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妤婕
作为课程改革的核心关切,教学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是实现课堂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我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为教育评价的变革指明了方向。新课程背景下,高质量教学评价具有以下关键特征。
第一,素养导向的一以贯之。培养学生素养是育人的重要目标。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评价,需要坚持素养导向,将发展学生素养作为根本追求。在教学评价目标的确定、方式的选择、实施过程的调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上,始终以能否发展学生素养为评判标准,将学生素养发展目标贯穿教学评价始终。
第二,评价主体的多元纳入。评价主体是教学评价方案的设计者,也是评价活动的实施者,更是评价目标落实的执行者。教学评价的目标能否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主体的质量。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和学生作为课程实施的主体,是教学评价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学评价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评价活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学生作为评价主体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认识到学生在评价活动中的作用,赋予学生充分的评价权利,确保学生在评价实施过程中能够履行评价职责,执行评价标准,达成评价目标。
第三,评价方法的多样使用。“教—学—评”一体化是新课程下教学评价的重要原则。教师应将评价贯穿教学全过程,基于评价目标科学选择、综合运用评价方法;教师应综合运用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家长评价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查。作为过程性评价的主渠道,教学评价的方法应符合评价目标和评价活动特征,教师应合理选择并使用评价工具,根据需要选择纸笔测试、提问、展示报告等多种评价方法,实现评价目标。
第四,评价结果的多维利用。教学评价中,教师应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而且关注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变化。课堂上,教师通过学生的回答给予其指导意见,借助反馈引导学生反思学习过程;教师对借助课堂测验等形式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后,通过恰当的评价语言反馈给学生,帮助学生进步;学生间通过同伴互评发现学习问题,获得成长。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学评价结果的使用尤为重要。教师应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掌握多种评价结果的利用方式,科学使用增值评价,全方位、立体化进行教学评价。
课堂是育人的主阵地,教学评价有促进学生素养发展、实现教育评价改革目标的重要责任与使命。这种责任与使命的实现,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身体力行,破除课堂教学“唯分数”“唯升学”的单一性评价倾向,彰显高质量评价牵动教学的先进性,凸显科学评价的育人价值。
(责任编辑:赵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