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新凤
摘 要:数字信息技术的进步推动资本主义发展到新的阶段,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实现了资本主义的数字化转型。但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甚至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存在。数字资本的技术化缩减了劳动时间,但技术的进步导致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不断消弭;数字资本的数字化更新了劳动形式,但数字劳动以更隐蔽的数字化手段剥削劳动者;数字资本的信息化创造了数据共享,但其背后同时隐藏着数据监控,数字技术在将人从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又违背了自主性的承诺。分析与考察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悖论,能够深入剖析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从而为消解其内在悖论、寻求自由解放找到合理化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数字资本主义;工作时间;数字劳动;数字技术;私有制
中图分类号:F0-0;F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24)02-0039-07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24.02.005
丹·希勒指出,“数字资本主义的到来引发了社会与技术剧变”[1]12。从表面上看,数字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劳动生产方式,为生产和生活等领域带来了便利。然而,正当主体享受数字化带来的成果时,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剥削现象在当代社会以更加隐匿的方式上演。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科技的加速发展使时间成为一种新的统治力量,规训着劳动者的生产与生活。借助数字技术,资本主义剥削已经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全面剥削人的自由。实际上,数字资本主义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革,其本质上仍然遵循着资本逻辑。因此,面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数字化转型,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数字技术的发展是否真正为主体赢得了足够的自由时间?新的劳动生产方式是否真正解放了劳动者?数字资本主义是否达到了它所承诺的自由?只有厘清这三个问题才能深入认识和批判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分析与揭露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悖论是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的关键所在。
一、时间悖论: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界限的消弭
丹·希勒指出,“所谓数字资本主义就是指这样一种状态: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资本主义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和动力”[1]5。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科技加速开启了新的社会互动模式和社会生产结构,生产、分配、运输的速度越来越快。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主体的工作方式,主体通过数字化劳动快速完成工作任务。比如,“过去要复制一本书,可能得抄写几天几夜,但复印机发明之后,今天人们不用半小时就可以复印一整本书”[2]4。运输加速改变了我们与时空的关系,高铁、飞机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几百公里甚至一千公里。同时,通信技术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产品加速了工作完成的进度,工作消息的传送速度提高和数量增加,电子邮件只需要花费不到一秒就可以送达对方邮箱。这一系列事件无不显示出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从表面上看,科技的加速为主体节省更多的自由时间,现代社会中的主体会觉得自己无疑是极度自由的。
然而,现实却是主体的时间资源更加匮乏。这一现象似乎显得矛盾,“科技加速在逻辑上应该是会增加自由时间的,亦即应该会让生活步调变慢,消除或至少减轻时间匮乏。因为科技加速意味着我们可以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手边的任务,所以我们的时间应该变得更充裕。如果,相反的,现代社会当中人们却越来越觉得时间很短缺,并因此感到恐慌”[2]26,这就产生数字资本主义的第一重悖论,即时间悖论。这一悖论主要表现为主体的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逐渐被消弭。马克思在对早期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指出,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结构性社会形式,是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逻辑起点。他立足于商品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维度,揭示出资本主义本质下掩盖的抽象劳动以及主体的异化。随着数字技术和科技的发展,时间具有了商品的特殊属性,成为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隐蔽手段。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时间体制下,“各种时间安排策略、各种效率手册,还有什么新兴的时间管理学,都服务于对时间的分配,服务于对技术社会更好的适应。它们的目的均在于如何将一个人的真正的‘闲暇剥夺殆尽,将他(或她)编进技术社会严密的时间控制网中”[3]123。也就是说,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不仅剥削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而且劳动者的闲暇时间逐渐被资本化和利润化。
科技的加速非但没有为主体释放更多的时间资源,反而成为资本增殖的手段。资本与技术同谋使主体无法摆脱资本背后无声无息的时间统治。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手段,竟变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4]469资本家通过数字信息技术与资本的联姻,以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操控着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闲暇时间,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满足自身增殖的需要。这就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逐渐被消弭。对于主体而言,“个人的时间体验”会让他们觉得时间流逝得比以前还要快,由于害怕跟不上生活节奏的步调而被迫追赶时间列车,由此带来更大的时间压力。同时,“行动任务量的提高”挤压着主体的闲暇时间。比起网络技术发明之前,主体需要花在沟通事务上的时间更多了。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看起来某些人支配着另一些人的时间,可是支配者又受着时间的支配。不再是某些人垄断了时间体制,而是时间体制支配着所有的人”[3]121。在这个意义上,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比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时间统治更加具有普遍性与隐匿性。科技的加速已经不再是作为一种释放自由时间的力量,而是成为一种奴役人、剥削人的“无形的手段”。
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究竟为什么会出现时间悖论?针对这一问题,罗萨的解释是,“事务量成长率超过了科技加速率,因此面对科技加速时,时间仍然越来越匮乏”[2]28。根据罗萨的分析,时间悖论出现的原因是单位时间内主体对产品数量的需求大于产品的生产量,其源于资本家无止境的增殖欲望和消费者虚假性的需求欲望。从资本家的增殖欲望来看,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欲望加速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设备的不断更新需要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能力,这就必然带来一种社会竞争机制。从消费者的需求欲望来看,消费者不仅是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而且是一种符号性消费。在对商品品牌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追求上,消费者的欲望更加强烈,由此产生的虚假性的需求欲望推动消费者自愿延长工作日,甚至占用闲暇时间。同时,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主体更倾向于去寻找利用较少时间就可以完成的任务,这必然会产生“虚假性需求”。因此可以发现,时间悖论的出现是由主体的需求和社会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所带来的结果。
实际上,资本主义发展至数字化时代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成剩余劳动”[5]103-104。究其根源,资本家的目的始终是追求资本的剩余价值,即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其中绝对剩余价值取决于延长工作日,相对剩余价值取决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对于劳动者来说,时间始终是异己性的存在。资本借助技术为劳动者创造自由时间,又借助技术进一步剥夺劳动者的闲暇时间。这一悖论就表现在:数字化时代的信息技术生产,一定程度上缩短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过程的“虚拟化”与“数字化”使生产者摆脱了工作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是,空间的消弭导致劳动者的生产时间和自由时间的界限模糊,劳动者不得不占用闲暇时间去完成任务清单。资本将劳动者由技术所释放出来的时间吸收到消费主义中,技术发展所生产的产品需要资本去发明与购买,这就陷入一种新的循环,即劳动者必须不断工作以获得收入,以满足个人的消费需求。但是,工作时间的增长就意味着闲暇时间的紧张,因此,劳动者并没有闲暇时间去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主体不再享有时间主权,时间被资本所操控。“由于工作时间是生产当中的一个根本要素,因此节省时间就是节省成本和获得竞争优势的一个最简单而直接的手段。”[2]30资本深嵌在时间之中,制约着主体的生产与生活,并不断消弭主体的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
总的来说,“虽然自由时间和工作时间是分开的,但它们也彼此紧密联系,互相制约:在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下工作时间被延长,这样就侵占了空闲时间并使其变得贫瘠,它侵蚀了工人们的生活时间,使其成为工作时间,在此期间,他们被剥削”[6]216。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增殖的本性并没有发生变化。整个资本增殖的逻辑都维系在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的循环中,循环占有的时间越少,资本增殖的速度就越快,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资本家无限压榨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甚至是闲暇时间。以某知名企业的工作时间为例,在此工作的员工表示他们除了“工作、吃饭、睡觉”,就是无休止地加班,其管理方式迫使工人以延长时间工作换取工资报酬,因此,工人没有时间进行自主的活动。也就是说,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界限不断消弭的背后隐藏着劳动悖论。
二、劳动悖论:数字劳动与数字剥削的同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哈特和奈格里指出,“非物质劳动”已经取代了传统工业劳动形式。“非物质劳动”作为生产一种非物质商品的劳动,包含三种类型:“1)近来因信息网络联络在一起的工业生产中的通讯交往劳动;2)分析象征、解决问题的互动式劳动;3)生产和操纵情感的劳动。”[7]30在非物质劳动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对象由物的生产转变为一般智力的生产。克里斯蒂安·福克斯认为,“非物质劳动”表现为一种新型的数字劳动。从数字劳动的形式来看,以信息技术为媒介所实现的脑力劳动使劳动者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依托于智能化、自动化的设备完成的劳动分工使劳动者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束缚。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不断解放劳动者的双手,传统工业形式的大机器生产逐渐被新型的信息化、技术化、智能化形式的工作代替,信息化时代的主体拥有着比以往自由的工作方式、自由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从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来看,数字劳动者所享有的应该是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深入挖掘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可以发现,劳动形式的改变和时间与地点限制的打破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享有真正的劳动自由。
数字资本在实现劳动形式变革的同时也使劳动失去了“作为自我实现目的”的意义。数字资本虽然打破了时间与地点的限制,但随之而来的是闲暇时间与工作时间界限的消解。劳动者虽然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繁重的脑力劳动,编写代码和数据分析等劳动充斥着整个生产和生活过程。这就产生出数字资本主义的第二重悖论,即劳动悖论。数字技术的发展只是改变了劳动的形式,其带来的结果是劳动者彻底沦为数字技术的附属物。资本以数字化手段对劳动者进行全面剥削,从而使劳动者变成“数字奴隶”。也就是说,数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与大机器时代的异化劳动是相同的,资本的剥削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它侵占人体的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它克扣吃饭时间。”[4]306只不过,剥削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剥削不再以异化和自我现实化剥夺的面貌出现,而是披上了自由、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外衣。这里并没有强迫我劳动、使我发生异化的剥削者。相反,我心甘情愿地剥削着我自己,还天真地以为是在自我实现”[8]57。数字化生产没有减轻劳动强度反而强化了劳动程度,身体、生命和精神都囚困于数字资本的牢笼中,数字资本凭借技术手段对劳动者进行更隐蔽的剥削与统治,使劳动者看似自愿进行劳动。在这个意义上,数字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更是表现为劳动者的自我剥削。
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过程从简单的劳动变为数字劳动,劳动工具由大机器变为智能化、信息化设备,劳动主体由雇佣劳动者扩大到全体网络用户。数字劳动为主体的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异化形式。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动是异化的数字工作,数字劳动与劳动者自身、与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相异化。数字劳动是被剥削的,尽管这种剥削在社交媒体上并不会让人感觉像是剥削——因为数字劳动是一种玩劳动,它隐藏了在与其他用户联系和接触的乐趣背后的剥削的现实。”[9]371-372新的异化形式表现为:第一,劳动者与劳动过程的异化。数字化时代的劳动工具主要是电脑、手机等智能产品,电子设备成为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时手机成为主体过度依赖的工具。在数字化劳动过程中,电子设备成为劳动异化的工具,从而强化了资本家的剥削程度。同时,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界限逐渐模糊。第二,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数字化时代中的劳动主体已经扩大到全体网络用户,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所产生的数据、信息与流量都被资本家占有,成为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的手段。第三,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但是,虚拟的联系不能代替真实的交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被物化为电子设备,信息技术带来的虚拟交往使主体丧失了存在的意义,一切都被虚拟化和数据化。
针对这一劳动悖论,可以发现,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数字劳动比马克思所批判的异化劳动更具隐蔽性。从劳动形式来看,数字劳动的具体形式主要集中于网络信息技术下的劳动。福克斯揭示出劳动者在数字技术劳动下的被剥削状态,他指出:“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相关的采矿业中存在黄色工会而不是红色工会。除了目无法纪的武装组织造成的持续威胁之外,矿区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也面临着许多威胁。”[9]238福克斯进一步指出:某知名企业“主要采用绝对的剩余价值生产方法来增加利润:人们发现这些工厂是无酬加班,几乎没有任何休息时间,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一周工作六天,没有一天休息时间的工作要持续到两周以上”[9]260。这些劳动者基本上是从事线下的数字技术劳动,此类劳动表现的是超强度的工作时间和超负荷的身体负担。也就是说,“数字劳动被嵌入到全球价值链的创造之中,这根链条上涉及多种形式的劳动:奴隶采矿劳动、高度剥削的硬件装配劳动、高压力的软件工程劳动、泰勒式和家庭主妇式的服务劳动以及无偿产销劳动。这些劳动形式是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用户所看不见的”[9]452。与此同时,数字劳动形式也表现为线上技术劳动,例如,谷歌装配工和软件工程师的劳动以及社交媒体的数字劳动,这些劳动者看似摆脱了恶劣的劳动条件,但遭受的同样是超负荷的身体负担和精神压力。
从劳动主体来看,数字劳动者作为“活劳动”与作为“死劳动”的资本相对立,他们在数字劳动面前看似拥有自由,实际上却为数字劳动提供了条件,沦为“数字劳工”。“数字劳工”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雇佣劳动条件下的数字劳工。劳动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此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润,不断剥削劳动者的使用价值。在数字化大生产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对数字劳动进行剥削与管控,劳动是外在于劳动者的存在,劳动者意味着“绝对的贫穷”。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对工人来说,劳动的外在性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10]55。二是非雇佣劳动条件下的数字劳工。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数字劳动主体变得更加普遍化与大众化。网络数据只是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的一种工具,资本不仅仅只是依靠“活劳动”,更是依靠一种“最廉价的劳动力”——网络用户,最大化地榨取数字劳动的剩余价值。
总的来说,从大机器生产到信息技术生产的变革,劳动者始终被当作资本增殖的工具。一方面,数字资本通过制造劳动的报酬,并提供网络平台的娱乐与消费,使劳动者进行自主劳动。另一方面,数字资本利用劳动攫取利润,从根本上操纵与统治着劳动过程。在数字劳动面前,自由劳动成为一种奢望。实际上,数字劳动对劳动者的剥削更具隐蔽性与强制性。数字劳动借助数据共享的同时仍然受数据监控,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主体已经发展为一种自我剥削形式,“这比外在的剥削更有效率,因为它伴随着一种自由的感觉。剥削者同时是被剥削者。施虐者和受害者之间不分彼此。这种自我指涉产生了一种悖论式自由”[11]20。在这个意义上,资本的统治被虚假自由所遮蔽。数字资本借助数字劳动,操纵个人的数据、监视个人的生存,这正是“人的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的事实。资本主义许诺的自由淹没于数字劳动中,主体不仅失去了时间自由、劳动自由,而且失去了精神自由。由此,数字资本主义的时间悖论和劳动悖论必然指向自由悖论。
三、自由悖论:数据共享与数据监控的共存
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在于使主体从封闭的本我中解放出来,数字平台的发展旨在实现信息的开放性、共享性与平等性,同时,“以事务增长率为导向的、强盛且生产力丰富的资本主义经济,和随之而来的科学与技术的进步,都让人们相信社会将会出现再分配方面的政治改革,以及个人自主性将会得到提高”[2]108。数字平台的开放性与共享性赋予个人自主性的选择,资本主义许诺要实现个人的自由,实现人的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统一。从表面上看,个体似乎拥有着真实的自由。然而,巨大的数字鸿沟遮蔽了资本主义的承诺,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的梦想、目标、欲望和人生规划,都必须用于喂养加速机器”[2]111。资本主义“一方面仍许诺行动者有自主性,但另一方面遵守和实践这个承诺的可能性却越来越渺茫”[2]114。数字技术在将人从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又使人的生存面临新的控制。数字技术在实现数据共享的同时,又以数字监控的方式对人进行管控,这必然会造成数字资本主义的第三重悖论,即自由悖论。
数字资本在实现数据共享的过程中,精准地监控数据。数字资本利用数据信息精准地监控网络用户,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推送。数字流量被资本家作为私有财产进行垄断,人们看似在自由地浏览网页,实际上是“为数字资本主义提供着免酬劳数字劳动,并租用着大平台和大软件公司地盘的‘佃农,他们被数字资本家们盘剥了一层又一层,被最大化地榨取了他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剩余价值,但他们居然对此浑然不知”[12]。用户的每一次点击都被平台保存,看似自由地展现自己的需求,实际上,他们始终被数字监控。这就表现为:不间断地媒体监视导致主体不能再自由地谈论有挑衅性的或者敏感的话题和观点,即使是跟熟悉的人也不行。因为你不得不随时防备,有人会把讨论的内容交给媒体。同时,大数据精准地分析消费者的消费数据,从而导致消费者的网上消费数据以及平台浏览产生的流量都被数字资本家垄断。因此,主体看似实现了数据共享,实际上,数字劳动者和消费者所创造的数据直接被转化为数字资本。数字资本关乎的不是数字用户的信息自由,而是信息榨取,自由的交流和信息的循环也就是资本的加速循环。从19世纪的机器化大生产到当代数字化大生产,这种新型的“数字全景监狱”社会形式正在形成。韩炳哲指出:“数字的监控社会有着一种特殊的全景监狱式的结构。边沁的全景监狱是由彼此隔绝的囚室组成的。犯人不能彼此交流。由于有分隔墙,所以犯人们看不见彼此。……与之不同的是,数字全景监狱的居住者是彼此联网的,他们交流密切。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空间和交流上的隔绝造成了全方位的监控,而是联网和‘超交流”[13]102。“数字监狱”从其结构上来说不仅是对主体的网络交流及其数据的操纵,而且是对主体的精神进行微观管控、驯化主体的意识形态。
同时,数字资本在实现数据共享的过程中,微观地管控着主体的精神。数字化时代许诺给主体的是无尽的自由。但是,恰恰是这种“自由”为资本主义创造了条件,在这个条件下,数字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精神政治意义上的透明社会”。根据韩炳哲的理解,“自17世纪以来权力不再表现为统治者的死亡权力,而是表现为生物权力。……与死亡权力相比,生物权力更加细密、更加精准的多。”[13]107到了数字资本主义社会,“另一种范式正在形成,即数字的全景监狱不是生态政治意义上的纪律社会,而是精神政治意义上的透明社会。而取代生物权力的就是精神权力。”[13]108沿用福柯对生命权力批判的逻辑,数字资本所显现的精神权力更加隐蔽,更加区别于对肉体与生命的规训,它以一种数字化形式监视并管控着主体的思想,利用大数据追踪与分析主体的行为导向,利用数据驯化主体的意识形态。从这一层面来看,从自然文明时代到技术文明时代,资本权力的管控从肉体剥削延展到精神监控,以隐蔽的技术方式代替暴力手段来攫取剩余价值。不同于边沁的“全景监狱”,“数字全景监狱里的居民不是被抓捕的罪犯。他们生活在自由的假想中。他们自愿地自我展示和自我曝光,并且用以此产生的信息来供养着数字的全景监狱”[13]103。主体看似自由地享受数据资源,实际上,“通过侵入大众的潜意识思维逻辑,数字的精神政治强行影响人们的社会行为。数字的监视社会拥有进入集体潜意识的通道,以此干涉大众未来的社会行为,并且由此发展出极权主义特征”[13]111。在这个意义上,数字资本利用数据共享的假象控制主体的意识形态,并借助技术对主体的进行剥削,在新的数字化场域中满足自身增殖的欲望。
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人会规定你怎样去做,因为“现代社会当中的人似乎是相当自由与自我的。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伦理观念,就是任何生活方式都是被允许的”[2]100。但是,“有一种社会意识隐藏在主流的自由主义的自我自由感背后,它以压倒性的力量将一切推往反方向”[2]101。它表现为技术的力量不再是一种解放的力量,而是奴役人的力量。表面上没有人规定你怎样去做,实际上,资本的力量强大到以数字监视精神来实现对主体的剥削与统治,操控主体的意识并施加规训,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资本的积累与增殖。事实上,社会加速作为一种隐性的规范,规训着主体的行为和意识。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加速迫使主体必须更快地生活,这势必会带来主体的恐慌与不安,精神极度紧张,整个社会就在这种惶恐不安的情绪中极速前进。毫无疑问,时间成为一种极权主义式的存在,它统摄着主体的行为规范与意识形态,这与主体应该享有的生存自由是不一致的。数字资本对数据的剥削造成了主体的精神异化,主体不自觉地受数字意识形态驯化、服从数字资本的统治。
总的来说,一种新型的数字奴隶制将主体囚困于数字资本的牢笼中,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提倡的“数据共享”实际上是对“数据监控”目的的遮蔽,数字用户生活在一个自由与束缚相悖的社会。正如韩炳哲所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独特的历史阶段,自由本身产生了束缚。规训社会的‘应当产生了种种规定和禁令,与之相比,自由的‘能够甚至带来了更多的束缚。‘应当尚且存在界限,‘能够,却没有边界,它是开放的、没有上限。因此,‘能够导致的约束是无尽无际的。”[11]95数字资本主义为主体释放了“能够”,即主体能够自由地浏览网页、能够自由地获取数据、能够自由地实现数据共享等,但事实上,主体从未真正获得自主性。数字用户并没有借助数字平台实现数据自由,反而成为数字平台剥削的对象。并且,数字平台也没有实现平等与共享的价值理念,反而演化为私有与共享的对抗。数据所有权与数据掌控权之间的鸿沟日益加深,巨大的数据鸿沟势必遮蔽了数字资本主义所承诺的真实的自由。
四、结 语
事实上,资本主义社会始终是一个悖论性的存在,只不过,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其内在悖论的表现形式更加隐蔽。也就是说,数字资本主义内在的时间悖论、劳动悖论与自由悖论在本质上仍然没有抽离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始终存在。因此,要想创造一个真实自由的社会,就要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消解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悖论。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指出,“对我们来说,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14]192。也就是说,要消解资本主义的内在悖论就要在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从而瓦解资本主义的时间管控。这就意味着,只有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消除不平等的剥削关系。由于数字资本通过数字化手段操控着主体的真实自由,技术与资本的共谋催生了剥削关系。所以,在面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时,要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废除雇佣劳动,使数字劳动成为一种满足自我实现的劳动。同时,重塑个体的自我意识,以此反抗数字资本对数字平台和资源的垄断与支配。在马克思看来,“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5]295。这就意味着,要重新唤醒人的主体性意识,主体要借助数字技术与数字资本相对抗。总的来说,真实自由的实现正是基于扬弃身体、生命与精神的异化状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消解数字资本的内在悖论、摆脱数字资本的异化才能实现人的真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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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le Paradox of Digital Capitalism and Its Resolutions
TAN Xinfeng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ety, 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Jilin, China)
Abstract:The progress of the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to a new stage. With the support of digital technology, capitalism has realized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but its exploitative nature has not changed,it even exists in more stuble ways. The technicaliz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reduced the labor hours, but accelerating technology has led to a steady erosion of the boundaries between the work time and the leisure time. The digitiz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changed the form of labor, but the digital labor exploits the laborer in a more hidden digital way. The informatiz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created the data sharing, but it also hides the data monitoring. While digital technology liberates people from bondage, it also violates the promise of autonomy. Examing the inner paradox of digital capitalism helps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gital capitalist society deeply, so as to find a reasonable solution path for resolving the inner paradox and seeking freedom and liberation.
Key words:digital capitalism;working time;digital labor;digital technology;private ownership