻觉的艺术形式,舞蹈则注重视觉与空间的体现,二者相互融合之后,能够确保节奏表达的一致性。
(三)音乐剧表演中声乐与舞蹈融合的体现
音乐剧是歌舞融合的表演形式,艺术感染力非常强。这一点在西方国家音乐剧发展中有所体现,西方国家在音乐剧的创编与创造方面均领先中国,并且表演内容与形式丰富多样,每场音乐剧都有独特的一面,基本不会出现千篇一律的情况。西方学者认为,一个优秀的表演者不仅能做到灵活掌握声乐形式,还需要调动肢体语言,实现舞蹈的融入与应用,给观众带去视听上的感受,这就是声乐与舞蹈的融合,从而激发出音乐剧舞蹈的魅力。例如,一位优秀的音乐剧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为了完全融入角色,她在表演过程中会采取声乐与舞蹈融合的方式,在强烈的民族声乐歌曲表演时,她会向台下观众扔花束,然后在台上纵情表演,让观众沉迷其中,感受戏剧人物的内心情感,这就是声乐与舞蹈融合的魅力之处,通过这种方式营造出来的舞台艺术氛围,不仅能够激发人内心的情感共鸣,同时还会帮助观众理解人物的内心活动[3]。
著名音乐剧《猫》在表演过程中,就是实现了声乐与舞蹈的完美融合。音乐剧《猫》在呈现过程中,创作者根据不同舞蹈场面编排了几首舞曲,其中主题曲出现了三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金曲,这一曲目的演唱,推动着剧情的不断发展。虽然主题曲在音乐剧表演中出现了多次,但给人的感受却十分新鲜,未曾让人感到无聊和厌烦,打造出一种亲切感,由于表演者情感表达的不同,所以每一次在演唱主题曲时都会有创新。主题曲第一次出现,是由主人公演唱的,通过音色的转变应用,为人们营造出一种悲伤的氛围感,让人不禁心情郁闷。在第二次演唱这首歌时,由于换成全体成员进行演唱,反而没有那么悲伤了,体现出一种自然和谐的感受。第三次主人公演唱这首歌,与第一次的消极心理形成强烈的对比,让人豁然开朗,心情得到释然。主题曲音乐每一次的演唱,表演者都会融入相对应的舞蹈元素,借助舞蹈突显主题曲内涵,借助这种方式让观众获得视听感受,创作者认为,通过声乐与舞蹈的融合,能够表达出全体猫的内心情感,在舞蹈与声乐的配合下,推动整部剧走向高潮。
四、把握声乐舞蹈基本条件,借助音乐剧展开融合应用
(一)声乐与舞蹈融合的基本条件
第一,声乐表演的基本条件。声乐表演就是通过唱歌的表现形式,将音乐剧内涵呈现出来,通过曲调与歌词表达出作者的思想情感。声乐与舞蹈融合时,声乐表演者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从而达到满意的融合表演效果。首先,声乐属于一门艺术形式,表演者在领悟与感知过程中,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因此,表演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进行探究与思考,发挥现有经验,全方位理解音乐剧思想情感。表演者初次接触剧本,不要急于求成安排演出,而应以音乐剧时代背景为出发点,了解戏剧故事情节的发展走向,掌握人物性格特点与内涵,从而制定更具有可行性的演出安排与计划。也就是说,只要表演者表现出专业性与耐心,便可掌握声乐表演的本质,掌握歌曲蕴含的道理与情感,进而将主角的情感表达出来,并结合舞蹈动作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诠释与解读。其次,选择合适的音色,音乐剧创作人员是核心所在,在作品创新研究与设计过程中,要全面考虑各种要素,结合表演者的实际情况,对声乐音色进行全面思考与分析,了解音色对声乐表达的重要性,掌握音色应用特点,从而更好地反映出角色特征,能够从角色内心理解角度出发,配上最合适的音色形式,进而彰显出人物的感情色彩。
第二,舞蹈表演时应达到的基本条件。首先,技术与艺术实现统一,需要将舞蹈艺术与舞蹈内涵完全统一,在内涵指引下进行舞蹈表演。技术与艺术实现统一,不仅可以丰富舞蹈表现的内涵与形式,还能够传达出作品的深层情感与意义。另外,通过技艺统一理念的应用,能够突显出舞蹈的美感,有利于观众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舞蹈作品的意境。整个过程中,不仅表现出简单动作的一致性,同时还体现出舞者身体的平衡性,促使表演者的舞姿更加舒展与自然。其次,形神俱佳对于音乐剧表演来说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声乐与舞蹈融合的关键因素。形神俱佳借助恰当的音色与音乐内容,表露出人物的真情实感[4]。
(二)音乐剧舞蹈与声乐融合对表演者的要求
对于音乐剧表演者来说,舞蹈与声乐融合的最基本要求就是扎实的舞蹈与声乐基础,表演者要做到身体动作、声音呼吸以及声乐演唱的高效配合,进而实现完美音乐剧剧情的表达。首先,形体演唱技巧提出要求,舞蹈表演者身形优美、柔软,能够很好地表达作品含义。表演者要具备较高的演唱技巧,能够给观众营造出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促使观众与人物共情。其次,注重气息调整。气息在表演过程中对呼吸节奏的掌握至关重要。有些气息不稳的表演者,在舞蹈与声乐结合展示时,可能会出现喘息的情况,因此,表演者在整个演出过程中,要增强气息锻炼,灵活调整气息变化,以保证气息的稳定性,避免给舞蹈动作表达造成干扰。总之,音乐剧表演者要具备声乐素养与舞蹈素养的双重提升,在二者融合实践过程中,促进主角完美形象的塑造。
五、结束语
目前,音乐剧表演中声乐与舞蹈的融合前景十分乐观,并且融合空间是广阔的。基于大环境背景下,音乐剧创作者要提升作品质量,需要渗透声乐与舞蹈融合理念,发挥二者融合价值,提升音乐剧感染力与号召力,进而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参考文献:
[1]张美玲.音乐剧表演中舞台行动规律的应用探讨[J].当代音乐,2024(02):165-167.
[2]黄碧丹.音乐剧中舞蹈的重要性及其编创研究[J].大众文艺,2023(22):85-87.
[3]郝沄姝.声乐表演艺术中舞台形象与声音融合研究[J].中国民族博览,2023(19):164-166.
[4]陈莉霞.声乐与舞蹈在音乐剧表演中的融合应用分析[J].戏剧之家,2022(07):28-30.
作者简介:张梦楠(1980-),男,河南焦作人,硕士研究生,助教,从事表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